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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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文本
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文本
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文本(2007-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三章乡域体系规划
第四章集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六章集镇区工程规划
第七章环保与环卫规划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章规划实施策略和政策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修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目标与原则
2.1、规划目标:
以生态宜居型、农贸市场型相结合,体现现代农业为特色的乡村集镇。
2.2、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整体的原则
(2)适度集中的原则
(3)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原则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生态的原则
(6)动态弹性原则
(7)特色原则
(8)因势利导,分期建设的原则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3.1、区域协调思想
3.2、突出乡镇特色思想
3.3、以人为本思想
3.4、可持续发展思想
3.5、可操作性思想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标准》;
(5)《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6)《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
(7)《防洪标准》(GB50201—94);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l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4年
远期为2010-2020年;10年。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及面积
本次乡域体系规划覆盖的范围为浮槎乡全境78平方公里水陆域面积。
集镇规划范围东至乡卫生院、西起加油站、南至中小学、北达中学,规划控制面积约为0.32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建设用地面积0.26平方公里。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七条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安远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及浮槎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态势,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依托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形成乡域经济发展轴线,综合分析有利条件,确定浮槎乡的性质为以粮食、果业为基础,林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为龙头,逐步建立成为商贸同步发展的新型生态乡镇。
合理布局乡村体系,明确乡村结构和层次,根据乡域发展条件,确定产业布置,加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第八条发展目标
充分考虑浮槎乡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依托交通条件,承接县城经济辐射,大力发展商贸业,积极发展加工业和特色农业,带动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做到经济建设、乡村建设、环境建设的同步提高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把浮槎乡建设成为经贸兴盛,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舒适的新型小乡镇。
第九条经济发展规模
近期2010年,实现1969.5万元
远期2020年,实现=5108.4万元
第十条乡域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18450人。
远期2020年,20400人。
第十一条城市化水平预测
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
14.5%。
第三章乡域体系规划
第十二条乡域体系发展战略
1、以乡域优势产业为导向,合理布置,正确选择集镇空间布局模式,达到产业发展与集镇发展相协调。
2、行政村的职能、等级在新的目标下合理布局与组合,以达到职能明确、等级合理、共同发展的目标。
3、集镇建设要“以人为本”,强化集镇要素的集聚,形成面向乡村的核心。
4、集镇与基层村间要建设快速的流通渠道和网络,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的空间体系。
5、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增强抗灾防灾能力
第十三条乡域体系规划
13.1规划乡村体系分为乡域中心、中心村、基层村三个层次。
13.2第一层次:
乡域中心——集镇区
集镇区作为全乡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既接受上一级城镇(县城)的政治控制和经济、文化辐射,又面对全乡农村起着龙头和带动作用,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功能,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规划至2020年集镇区建设用地26.06公顷,人口为2900人。
