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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文件

潍坊市坊子区卫生局

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局

坊卫防字〔2008〕33号

关于印发《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

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医院、卫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局直医疗卫生单位,区直各学校,山东鲁能足球学校:

为巩固我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取得的成绩,全面加速消除麻疹进程,切实保护广大儿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我们根据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卫疾控〔2008〕40号)要求,制订了《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坊子区卫生局坊子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2005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第56次会议决议提出到2012年消除麻疹。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2006年11月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启动了全国消除麻疹行动。

2007年1月我市制发了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年3月我区转发了潍坊市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消除麻疹工作全面展开。

我区在做好常规麻疹疫苗免疫工作的同时,分别于1996、1998、1999年、2001年先后对全区8月龄~14岁儿童开展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强化免疫的开展对我区麻疹控制保持在较低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受麻疹发病规律,我区麻疹发病也同全市、全省、全国一样较往年显著增加,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区麻疹发病率达到近五年来最高水平,且8月龄~14岁发病所占比例高达60%,既影响了广大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影响了学校和托幼机构正常的教学秩序,给消除麻疹带来严峻挑战。

200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西太平洋地区宣布成为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区域。

实现这一目标,仅仅是消灭脊灰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目前,一些国家其中也有与我国接壤的国家仍有脊灰流行,脊灰野病毒输入我国并引起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

事实上已实现无脊灰目标的个别国家已出现了脊灰野病毒的输入并重新建立了野病毒传播。

与此同时,在使用脊灰减毒活疫苗(OPV)的国家,包括我国由OPV疫苗衍生病毒(VDPV)引致的病例和VDPV病毒循环(cVDPV)也使消灭脊灰面临着新的挑战。

2007年我省发现3株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为我市、我区保持无脊灰工作敲响了警钟。

提高并保持高水平的疫苗免疫接种率,提高人群免疫力,是彻底阻断脊灰野病毒传播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消除麻疹的关键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8月龄~6周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并同时开展流动儿童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及7~14周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镇(街)为单位,8月龄~6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7~14岁儿童3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4岁以下流动儿童脊灰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开展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对象及时间

(一)对象

1、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原则上为8月龄~6周岁儿童(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本次强化免疫日满8月龄的儿童)。

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是否患过麻疹、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

2、脊灰疫苗查漏补种:

查漏补种的对象为2个月龄~4岁流动儿童(2004年1月1日~2008年10月5日出生)。

未完成国家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在规定的时间补种一剂次脊灰疫苗,其余剂次接种按照免疫程序完成。

3、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查漏补种的对象为7—14周岁儿童(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未完成3剂次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在规定的时间补种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其余针次接种按照免疫程序完成。

各预防接种门诊根据接种对象范围,确定儿童数,并将疫苗需求计划于11月27日前上报区疾控中心防疫科,以确保我区本次活动所需疫苗按时足量供应。

(二)时间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12日;7~14岁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疫苗的选择与接种方法

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及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均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一购买,且本次强化免疫接种补助经费也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提供,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位后,统一下拨到各预防接种门诊。

因此,本次强化免疫疫苗一律使用单价麻疹减毒活疫苗,并实施免费接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用含麻疹成分的第二类疫苗替代麻疹疫苗,也不得收取接种费用。

麻疹疫苗每位儿童皮下接种0.5ml,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中下缘附着处,接种技术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脊灰查漏补种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技术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7~14岁儿童麻疹查漏补种,要与接种证查验结合起来进行,因当前单价麻疹疫苗供应紧张,本次查漏补种采用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

接种前需告知儿童家长,并在儿童家长知情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接种。

五、技术要求

(一)人员培训

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对从事本次强化免疫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二)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工作

乡村医生和村(居)委会、托幼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

托幼儿童及在校学生由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名单交所属的接种单位,农村和社区应由摸底登记人员采用挨家逐户方式摸底调查,尤其要做好对常规免疫漏卡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严禁直接从接种卡上抄录名单作为本次强化免疫的对象。

脊灰及麻疹查漏补种只登记需补种儿童信息。

在摸底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同时应告知儿童或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对在本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未建卡的儿童和常规免疫漏种儿童,应对其补卡并在本次强化免疫结束后安排适当时间对其进行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

(三)接种方式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采取定点接种为主和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的服务形式开展接种工作,在开展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以提高免疫接种率。

同时为保证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在麻疹强化免疫前一个月内(不含一个月)和强化免疫期间,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停止安排目标儿童开展注射用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按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

1、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方式

常规预防接种门诊:

在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每个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5名以上的接种人员。

临时接种门诊:

根据实际情况,在适龄儿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聚集的地方设立临时接种点(托幼机构或学校可在医务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入教室开展群体接种),临时接种门诊至少应配备3名接种人员,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调整人员数量。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要报区卫生局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2、脊灰查漏补种接种方式

