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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预防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的监督领导以及应急组织指挥,成立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文物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发掘、库房文物的巡检、督查工作,尤其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防范为重点,积极主动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文物安全工作,消除隐患,督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文物安全监管

1、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发掘区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和处理。

2、根据各级相关要求,积极改善安全防护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等装备,逐步完善必要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3、开放的发掘区域,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标志,应急电筒及其他照明设施,并制定游览须知、设置安全警示牌,保证文物和游客安全。

4、强化发掘人员防范意识,定期进行文物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提高防护技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5、畅通信息渠道,发现文物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置,防范于未然。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在考古工地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等部门紧急处理电话,并报告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和现场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事故单位不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故意破坏毁灭事故现场和证据,不在事故处理和调查间擅离职守或逃逸。

2、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文物安全事故报告后,对重大事故应按程序逐级上报。

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实施紧急处理,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3、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考古队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考古工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人员安全,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和省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考古队进入工地后,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考古发掘期间突发事件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内外各有关部门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紧急处置任务。

二、运行机制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考古队员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和人员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通讯设备。

三、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考古队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事件发生后,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

1、工作人员受伤后,要迅速处理,如情况严重,要立即向当地医疗和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2、考古工地发生盗窃、破坏事件,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情况,并有效的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公安人员侦查工作。

3、发掘工地发生塌方事件,若人员受伤,应立即停工抢救伤员,并迅速查明是否仍然有塌方隐患。

四、应急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考古队已有的信息运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考古队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储备物资应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积极组织考古队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考古工地防灾预案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田野考古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范围

根据调查,曲阜鲁国故城地区可能发生的且与考古工地关联紧密的自然灾害主要是大风和暴雨。

本预案适用于此次考古工作过程中对大风、暴雨自然灾害预防及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应急处理。

二、方针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三、领导组织及职责

考古队成立由队长任组长的防灾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考古队员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指挥灾害发生是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当大风、暴雨自然灾害发生时,考古队员应在防灾小组的领导指挥下,积极进行各种抢先救援工作,协助落实本应急预案。

四、灾害预警

建立天气预报信息公布制度。

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曲阜市的天气预报填写好,遇大风、暴雨天气应用警示提示。

凡是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暴雨等紧急预报,防灾领导组必须指挥考古队员及时做好防范准备,如遮盖发掘区域,加固临时建筑的窗门,将各类电器设备入库等。

五、物资准备

1、保护用品配备

防灾领导小组及其他考古队员,每人配备安全帽一顶、雨衣一套,绝缘雨靴一双,发放给个人保管,随时待用。

2、抢救工具、机(具)材料配备

各类抢险工具及材料,如活动扳手、铁丝钳、铁锹、铁丝、木板、袋装砂、麻绳等配备足够,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作为抢险专用工具、物资,平时不得挪作它用。

六、安全防范措施

1、施工用电

在接到大风、暴雨预报信息时,立即组织人员对整个考古工地的用电系统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重对以下方面进行防护。

所有外线不能拖置于地面,特别是工地现场。

松动线桩要进行加固,保证埋入土中的锚固长度能够抵抗大风袭击,必要时线桩顶端采取铁丝斜拉锚固。

所有跨越悬空的电线应及时进行支吊处理。

在跨越悬挂空间采用铁丝拉紧,再用绝缘绳将电线(电缆)分段悬挂吊在铁丝上,避免大风吹断电线、电缆造成触电事故。

确保工地照明灯具、配电开关箱等稳固安全,确保不被大风吹落和倾翻。

任何电器停止使用关机时,确保切断电源,以避免遭受雷击,而烧坏电器。

2、临时设施防护

临时房屋、帐篷等应使用铁丝进行拉锚加固,确保不被大风揭盖或倒塌。

整个工地发掘区域、临时房屋、料库及库房等四周要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暴雨灾害来临时无漏雨或地面水流入。

七、抢救及安全避险

1、当获悉大风、暴雨灾害信息时,防灾领导小组要积极行动起来,首先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威力程度,然后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

2、大风、暴雨来临时,要对发掘现场的重要遗迹、未及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临时建筑等采取疏通水路、加盖加固遮雨棚等防风、防雨手段加强保护措施,同时将有关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

3、大风、暴雨来临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考古队员应该将安全帽、雨水和绝缘水靴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后,分组对整个工地进行巡视,每组最少不少于2人,随时保持联系。

当巡视发现有险情发生时,立即联系其他考古队员,对未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的重要器材进行紧急抢救、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若发现有人伤亡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八、预案管理

1、所有考古队员及工地民工应学习并熟悉本预案,做到心中有数、事来不慌、镇定应对。

2、本预案应张贴于发掘现场工地临时建筑内及其它工作场合,自张贴之日起实施。

文物技术保护应急预案

为保证曲阜鲁故城考古发掘过程中出土文物的安全,切实做好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技术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借鉴目前国内外文物保护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是曲阜鲁故城发掘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技术保护的各类遗迹和遗物。