13.3第二层次:
中心村(3个):
人口控制1500—3000人,建设用地人均100平方米。
河石村:
规划河石村与集镇相连,以带动诸村的发展规划稳定和发展产业、农业生产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交通优势,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外向型的生态农业,效益农业、特色农业、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大力发展乡村个体私营经济。
双径村:
规划龙岗村与集镇区域相连,以带动诸村的发展规划稳定和发展产业,农业生产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交通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作大脐橙产业和矿产开发,加大科技投资,积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
浮槎村:
规划浮槎乡与集镇区相连,以带动诸村的发展,规划稳定和发展主导产业旅游业,农业生产充分利用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作大旅游和脐橙产业,加大科技投资,积极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
13.4第三层次:
基层村(3个):
人口规模控制在1300至3000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至120m2左右。
长河村:
规划长河村今后主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增大农副产品二次开发在经济中的比量。
河秋村:
规划河秋村今后主功农副产品深加工,加大脐橙产业开发。
浮江村:
规划龙安今后加大产业建设及农产品深加工。
13.5规划从现状产业分布,综合考虑自然资源及发展趋势,建设好三大产业基地,共同形成镇域生产力布局网络。
生态农业基地:
、浮槎村、长河村、双迳村、浮江村;
果业基地:
河石村、河秋村。
第十四条村庄整合建设规划
1、近期人口少于60人,交通不便的自然村,远期人口少于100,交通不便的自然村。
2、位置偏远、区位条件差、耕作困难,经济难有起色的自然村。
3、有较大地质、自然灾害,不利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村。
4、撒并的自然村,就近整合到基层村或中心村或集镇区。
建设用地安排与村民同等待遇。
原土地、资产等也随同转移。
第十五条乡域基础设施规划
15.1、乡域道路交通规划
以道路线完善网络布局,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乡村公路。
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完善集镇区至各中心村相连的几条公路形成树枝状的交通网络。
以实现乡域交通的便捷和顺畅。
15.2、乡域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①给水:
集镇区近期实现自来水普及率70%,远期达100%,各行政村可按各自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选择采用集中式供水或分散式自备取水方式。
②排水:
乡域内各村均采用雨污合流,生产、医疗卫生污水须经无公害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或沼气处理后排放。
15.3、乡域电力规划
浮槎乡用电现状由开关站125KVA电力线引入乡区供电规划在乡区内设置一开关站,电压等级为80KVA级。
15.4、电信、邮政规划
①规划近期以促进农村电话的发展为重点,提高电话普及率和服务水平。
乡区实现户户通电话,各基层村实现村村通电话,2010年全乡电话普及率30部/百人。
2020年全乡电话普及率40部/百人。
全乡程控交换容量近期为5100门(乡区594门)远期为7644门(乡区1192门)。
②进一步完善以浮槎乡为中心的乡域邮递系统。
加强邮递能力,形成通畅有序、高效准确的邮递网络、改善整体服务水平。
③广播规划:
规划在乡区及各中心村设广播站,增加转播设备,提高转播质量,实现村村通广播。
15.5、卫生防疫规划:
规划在各中心村设置卫生保健站,配置专业的卫生、保健、防疫员2至3人。
15.6、防洪排涝规划
规划:
对乡域内各重点圩堤进行全面加高、加宽、加固。
对受涝地区应多设排灌站,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渠沟进行清淤治理。
第十六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积极建设好生态环境,杜绝引进和发展具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
保护水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进行各项非农业性开发建设,加强水土保护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生态型小城镇。
第十七条资源保护原则
17.1正确处理开发建设、环境保护二者的关系。
保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三统一。
17.2杜绝要业等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山水环境的污染,保持区内空气清新、环境幽静、山秀水明。
17.3保持山区内山、石、水、土、林木等自然景物景观完好。
人文景观应维护其历史原貌。
17.4加强山区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禁偷猎盗伐等一切违法活动。
第四章集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十八章规划目标
1、充分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上的便倢,依托生态和农业资源,积极走向市场,参与竞争。
以果业、林业及其它农产品加工为重点。
2、以乡村建设的现代化为出发点,以营建生态型生产、生活环境,保持可持续性为目标。
规划着眼未来。
注意近远期结合,力求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的统一,严密与弹性的统一。
