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47940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docx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

办公室租房合同写?

请看下面小编整理的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哦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

(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位于北京**大厦商业物业*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承租区域与用途:

1.1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以下简称“承租单元”)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以下简称:

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承租期

2.1租赁期限:

**年

第三章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租金:

3.1.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

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

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保证金

3.2.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共计人民币元

3.2.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

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合计:

*元/月)

3.3.2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付款方式

3.4.1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乙方对于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

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

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承租房屋交还

5.1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

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

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

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

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

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

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

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

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

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

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合同续约、终止

7.1合同续约

7.1.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

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合同解除、终止

7.2.1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违约及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5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

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特别约定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

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通知、变更

10.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办公室租房合同范本

(二)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

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年付

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中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