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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编制的目的依据

一、编制目的:

根据红杏能源集团公司《2017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雨季三防”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控制“雨季三防”工作中发生的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暴雨、水灾、雷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7年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文件》国汛【2009】6号;

4、《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

5、《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6、《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2009版;

7、《2017年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017年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雨季三防”预防和处理暴雨、洪水、雷电等灾害事故过程中的抗洪抢险、防洪救灾等工作。

四、“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工作原则:

㈠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以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主要原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季“暴雨、积水、雷电”三大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㈡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原则。

防汛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必须在“雨季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各分工小组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可靠性。

始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㈢坚持“预防为主、防战结合”的原则。

雨季前,各分工小组要提前排查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切实做好“雨季三防”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质准备、经费准备、行动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㈣通讯畅通原则。

“雨季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指挥中心。

矿调度室电话:

81898190

确保通讯设施畅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我矿“雨季三防”工作需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矿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志文

副组长:

李树旺

成员:

张涛郑德清姚亚伟刘建国李善杰何耀忠

二、指挥部职责:

集中精力抓好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雨季三防”工作,提高我矿防灾抗灾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三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安排、早布置,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雨季三防”指挥部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全面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检查和处置工业广场内外对矿井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

从人、财、物和措施等方面确保“雨季三防”工作扎实有效。

定期开展对本矿“雨季三防”工作的检查,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雨季三防”各小组的准备情况;制度是否完善;救援物资是否到位;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否落实;井下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防雷电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矿井水患调查工作是否落实到图纸上;煤矿供电预防性试验是否开展,试验结果是否可靠;实施准备是否到位。

具体落实下列各方面的工作内容:

1、从4月10日起,矿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完善各级领导责任制和值班制度。

2、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资料。

进入雨季前,必须对井上下所有防治水及防洪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确保万无一失。

3、组织人员对工业广场内的排洪沟和工业广场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编制“雨季三防”工程计划,保证汛前组织完成。

4、供应科要备足地面抢险物资,建立“三防”物资专用仓库,安排专人保管,24小时值班,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及时供应救灾物资。

5、组织人员对井下主副水仓、水沟、沉淀池等进行清理,对排水管路进行检修和维护,以保证排水畅通。

6、对地面建筑物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主要构筑物避雷设施电阻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7、对水泵以及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修,问题严重的要更换,检查各排水设备的效率和运转情况,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排水能力、排水设备运转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8、井下各作业地点都要安装监控电话,所有值班人员手机不能关闭,接到水害险情撤出命令时,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害威协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

9、结合我矿实际,组建一支具有实战能力的抗洪抢险队伍,并组织演习,使其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

10、编制井下水灾避灾路线和安全技术措施,对矿井避灾路线和标志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使井下所有人员熟悉避灾路线警示和安全出口。

11、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或者通过互联网收集各种气象、水文资料,为指挥部提供可靠依据。

12、制定以“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为主的、综合性的“雨季三防”专项措施。

三、指挥部各成员的任务和职责:

1、总指挥:

是矿区“雨季三防”工作的全权指挥者。

在副总指挥的协助下,组织制定“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副总指挥:

是总指挥处理事故的主要助手。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按《“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

根据“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雨季三防实际情况,按照总指挥的具体分工,分别做好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四、组织机构:

1、技术组:

组长:

张涛

成员:

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监控室所有人员。

职责:

⑴编制抢险救灾实施方案及应急演练的实施,落实应急责任。

详细排查可能有与河流、溶洞、水库、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陷落柱和有突水威胁的作业地点。

(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规定。

杜绝超层越界开采。

保护煤柱、防水煤柱的留设要符合有关规定)。

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矿井及采空区的情况,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井巷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杜绝透水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安全渡汛,应注意天气预报,遇有暴雨或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

⑵在雨季期间必须落实好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

要注意收看、记录天气预报、及时掌握气象动态,及时将未来几天的天气变化情况填写到安全监控室值班牌板上,便于指导煤矿“雨季三防”工作。

建立“雨季三防”数据档案,要对矿井涌水量、矿井排水量、水泵工作时间、水泵工作状况逐日调度,设专人逐日分析处理,特别要对主要建筑设施、井口、风井、井上下供电系统等重要场所进行重点监控。

组织好“雨季三防”工程施工、考核、验收工作。

2、防洪抢险组:

队长:

郑德清

成员:

机修厂、运输队、机电科所有人员。

职责:

⑴搞好矿井工业广场排水沟的清理,确保工业广场以外的洪水在雨量最大时不能流入工业广场。

⑵定期检查主副井口、风井井口、锅炉房、井上10KV变电所、地面空压机房、污水处理车间、机修车间、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材料库、煤场等生产厂区的排水沟等防洪排涝设施,及时清理上述工业厂区的防排水沟,确保生产区的安全。

⑶做好井上下的防排水工作,汛前必须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修。

水泵安装、水仓清理、水仓容量、管路铺设以及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等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定;定期测定水泵的排水量、矿井涌水量,并作好记录。

并及时分析数据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防排水组:

组长:

李树旺

成员:

行政科、综合办公室、销售科、食堂、环卫队所有人员。

职责:

⑴具体负责井下和工业广场洪水的检查,发现明显增大或者对矿井工业广场有威胁时,及时向矿“雨季三防”指挥部汇报,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和交口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疏通洪水,确保洪水不淹井和不进入矿区。

⑵负责矿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指挥中心、食堂区域、磅房等后勤行政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

及时清理上述区域的防排水沟,保证矿井工业广场排水通道。

并在汛期指派专人检查。

⑶在雨季前对本矿的住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做到有险情时能够及时组织疏散。

4、防雷电组:

组长:

姚亚伟

成员:

机电科、变电所所有人员。

职责:

做好防雷电工作。

汛前,必须对地面高压供电线路、井下(包括入井电缆、轨道和皮带架的防雷接地、入井轨道绝缘道夹板等)、高层建筑物、瓦斯抽放系统、10KV变电站、监测监控系统等重要场所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查、测定,对不合格的要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

在雨季前完成矿井供电系统的“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不合格的电缆、避雷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处理或更换;各类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必须符合要求。

必须对地面防雷装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避雷针的安装高度、避雷覆盖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雨季前与气象部门联系处理。

煤矿供电设定的电流整定值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停送电和恢复用电制度。

雷击造成停电后,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启动备用电源,并逐级汇报。

编制供电系统停电、主主要设备停运安全预案,并分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特殊情况下的矿井安全。

“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

供电正常、设备完好、管路畅通、操作规范、应急措施可行、组织措施到位。

5、物资供应组:

组长:

刘建国

成员:

供应科、财务室、仓库所有人员。

职责:

主要保证防洪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按有关规定设立专项防洪资金,保证防洪物资的供应,防洪物资必须设专人保管,严禁挪作他用。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郑德清

成员:

综合办公室、医务室、应急救援办公室、保卫科全体人员。

职责:

⑴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⑵负责抢险救灾伤亡人员的抢救治疗等善后处理事宜。

⑶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⑷备齐应急物资,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管理制度。

⑸保证汛期所有抢险救灾人员的饮食、饮水及时供应,确保生活环境安全舒适。

第三章雨季灾害性分析

一、暴雨灾害危险分析

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东寒夏热,春季多风,秋季凉爽,年平均气温11℃,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6℃,日最低气温-20.3℃,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3-25℃,日最高气温可达39.5℃。

年平均降水量650mm,且多集中于7、8、9月份。

本井田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

井田东部边界的交口河,仅为季节性河流,在雨季期有短暂水流通过。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标高均高于附近沟谷最高洪水位,一般不受洪水威胁。

但由于井田内煤层埋藏较浅,暴雨时采空区导水裂缝带可能导通地表降水造成水害

二、水的危害分析:

a.地面水体情况

井田对应地表无大的水库、河流等,仅有季节性冲沟,雨季有少量流水,对井下影响不大。

b.相邻矿井水害

与我矿相邻的生产矿井均未发现超层越界现象,隔离煤岩柱完整。

c.老窖情况

本井田范围内有浅部老窑较多,基本位于井田煤层露头,老空水通过开采裂隙渗入井下,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矿于雨季前对老窑进行清理、填实。

d.塌陷坑情况

井田范围内地面未发现有明显塌陷坑,只有局部老窑塌陷,但未有积水现象。

e.隐伏断层、陷落柱

井田内可能有隐伏断层、陷落柱存在,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

三、雷电的种类和危害:

雷电危害可分为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三种方式。

雷电的几种破坏途径:

1、直击雷破坏:

当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上,会导致建筑物燃烧或爆炸,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

2、感应雷破坏:

感应雷破坏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两种。

由于雷电电流变化梯度很大,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磁场,使得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这种电流可能向周围物体放电,如附近有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和爆炸,而感应到正在联机的导线上就会对设备产生强烈的破坏性。

应加强易燃易爆场所、计算机及其防静电问题的管理。

雷击发生在供电线路附近或击在避雷针上,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电磁场,此交变电磁场的能量将感应于线路并最终作用到设备上,对用电设备造成极大危害。

3、雷电波的破坏:

当雷电接近金属类架空管线时,高压冲击波会沿架空管线侵入室内,造成高电流引入,这样可能引起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

如果附近有可燃物,容易造成火灾。

第四章“雨季灾害”的预防处理措施

一、“雨季三防”的监测监控措施:

(一)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1、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

  

2、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3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4、地表水观测。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5、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迳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6、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7、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8、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

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9、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和观测要求符合规定。

     

10、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1)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2)实测测站基面坐标、高程,测定不同高程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位的过流量。

 

(3)实测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

 

(4)根据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重新计算水位,并用红墨水填在“水

位”栏内。

 

11、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及塌陷积水区等设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12、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13、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必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使用自计水位计观测水位,应在每日 8 时或经指定的其他固定时间进行检查和校正。

14、井、泉和钻孔水位观测需遵守下列规定:

 

(1)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2)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误差超过 1/1000 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

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3)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

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4)每次水位观测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

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

水准观测取 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5)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6)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立即上报指挥部采取清理措施。

 