3、以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对集镇区用地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应保证集镇区的优美环境,严格治理污染,控制污染源,合理组织空间绿化体系,做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完美统一。
4、规划应着眼高起点、高标准。
要求集镇区功能齐全、注重环境建设,基础设施适当超前服务设施完善。
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空间。
第十九条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7年至2020年共14年,其中近期为2007年至2010年共4年。
第二十条规划性质
浮槎乡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以粮食、油料、生猪、水产、果业生产、加工、贸易及生态农业为龙头的新型集镇。
第二十一条集镇规模
21.1、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2000人;
远期2020年,2900人。
21.2、集镇区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26.0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6.1m2/人。
21.3、规划控制范围
本次规划控制范围用地32.20公顷。
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二条集镇发展方向
新的建设用地宜以河以西偏南和医院以西附近的用地。
第二十三条、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为组团式的“四片区一中心”,组团间通过道路连接,各组团分别形成方格式道路网络。
“四片区”一是T字型路网以南偏西的居住区,二是T字型路网以南偏东集市商贸和居住区、三是T字型路网北上的商贸、居住和工业区、四是桥以北政府行政中心区。
“一中心”一是T字型附近的行政、集市、文化、教育中心。
第二十四条居住建筑用地规划
24.1、以集中成片布置为主,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注重生活服务设施的功能配套及绿化用地的设置,居住建筑规划要求建筑组团式布置,民房建设时可采用庭院式布置方式,以三至四层为主,建筑间距以1:
1.0——1:
1.2为宜。
24.2、居住用地分为三个片区(或小区),分别为老城区新农村建设为主。
老居住区结合旧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原有临街建筑应进行外装饰处理,丰富集镇区景观,适当配置绿地景观。
规划要求——居住建筑不低于三层房屋,间距不低于1:
1为宜。
第二十五条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25.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将原乡政府用地调整到医院附近用地,其它行政办公用基本不变。
而原乡政府用地用于扩展集贸市场用地。
25.2、科教办公用地
规划现有中、小学在原址不变,但需扩大用地规模,完善教学设施和场地。
25.3、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现有卫生院在原址不变,但相应扩大其用地规模。
卫生院病床不足,急需扩建建筑面积。
为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方便村民就地治疗,规划中给每个村配置一个卫生所。
25.4、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在中学设置一400米跑道的体育用地。
在居住小区内设置一些居民体育锻炼设施。
25.5、商业金融服务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服务用地以现有用地为基础,主要包括沿街商业、店面、集贸市场等。
商业服务设施沿主次道路成带状或块状布置,并加强现有商业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
规划对现状农贸市场予以保留,通过旧城改造,将农贸市场集中布置,其周边设置商业街。
同时在原乡政府地新设置一处专业贸易市场。
在居住小区内设置零售商业服务,方便居民购物。
第二十六条生产建筑用地及仓储用地规划
生产建筑用地和仓储用地,相对集中在T字型北区,规划以无污染粮食和果业等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发展方向,严格控制三废污染的工业在该地区发展。
农业生产用地如养猪场等则在规划区外围设置。
第二十七条绿化用地规划
1、点状绿地相对均衡的布置在集镇区中,以小区内部绿化为主,在对外干道和主干道沿道设置一些街道绿地。
2、线状绿地一是镇江河两岸规划建设成沿河绿化带,即能美化集镇区景观,又形成具有特色的绿色长廊,创造成绿色的生态环境。
二是道路绿化一般以种植行道树和建立绿化带为主。
3、块状绿地主要是公共绿地,成片、相对集中布置。
在老城区,将结合幼儿院、祠堂等公共设施将旧区中的老居民房置换为广场用地,构成休闲、娱乐中心。
4、集镇区周边的山体作为防护性绿地,形成绿契和景观点。
即起绿化作用,又起隔离防护效果。
第二十八条集镇区景观风貌规划
利用乡土树种和果树点缀,注意与周围建筑的整体协调,达到草地芳香,绿树成荫的效果。
改善和美化居住环境。
采用轴线对称布置,由雕塑和花坛组成,形成镇区的中心景点绿带与镇江河面融为一体,可结合地形,密植常绿树、花灌木。
第六章工程设施用地规划
第二十九条集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29.1、规划原则
顺应自然环境和地形,有利于交通的快捷联系和疏散,缩短出行距离,方便集镇生活,解决好过境交通和集镇交通的矛盾,处理好集镇交通与公路对外交通设施之间的相互转换关系。
29.2、路网结构
规划路网采用环状与方格网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其中城区构成“七纵七横”的路网格局。
29.3、道路等级
道路等级主要分为五级,对外交通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滨江干道、支路。
