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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模板

 

阳江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

前言

依据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阳江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1

(一)主要成效1

(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重点工作2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15

(四)存在的问题18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8

(一)指导思想18

(二)基本原则19

(三)发展目标21

三、重点工作任务22

(一)加快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22

(二)全面发展绿色建筑22

(三)探索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24

(四)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25

(五)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5

(六)开展“禁实限粘”与推广绿色建材26

(七)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

27

四、保障措施28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28

(二)健全法制体系,规范监管管理28

(三)巩固政策激励,发挥市场作用29

(四)加强数据统计应用29

(五)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30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舆论氛围31

 

一、“十二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我市坚持政策指导,技术先导,示范引导,发挥标准化支撑作用,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各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与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管机制,强化对新建项目的节能把关,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印发了《阳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阳江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截至2015年底止,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43.4%,其中2016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21.8%。

完成阳江市养老中心(旧楼改造及新建配套工程)等6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2.0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有海陵区皇冠假日酒店进行雨水回收系统;阳西县御景温泉酒店利用地热能,使用温泉水供应酒店洗浴。

新建的大部分联排别墅、自建私人住宅基本上自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重点工作

(1)实施城市降温工作情况

我市在《阳江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2014-2020)》中规划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实施城市降温。

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范围位于城南新城起步区范围内,用地面积4.12平方公里。

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下列要求确保实施。

1、强化规划整合与统筹,实现空间集约紧凑化。

提高地块开发的土地混合程度,示范区城区内的办公/商业:

零售及娱乐:

公共设施:

住宅用地比例控制为50:

20:

5:

25。

控制地块大小,网格地块尺度和路面宽度宜为≤180米,提高临街界面的活力。

2.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实现生态功能最优化。

增强地块的孔隙度和开放空间,尽量减少退线,优化街道空间,为行人提供便利。

串联区域内各绿色资源,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体系,城区的绿地网络分为“一横一纵”,一横:

为北部的公园绿地景观带,一纵:

为中部的景观中轴带。

建议连围河两侧河道的生态处理手法。

3.构建舒适高效的交通体系,实现交通绿色人性化。

基于生态框架的开放空间,优化行人尺度,形成行人优先的低碳交通模式,如步行,自行车等对生态产生较低影响的公共交通出行(如电车,轻轨)方式。

沿主要城市绿廊建设特色步行与自行车道,规划期末,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75%以上。

4.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实现建筑低碳减能化。

提升街区实体绿色技术,到规划期末新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

街区的建筑绿化总面积(包括路面与屋顶阳台绿化)应达到建筑面积的35%以上。

提倡可渗透性表面,增强地下水渗透,减少生活用水做景观用水量。

5.优化能源供应与利用,实现能源清洁高效化。

在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强化实施节能措施,加强节能制度建设。

通过有机和无机回收利用技术,垃圾源头分类,高效的回收和中转垃圾。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明确可再生能源,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等低碳生态方面的控制要求。

为推动低碳绿色社区建设,广泛宣传,增强社会效应,2016年5月4日上午,市住建局主办了“绿色公益骑行,建设美好家园”大型自行车骑行公益活动,全程近13公里。

市住建局、新浪阳江、市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加。

骑行过程中,“绿色建设,低碳生活”、“科学建设,美丽阳江”、“推进新型城镇化,利国利民更利家”、“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幸福和谐社会”、“人人参与创卫,共建美好家园”等宣传标语格外醒目,绚彩夺目的骑行队伍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还有热心市民给阳江电视台报料,为住建青年勇担当的精神点个赞。

举办本次公益骑行活动,以骑行方式宣传低碳生活,用实际行动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2)新建建筑节能

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对新建建筑设计、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把关。

截至2015年底止,我市新建建筑设计备案157项,面积298.7万平方米,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竣工工程173项,竣工面积358.9万平方米,竣工节能面积385.9万平方米,执行比率为100%。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899.6万平方米。

1.严格新建建筑节能准入制度。

在规划审查审批阶段开始,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提出规定性意见,要求施工图纸设计时充分考虑通风、日照、间距等因素,提高建筑节能效果。

在核准项目规划条件时,确定建设用电指标。

2.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

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都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等建筑节能标准。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需进行了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后才能施工。

