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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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
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中队、股室:
为切实抓好全队绩效考核工作,经队长办公会研究,制定了《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首市市直单位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0]10号)精神,推进大队2010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设“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为目标,加强对各中队、股室的工作效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石首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原则和工作目标
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工作绩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各中队、股室的工作处于大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注重实效、科学管理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坚持改革创新、激励争先的原则,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在全队形成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确保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实现,努力开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考核对象
纳入局考核的对象为大队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纳入大队考核的对象为各中队、股室其负责人。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大队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
对大队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农业局绩考办组织。
1、大队领导班子集体。
对照《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0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计划书》,分三项进行考核。
一是重点中心工作。
按市农业局与我队签订的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其他各类责任书进行考核,主要是农资市场监管情况、植物检疫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情况、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向上争取项目情况、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及开展城乡互联共建等六个方面的情况。
二是综合业务考核项目。
主要包括重点中心工作以外的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思想、统战、群团、计生、信访、维稳、综治、自身建设以及本单位推行绩效考核等方面。
三是社会公共评价。
主要指服务对象、下级组织、同级部门和市领导对我单位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以及社会形象等内容的满意度。
2、大队领导班子成员。
分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个部分进行考核,重点工作以大队领导班子集体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计划书的内容为主,日常工作为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其它日常工作。
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考核内容及绩效考核职责分工如下:
大队长邹运华同志:
以大队领导班子集体考核内容为主,对全队绩效考核工作负总责。
副大队长徐上军同志:
日常工作包括。
副大队长刘林涛同志:
日常工作包括等;主管大队绩考工作,分管绩考工作。
副大队长马天桥同志:
日常工作包括等;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老干办的绩考工作。
(二)对各中队股室及其负责人。
根据大队签订的2010年度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工作80分,公共评价20分。
2、实行加分、扣分办法。
在量化考评的基础上,对受到上级表彰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实行奖励加分,对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纪、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形象的事项予以扣分。
(1)加分办法。
①争取项目奖:
按无偿资金2万元以下2分、2-5万元3分、50万元以上6分的标准对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股室)加分,有偿资金对半计分。
②表彰奖:
班子成员分线工作受到表彰的,对分管班子成员个人进行加分。
受到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项加2.5分,中央、国务院部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5分;受到省级部门和荆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市委、市政府和荆州市级部门表彰的加0.5分;受局党委和市级其它部门表彰的加0.5分。
同一项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表彰计算。
③文明单位(科室)奖:
被评为文明单位(科室)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荆州市级加1分,石首市级加0.5分。
属部门评选的对半加分。
④宣传报道奖:
每篇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地级1分、市级0.5分,部门对半计分的标准,对股室加分。
同时,对撰稿人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加分。
(2)扣分办法。
①发生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单位负有过失、过错责任的,每件次扣1分。
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每件次扣2分。
③行政诉讼败诉,单位负有责任的,每件次扣1分。
④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受到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投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1分。
⑤单位或分管工作受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每件次扣1分。
⑥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特大事故情况,每件次扣1分;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5分。
⑦干部职工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的,视情况每件次扣1-2分。
⑧其他需要扣分事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参加会议情况等,视情况酌情扣分。
机关科室除按上述扣分办法执行外,同时执行《农业局机关科室工作计划书》的扣分办法。
同一项工作扣分不超过5分,每项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3)加分扣分依据
加分依据由被考核人(科室)提供。
扣分依据由局绩考办负责提供,最后由大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六、考核步骤
1、实行工作目标责任签约。
大队根据局2010年工作要点,结合本队的工作职能,在充分征求全体干部和局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
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大队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25日前报局绩考办。
局绩考办组织专班对各单位(科室)呈报的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样表附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局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报局党委会议审定。
初审不合格,发回原单位重新修订再报批。
各单位班子成员也要按照分工,制定工作目标计划书(样表附后),按照上述程序审定后执行。
大队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书》经局党委会议审查通过后,由大队主要负责人与局主要领导实行责任签约。
