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第二章负债相关满分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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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第二章负债相关满分知识点

第二章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

时义务。

负债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

在1年内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

券、长期应付款等。

第一节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

各种款项,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一般于

每季度末收取短期借款利息,为此,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

方式进行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以下

是关于短期借款的相关账务处理:

(1)借入短期借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2)计提应计利息: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3)支付借款利息:

借:

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4)偿还银行借款本金:

借:

短期借款

  贷:

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

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

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或“库存现金”科目。

第二节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一)应付账款概述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1-

 

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

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二)应付账款发生与偿还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

借:

原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2、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注意:

如果存在现金折扣,则应冲减财务费用: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三)转销应付账款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

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

应付账款

  贷:

营业外收入

二、应付票据

(一)应付票据概述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我国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因此,企业应将应付票据作为流动负债管理和核算。

同时,由于应付票据的

偿付时间较短,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均按照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的面值入账

(二)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

1、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

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借:

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票据

2、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

财务费用

-2-

 

  贷:

银行存款

3、支付商业汇票款

借:

应付票据

  贷:

银行存款

(三)应付票据转销

1、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按账面余额转

作应付账款:

借:

应付票据

  贷:

应付账款

2、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转

作短期借款:

借:

应付票据

  贷:

短期借款

三、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

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1、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

借:

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

  贷:

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等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与应付账款不同,预

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

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

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

款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账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

账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账款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

,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本科目一般应当按照购货单位设

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预收购货单位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3-

 

  贷:

预收账款

(2)销售实现时: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4)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

借:

预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

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没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

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第三节应付职工薪酬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一)短期薪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

(二)离职后福利

(三)辞退福利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

等情况。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

,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

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4-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

”、“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

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

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实务中,企业一般在每月发放工资前,根据“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实

发金额”栏的合计数,通过开户银行支付给职工或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然后

再向职工发放。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

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

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

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职工福利费

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

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

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关负债,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短期带薪缺勤

对于职工带薪缺勤,企业应当根据其性质及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

-5-

 

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

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

行会计处理。

如果带薪缺勤属于长期带薪缺勤的,企业应当作为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处理。

(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

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

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

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

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

薪缺勤”科目。

(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

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

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

缺勤。

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

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

为此,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

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企业确认职工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

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

处理。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

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

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

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

,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

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

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难以认

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

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

-6-

 

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支付租赁住房

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

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成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

第四节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

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注意: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

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

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

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对当期购进项目向对方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

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

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当期销项税”是指纳税人当

期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通常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7-

 

(3)购进农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

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

税额;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

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

增值税额。

当期销售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税率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三种。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除低税率适用

范围外,税率一律为17%,即基本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

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适用

13%的低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

低税率;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有形动产租

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

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1、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企业从国内采购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

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做如下会计

处理:

借:

固定资产/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提示: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意: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

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

-8-

 

进项税额。

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货物,一般不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企

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

材料采购/原材料/商品采购/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

  贷: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补充:

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

税额,作如下处理:

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4、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的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

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视同销售需要交纳

增值税的事项:

(1)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

赠送给他人等。

在以上情况下,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

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营业外支出

  贷: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出口退税

-9-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提示:

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有余额,则表示企业应交

纳的增值税。

注意: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人材料采

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

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

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

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税”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

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

本:

借:

原材料等

  贷:

银行存款

(2)销售产品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补充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10-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

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

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方案》的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

6%两档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的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

17%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

、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对一

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应税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规

定项目价款后不含税余额交纳增值税。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

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

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

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三、应交消费税

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概述

-11-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

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

的发生、交纳情况。

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

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

借:

在建工程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常考点):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

按照应交税款金额:

借: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

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

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

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

材料采购/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四、应交营业税

-12-

 

(一)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人征收的流转税。

其中: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不包括有形

动产租赁)、文化体育业(不包括“营改增”中的文化创意服务、播映)、娱

乐业、服务业(不包括“营改增”中的应税服务)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包

括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

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和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从3%~20%不等。

需要说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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