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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管理制度最新版

三门峡市晟鸿砼业有限公司奖罚规定

第一部分行政奖惩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爱护公司财物,学习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把思想工作与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惩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要原则,对违纪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二、奖惩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以事实为依据,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三、奖励

(一)员工奖励分为:

奖励;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对员工给予奖励,要经所在部门讨论或评选并写出汇报材料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发荣誉奖和奖金。

(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奖励:

1、品行优良、技术高超、工作勤奋者;

2、积极工作、积极学习,业务成绩突出者;

3、有其他功绩,足以成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4、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彰者;

5、服务三年以上,业绩优良者;

6、员工全年出满勤,并且没有迟到、早退者,公司于年终发给全勤奖;

7、对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提出改革方案或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8、生产、科研、工艺改革、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财物和能源等,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者;

9、遵守财务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10、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工作任务,确有实际功效者;

11、在促进企业经营中,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1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

13、遇到意外事故,随机应变措施得当,或奋力抢救公司财产及救人者;

14、举报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公司规定者,将罚款的50%作为奖励发给举报人。

四、惩罚(过失分类)

(一)违反公司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

(二)对下属培训、检查、督导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管理者本人与过失者承担同等责任。

(三)公司处罚方式有:

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

(四)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通报批评和解聘等三种。

(五)过失等级分类:

轻度过失、重度过失和重大过失等三种。

五、界定为轻度过失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第一次违反处以50元罚款。

(二)中层以上人员违反处以100元罚款。

(三)第二次违反时,进行加倍处罚,如果一个月内出现3次或年内累计5次予以解聘.

(四)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界定为轻度过失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1.个人衣冠形象不整者(工作时间在厂区内穿拖鞋、男职员穿短裤背心,衣着邋遢影响公司形象等);

2.不维护公共场所卫生者;

3.语言不文明者;

4.随地丢弃烟蒂、纸屑、吐痰者;

5.随便倒弃饭菜者;

6.大小便时不入池者;

7.特殊工种工作时,安全防护用品未佩戴齐全者;

8.交通工具随意停放者;

9.各办公室用品摆放无序者;

10.上班时间打盹、玩手机、打游戏者;

11.生产值班与现场管理相互之间不能及时沟通者;

12.工作时间随意串岗者;

13.开会时注意力不集中、交头接耳者;

14.浪费纸张者;

六、界定为重度过失行为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一)第一次违反处以100元罚款.

(二)中层以上人员违犯处以200元罚款。

(三)如果半年出现2次或年内累计3次予以解聘。

(四)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界定为重度过失行为,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轻度过失行为出现两次或两项违犯者;

2.无故不参加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者;

3.事先未向主管领导陈述理由而与其失去联系者;

4.工作时间随意外出或虽经同意但不能按时返回者;

5.负责区域内长明灯、长流水者;

6.违规使用电器(电炉、空调等)者;

7.工作时间饮酒一次者;

8.请客办事不节俭者;

9.在禁烟区内抽烟者(加油站附近、主机操作室、机动车辆或易燃物旁等);

10.考勤时弄虚作假者;

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利用公司交通、通讯工具办私事者;

12.工作时间利用公司电脑打游戏等一切娱乐活动,利用公司电脑从事一切与本公司无关的工作者;

13.非司乘人员在车内玩耍者;

14.调拨同事之间关系,搬弄是非影响团结者;

15.工作时间串岗、脱岗者;

16.负责卫生区(办公、生产)及所操作车辆、设备卫生不达标者;

17.司机拉错工地或未按行驶路线行驶者;

18.工地卸料时司机不能在驾驶室内等候者;

19.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或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洒料、倒料者;

20.司机随地刷车、随地倒刷车水者;

21.进出车辆称重不规范,称重未登记或遗漏者;

22.司磅员对票上的项目漏打、错打者;

23.司磅员在值班时不能及时阻止闲杂人员入内者;

24.计量器具不能定期检定者;

25.外调在每次浇注砼中,未按要求到施工现场了解信息者;

26.业务员不能及时回访客户者;

27.工作记录不标准及不详者;

28.对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不能合理保养者,公共财物存放保管不善者;

29.实验室随意倒配料剩余物者;

30.实验室养护条件出现偏差者;

31.采购材料不符合要求者;

32.工程资料出现失误者;

33.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者;

34.生产任务单传递失误或缺项者;

35.生产中出现闷罐和洒料者;

36.由于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者.

