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40507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83 大小:223.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3页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3页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3页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3页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8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docx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机密

军工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编号:

XXXX评(2007)020

XXXXX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公正性声明

1、XXXX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价结果负责,对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保密。

2、本报告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涂改、未加盖骑缝章或复印(部分复制等)无效。

3、本报告只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负责,本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只对检测时间内所存在的实际状态负责。

 

密   级:

机密

质量控制编号:

XXXX

报告书编号:

XXXX评(2007)020

项目名称

XXXX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评价单位

XXXX

法定委托代理人

X签字:

报告批准人

X签字:

报告审核人

X签字:

姓名

技术职务

资质证书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医师

参加评价及

检测人员

副主任医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1、总论

1.1项目背景

XXX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建设单位的责任。

国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建设项目的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对其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国发105号);

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

⑷《卫生部关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15号);

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⑹《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

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⑻《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

⑼《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

1.2.2有关评价规范及标准

⑴《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监发[2002]第63号);

⑵《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第2部分:

物理因素);

⑷《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⑸《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⑹《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⑺《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⑼《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⑽《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⑾《室内空调至适温度》(GB5701-85);

⑿《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1.2.3基础及参考依据

⑴;

1.3评价目的

⑴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⑵识别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

⑶针对本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调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做到三同时,检查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设计、安装、运行及运行效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范围

本次控制效果评价范围为中低空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项目所涉及的装配分厂、光学分厂、机加中心、环境实验室,并且对项目所依托的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并做出评价。

1.5评价内容

⑴选址;

⑵总体布局;

⑶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⑷建筑卫生学要求;

⑸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⑺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

⑻应急救援设施、方案;

⑼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⑽职业卫生管理;

⑾职业卫生专项经费。

1.6评价方法

⑴通过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及对本项目调查,本次评价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和检测检验法对工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效果评价。

⑵根据初步设计所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调查收集资料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确定评价因子和评价单元。

⑶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及所应用设备的特点,结合对本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和检测,确定每个单元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浓(强)度,并根据生产制度的调查,确定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计算作业人员按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级别。

1.7评价程序

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后,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组织评价人员对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规范、标准等,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在对控制效果评价方案详细审核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对各生产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分析,编制了《中低空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具体评价技术工作程序详见图1-1。

1.8质量控制

1.8.1质量监督员

本次评价由XX、XX担任质量监督员。

由质量监督员在评价方案、现场采样、样品分析、报告书编制等四个阶段具体选择关键控制点对控制效果评价质量进行控制。

1.8.2评价方案质量控制

职业卫生技术负责人组织对评价方案的内部评审。

1.8.3现场采样质量控制方案

⑴检测人员现场采样前对仪器进行校准;

⑵质量监督员对现场采样进行采样记录规范性抽查监督;

⑶质量监督员对样品的运输及交接进行监督。

1.8.4样品检验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监督员监督检验条件和设备、检验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检验流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8.5报告书编制质量控制方案

⑴质量监督员审核报告原始记录是否一致;

⑵质量监督员审核报告格式和结论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⑶质量监督员审核报告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⑷职业卫生技术负责人监督报告的内部评审;

⑸职业卫生质量负责人监督报告的外部专家评审。

全过程质量控制详见图1-2。

 

 

接受委托

建设单位提供《预评价报告》

《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

签定技术服务合同

1.收集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

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其它文件、技术资料

3.拟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确定评价方案

实施评价方案

1、对企业现场调查

2、制定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

3、实验室检测分析

4、数据处理及汇总

汇总所有资料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提交正式报告并送审

建设

项目

工程

分析

 

 

图1-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质量控制图

接受委托

建设单位提供《预评价报告》

《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

签定技术服务合同

1.收集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

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其它文件、技术资料

3.拟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确定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

评审

检测企业及检测数据可行性、真实性的质量监督

评价方案实施过

程质量控制审查

内部专家评审

外部专家评审

修改

实施评价方案

1、对企业现场调查

2、制定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

3、实验室检测分析

4、数据处理及汇总

汇总所有资料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建设

项目

工程

分析

提交报告并送审

提交正式报告并送审

 

2、工程分析

2.1工程概况

2.1.1企业基本情况

XX

2.1.2建设情况

中低空全景相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由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设计,本项目仅新增设备、仪器和软件,并对现有分厂进行装修,未新增建筑。