3.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监管。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必须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制定专项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导则及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建筑节能工程或降低建筑节能效果;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在施工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后才能组织施工。

4.实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需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5.确定2015年获得省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阳江鸳鸯湖洲际酒店(华邑酒店)项目为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在全市推广。

6.2009年,我局颁布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试行),开展能效测评。

在实施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后,商品房项目的施工和销售现场都分别公示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在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建筑节能应公示的信息。

(3)绿色建筑

“十二五”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阳江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绿色建筑发展力度不断增强。

2015年1月,我局召开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会议,对我市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地按季度汇报绿色建筑发展的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4月召开全市设计单位工作会议,要求设计单位加强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和能力提升学习,特别邀请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到我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以及方案优化、申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我市设计单位及人员的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为贯彻落实2016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清远市召开绿色建筑发展现场会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起草的《关于促进建筑项目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细则》已报市法制局审定,待同意后,将严格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计容用地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0%按绿色建筑标准规范配建绿色建筑”的规定。

2015年,我市唯一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阳江鸳鸯湖洲际酒店(华邑酒店)项目获得省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

阳江市档案馆方志馆党史馆(三馆合一)项目按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筑面积约10790平方米。

阳西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按绿色建筑项目标准已完成立项等工作,正在办理监理招标及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阳东区阳东惠民安居工程(三期)7800平方米,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现已开工建设。

阳春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阳江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江城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阳江市职业技术学院东、西教学楼等项目已完成绿色建筑设计。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项目3个,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43.4%,其中2016年新增绿色建筑项目1个,新增绿色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21.8%。

市级财政安排2014、2105年两个年度10万绿色建筑推广经费。

(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我市不断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009年7月,我局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措施。

2012年9月,我局印发《阳江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对既有建筑改造进行指导。

2010年至2014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1个,完成改造建筑面积约13.84万平方米,2016年,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5个,完成改造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15.8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中5万平方米的任务。

主要节能措施有:

一是屋面保温材料采用乙烯泡沫板或珍珠岩板;二是砌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灰砂砖;三是外窗采用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四是照明系统改造。

2015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有阳江市养老中心(旧楼改造及新建配套工程)、阳东区邮政生产用房扩建及修缮工程项目、阳东区阳东一中饭堂扩建工程、海陵区阳江海啸基准监测站大楼工程、江城区人民医院急救设施及内科、外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等,共计面积2.0万平方米。

(5)公共建筑节能

积极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

2009年以来,我局每年都开展我市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

2015年3月,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阳住建通)〔2015〕44号),开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公示工作,统计公示99个建筑项目能耗指标,对信息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将有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网上上传省厅。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建筑使用单位的意愿,选择投入资金较少的,开展建筑改造。

开展局及局直属有关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并通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向市节能办报送统计数据。

(6)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我局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市政府颁布实施的《阳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当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我市属沿海地区,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针对这一自然优势,我局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收到了一定的建筑节能效果。

2012年,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投入54.79万元对2011年竣工的阳江市中医院新院进行太阳能中央供热系统和通风系统改造,太阳能集热面积444平方米,供应新院建筑面积4.18万平方米;投入31.6万元改造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能源利用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水回用处理系统,日处理污水量200立方米,可供应1.65万平方米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冲厕用水和绿化浇灌用水。

2012年10月,确定阳江市中医院新院太阳能中央供热系统和通风系统改造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在全市推广,2013年,阳江市中医院新院太阳能中央供热系统和通风系统项目被确定为省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获得省级节能专项资金补助22万元。

2015年,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评估,该项目运行以来,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评估。

2015年,我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有海陵区皇冠假日酒店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将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汇入雨水主管,连接到体育生态园人工蓄水湖,然后回收利用,作为绿化灌溉用水,达到可再生利用。

灌溉绿地面积6.3万平方米;阳西县御景温泉酒店利用地热能,使用温泉水供应酒店洗浴。

新建的大部分联排别墅、自建私人住宅基本上自行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据不完全统计,太阳能热水器预计供应约有195户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约31.16万平方米,市级财政开支86.39万元,使用省专项资金22万元。

