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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2004-2010年)

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依据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四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五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六章总体发展目标

第七章商业网点分级与总体布局

第八章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第九章物流基地规划布局

第十章其它要求

第十一章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业网点是商品流通的基础设施。

为适应将南通市建设成为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城市的目标要求,引导和促进南通市商业网点建设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尽快建立和完善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中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我市市区范围内用于零售、批发、仓储、餐饮和各类商业经营性服务的固定场所,包括各种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

第三条南通市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商业网点建设,包括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遵守本规划之约定,实施统一建设管理。

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内外不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结合南通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南通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依据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2010年)》;

5、《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6、商务部、建设部商建发[2004]18号《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

7、商务部商建发[2004]180号《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8、《南通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0)》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章规划期限、规模及范围

第六条规划期限为2004-2010年。

第七条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至规划期末2010年人口规模(实际居住)取100万人。

第八条规范范围:

南通市市区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主城区(含新城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城四个城市组团。

 

第四章规划对象、内容及重点

第九条规划对象:

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设立的拥有独立固定营业场所,配备一定的业务人员,并从事批发、零售贸易业务的自然单位。

第十条规划内容:

分析南通市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大型零售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等)的现状和特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城市建设进程,综合考虑新城区和中央商务区对城市商业布局的影响。

科学合理的规划商业网点发展的总规模、空间布局和业态结构。

构筑布局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并确定合理的分期建设时序。

第十一条规划重点:

主要包括南通市的商业功能性分析、研究、确定商贸业发展的支撑对策以及南通市商业体系规划(包括各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批发市场)、南通市零售业布局规划等。

 

第五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十二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以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全面提升商业竞争力,为全面实现南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十三条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建舒适消费环境为目标,使商业设施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新亮点,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的原则。

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为基础,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城市整体发展,结合社区划分因势利导,适度超前,分期实施,统筹构建网点布局。

3、坚持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改造与新建相统筹的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商业网点总量、规模、档次和业态结构,积极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培育辐射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和大型市场。

4、坚持适度竞争、技术进步、引导投资的原则。

鼓励公平竞争,通过规划调控与市场机构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各类投资者掌握市场定位,推行商业现代经营技术,提高投资效益。

5、坚持商业网点规划定点向新城区延伸的原则。

鼓励向新城、新区、新村、新路延伸商业网点,保证商业网点发展空间和余地,促进新城区的开发和启动。

6、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商业网点建设要与构建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相协调。

网点布局既要利用道路交通条件为消费者集聚和扩大商圈辐射范围作支撑,又要考虑人流方便,与道路交通功能相对错位。

商业组群、商业街区、大型商业设施必须与道路交通功能有机结合,其中包括有足够的停车场地,做到流通与交通共畅。

 

第六章总体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本规划与南通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目标相衔接,以到2010年建成长江三角洲北翼区域性贸易中心城市为基本目标。

基本建成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既引导满足消费,又创造扩大消费的商业体系,与此相适应,规划期内的主要指标为:

1、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5年达到428.64亿元,2010年达到690.33亿元,年递增率10%。

2、市区新型商业业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2005年达到35%,2010年达到70%。

3、2005年市区商业零售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2010年达到140万平方米。

2005年市区人均营业面积0.75平方米,2010年达到1平方米,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4、2010年市区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发展到32个,3000-10000平方米的中型商业网点发展到40个。

5、2010年,市区各类市场达到以150个,建筑面积达160万平方米,市场成交额达280亿元,年递增率约为10%。

形成年成交额50亿元市场1个,20亿元市场2个。

6、南大街市级商业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集散功能进一步增强,在核心地段逐步形成多点位的商业集中区;控制南大街商业中心的进一步扩张,逐步将发展重点放到新城区中央商务区,新城区成为南通市新的行政商务中心。

构建5个区域商业中心和54个社区商业中心,完成10条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初步形成繁荣发达的城市商业服务网。

主要商业街街景店貌整洁明亮,基本形成规模经营、规范服务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体系。

7、继续保持繁荣的消费品市场,形成发达的生产资料市场,培育高效能的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

8、发展以现代化交通网络和先进物流技术所支撑的现代物流业,基本建成1个市级综合型物流园区、3个区域运转型物流中心和2个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初步确立南通在长江三角洲北翼区域现代化物流中心城市的地位。

 

第七章商业网点分级与总体布局

第十五条根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带状组团式城市结构布局形态和商圈理论、商业网点布局要求以及商业发展趋势,南通市区商业网点布局在空间层面上分为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集镇、风景区)商业三级,同时改造建设若干条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新城区商业中心,引导业态结构调整,发展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基地。

总体布局为“一圈、双核、两带、五心、六个道口、十街、多点”。

“一圈”——环濠河特色圈;