2005年3月开始建设,2007年10月投入试运行。

⑴装配分厂

在原分厂三层之上加高一层为137.4m2,改造原分厂内68.7m2,加高和改造的房间均重新装修,地面铺设复合木地板和防静电地板,墙面涂仿瓷涂料,顶棚吊PVC板,更换塑钢窗。

⑵光学分厂

建筑面积为4160m2,改造542m2,改造部位重新装修。

分厂内隔墙采用轻质隔墙,地面翻新(水磨石或自流平地面)内墙粉刷顶棚或吊顶,更换塑钢窗和免漆门。

⑶机加中心

将新进的准坐标镗铣加工中心安置在原备件库库房,建筑面积为534m2。

主要改造内容为:

实施抗震加固并增设生活间、外墙面涂装回力漆,内墙面涂装防盗涂料、原地面拆除,从新做细石砼地面、做轻钢龙骨吊顶,矿棉板面层,更换成塑钢窗。

⑷环境实验

建筑面积732m2,改造面积为42m2,拆除原有设备,进行装修。

其中光学粗磨和抛光分厂安装热风幕,机加分厂安装热风机通风。

2.2选址

2.2.1地形地貌

XXX

2.2.2气象条件

XXX

2.3总体布局

本次科研保障项目建设,不扩大企业的原有生产能力,不新建分厂,不增加员工,不改变原有的工艺流程和工艺技术方案。

但需要根据产品技术发展和新增设备仪器的技术要求,对现有分厂进行局部改造和装修。

本建设项目共需改造和装修面积1324.1m2。

(详见附录6)

2.4生产工艺

2.4.1装配分厂地瞄产品工艺流程

自检光学零件无超出技术要求的光学庇病

包装产品

充氮、充以纯净氮气

2.4.2光学分厂工艺流程

2.4.3环境实验室盐雾腐蚀试验工艺流程

2.4.4加工中心卧式五轴镗铣加工中心工艺流程

不进行加工将给倍率调至“0”位

加工部件检查主轴

作业结束日常检查

2.5新增设备及布局

本项目是在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条件和手段的前提下,重点补充新产品研制过程中设计、精密零件加工、检测和装配调试条件的不足,在企业的原有生产布局和工艺平面布置基本不变情况下增加了部分设备。

本项目建设增加总体设计分析软件及图形工作站5套,装调测试设备仪器12台,环境实验设备1台,光学加工设备4台,全切设备1台,涉及装配分厂、光学分厂、机加中心、环境实验四个车间。

新增设备布置情况详见表2-1。

表2-1新增设备布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位置

1

数控球面铣磨机

光学分厂

数控球面抛光机

激光定心磨边机

真空镀膜机

分光光度计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位置

2

全视场扫描模拟动态照相分辨率检测仪

装配分厂

稳相系统检测仪

光谱辐射仪

3

气流式盐雾试验箱

环境实验分厂

4

准坐标镗铣加工中心

机加分厂

2.6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详见表2-2。

表2-2所用原料及年用量

分厂名称

工作岗位

化学原料

年用量

装配分厂

金工装配工

汽油

丙酮

501胶

二合一胶

电气装配工

酒精

松香

焊锡

光擦装配工

乙酸

酒精

乙醚

密封装配工

酒精

硅橡胶

分厂名称

工作岗位

化学原料

年用量

聚硫环氧树脂胶

光学分厂

真空镀膜工

五氧化二钽

二氧化硅

氟化镁

激光定心磨边工

XM-01冷却液

数控铣磨工

XM-01冷却液

数控抛光工

PD10抛光粉

机加中心

五轴加工工

壳牌AdranaD2420金属加工切削液

2.7建筑卫生学

工厂的采暖由x市热力公司供应,保证各生产分厂的采暖供应,各分厂采暖温度均达到18OC。

2.8职业病防护设施

本期工程主要通风设备及运行情况见表2-3。

表2-3项目通风设备设置及运行情况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位置

是否

三同时

运行情况

分体式热泵

风冷水机组

38RHS001-013

卧式五轴

镗铣加工中心

良好

轴流风机

35-11No.4.5

密封工序

良好

电气工序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位置

是否

三同时

运行情况

初装工序

光擦工序

新风机组

YAH15-4

光学分厂

良好

送风机组

GXF-7A

2.9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X公司为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购买、发放、使用及监督检查办法制定了《X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9.1劳动保护用品