七、界定为重大过失行为的,予以解聘。

(一)一般员工违反处以200元罚款。

(二)中层以上人员违犯处以500元罚款。

(四)对于有下列重大过失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解聘:

1、重度过失行为中出现两次者;

2、不爱护公司财产,造成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以外;

3、浪费原材料、电能、燃料者;

4、不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执行,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者;

5、对原材料验收不负责造成重大损失者。

6、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危害他人安全的.

7、诽谤、诬陷、报复他人的,致使他人无法正常工作的。

8、搬弄事非(煽动、怠工)以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的.

9、散布有损于公司声誉和形象、财产及其它利益的谣言或信息的。

10、串通他人欺瞒公司,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1、损毁、涂改、伪造公司重大文件的。

12、滥用职权,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挥霍浪废公司财物,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财务人员不坚持公司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4、玩忽职守,违反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5、伪造公司印章、文件、证明或私自涂改文件和其他原始记录的。

16、拉帮结派,影响公司整体运营和利益的行为的.

17、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

18、未按规定保管公司印章、合同、单据造成重大损失的。

19、未按公司规定上报应报告事项,造成重大损失的。

20、拒绝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指令的。

21、利用职务之便,兼营、私营或倒卖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产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22、违反工艺操作流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或环保安全规定,造成重大人员伤害、设备损坏和产品质量事故的。

23、扰乱公司工作,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

24、由于个人过错,导致国家行政机关给予公司警告或罚款处罚的。

25、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26、泄漏技术、经营、管理等公司机密的。

2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28、在执行公务和对外工作中,不能果断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29、虚拟事由报销或伪造发票,或采用其他手段骗取公司现金的。

30、无故旷工一天,不能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提供合理解释的。

31、携带管制刀具、枪支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地点的。

32、违反国家相关法规,被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3、行贿受贿影响公司利益的。

34、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认定的其他行为。

注:

被解聘的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附则

(一)本奖励、处罚未列的事实,而对公司有所贡献或有不良行为和过失者,参照类似的规定酌情奖惩。

(二)奖励员工时,由各科室详报具体事迹,并呈主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公司给予奖励。

(三)处罚员工时,由科室开具处罚通知单,由主管领导核实后,通知被处罚人,报总经理批准后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有违犯法律的行为,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员工中有违法、失职等嫌疑的,事实未清时,因故不能坚持工作者,暂予停职停薪。

(六)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管理人员,应当从严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七)如果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对于违反纪律行为知情不报或者不去制止,一经查实则与当事者负有同等条件责任。

员工对本办法有不同意见,有权逐级向上反映,但不得影响工作。

(八)被举报人不许用任何形式询问举报来源,如有违反将提升一级处罚力度,直至解聘。

(九)员工处罚决定应当通知本人,并由本人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

如本人拒绝签字或本人无法签署意见,不影响公司对其过失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十)本细则所指重大损失是指直接损失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的经济损失.

