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工程代建投资承揽招标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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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工程代建投资承揽招标方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总则……………………………………………………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制………………………………………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评标和定标……………………………………
F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建设项目代建投资投资合同……………………
第四部分建设工程技术部分………………………………
A工程条件………………………………………………
B技术规范………………………………………………
C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另册)……………………
第八部分图纸(另册)……………………………………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QYZB-0901
:
湖南省永州市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计统[2008]298号”文件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项目设计、预算已完成。
该项目业主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工程项目选择代建投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A标,K0+720~K6+044.23,K7+304~K9+799.55,全长km。
K0+720~K1+600段路基宽24.5m,K1+600~K6+044.23段路基宽80m,K7+304~K9+799.55段路基宽50m。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横跨道路的地下管线预埋、涵洞等构筑物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投资。
2、建设地点:
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
3、工期:
730天(日历日)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月日—月日(北京时间8:
30-17:
30)
地点: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
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5000元/套,凭完整图纸退款。
6、标前质疑:
请各投标人于2009年月日17:
00时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分别提出对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疑问。
答疑文件由招标人统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并请各投标人给予回执并签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月日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9、开标地点: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唐先生
电话:
139********1397462696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
建设地点:
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
招标范围:
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A标,K0+720~K6+044.23,K7+304~K9+799.55,全长km。
K0+720~K1+600段路基宽24.5m,K1+600~K6+044.23段路基宽80m,K7+304~K9+799.55段路基宽50m),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排水、横跨道路的地下管线预埋、涵洞等构筑物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投资。
承包方式:
项目代建投资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质量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文执行要求工期:
730天(日历日)
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在2009年月日9:
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
开标时间:
2009年月日9:
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地方自筹
5
规费:
投标人中标后按建安工程造价交纳以下费用:
A:
⑴安监费⑵定额测编费⑶交易服务费;B:
劳保基金按3.5%已计入建安工程造价。
上述费用由招标人从中标人的响应金扣缴。
6
项目响应金:
人民币14000万元,分三期交纳。
第一期项目响应金人民币8000万元于报名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双控帐户,第二期项目响应金3000万元,应在双控帐户不足200万元时的当天打入到双控帐户;第三期项目响应金3000万元于完成路基建设任务后打入双控帐户。
帐户名称: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
项目履约保证金:
按建安工程造价的3%计人民币万元,在报名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
7
招标有效期:
60天(日历日)
8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壹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标壹式肆份,不分正、副本
9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0
投资回报及付款方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八条
A总则
1、招标编号:
QYZB-0901
2、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已办理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建投资投资人。
3、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4、招标范围及内容:
4.1招标范围:
按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施工图内容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的内容。
4.2招标内容:
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A标K0+720~K6+044.23,K7+304~K9+799.55,全长km。
K0+720~K1+600段路基宽24.5m,K1+600~K6+044.23段路基宽80m,K7+304~K9+799.55段路基宽50m,招标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横跨道路的地下管线预埋、涵洞等构筑物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投资。
5、合格条件的要求
5.1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5.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或房地产开发等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
5.1.2具有与拟代建投资项目相应的经济实力。
5.1.2.1投标人在报名前将第一期项目响应金人民币8000万元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双控帐户,第二期项目响应金3000万元,应在双控帐户不足200万元时的当天打入到双控帐户;第三期项目响应金3000万元于完成路基建设任务后打入双控帐户,以上三期项目响应金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与中标人实行双控。
5.1.2.2投标人在报名前将人民币万元转入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5.1.3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5.2凡满足5.1.1
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7、合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及施工服务
7.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7.2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投标委托
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附后)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9、现场勘察
9.1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引导介绍工作。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项目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B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第13条发出的澄清和补遗:
㈠投标邀请书
㈡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㈢项目建设代建投资投资合同
㈣工程项目建设技术部分
A工程条件
B技术规范
C技术要求
㈤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㈥评标办法
㈦项目建设投资总预算(另册)
㈧图纸(另册)
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遗缺,任何数字或词义含混不清,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与招标人补全或澄清。
如果招标人不按上述方式提出要求所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招标文件的澄清、解释
1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仔细审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如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工作内容有疑议,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提出质疑,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认同施工图的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相符,除设计变更增减工程以外,结算时清单工程量和工作项目不予调整,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2009年月日17:
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进行答疑,并将答疑纪要分发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如果修改认为影响到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将酌情予以延长投标截止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澄清和补遗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商务标
14.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见附件一)
14.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14.1.3项目建设投资总预算(建安工程按工程量清单编制)
14.1.3.1总说明
14.1.3.2项目投资总预算表
14.1.3.2.1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表
14.1.3.2.2建安工程预算
14.1.3
14.1.3
14.1.3
14.1.3
14.1.3
14.1.4投标单位概况
14.1.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1.6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4.1.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技术标:
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规定,分别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平面布置、保证质量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及主要机具使用安排、交通组织措施、合理化建议等十一个方面进行编制,采用暗标。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2投标文件除特别说明外全部采用A4纸张按统一格式,用黑墨水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内容统一采用3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5号仿宋字体;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15.3技术标书制作除遵照17.1、17.2条要求外,还必须采用下列统一格式:
15.3.1技术标属暗标,投标人只能在标书封底规定之处(密封线内)填写招标单位及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在密封线内将其密封。
15.3.2不得在标书内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不得在标书内划线打圈,涂改或出现任何人为标记。
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资料,不得出现任何人名、单位名称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准夹带空白纸张;不准加设页眉、页脚、页码、阴影、标记;不得出现手写字体;不得出现投标编制时间;封面及内容不准加正、副本标记。