二、保护对象

根据鲁国故城遗址以前的考古发掘情况,此次发掘需要进行技术处理的遗存主要分为土遗址本体和砖瓦、陶器、金属器等两大类。

三、保护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和指导原则。

四、人员组织

考古队设立专门的技术保护小组,考古发掘期间,必须至少一个在岗,专职负责处理遗址发掘过程中遇到的脆弱文物的现场加固保护、重要遗迹或者遗物的整体提取等文物技术保护问题。

1、工作程序

保护理念培训

发掘工作开始之前,对考古队员进行一次文物现场保护的理念培训,强化一线考古发掘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

及时预警汇报

考古发掘人员如发现材质脆弱的出土遗迹或者遗物,应立即停止发掘清理工作,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工地领队或其它负责人,以便文物技术保护工作能够及时介入,最大限度的对出土遗迹及遗物进行现场保护处理。

技术保护处理

接到预警后,技术保护小组应快速介入,现场查看出土脆弱遗迹和遗物的具体情况,对需要进行保护处理的遗迹和遗物形成初步的保护方案,并报请领队批准。

待方案批准后,立即实施具体的技术保护措施,并配合考古发掘人员完成涉及遗物或遗迹的发掘工作。

同时,必须做好现场技术保护的档案工作。

相关专家求援

技术保护小组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请示领队,向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求援,以使遗迹或者遗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2、预防措施

长期的地下埋藏,已经使得古代遗物或者遗迹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环境的骤变会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考古发掘预防措施应放在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出土遗迹和遗物遭受环境骤变之上。

为使遗迹和遗物平稳过渡,在重要墓葬或遗址的上方构建具有足够的工作空间,且能够防风、避雨的防护棚。

同时,安装温湿度检测系统,对发掘现场的环境进行动态监测,以便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

3、技术保护措施

大遗址本体的保护

对于风化、雨淋引起的酥粉病害,采用高分子材料化学加固的方式进行加固保护。

对由于干燥收缩、潮湿膨胀的反复作用和冻融的破坏而引起的开裂、块状剥落病害,采用高分子化学材料灌浆加固及锚固的方式进行加固保护。

对由于环境潮湿,相对湿度过大而在遗址表面引起的霉菌生长病害,采用酒精或者丙酮溶液擦洗后,喷洒0.02%的霉敌酒精溶液等防霉材料的方式进行防霉保护处理。

所有的加固保护处理之后,使用草帘进行遮盖,以免再次受损,重要遗迹采用切割套取的方式整体回室内进行保存。

出土遗物的保护

(1)陶器类

对于干燥脆弱陶器的加固,使用注射器滴渗5%-15%聚醋酸乙烯酯酒精及丙酮溶液的方式进行渗透加固保护。

由于酒精和丙酮溶液发挥快,聚醋酸乙烯酯很快便固化,可以提高干燥脆弱陶器的本体强度,以便提取进一步的保护处理。

对潮湿而又不便于干燥的陶器,使用注射器滴渗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的方式进行渗透加固。

由于乳液浓度较高,可使渗透完全,且固化时间较快。

待渗透完毕之后,擦去表面多于的聚醋酸乙烯酯乳液,阴凉处凉干即可。

对表面酥粉的陶器,使用2%-4%的聚醋酸乙烯酯酒精溶液喷涂的方式进行渗透加固。

对带釉而表面酥粉的陶器,当其表面剥落较厚时,使用10%的聚醋酸乙烯酯丙酮溶液粘贴加固。

对陶器表面残留硬结沉积物使用10%的六偏磷酸钠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纸张覆盖的方法进行去除。

(2)砖瓦类

砖瓦和陶器都是以黏土做坯烧制成的。

所以砖瓦的加固保护参照陶器的加固保护。

质地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强度的使用聚醋酸乙烯酯乳液渗透加固。

质地保存较差,使用5%-15%的聚醋酸乙烯酯溶液喷涂加固。

残片的粘结修复使用聚醋酸乙烯酯乳液或者环氧树脂进行。

(3)青铜类、铁器等金属类及其他

对质地保存较差的青铜器、铁器等金属器物,首先使用酒精或者丙酮进行表面清洗,晾干后,再使用注射器滴渗5%B72丙酮溶液的方式渗透加固,最后使用石膏、木板等套箱的方法进行整体提取。

对材质保存较好,但断裂的金属残片,可先使用锡焊焊接或者环氧树脂拼接的方式进行拼接,再使用虫胶酒精溶液调和矿物颜料进行补配处理。

最后使用2%的B72烯酸丙酮溶液涂刷封护处理。

对其它可能出现的骨质文物、琉璃、玻璃灯器物,如其材质保存较差则使用2%丙烯酸树脂滴渗加固,具有一定强度后,使用石膏、木板套箱等方式整体提取会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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