第二部分生产、经营、质检等各生产(工作)环节

的处罚细则

一、总则

为强化安全、高效、正点、保质保量的控制生产全过程工作,为了使公司在混凝土行业能独树一帜并快速发展,同时,也是提高员工对工作负责的一种强制措施。

通过对生产工序全过程的控制,达到安全、高效、正点、保质保量完成混凝土各生产环节工作任务。

为此,特制定生产(工作)环节处罚细则,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细则规定。

二、具体内容

(一)下达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依据双方签定的有效合同及施工方订货单。

违者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二)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注明施工的起止时间,注意事项和要求。

如因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填写内容不详造成失误,由填写生产任务通知单的当事人负责,并处以50元的罚款。

(三)业务员下生产任务单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标号,数量与一些特殊要求等,出错一次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四)试验室接到通知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生产科下达该工程配合比及特殊情况的具体要求。

如遇紧急情况电话通知也可以,但事后应完善文字手续.如因试验室交待不清楚而造成的失误由试验室当事人负责,并处以50元的罚款。

(五)材料员收到的不合格砂、石料,应及时要求退回,如果因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罚款50-100元.

(六)生产科接到试验室对某项工程施工的配合比后,应按生产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及时将砼送达工地.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将料送到工地,将追究生产科负责人的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影响生产进度的或生产任务单的当事人提出延时申请,可以调整送料结束时间,但必须取得施工方同意。

因本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情况不在调整之列。

(七)主机操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看报、刊、杂志,不准私自删除电脑正常工作程序或安装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八)主机操作员、上料员(包括生产辅助工、装载车司机)在接到生产科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后,应提前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开机时要详细填写生产情况记录表。

在生产过程中如有调整或其它情况,应及时填写清楚.如有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混乱或缺页现象的,给予50元的罚款。

(九)在开始生产前,生产内调应及时填写施工记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异常情况必须在说明一栏详细记录,如有未填写记录或记录不详的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的,免去生产内调职务。

(十)主机操作员在生产时,应随时掌握上料情况,解决生产中因上料产生的坍落度不稳定的问题.如果发现情况而未采取措施,一次给予50元的罚款。

(十一)主机操作员在生产时,应时刻观察主机运转情况,按规定通知上料员及时清理搅拌机内部,在工程结束后应彻底清理搅拌机内残留砼,不得无故不清理。

凡因未清理影响生产的当班人员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严重影响生产的,情节严重的给予100元罚款.

(十二)主机操作员在生产时,应详细记录生产过程和主机控制及运转情况,如有不影响生产的小故障,应及时告知生产调度或机修,采取措施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如有故障未告知,造成下次生产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的,一次处以当事人50元罚款(在告知机修工的同时做书面记录)。

(十三)主机操作员在生产繁忙有车辆等待的情况下,应连续打料,不应等车到位后才启动打料,应在上辆车走后投料,待下辆车到位后即可放料,如出现问题造成延误,一次处以50元罚款.

(十四)主机操作员打好料放料时,应分次慢放,同时观察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偏离下料口,因工作失误造成洒料的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十五)主机操作员交接班时应把操作间内卫生打扫干净,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工作中的设备运转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罐内及工地所用外加剂、水泥情况,如没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造成下一班工作失误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视情况追加处罚。

(十六)主机操作员在生产期间或不打料等待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私自离岗外出,一次处以50元罚款,如开始生产打料仍未返回者罚款100元。

(十七)材料员应勤检查外加剂罐、水泥、粉煤灰等大罐的储备情况并做好每日消耗报表,保证原材料在安全库存范围,并及时通知生产负责人通知厂家进料,没有及时通知造成原材料缺货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十八)抽外加剂往外洒一次处以50元罚款,如量大的按成本扣除责任人的工资.

(十九)生产辅助工应及时清理各种洒料,原则上各种洒料一律回用,不得私自倒掉,如有违犯,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十)生产辅助工在生产时,应随时观察计量部分的下料情况,发现料内有石块等杂物影响下料时应及时排除,保证计量工作准确,如发现异常既不通知机修,又不排除,造成影响生产的,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二十一)生产辅助工要保证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司机刷车水要按规定程序经过砂石分离机过滤,洗出的砂石要回收利用,以上违反一条处以50元罚款,严禁司机向垃圾池堆内倒刷车水,生产辅助工发现应及时告知生产调度,一次对司机处罚50元。

否则,对生产辅助工处罚50元.

