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结构柱配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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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柱配筋
框架柱纵筋
直径:
《砼规》
(Ⅰ)柱
9.3.1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3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9.3.3I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根直径不小于8mm的补强钢筋,每个方向补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
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与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
《抗规》
6.3.3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梁端计入受压钢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
2梁端截面的底面与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6.3.4梁的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
沿梁全长顶面、底面的配筋,一、二级不应少于2ф14,且分别不应少于梁顶面、底面两端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不应少于2ф12。
2一、二、三级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直径,对框架结构不应大于矩形截面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或纵向钢筋所在位置圆形截面柱弦长的1/20;对其她结构类型的框架不宜大于矩形截面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或纵向钢筋所在位置圆形截面柱弦长的1/20。
间距:
《砼规》
(Ⅰ)柱
9.3.1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柱中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4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注:
水平浇筑的预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本规范第9.2.1条关于梁的有关规定取用。
9.3.3I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根直径不小于8mm的补强钢筋,每个方向补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
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与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
11.4.13框架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在地震组合下处于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
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高规》
6.4.4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
2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抗震等级为四级与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300mm;柱纵向钢筋净距均不应小于50mm。
《抗规》
6.3.8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2截面边长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配筋率:
《砼规》
(Ⅰ)柱
9.3.1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4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根,不应少于6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9.3.3I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根直径不小于8mm的补强钢筋,每个方向补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腹板开孔的I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I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应扣除孔洞的削弱部分。
当开孔尺寸超过上述规定时,柱的刚度与承载力应按双肢柱计算。
9.3.8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S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的弯弧内半径,当钢筋直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小于6d;大于25mm时,不宜小于8d。
钢筋弯弧外的混凝土中应配置防裂、防剥落的构造钢筋。
11.4.12框架柱与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柱与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11.4.13框架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在地震组合下处于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
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高规》
6.4.3柱纵向钢筋与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
6.4.4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
3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大于5%、不应大于6%,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5%。
4一级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其单侧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5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抗规》
6.3.3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梁端计入受压钢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
2梁端截面的底面与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6.3.4梁的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
沿梁全长顶面、底面的配筋,一、二级不应少于2ф14,且分别不应少于梁顶面、底面两端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不应少于2ф12。
6.3.7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应按表6.3.7-1采用,同时每一侧配筋率不应小于0、2%;对建造于Ⅳ类场地且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总配筋率应增加0、1%。
6.3.8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3柱总配筋率不应大于5%;剪跨比不大于2的一级框架的柱,每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2%。
4边柱、角柱及抗震墙端柱在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连接与锚固:
《砼规》
(Ⅱ)梁柱节点
9.3.4梁纵向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节点的锚固:
1)当采用直线锚固形式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且应伸过柱中心线,伸过的长度不宜小于5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2)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可采用本规范第8.3,3条钢筋端部加机械锚头的锚固方式。
梁上部纵向钢筋宜伸至柱外侧纵向钢筋内边,包括机械锚头在内的水平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lab(图9.3.4a)。
3)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此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柱外侧纵向钢筋内边并向节点内弯折,其包含弯弧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b,弯折钢筋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5d(图9.3.4b)。
2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端节点的锚固: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应与上部钢筋的规定相同。
2)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或仅利用该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9.3.5条中间节点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的规定。
9.3.5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或连续梁中间支座,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或支座。
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宜贯穿节点或支座。
当必须锚固时,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
1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对带肋钢筋不小于12d,对光面钢筋不小于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
2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钢筋应按受压钢筋锚固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内,其直线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7la;
3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可采用直线方式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受拉锚固长度la(图9.3.5a);
4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宜按本规范第9.3.4条第1款的规定采用钢筋端部加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
5钢筋可在节点或支座外梁中弯矩较小处设置搭接接头,搭接长度的起始点至节点或支座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h0(图9.3.5b)。
9.3.6柱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层的中间节点或端节点,接头应设在节点区以外。
柱纵向钢筋在顶层中节点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纵向钢筋应伸至柱顶,且自梁底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
2当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可采用90°弯折锚固措施。
此时,包括弯弧在内的钢筋垂直投影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在弯折平面内包含弯弧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图9.3.6a)。
3当截面尺寸不足时,也可采用带锚头的机械锚固措施。
此时,包含锚头在内的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图9.3.6b)。
4当柱顶有现浇楼板且板厚不小于100mm时,柱纵向钢筋也可向外弯折,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12d。
9.3.7顶层端节点柱外侧纵向钢筋可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及附近部位搭接,搭接可采用下列方式:
1搭接接头可沿顶层端节点外侧及梁端顶部布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lab(图9.3.7a)。
其中,伸入梁内的柱外侧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其全部面积的65%;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钢筋宜沿节点顶部伸至柱内边锚固。
当柱外侧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一层时,钢筋伸至柱内边后宜向下弯折不小于8d后截断(图9.3.7a),d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当柱外侧纵向钢筋位于柱顶
第二层时,可不向下弯折。
当现浇板厚度不小于100mm时,梁宽范围以外的柱外侧纵向钢筋也可伸入现浇板内,其长度与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相同。
2当柱外侧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1、2%时,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应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截断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d,d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
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外侧并向下弯至梁下边缘高度位置截断。
3纵向钢筋搭接接头也可沿节点柱顶外侧直线布置(图9.3.7b),此时,搭接长度自柱顶算起不应小于1、7lab。
当梁上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1、2%时,弯入柱外侧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应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的搭接长度,且宜分两批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