“双核”——即规划两个市级商业中心,一为南大街市级商业中心,一为新城区商业中心;

“两带”——既依托新336线、外环北路为轴线发展新型商业业态;

“五心”——即五个区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

东城区商业中心、越江路口商业中心、工农路外环北路商业中心、开发区商业中心、滨江新城商业中心;

六道口——即大力发展道口经济,结合通启高速公路、苏通大桥北接线的建设,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及入城通道附近发展物流业、仓储式超市等新型业态;

①陈桥互通;

②横港互通;

③兴仁互通;

④小海互通;

⑤新336互通;

⑥张江互通。

十街——规划十条特色商业街为:

①桃坞路服饰精品一条街;

②狼山静海商贸步行街;

③濠南路文化休闲博览一条街;

④越江路204国道汽车汽配街;

⑤青年路餐饮、娱乐一条街;

⑥钟秀路装饰建材一条街;

⑦外环北路陶瓷建材家俱小五金一条街;

⑧中远路酒吧一条街。

⑨温州商贸街

⑩大学城科技一条街

多点——结合南通市居住用地规划布局及人口分布情况,按照服务半径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的居住规模布置社区中心。

本规划期内,市区社区服务中心的总数共为54个,包括:

崇川区34个,港闸区10个,开发区10个。

第十六条环濠河特色圈

1、环濠河特色圈规划区位与规模:

濠河地处城市中心地带,围绕着以十字街为代表的市中心区域。

有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国内最早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师范学院,也有近年来建造的南通盆景园、环西文化广场、纺织博物馆等。

2、目标要求:

环濠河特色圈以提升濠河风景区的整体形象为己任,立足城区,辐射周边县市区,成为南通市的文化艺术休闲中心,满足且培养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后对兴趣爱好、休闲生活的追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新的休憩、游玩的好去处;同时成为南通特色商品集中展示与大力推广的窗口,也是南通市对外宣传自己的“城市名片”,城市个性风貌精华集中体现的“特色圈”。

3、业态配置与结构调整导向:

濠东路有着绝佳的观景角度和幽静安宁的环境,洗去喧嚣,是人们休闲放松的佳所,以酒吧茶楼经营为主;濠南路文化休闲博览一条街以博物馆、图书馆为主要依托,可兴建一个大型图书店,科技历史展示中心,体现南通市的文化底蕴;濠西路艺术市场利用老华联以及现有的濠河盆景园,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经营类型,打造出南通最大的艺术市场;濠北路特色商品一条街重点设置专业店、特色店,并将街道划分为食品区、美术品区、工艺品区等。

4、功能布局:

根据目前环濠河各街道的现状以及欲打造的特色街道产品和服务上的不同特性,把环濠河特色圈分成四大板快:

濠东路酒吧茶楼休闲街、濠南路文化休闲博览一条街、濠西路艺术市场、濠北路特色商品一条街。

第十七条市级商业中心

考虑到南通市政府搬迁至新城区及经济发展天平向新城区倾斜,结合2010年南通市总体规划发展思路,南通市商业中心设置为“双核”结构——南大街商业中心、新城区中央商务区。

市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力极强的商业中心,是市区商业的核心区域。

其功能特征为:

行业齐全,功能完备,形成购物、餐饮、旅游、休闲、娱乐、金融、商务等有机集聚;其商业特征为:

网点密集,市场最具活力,商业最为繁华,辐射力极强;其客流特征为:

日客流规划期末达到30万人以上;其业态特征为:

业态齐全,资源配置合理,市场细分度深,选择余地大。

一、南大街市级商业中心

1、南大街规划区位与规模:

南大街市级商业中心的范围包括南大街、八仙城、人民路中东路,以南大街北段(十字街-中远桥,长250米)为核心地块,南大街南段(中远桥-段家坝,长500米)区块、八仙城区块、人民路(友谊桥-小石桥,长400米)区块为其延伸,整体上呈“丁”字型分布。

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营业面积20万平方米。

2、目标要求:

市级商业中心应提出商业集聚程度,增强繁荣气象,提高繁华气息;拓展延伸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功能,细化市场分工;营造都市商业氛围,提升业态品位,提高购物、餐饮、旅游、休闲、娱乐、金融、商务融合程度,逐步由购物中心向消费服务中心转化,将其打造成为引领市场新潮流、新方向的现代都市商圈。

3、业态配置与结构调整导向:

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网点、餐饮网点。

适度设置百货店、超市、便利店、生活服务网点。

限制设置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

4、功能布局:

南大街核心区域继续提升商业综合服务功能,在现有基础上,完善业态结构,形成购物、休闲、金融、旅游等综合消费服务区。

南大街南段着重发展具有较高品位的餐饮、娱乐、宾馆、旅游及高端技术商品等业种,强化综合消费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逐步与南大街北段融为统一的核心商圈。