29.4、道路红线宽度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对外交通干道14米,主干道12米,滨江干道10米,次干道6米,支路3.5米。
第三十条集镇广场
在汽车客运站前布置交通性集散广场。
按规划城镇人口每人0.13-0.4m2计算需集镇广场用地:
0.45公顷左右。
第三十一条加油站
集镇公共加油站设置在去安远的路口,主要服务于过境交通和本规划集镇内的车辆。
第三十二条给水工程规划
32.1规划设计一处4000吨/日的自来水厂。
水源取自地表水,即镇江河水。
32.2水量:
人均综合用水486升/日。
32.3厂址:
规划在镇江河上游建一座自来水厂,占地面积0.40公顷。
32.4水源地防护措施
在水厂生产或单独高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畜禽养殖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充分绿化。
32.5管网规划
规划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系统,根据集镇区建设规划布局,考虑远景发展需要,配水管网沿主要干道布置成一个主环,管径采用DN200,次环采用DN150和DN100,由街坊管道与主次干管连接构成。
由此形成集镇区环状供水管网系统、给水管网布置详见《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三条排水工程规划
33.1排水体制选择
根据浮槎乡功能定位要求,规划镇区采用雨污合流制排水体制。
33.2污水量预测。
镇区污水量按集镇区总用水量的75%计,则污水为1087吨/日。
33.3污水处理厂
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集镇区以南方向,即镇区河水位置下游,处理规模1200吨/日,处理深度为常规二级处理。
33.4、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工程规划原则
雨水管道沿道路铺设,分散就近排入河道或排洪渠。
靠重力流排放雨水。
(2)雨水排放系统
雨水排放分区按集镇区的地形及河流水系来划分。
根据集镇区的地形特点、用地安排、道路及河流走向。
集镇区分内五个较大的相对独立的雨水排放系统。
雨水管网布置详见《安远县浮槎乡总体规划—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四条电力电讯工程规划
34.1用电量预测
2020年集镇区最大用电负荷0.43万KW平均负荷密度为1.65KW/平方公里。
人均综合用电负荷1.44KW。
负荷利用时间按4500小时计人均综合年用电量648度。
34.2电力工程设施规划
浮槎乡供电由现状大围变电站10KV变电等级提供给集镇区开关站,变电电压等级为10KV向集镇区供电,同时考虑到集镇区分区供电,以利管理维修故在集镇区设三处配变电房。
34.3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近期集镇区电话普及率达30部/百人,远期集镇区电话普及率达40部/百人。
则集镇区程控交换容量近期达594门,远期达1192门。
规划电信线路与电力线异侧布置。
(2)规划在新街路,原邮电局处扩建一综合电信局。
(3)通信管道规划
集镇区通信管道基本沿道路敷设,主要电话电缆采用光缆进入电信局,电信管道管孔数须满足电话电缆、数据通信、其它通信、广播、电视和备用线路的铺设需要。
主要通信管道孔数下小于12孔。
一般通信管道管孔数按照用户数量及其化通信线路需要,适当留有余地。
(4)邮政局规划
为满足乡镇日益发展的邮政业务需要,规划在原址扩建邮政局。
新建的邮政局将成为业务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内部处理基本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的邮件处理中心。
(5)有线电视网规划
规划大力发展有线电视网,在集镇区建设有线电视中心,服务范围为全乡。
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侧铺设。
(6)管线综合规划
管线综合布置顺序,各种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
依次为:
⒈水平方向:
电力电缆、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⒉垂直方向:
从地表由浅入深依次为:
电信电缆、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第三十五条、防灾规划
35.1防涝规划
根据浮槎乡自然地理及地质因素。
集镇区需加设防洪堤坝。
35.2消防规划
(1)消防规划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以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
(2)建立业余消防队,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如取水泵、水枪、自动泡沫灭火器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3)建立快捷、通畅的消防通讯系统,保证信息通畅。
(4)集镇区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时,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集镇区沿道路两侧每隔120米布置一个室外消防栓。
(5)集镇区内大型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消防系统
第七章环保与环卫规划
第三十六条环保规划
36.1规划目标及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别达到一、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类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2B—1999)。
36.2规划措施
(1)加强现状企业的防污染工作,限制排污。
力争使污水达标排放。
(2)对所有有污染废气工业企业实行改造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后排放。
(3)限制机动车辆进入镇区街道。
用增加绿化覆盖率等办法降低镇区噪声,使之达到国家允许标准。
(4)生产废水需经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后排入水体。
第三十七条环卫设施规划