在工作目标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有较大调整,或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工作目标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2、综合考评。
(1)单位(个人)自查。
各单位、各科室(个人)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自查,自评打分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打分依据、争取项目依据、受表彰材料等一并报局绩考办。
(2)组织考核。
由局党委成员带队对大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考核,分项打分。
一般采取听取述职、公共评议测评、个别座谈、征求意见、分析评价等方式进行,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组织考核。
公共评议测评及计分办法如下:
对领导班子集体、党政班子成员测评计分,按照先计算各层次的测评得分,再对各层次的测评得分按权重比例汇总的方式进行。
每个层次测评分数,按得票率计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得票分别折成1分、0.6分和0分。
计分方式为:
某一层次的测评得分=100×(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6+不满意票数×0)/该层次参加测评人数。
测评总得分为各层次测评得分与所占权重比例乘积之和。
对领导班子集体、党政正职的测评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局党委成员;第二层次:
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局直二级单位的测评;第三层次是被考核单位的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其中服务对象代表原则上不少于5名。
三个层次测评在汇总中的权重比例为3:
4:
3。
具体计算公式为:
第一层次测评得分×30%+第二层次测评得分×40%+第三层次测评得分×30%。
对二级单位班子副职的测评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局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二层次是本单位干部群众;第三层次服务对象代表。
三个层次测评分汇总的权重比例为4:
3:
3。
具体计算公式为:
第一层次测评得分×40%+第二层次测评得分×30%+第三层次测评得分×30%。
测评工作由局绩考领导小组选派考核组负责完成。
(3)组织审定。
局绩考办统计汇总各单位(科室)年度考核得分,报局党委会议审定。
七、等次评定及运用
对大队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等次评定以大队考核得分为主,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一)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5-95分的评定为“良好”,考核得分在75-85分的评定为“一般”,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单位评定为“较差”。
被评定为“优秀”的班子成员得年终基本奖金,95分以下的按照比例下调奖金。
75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单位下拨经费的5%。
对不同等次的单位(科室),津补贴(或绩效工资)的发放按不同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执照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科室)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资格,考核等次降低一个档次。
对弄虚作假、谎报工作业绩的单位,经查实后重新确定等次。
(三)考评结果直接与班子调整挂钩。
被评为优秀单位(科室)的班子成员,提拔重用优先考虑。
被评为较差的单位(科室)不能评定为先进集体,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
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科室)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整。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邹运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责任。
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室绩效考核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各负其责。
要对照大队2010工作方案、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系统计划好2010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好绩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计划书。
要将考核目标分解到相关领导、内设机构以及每个工作人员,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要建立健全分析评议、通报反馈、月报告等制度,并及时向大队绩考办报送工作完成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
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与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大队绩考办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中队、股室绩效考核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10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科室)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计划书(样表)
2、2010年度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计划书(样表)
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0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工作目标计划书
单位:
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序号
工作目标计划
计划完
成时间
分值
备注
一
重点中心工作
50
1、
切实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农资经营人员200人次以上。
全年
10
2、
争取国家、省无偿项目投入资金5万元以上。
全年
10
3、
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确保春播杂交水稻种子供应和质量安全,确保秋播“双低”油菜种子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全年抽检种子样品1000个以上,开展正季鉴定40个品种以上。
全年
10
4、
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2008年和2009年数据更新工作。
抓好张城垸工业园区农田污染鉴定工作。
全年
10
5、
切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为联系村扶持现金和物质3000元以上。
全年
10
二
综合业务工作
30
1、
抓好“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肥料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农药质量抽样检测、农药标签抽查、肥料抽样检测合格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全年
4
2、
全年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样品达到200个以上,全市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全年
4
3、
组织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1次。
市内各主要植物及植物产品市场和门店全部纳入植物检疫登记范围,市场检疫实施率达到90%以上。
全年
3
4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各类行政许可,辖区内各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持证经营率达到95%以上。
全年
3
5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文书规范、执行到位,结案率达到100%。
全年
4
6
认真受理和调查农资质量纠纷,回复率达到100%,确保全市不出现一起因农资质量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进京上访事件。
全年
4
7、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改善办公和办案设施,优化美化机关工作环境,提高执法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全年
4
8、
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城市创建与管理、计生、信访、维稳综治、安全生产等目标任务。
全年
4
三
社会公共评价
20
1、
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社会形象得到测评对象的满意和认可。
全年
20
单位呈报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市分管领导
意见
市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