(7)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及标准化工作

1.我市恒佳管桩有限公司(阳江市恒佳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是我市主要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透水砖、高强预应力管桩等节能环保建材的企业之一,我局大力支持该企业创新改造工作,积极推动该企业与省建筑材料研究院开展了产研合作,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通过协调,该企业获得了市级财政贴息补助35万元,促进了企业产业升级。

2013年,我局指导广东奇正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申报广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三批)》(粤建科函〔2015〕1343号),结合我市实际,发布《2015年阳江市重点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利用举办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班的机会在我市宣传推广。

3.我市在设计、施工上基本都使用400-500MPa高强钢筋,节约建筑钢材。

(8)“禁实限粘”及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工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出台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禁实限粘”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加大对实心粘土砖企业整治力度,对违法用地和非法取土的粘土砖企业实施关停,逐步取缔实心粘土砖的生产。

从源头上推进“禁实”工作。

同时,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加强对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查处力度,杜绝使用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的发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0〕71号),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职责,实行闭合管理。

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能严格执行“禁实限粘”有关规定,全部工程项目都已应用新型墙材。

目前,我市已完成“禁实”和“禁粘”工作目标。

并实现了由“禁实”到“禁粘”的转变。

截至2015年9月,全市新型墙材应用总量达到了2.3亿块标准砖。

我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完成率100%,完成情况较好,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工作完成率100%,完成情况较好。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制度建设

在国家和省的政策基础上,及时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有机结合,先后发布了《阳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阳江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阳江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阳江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印发了《关于实行阳江市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及备案制度的通知》(阳建通〔2006〕26号)、《关于推广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的通知》(阳建通〔2007〕62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加气混凝土砌块(砖)墙体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阳建通〔2008〕20号)、《关于加强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阳建通〔2009〕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阳建〔2009〕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0〕27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阳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住建通〔2012〕50号)和《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3〕15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与阳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阳财综〔2007〕48号),《转发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阳财综〔2009〕32号),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向前发展。

(2)加强宣传,增加共识

全市各地不断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讲座、宣传小册、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以及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

2015年我局印发了2500本《阳江市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手册》,派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平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各50份,发放《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知多D》、《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及其他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宣传资料。

利用举办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专题学习《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和《2015年阳江市重点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邀请市内外专家开展建筑节能技术与绿色建筑发展讲座和研讨。

阳东区坚持每季度出版一期节能宣传专栏。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格监督管理与目标考核,取得实效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纳入了地方节能减排综合考核指标、城镇化发展考核体系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考评体系中,积极参与政府按年度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与评估。

通过建立与节能目标相挂钩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加强目标考核与问责,并不断强化检查力度和提高检查质量,严格执行标准,有效降低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四)存在的问题

1、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人才分布等存在差异,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较慢,相对于省内绿色建筑发展领先的地市,我市仍有较大差距。

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较慢,市、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启动缓慢,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氛围还未形成。

3、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不均衡。

相关产业存在发展规模小、实力不强、创新不足和地域分布不均等问题,制约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均衡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战略机遇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大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引导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领传统建材产业改造升级,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依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符合各县(市、区)特征和发展任务的建筑绿色化发展体系。

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并结合旧城改造,着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在发展速度上,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既要满足当前和长远国家对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的需要,又要考虑当前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在发展方式上,要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

3、点面结合,全面发展。

按照单体建筑、住区、城区三个层面,由点及面,循序渐进。

既要着力抓好建筑单体的绿色化工作,又要注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区域集成应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绿色低碳生态城区的创建工作。

既要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也要注重工作模式、推进机制的创新,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加强建筑绿色化的把关。

既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也要着眼全局,全面统筹,确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发展。

4、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强化政府的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加快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实施能力和社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约束和推进机制。

同时要注重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市场,发展壮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机构,激活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市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

2、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0%,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

“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增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

3、“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禁实限粘”工作,新建建筑中全面应用新型墙材;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

实现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240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53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使用量50万吨。

4、“十三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

5、“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兆瓦。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巩固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县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提升建筑节能实施水平。

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制定更高要求的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与推进计划,倡导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公益性建筑率先执行更高要求节能标准,稳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形成示范效应。

(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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