必须在各预防接种门诊实施接种。

服苗时,要做到送服到口,看服到肚,吐了再补。

不准将疫苗交给家长或他人捎回服用。

禁用温热水送服。

3、7~14岁儿童麻疹查漏补种接种方式

必须在各预防接种门诊或由区卫生局批准的临时接种点实施接种。

各类接种门诊均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和横幅。

新增设的临时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

各接种门诊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设有准备区、接种区和休息区。

疫苗、接种器材和抢救药品、器械要备齐。

寒冷季节要有取暖设施。

接种点要按要求严格消毒。

从事疫苗接种的人员要由具备相关资质医护人员担任。

所有接种人员在参与本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前均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接种现场

要严格掌握强化免疫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年龄组。

现场接种工作要做到秩序井然,有条不紊。

根据每个接种点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每位应种儿童的接种日程和时间,防止发生因待种儿童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

儿童接种完毕后,要按照实际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强化免疫登记表上,并同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记录在证其他空格上)。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强化免疫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五)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接种前一定要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要进行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询问,必要时要进行查体,对正在患病或有禁忌症的儿童应推迟接种或不予接种,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脊灰疫苗,避免接种后加重病情或发生其它不应有的反应。

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记录。

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儿童接种完毕后,要按照规定经观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同时告知家长接种后数日内若有异常,应及时与接种门诊联系。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本次免疫期间的麻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一旦发现疑似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并与麻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一起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要向儿童家长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当地,避免事态扩大。

(六)接种率快速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区卫生局将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附件4表7、8)。

快速评估的重点是流动人口聚居地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无人管理的容易被漏种的人群等。

接种率评估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

接种率快速评估时,如果被检查镇(街)、托幼、学校或市场有一处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镇(街)要进行查漏补种。

接种率快速评价的方法:

每个镇(街)以镇(街)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镇(街)累计调查30名儿童;城区从市场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接种日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根据目标儿童分布情况随机抽查3个班,每个班随机调查10名儿童,分别共调查30名儿童。

对目标儿童不够30名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调查全部目标儿童。

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

评估中发现未接种的儿童,要通知其到指定接种门诊补种。

(七)接种统计和报告

整个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认真对有关的接种资料进行整理、审核、统计,并对本次活动(包括各级补助经费或工作经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机控中心防疫科。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1、组织领导。

为更好开展麻疹及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本次活动坊子区成立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

各镇(街)也要成立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及督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次强化免疫的组织和协调;技术(督导)指导小组主要由卫生技术人员和教育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由神经科、儿科、皮肤科、急诊科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组成,负责本次强化免疫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

2、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

负责制定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保障和检查督导,并在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力量、协调教育、新闻广电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落实各项措施;疾控中心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评价及本次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和全面实施工作;各镇(街)医院、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承担本辖区强化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和接种工作。

(2)教育部门。

负责辖区内有关托幼机构、学校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和组织管理。

各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的摸底登记、宣传、发放通知和校内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托幼、学校现场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和资料整理等。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宣传活动应明确本次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

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展期间,要在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播放强化免疫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传单,每个接种点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

(三)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做好疫苗、注射器器材、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区疾控中心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和注射器的需要量,并做好疫苗和注射器领发、登记,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苗和注射用水的运输、贮存工作,保证疫苗的供应和质量。

2.做好相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要做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材的供应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确保安全注射。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至少准备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四)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将在强化免疫期间将组织督导检查,对各镇、街医院、卫生院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的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

1.坊子区2008年麻疹及脊灰、麻疹查漏补种活动日程安排

2.山东省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

3.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查漏补种督导检查方案

4.山东省2008年麻疹及2008/2009年度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统一用表

5.潍坊市麻疹查漏补种活动统一用表

6.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查漏补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预

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

 

附件1

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

查漏补种活动日程安排

疫苗种类

时间

活动内容

麻疹强化

及脊灰查

漏补种

11月中旬

完成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并与教育局联合下发

开展宣传、发动,完成各级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

11月下旬

开展摸底调查,并下发接种通知单,组织开展摸底的督导;完成疫苗及注射器材的领取等有关事项

12月1-4日

宣传造势、领导人参加活动

12月5-12日

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及脊灰查漏补种,继续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12月5-15日

开展强化免疫督导、接种率快速评估;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2008年12月31日之前

收集、统计上报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查漏补种报表总结

 

附件2

山东省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

家长朋友:

您好!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者可危及生命,而注射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

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有8月龄至6岁的儿童(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接种日满8月龄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我们都会免费为他们再注射一针麻疹疫苗。

如果您的孩子患有以下疾病,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有过敏史者(尤其是对鸡蛋过敏者),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正患严重疾病者,营养极度不良者,接种时体温超过38℃者。

为避免麻疹病毒侵害到孩子的健康,请您带您的孩子及其预防接种证,于2008年12月日,到接种麻疹疫苗。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幸福的未来!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2月5日

附件3

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查漏补种活动督导实施方案

 

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根据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坊子区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区此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保证此次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区督导。