(二十二)罐车司机倒车时应对准下料口部位,否则因未对准造成洒料时,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加罚50元。

(二十三)罐车司机在送料与返回时,应按公司安排的行车路线行驶,出站时应仔细检查磅单填写的内容,因个人失误而将料拉错工地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扣车扣照的,一律由个人承担责任同时一次扣罚100元。

(二十四)砼罐车在工地卸料时司机应配合外调、施工方按要求卸料,确定料卸完后应及时将车开走,不得影响下辆车倒车放料,违者处以50元罚款,此项工作由现场调度负责监督执行。

(二十五)罐车在送料过程中水箱必须加满水,在加水过程中加满后立即关闭阀门,若不关闭阀门造成大量水溢出者,一次处罚50元.

(二十六)罐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洒料,倒料者,均按造成的损失按公司成本价赔偿。

工地如有剩料应拉回公司找调度处理,如因时间太长或其它原因,请示内调后再作处理,违者酌情处罚.

(二十七)罐车进入主机打料前,首先要对空车进行称重,然后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不管空车或重车必须要实行外出称重,返回称空。

如返回公司需刷车,刷完车后再次进行称空。

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二十八)罐车粘罐清除时,必须在垃圾厂清罐,若必须在其它地方清罐,清出的垃圾必须自己清理干净,违者一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九)生产期间安排司机倒车打料找不着司机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取消本次排队,本车须重新排队,如影响生产按情节处理.司机须驾车外出维修的,必须请示生产调度及车队队长同意后方可离站,违者一次处罚50元。

(三十)罐车司机拉料到工地后,按规定找施工方对小票进行签字。

小票未按规定签字的,造成施工后对票困难给公司造成损失者,损失部分按成本价赔偿。

(三十一)装载车司机在生产时,应保证主机的上料。

因个人问题而影响打料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三十二)装载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应保证废料的及时清理,沉淀池内的清理工作,还有主机倒料水工作。

违者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三十三)司磅员在接到生产任务通知时,应首先检查地磅,显示器与打印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如因个人失误造成影响生产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三十四)司磅员要按规定对各种车辆进行称重,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如有一辆返回未过磅的,一次罚款50元。

(三十五)司磅员在过磅时,不论是空车或重车,应注意驾驶室人员的加减问题。

罐车如带人上磅时,应通知调度,违者一次罚款司机50元。

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过磅时,除司机外有第二个人时,要通过调度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

如不听指挥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罐车回站过皮重时如车上有剩料,应通知内调及时处理,如没有及时通知内调造成继续打料或去沉淀池刷车造成的后果视情节处理。

同时,过磅数量与小票数量要准确,如有失误每次处以50元罚款。

(三十六)司磅员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得让外人进入磅房。

磅房内卫生要打扫干净。

违者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三十七)司磅员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记好每一个车辆的原始记录,记录应清楚且无漏记现象。

如有失误,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三十八)司磅员应及时通知清洁工清理磅上磅下留下的杂物,防止因为杂物过多而影响磅的准确性。

如不按规定清扫的,一次对司磅员处以50元罚款.

(三十九)机修的职责就是让主机正常运转,所以不论什么情况,只要是一开盘,主机和其他部件出现问题,致使不能按规定时间开始生产的,处以机修100元的罚款。

(四十)在生产过程中,机修应随时观察主机运转情况。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而没有修理彻底的部件和部位,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一旦出现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故障较复杂的,原则上也不应超过两个小时。

否则,处以机修100元的罚款.