(二)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1、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3)提供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2、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 (压)水质、水温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3、井下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4、斜井,垂深每延深10米时,观测一次涌水量。

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5、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连同其他有关的水文点应每天观测一次。

对溃入性的突水点,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的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按正常要求进行观测。

 

6、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含水层、穿过与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窖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7、井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观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时,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其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三)老窑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观测 

1、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要求:

  

(1)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安排两人,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2)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3)必要时应取水样,并作全面分析。

 

2、当井田及其邻近范围内有小窑时,应调查了解因小窑开采而引起的危害矿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窑采掘矿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矿井掘进贯通、小窑向矿井排放水、报废小窑井口未做封填处理等) 

3、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干裂,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四)原始记录及资料成果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面编码,

 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 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试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存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前结果 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台账上。

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

汇总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6、填写以下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账:

 

(1)矿井涌水量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4)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账。

 

(5)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6)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7)水源井(孔)台账。

 

(8)封闭不良的钻孔台账。

(9)其他专门项目台账。

 

7、填绘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2)综合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

 

(4)专门水文地质图。

 

8、每一种成果表或台账、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

 

9、各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图表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二、暴雨和积水危害的预防处理措施:

(一)雨季地面防水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在雨季以前对地面排水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确保水流畅通无阻。

2、雨季到来前,井口防洪材料专用仓库要备用足够的塑料编织袋,并备有足够数量的泥土等堵水材料。

当地面水位超超标时,要用装满黄土的编织袋构筑临时挡水墙,保证洪水不进入井下。

3、雨季到来之前,矿成立“三防”领导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队伍,进行防洪值班。

防洪抢险物资,应专库存放,挂牌管理,库内必须按《实施方案》要求备有足够的专用抢险工具及物资材料。

4、遇到暴风雨天气,防洪值班人员必须巡回检查地面汛情,确保广场内积水及时排出。

5、遇有特大暴雨,矿内及周围积水不能及时排出时,抢险人员应积极配合井口运搬人员,立即将主井、副井用编织袋搭堰封堵,严防积水灌入井下。

并设专人监视水位,并将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向安全监控室汇报。

如果水位不断上升,有灌入井下危险时,指挥部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迅速沿规定避灾路线撤离升井。

(二)雨季井下防水安全技术措施 :

1、做好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2、采掘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

 

3、配备足够的井下排水设施,所有排水设备,要在汛期前检查完毕,并进行联合试运转,试运转要有专门记录,并汇报“雨季三防”指挥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井下有突水危险的地点,建筑永久截水闸。

 

5、采掘工作面过顶部采空区、含水断层等地点时,应进行疏干加以处理。

如果水量大或有水源补给时应留设防水煤柱,建筑永久截水闸。

 

6、熟悉井下透水的预兆。

 

7、井下各主要巷道的水沟、水仓要定期清理,每年雨季来临前提前清理干净,保证排水畅通。

 

8、雨季,各井口附近要挖排洪沟,储备防洪物资和工具,配备专职的防洪人员。

 

9、配备2台主排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保证完好,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井下各临时水仓、排水点的水泵及管路的排水能力满足该处最大涌水量的需要,并备有余量。

  

11、对本矿采空区涌水量定期检查,各工作面的涌水量变化及时汇报。

12、加强对全矿井涌水量监测工作,特别是在雨季有异常变化时及时寻找原因,重点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潜水向井下补给。

 

13、掘进或回采区域要按设计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

  

14、定期检查采空区、冒落区的地表裂隙,及时堵封。

三、防雷电的专项措施:

(一)建筑物的防雷分级 

1、煤矿建筑物中属于第一类防雷级别的有炸药库。

  

2、煤矿建筑物中属于第二类防雷级别的有油库、选煤厂主厂房(如生产系统的选煤楼)等。

  

3、煤矿建筑物中属于第三类防雷级别的有烟囱、大型机械厂房及较重要的建构筑物等。

  

(二)各级建(构)筑物的主要防雷措施 

1、对于第一类建构筑物必须采取全面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雷电感应、雷电波浸入等。

 

(1)防直接雷 

1)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使被保护的建构筑物处于被保护范围内。

 

2)避雷针及其引下线的全部构件和接地装置,应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金属物(金属管道、电缆、导线)保持一定的距离,地上部分不小于5m,地下部分不小于3m。

  

3)避雷线至屋面或各种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

 

4)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应有独立接地,其接地冲击电阻不大于  10欧。

  

(2)防感应雷  

1)为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电火花,建构筑物内的金属物(设备、管道、结构钢筋、电缆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到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上。

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2)为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电火花,长金属管道两端应接地。

平行敷设的长金属管道(包括电缆金属外皮),每隔20-30m距离用金属线跨接一次。

  

3)防感应雷接地装置与防直接雷接地装置应分开,相互间距不小于3m,但与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用(相连),接地电阻应满足最小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4)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一般在建筑物周围环形敷设。

  

(3)防雷电波浸入  

1)为避免沿电力线传入高电位,最好使电气设备及照明不设在室内。

 

2)低压线路引入室内时,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电缆两端金属外皮应接地,其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相连接。

  

3)允许从架空线上经一段不小于50-100m电缆引入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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