八仙城、人民路区域作为南大街商圈的延伸与补充,在现有商业格局的基础上,鼓励开设经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专业店和特色店,保留老字号名店,形成专卖店、专业店、老字号商店高度集聚的时尚购物区。

二、新城区市级商业中心

新城区零售商业服务网点布置要与新城建设和人口导入相配套,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衔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凸现现代气息,突出功能开发,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1、规划区位与规模:

新城区商业中心设于工农路以东、崇川路以南,按组团式商业中心进行整体设计,规划期内新城区商业建筑总面积21万平方米,营业总面积15万平方米。

2、目标要求:

突出交易、餐饮、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停车、商务功能,按现代化城市商业功能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和总体设计,向现代化的商业中心方向发展。

3、业态配置:

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适度设置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仓储商店、生活服务网点;限制设置集贸市场。

第十八条区域商业中心

区域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中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比较完善,区域辐射优势比较明显的片区商业中心。

其商业网点比较密集,结构合理,业态多样,功能比较齐全,区域辐射优势比较明显。

服务人口为15-20万,能基本满足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和商务活动需要。

1、规划区位与规模:

根据区域商业中心应设置在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聚地周边的基本条件,市区设置5个区域商业中心,分别为:

崇川区东片(观音山)

港闸开发区(越江路口)

港闸区工农路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

滨江新城

每个区域商业中心规划核心商业街500米左右,商业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左右。

2、目标要求:

区域商业中心以服务于本区域居民消费为主,兼有一定的集聚辐射功能。

要结合各个区域的特色,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服务、商务活动等功能,形成各自特色。

3、业态配置:

根据各区域商业现有格局及发展前景,鼓励设置专业店、专卖店、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农贸市场、工业品批发市场;限制设置购物中心、仓储商店。

配套设置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第十九条社区、风景区、集镇、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业的社区(居住区)商业中心,设置在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

1、规划区位与规模:

本市社区商业中心的区域是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居民居住区,但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1公里范围内的社区不设社区商业中心。

本规划期内,市区社区服务中心的总数共为54个,包括:

崇川区34个,港闸区10个,开发区10个。

2、设置标准:

社区商业中心的商圈半径一般为300-500米,服务人口1-5万人。

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800-1000平方米。

规模较大的组团式社区商业服务设施1-1.5公里,服务人口5万人左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左右。

3、目标要求:

社区商业中心以所在地域居住区为载体,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和该社区住宅总量、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居住人口的规模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周边商业环境对其产生的影响。

社区(居住区)商业建设应依靠各方力量,吸引多元资本、创新建设思路,以新型社区购物中心为主体、建设发展融合各种新型业态和各种服务功能的现代社区商业。

成片开发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商业,要加强总体设计,以集中建设组团式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和合理配置多点式便利型商业网点为主。

同时,商业外部环境应与周边住宅小区相协调,并配置通畅的交通设施和停车场所。

4、业态配置:

社区商业的业态配置要和不同居住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相适应,社区商业业态设置以必备性业态和指导相结合进行功能配置,鼓励设置购物中心(社区型)、超市(生鲜食品)、便利店、专业店、生活服务网点;适度设置大型综合超市、文化娱乐网点、专卖店、餐饮网点;限制设置百货店、仓储商店、集贸市场。

其中,组团式社区商业中心的网点设置,凡满足居民生活必需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大众化餐饮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书报亭和维修回收点等为必设网点,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品牌专卖店、咖啡馆、酒吧、中西餐厅、花店、面包房、美容美发厅、健身房等为可选择性设置网点。

第二十条风景区商业设施的建筑风格必须与景观相协调,新开发景点必须与商业网点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风景区的商业网点应统一安排在景点外围,景点内开设商业网点要从严控制。

要加强环境监测,禁止开设产生污染源的商业网点。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门店、特色店,限制开设百杂货店、服装店、普通食品店。

第二十一条集镇商业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和生产所需的商业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为本镇和周边居民。

城郊集镇商业要根据其产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旅游主导型、现代居住型等各自的特点,构建具有合理经营结构、业态结构和布局结构的网络,满足当地消费与生产的需求。

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生活服务网点、专业店(农资);适度设置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专卖店、农贸市场、文化娱乐网点、集贸市场;限制设置购物中心、仓储商店。

第二十二条商业街

商业街是指各类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高度集聚,提供专门商品和专业服务的街区。

商业街是城市商业的缩影和精华,是现代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街的建设即是对城市原有资源的一种整合,也是商业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种准备。