(四十一)机修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一个故障总是找不出原因,或每次都是因为一个故障,总是修不彻底,对于这样的修理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

(四十二)在站内的机修人员,不论什么时间,只要是设备出现故障,只要是公司需要,就应随叫随到,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一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四十三)设备的关键在于正确的使用,合理的养护。

违章操作,不按规定保养都是设备使用的大忌。

所以凡是违章操作人员,不论是否发生事故,机修工均可以建议对违章操作人员进行50元的罚款处罚,上报公司备案。

(四十四)对于生产科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所属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完成工作,凡无正常理由,又没有提前说明原因,超过时间未完成的,一律处罚当事人50-100元。

(四十五)发电机组平时应注意保养维修,保证在停电三十分钟内发电,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需求.如超过三十分钟不能发电,超过一小时处罚责任人50-100元。

(四十六)外调在对票或值班时应注意:

1、检查所浇注部位与票单是否相符;2、在现场协调工地施工进度与车辆送料和站上供料工作;3、监督车辆,如发现有车辆私自放料和加水现象有权处理,按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报生产科进行处理。

(四十七)凡工地出现一切不正常情况,现场外调都应积极和工地负责人联系,排除故障;并尽快和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减少损失.如未及时通报情况而造成车辆停滞过多,时间过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外调承担责任并处100元罚款。

如因车辆不听指挥,等送料结束后,上报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十八)工地不论发生什么异常情况,外调都应详细的记录下来。

发现施工方有违章施工现象,应拍照和记录,同时向内调和试验室领导汇报情况.如果外调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发生的问题又不能及时处理与汇报,一次处以5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十九)外调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因有事离开施工现场的,应征得内调和科长同意后方可离开。

违者一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

(五十)外调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把关,发现砼有明显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内调并有权责令其返厂重新调整.违者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五十一)对于施工方有少算,拖着不对票现象的,应和合同经办人联系,让合同经办人和施工方按合同执行。

如果施工方坚持不合作,1、要向施工方说明这样做的后果;2、向公司领导汇报详细情况;3、停止下一部位的施工,在问题未解决前除总经理外,任何人都不得下达生产任务通知单。

违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如内调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工作的,一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五十二)材料员应按规定执行来料(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检查工作。

认真填写合格证,签字盖章后由司机交磅房进行打单。

开始生产时的主机配合比和试块工作,任何一项失误都处以50-100元罚款.

(五十三)试验室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质检规定,把好每个环节混凝土质量关.试验室对公司的所有施工工程所用的砼质量负责,凡不按质检规定生产(工作)者,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将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十四)调料员按工地要求控制砼的坍落度,凡是出厂的砼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对调料员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理.如需做试块应让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地方进行,不得在主机下或磅上放料,放洒的料应及时清理,做试块余下的料应和相同配合比的倒在罐车中发到工地或加水稀释后倒在沉淀池内,不得乱倒,以上违反一条处以50元罚款.

(五十五)资料员应按工地提供的部位、标号及时出资料后交调度室。

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资料退回者,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

工程交工,资料整理后,应按规定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把资料交给工地.违反一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

(五十六)公司全体员工上班期间应着工作装,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禁止脱岗、串岗,以上违者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五十七)各科室应及时清理各自的日常卫生责任区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区一次清洁不达标或排水沟不及时清理的,处罚部门负责人50-100元。

(五十八)微机重地,闲人免进。

司磅员、资料员、主机操作员、统计员、出纳员、会计的微机不得让外人操作.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五十九)各科室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同时安排好各自份内工作。

因为工作安排或指挥不当,造成影响工作或失误的,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六十)每星期六为全体销售人员例会,无故不参加罚款50元。

(六十一)每天早上八点召开销售人员碰头会,无故不参加罚款50元。

(六十二)每天销售员到各自负责地区了解情况、服务工地,若公司巡视不在工地,发现说假话,每次罚款50元。

(六十三)了解信息不回报,自己负责地区有新工地开工不知道的罚款50-100元.

(六十四)不按公司定价,不经公司允许私自降低价格的,除赔偿损失外,每次罚款200元.

(六十五)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100元.

(六十六)故意泄露公司机密,吃里扒外,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扣除当月工资,予以解聘。

(六十七)销售人员欺骗客户、欺骗公司、我行我素擅自行动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六十八)长期不与工地兑帐(一个月),超期者一次罚款100—200元.

(六十九)销售员无故不接电话,每次罚款50元。

(七十)销售科人员听到电话故意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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