37.1、规划在集镇区外设置一处垃圾填埋场。
37.2、沿集镇区主次干道设置废物箱,每100米设置一个。
37.3、在集镇区人流集中的地方按120米服务半径设置水冲式公共厕所。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八条规划原则
38.1立足现实,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的原则;
38.2土地集约化发展的原则;
38.3近远期结合,突出重点,内外结合,整体协调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控制
至2010年,集镇人口规模达到2000人,建设用地为24.9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4.75平方米。
第四十条发展方向
近期小城镇建设将主要以旧区为重点,向东和北侧发展。
首先建设集镇区的内部道路,重新塑造浮槎乡行政中心,通过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配套,引导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发。
第四十一条道路交通规划
41.1、另开辟一条滨江干道;
41.2、改造现有公路;改造旧区商业街;
41.3、基本形成集镇区道路网络。
第四十二条居住用地规划
42.1、建设现集镇中的居住小区;
42.2、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建设,严格控制城区农村宅基地的批建。
第四十三条公共设施规划
43.1重点改扩建浮槎乡乡政府、小学、中学、医院、供电所。
;
43.2扩建城区中部的文化活动中心;
43.3、结合浮槎乡行政中心建设,建好行政和居民广场。
第四十四条绿化景观规划
44.1、修建沿河绿带及客家风情园;
44.2、改善城镇道路绿化,加强道路绿化建设。
第四十五条生产用地规划
建设T字型路北偏西1.10公顷的工业用地。
第四十六条环境卫生规划
46.1、加强环保的监测治理,防止镇区环境的恶化,降低交通噪声;
46.2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厕;
46.3、逐步完善环卫设施及人员的配套。
第四十七条市政工程规划
47.1建设水厂;
47.2各类工程管线随建成区的发展而同步敷设,做到建成一片,配套一片。
第九章规划实施策略及建议
第四十八条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
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改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镇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规划的变更必须依据规划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四十九条加强集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49.1总体规划经审批后,应积极组织下一层次的详细规划设计,为规划管理提供主要依据。
49.2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各专项规划。
第五十条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50.1建立和完善集镇规划及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管理,特别要协调好集镇规划建设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关系。
50.2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五统一”,从严治城。
50.3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开辟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逐步实现以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和住宅商品化为重点的城镇房地产管理体制,真正做到以地建城,以地养城。
50.4严格保护城镇绿地空间,防止城镇建设占用绿地。
50.5对影响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用地根据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规划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制定开发计划优先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50.6储备土地,对城镇新发展区制订相应的土地控制及征购计划。
第五十一条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实施监督工作
51.1加强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必须深入民心,让每个市民都了解规划和支持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
51.2、建立监督机构,加强规划实施的透明度。
附表1:
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集镇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
号
分类
代码
用地名称
现状2007年
规划2010年
面积
(ha)
比例
(%)
人均
(m2/人)
面积
(ha)
比例
(%)
人均
(m2/人)
1
R
居住建筑用地
11.36
62.83
78.23
12.10
48.95
53.00
2
C
公共建筑用地
4.61
25.41
31.74
6.31
25.40
31.55
C1
C2
C3
C4
C5
C6
行政管理用地
教育机构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
医疗保健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集贸设施用地
0.43
3.05
0.32(ha)
0.13
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