区卫生局将组织专业人员成立督导组对每个镇(街道)进行督导,督导时间为2008年12月5~15日。

三、督导内容

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经费落实与人员配备情况;社会宣传与发动情况;车辆等其它后勤保障情况;实施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人员技术培训情况;疫苗供应情况;冷链设备及运转安排情况;接种点设置情况;现场登记和资料统计情况;现场组织情况;接种率评估情况;免疫异常反应的监测等。

五、督导方法、步骤及要求

主要采取现场观察、查验记录,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一)接种率快速评价的方法:

每个镇(街)以镇(街)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镇(街)累计调查30名儿童;城区从市场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接种日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根据目标儿童分布情况随机抽查2个班,每个班随机调查10名儿童,分别共调查20名儿童。

对目标儿童不够20名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调查全部目标儿童。

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

评估中发现未接种的儿童,要通知其到指定接种门诊补种。

(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快速评价工作完成后,对督导工作中调查、观察和了解到的当地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位。

指出督导工作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接种率快速评估时,如果被检查乡、托幼、学校或市场有一处麻疹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或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90%,其所在镇(街)要开展查漏补种;低于80%,则要推倒重来。

六、有关要求

督导人员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督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操作,督导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基层与当地工作人员密切协作,帮助发现和解决基层及现场接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起到监督指导和推动当地工作的作用。

 

山东省2008年麻疹强化免疫及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前期准备和摸底阶段现场评价表

(县、乡通用)

被督导单位:

_潍坊_市______县(市、区)_____乡(镇、街道)

内容

结果

一、组织领导

1、本地政府是否下发麻疹及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文件(以正式文件为准)

2、是否召开了麻疹及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会议。

(以会议通知、签到册、会议日程、会议纪要为准)

参加

人数

3、是否成立麻疹及脊灰强化免疫领导小组,以及技术指导小组、异常反应诊断调查处理小组。

(以正式文件为准)

4、领导小组成员是否参加了具体活动?

(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免疫准备、实施过程的协调,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5、在强化免疫开展之前是否已经完成了部门协调、协作?

以记录为准

(有教育、卫生行政及其它部门已经明确各自部门的职责)

6、是否成立了由卫生等组成的督导小组

二、经费落实情况

1、本级政府是否配套本次强化免疫经费?

以文件或拨款凭据为准

接种补助万元、冷链设备万元、工作经费万元。

总金额:

万元

2、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将政府配套的经费用于本次强化免疫工作?

3、若本级政府无配套强化免疫经费,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配套强化免疫经费?

接种补助万元、冷链设备万元、工作经费万元。

总金额:

万元

4、本级疾控中心现已垫支本次强化免疫经费?

总金额:

万元

三、社会动员

1、政府领导是否亲自参与宣传动员?

(电视讲话、广播、报纸等)

 

 

2、是否进行了电视、广播和报纸宣传(任意一项均可记录)?

(以相关实物为准)

3、是否印制或分发(或在接种点张贴)强化免疫有关的宣传画或宣传单?

(以宣传画或宣传单的分发记录为准,接种点以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单的发放为准)

4、是否在本级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

(以相关实物为准)

5、县级是否出动了流动宣传车?

6、群众是否知晓麻疹及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时间和目标人群?

(随机询问5人,如果5人都能够正确回答强化免疫的具体日期和目标人群,则选“是”,至少有1人不能够正确回答则选“否”)

四、实施计划的制订

1、本级是否已制订了明确的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目标儿童数量、疫苗数量、参加人员、交通工具、冷链、安全注射以及废弃物的管理)

2、该单位是否按照既定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内容?

3、是否针对边远地区或特殊人群的目标儿童做好充分的接种安排?

(各级应根据实际工作,首先确定边远地区或特殊人群的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措施,确保强化免疫在该范围内能获得高接种率)

五、人员培训

1、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下级和本级参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培训?

(以培训会议签到簿名单为准)培训人数人。

2、培训内容是否遵照实施方案的内容?

六、物资分配

1、疫苗和稀释液是否及时分发?

(以疫苗领发登记中麻疹及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稀释液的记录,以及接种单位实际麻疹及脊灰疫苗和稀释液的安瓿数量为准)

MV领取数

MV下发数

MV使用数

2、冰箱、冰柜每日是否有完整的温度记录?

3、是否就麻疹及脊灰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交通工具进行充分的安排?

(包括疫苗运输、更换冰排、督导)

4、根据实施计划和各种材料的实际数量填写下表:

物资供应情况

实际数量

是否充足?

1)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

2)安全盒或截针器

3)强化免疫所需表格

4)宣传材料数量

 

 

5、使用后的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其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否已经做好充分安排?

(有无制订废弃物管理的计划,有无专人负责对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

七、接种点及接种人员设置情况

1、是否有详细的接种点设置计划?

(看方案)

2、本级设有多少接种点?

常规接种点数量:

临时接种点数量:

接种点数:

3、是否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设定了临时接种点?

4、各接种点是否安排3名以上工作人员?

5、接种点人员分工、责任是否明确?

6、是否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5ml~10ml注射器、糖水、1:

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

八、接种前督导情况

1、是否对督导人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记录)

2、是否向下级派出足够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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