15.3.3平面布置图及施工进度计划图(横道图和网络图)统一采用A3复印纸。
15.4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5.5商务标要求编页码号,页码号采用仿宋5号阿拉伯数字,不得有任何修饰,统一编在正中下方。
15.6技术标违背15.2、15.3款规定者,计零分。
16、投标报价和变更造价
16.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报价。
16.2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和建设期限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人的要求考虑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自主决定投标报价、建设期限和质量等级。
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设定的上限值。
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6.3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上限值的组成:
投标报价上限值由建安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组成,总价为亿元。
16.4投标人投标报价规定
16.4.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上限值中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优惠。
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最终以县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审核为准。
16.4.2在保证投标报价中所体现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部分项目齐全,不低于招标文件标准,且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湖南省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前提下,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建筑市场行情及自身的实力,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投标报价总价的优惠率后进行投标报价。
16.5变更造价结算原则
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项目造价变更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
16.5.1变更工程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核实。
结算方式为:
变更工程造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上限值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计算的变更造价×(1-优惠率)。
投标总报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100%
%
投标报价上限值总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优惠率=1-
17、投标工期及质量
17.1工程应在开工后按中标工期如期完工。
17.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检验规范按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施工规范执行。
17.3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的规定执行。
18、项目响应金和履约保证金
18.1项目响应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
18.2项目响应金不论以任何形式交纳,投标人须持进帐单到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进帐单同投标人的所有原件在验证时交给有关人员验证。
18.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项目响应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项目响应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8.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8.5.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1、32条签约;
18.5.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处罚规定的。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9.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项目响应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有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项目响应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0.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代签署。
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20.3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
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20.4投标文件的份数:
20.4.1商务标壹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且应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并由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人代表印章。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4.2技术标肆份采用暗标不分正副本,且只能在规定的密封线内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人代表印章。
2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
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填写投标报价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小信封内,然后与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套上都要加贴密封条,封套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封皮上应写明
收件人: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QYZB-0901
项目名称:
G322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工程
投标人:
“在2009年月日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1.2技术标为暗标,必须分开制作,分开密封。
外包装上不能有任何标记,否则视同废标。
21.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21.4投标人自行送达,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超过时间将拒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应签收并署明时间。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2.2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
2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提出修改投标文件,则其提交的修改文件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评标和定标
24、开标
24.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将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24.2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法人代表证、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履约保证金和响应金的银行进帐单、收据参加开标仪式。
否则,将被废标。
24.3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查验投标人资质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4.4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和响应金是否提交等,招标方将作唱标记录。
24.5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5、评标
25.1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25.2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25.3评标委员会全面负责评标工作,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写出评标报告。
25.4评标委员会所采取的做法不对投标人作原因解释。
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被拒绝接收和废标:
26.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6.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6.3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26.4投标文件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辨认不清,或者有涂改的;
26.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24.2条款要求参加开标仪式的;
26.6未按招标文件第20条加盖印章并签署投标报价文件的;
26.7投标文件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26.8未响应招标人所确定的工期和质量的;
26.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6.10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有误的;
26.11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响应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26.12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规定的。
27、评标过程保密
27.1开标之后,直到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之前,凡是属于审查、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中标人的信息等,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7.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说明和澄清。
28.2必要时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附在评标报告之中。
28.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实质性内容。
29、中标
29.1评标委员经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29.2招标人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从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0、中标通知
30.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方将通知其他投标人未中标,并无息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和响应金。
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F特别约定和签订合同
31、特别约定
31.1自报名登记之日起,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招标项目停建导致流标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的直接损失情况给予赔偿。
31.2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不履行与招标人已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没收,同时中标人的这种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超过部分从响应金中扣除)。
32、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
31.2当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方将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没收前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1.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部分
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项目代建投资合同
建设方:
祁阳县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投资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G322祁阳绕城线公路建设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中标,实行项目投资代建。
为确保工程快速顺利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现就项目投资代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