根据消费者的数量、需求、偏好以及购买力不同,对各类别、层次的消费者进行细分,确定商业街的规模、经营门类及商品档次,各种专业街侧重点应各有不同。

1、规划区位与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商业街10条,即桃坞路商业一条街(文化用品、服装、小商品)、狼山静海商贸步行街(旅游工艺品、餐饮娱乐市场)、濠南路文化休闲博览一条街、越江路204国道汽车汽配街、青年路餐饮娱乐一条街、钟秀路装饰装璜一条街、外环北路陶瓷建材家俱小五金一条街、中远路酒吧一条街、温州商贸街、大学城科技一条街。

商业街一般街长200米以上,商业店面30家以上;功能设施较为齐全,行业聚集度较高,特色鲜明。

2、目标要求:

商业街的建设应注意发挥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商业特点的优势,与整合提升街区品位相结合,注重特色培育,增强影响力,注意停车、休闲、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商业街建设有很强的规划性,要在对其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实现规划建设与管理。

对已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商业街,要进一步改善环境、突出特色、提高档次、促进发展。

3、业态配置:

重点建设文化用品、旅游商品、小商品、装饰装璜、汽配、通信器材等适应现代消费趋势的商业专业特色街。

鼓励设置与该专业特点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

适度设置为该专业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业。

限制设置与该专业特色无关的业态和业种。

 

第八章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第二十三条商品交易市场可分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其中消费品市场又分为消费品综合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

工业消费品市场又分为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和工业消费品专业市场。

农副产品市场又分为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第二十四条南通市商业交易市场应以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功能创新为发展思路,实行传统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升级,大力发展配送业,塑造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形象。

第二十五条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主要设置大型居住区附近,目标顾客为中、低收入居民。

工业消费品专业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或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小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

农副产品市场:

农贸市场设置在居住区内,目标顾客为当地居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交通主干道附近,目标顾客以中小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主。

第二十六条规划期内市区新建市场20个,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消费品市场12个,生产资料市场4个,生产要素市场4个。

改扩建市场12个,增加面积12万平方米。

第二十七条市场建设区域建设目标:

1、主城区:

市中心不再新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量大、以区域性辐射为主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逐步移向城市边缘。

充分利用主城区商业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居住区农贸市场,规划期内结合新村建设,新建农贸市场17个(建筑或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改建扩建5个。

适度发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工业品消费市场,主要培育钟秀路口基本市场群,加强市场之间的联合,形成辐射面广的大型市场群。

新建、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各1个,以上市场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功能,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使要素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

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新建塑胶市场、钢丝绳市场、饲料批发市场、文化体育用品市场等专业依托型市场。

新城区要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未来城市中心的作用。

规划期内配套建设农贸市场5个,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新建信息市场、劳动力人才市场、房产交易市场、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市场、大型小商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大型综合超级市场各1个。

2、港闸区。

充分发挥大交通优势,重点建设和培育大进大出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利用新建火车站、通刘公路、宁通高速公路优势,建设大宗物资仓储中转市场。

结合6个居住区配套建设6个农贸市场,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新建石材市场、汽车拆解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不锈钢市场、黄砂石子交易市场、玻璃制品市场、油漆专业批发市场、船舶配件市场、粮食市场、火车站购物中心、货物配载市场各1个,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进一步加强配套服务,稳定客户,增加销售,扩大辐射面,提高竞争力,加强市场之间的联合,形成市场群,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场抗风浪能力。

3、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建金融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各1个,为区内外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优更快的资金、人才、劳动力配置服务,从而促进区内工业生产,形成更大的进出口国际市场。

抓住建设苏通大桥的机遇,新建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1个。

结合城市发展,在居住区内配套建设6个农贸市场。

以上市场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在江海港区充分利用港口中转物资优势,新建油料、进口物资市场1个。

第二十八条市场结构调整目标:

1、消费品市场(分为农副产品消费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两类,农副产品消费市场主要包括农贸市场、蔬菜、干鲜果品、粮食批发市场)。

到2010年,市区消费品市场达到118个,占市场比重为78.7%。

2、生产资料市场(主要包括工业品综合市场、工业原辅材料市场、建筑装潢材料市场)。

到2010年,市区生产资料市场达到24个,占市场比重为16%。

3、生产要素市场(主要包括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

到2010年,市区生产要素市场达到8个,占市场比重为5.3%。

第二十九条积极推进“农改超”。

规划期内,全面改造提升市区农贸市场档次,向超市(生鲜食品)等先进流通业态发展,新建居住区原则上配建超市(生鲜食品),限制新建农贸市场,鼓励发展连锁超市,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县(市)、区域商业中心适度发展农贸市场,有条件也要发展超市(生鲜食品)。

 

第九章物流基地规划布局

第三十条现代物流业是重要的新兴产业。

物流配送业作为现代物流业完整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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