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参考练习题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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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参考练习题四
《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参考练习题四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汽车专用万用表是一种 数字式 ,其外形、结构和工作原理与普通数字式万用表基本相同。
2、随着集成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汽车电子技术已经明显向
和 三个方向发展。
3、电控点火装置闭环控制方式通过 进行反馈控制,其点火时刻的控制精度比开环
高。
4、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按喷射时序可以分为 、 、 。
5、发动机ECU主要由 、 、 和 四部分组成。
6、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是通过对发动机 、 、空气与燃油的比率、排放废气等进行电子控制,使发动机在最佳工况状态下工作,以达到提高整车性能、节约能源、降低废气排放的目的。
7、理论空燃比约为 。
8、混合气的成分不同,对发动机 、 和 有很大影响。
混合气的成分通常用 表示。
二、选择题(3分×10=30分)
1、理论空燃比的反馈控制为了满足发动机的[ ]
A、经济性要求 B、排放性要求
C、动力性要求 D、安全可靠性要求
2、ECU对顺序喷射式喷油器的控制方式为[ ]
A、一个喷射指令控制一个喷油器 B、一个喷射指令控制两个喷油器
C、一个喷射指令控制全部喷油器 D、多个喷射指令控制一个喷油器
3、当结构确定后,电磁喷油器的喷油量主要决定于[ ]
A.喷油脉宽 B.点火提前角
C.工作温度 D.油管油压
4、将电动汽油泵置于汽油箱内部的目的是[ ]
A.便于控制 B.降低噪声
C.防止气阻 D.防止短路故障
5、电控汽油发动机对于机减速断油控制的目的是[ ]
A、减少燃油消耗 B、降低发动机输出功率
C、减少排放污染 D、减少输出扭矩
6、电控点火系统的火花塞间隙一般为[ ]
A、0.35—0.45mm B、0.6—0.8mm
C、1.0—1.2mm D、1.2—1.4mm
7、按照汽油喷射部位不同,车用汽油喷射系统可分为[ ]
A、缸内喷射和缸外喷射 B、单点喷射和多点喷射
C、连续喷射和间歇喷射 D、同时喷射和分组喷射
8、电控汽油发动机进气不必预热的主要原因是[ ]
A、使用的汽油质量好 B、使用的汽油牌号高
C、高压细雾状喷射,汽油汽化容易 D、空气流速大,有利于混合气形成
9、利用汽车专用万用表测量发动机转速时,不需要选择 [ ]
A、发动机气缸数 B、点火系统的高压线
C、发动机冲程数 D、点火类型
10、活性炭罐的作用是[ ]
A.吸附汽油中的水分 B.吸附汽油蒸汽
C.吸附汽油中的杂质 D.提高汽油纯度
三、判断题(1分×10=10分)
1.现代汽车广泛采用集中控制系统,它是将多种控制功能集中到一个控制单元上。
( )
2.在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中,喷油量控制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控制内容。
( )
3.电子控制系统中的信号输入装置是各种传感器。
( )
4.微机可以直接接受由传感器输送的模拟信号。
( )
5.在发动机集中控制系统中,同一传感器信号可应用于不同子控制系统中。
( )
6.顺序喷射按发动机各缸的工作顺序喷油。
( )
7.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中的一些系列控制程序、喷油脉谱图、点火控制脉谱图等,一般都是存储在随机存储器( )
8.当大众车系发动机控制单元被切断电源后,必须进行基本设定。
( )
9.只有当发动机运转时,在基本设定功能才可以完成节气门控制部件与发动机控制单元匹配。
( )
10.如果控制单元编码没有显示或者更换了控制单元之后,都必须对控制单元编码。
( )
四、简答题(5分×4=20分)
1、电控汽油发动机有哪些优点?
2、简述线性可变电阻式节气门位置传感器的工作原理。
3、什么叫废气再循环?
4、怠速控制阀有何功用?
五、问答题(20分)
1、如何检修桑塔纳2000Gsi热膜式空气流量计?
(10分)
2、如何用万用表检测汽车微机端子的电阻?
(10分)
《汽车综合故障诊断》参考练习题四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高阻抗、多用表 2、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 3、爆震传感器
4、同时喷射、分组喷射、顺序喷射 5、输入回路、A/D转换器、微机、输出回路
6、喷油、点火 7、14.7 8、动力性、经济性、排放性、空燃比
二、选择题(3分×10=30分)
1、B 2、A 3、A 4、C 5、C 6、C 7、A 8、C 9、C10、B
三、判断题(10分)
1.V2.V 3.V 4.X 5.V6.V 7.X 8.V9.X 10.V
四、简答题(5×4=20分)
1、答:
答:
减少排放污染;提高发动机的最大功率;耗油量低,经济性能好;改善了发动机的低温启动性能;怠速平稳,工况过度圆滑,工作可靠,灵敏度高.
2、答:
性线可变电阻式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利用触点在电阻体上的滑动来改变电阻值,测得节气门开度的性线输出电压,可知节气门开度。
全关时电压信号应约为0.5V,随节气门开度增大,信号电压增强,全开时约为5V。
3、答:
废气再循环简称为EGR(ExhaustGasRecirculation)系统,是目前用于降低NOX排放的一种有效措施。
它是将一部分排气引入进气管与新混合气混合后进入气缸燃烧,从而实现再循环,并对送入进气系统的排气进行最佳的控制。
4、答:
怠速控制的功用:
实现发动机起动后的快速暖机过程;自动维持发动机怠速在目标转速下稳定运转。
五、问答题(10×2=20分)
1、答:
(1)线束导通性测试。
将数字万用表旋转到电阻档,按电路图找到空气流量计图形下面的针脚号与ECU信号测试端口图相应的针脚号,分别测试空气流量计3、4、5号针脚对应至电控单元12、11、13号针脚的电阻,所有电阻都应低于0.5Ω。
(2)线束短路性测试。
将数字万用表设置在电阻200KΩ档,测量空气流量计针脚2与电控单元针脚11、12、13之间电阻应为∞。
测量空气流量计针脚与电控单元针脚:
3—11、13;4—12、13;5—11、12之间电阻均应为∞。
(3)电源电压检测
打开点火开关,将数字万用表设置在直流电压20V档,红色表针置于空气流量计针脚2,黑色表针置于电瓶负极或发动机进气歧管壳体,打起动机时应显示12V;红色表针置于空气流量计针脚4,黑色表针置于电瓶负极或发动机进气歧管壳体,应显示5V。
2、答:
(1)从汽车上拆下微机;
(2)拔下导线连接器;
(3)如图2-6所示,用万用表欧姆档,测量导线连接器各端子间电阻值(注意:
不要触碰微机的接线端子,应将测笔从导线侧插入导线连接器中);
(4)记录所测电阻值,并与标准检测数据相比较。
进一步确定微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
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