本项目装配分厂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动手套;光学分厂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动手套;机加中心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环境实验室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劳动手套;所有劳动保护用品均按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统一购买并保证购买防护用品为合格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质量合格证》和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定期检查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停止使用,换发新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2.9.2通用劳动保护用品

自行订做工作服的,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服装样式、颜色、形象标识,到专业经营单位订做。

订做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作服的品种、数最、金额、服装厂名等,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订做;自行购买的通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防护的要求,保证质量,防护服力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严禁以时装代替劳动保护服装。

以上劳动保护用品,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供应部门根据有关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并按标准发放。

2.9.3使用要求

《X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合同工、临时工的保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外单位来集团公司培训、实习等人员,必须接集团公司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临时借用、备用的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2.9.4监督与检查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进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对购买、发放、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或者因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2.10生产辅助用室

项目生产辅助用室种类、设施、数量见表2-4。

表2-4生产辅助用室情况表

地点

辅助用室种类

数量(个)

设施

最多使用人数

装配分厂

卫生间

3

厕所、洗手池、清洁池

20

地点

辅助用室种类

数量(个)

设施

最多使用人数

休息室

2

工具箱、桌、椅

31

光学分厂

卫生间

1

厕所、洗手池、清洁池

5

休息室

1

更衣柜、桌、椅

7

浴室

1

喷头

5

机加中心

卫生间

1

厕所、洗手池、清洁池

5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3.1.1评价单元划分

以工艺特征划分评价单元,将本项目划分为:

装配分厂、光学分厂、机加中心、环境实验室4个评价单元。

3.1.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分析,对本项目各工种接触的物料详见下表3-1,其中二氧化锡及焊锡烟尘在电气装配锡焊过程由于锡被氧化产生。

表3-1项目各工种接触物料情况

序号

评价单元

工作岗位

接触物料

1

装配分厂

金工装配

汽油、丙酮、501胶、二合一胶。

电气装配

酒精、二氧化锡及焊锡烟尘

光擦装配

乙酸、酒精、乙醚

密封装配

酒精、聚硫环氧树脂胶、硅橡胶

2

光学分厂

真空镀膜工

其他粉尘、五氧化二钽、氟化镁、

酒精、汽油、乙醚

激光定心磨边工

XM-01冷却液、酒精、汽油、乙醚

数控铣磨工

XM-01冷却液、酒精、汽油、乙醚

数控抛光工

PD10抛光粉、酒精、汽油、乙醚

3

机加中心

卧式五轴镗铣加工中心

壳牌AdranaD2420金属加工切削液、铝合金粉尘

序号

评价单元

工作岗位

接触物料

4

环境实验室

盐雾腐蚀试验箱

氯化钠

XM-01冷却液、PD10抛光粉、壳牌AdranaD2420金属加工切削液的毒性及理化性质详见表3-2。

表3-2职业病危害因素理化性质及毒性分析

职业病

危害因素

主要成分

外观性质

理化性质

防护措施

毒理学性质

致病性

XM-01冷却液

阳+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鏊合剂

蓝绿色液体

相对密度(水=1):

1.10~1.15;

气味:

无;

溶解性:

溶于水;稳定不易分解

急性毒性(LD50):

LD50=2000mg/kg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致病性:

致癌性:

致敏性:

PD10抛光粉

氧化铈≥75﹪

红色粉体

相对密度(水=1):

7.132;气味:

无;

须带口罩

急性毒性(LD50):

LD50=10000mg/kg

致病性:

长期吸入粉尘引起肺部组织病变

职业病

危害因素

主要成分

外观性质

理化性质

防护措施

毒理学性质

致病性

溶解性:

不溶于水;稳定不易分解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致癌性:

致敏性:

壳牌AdranaD2420金属加工切削液

油性添加剂、防锈剂、防霉添加剂、抗泡沫添加剂、助溶剂、乳化稳定剂、抗氧化添加剂

半透明微乳化液

密度15℃ kg/l:

0.985;矿物油含量:

27﹪;PH值(3%乳化液):

9.1;折光仪系数:

1.2。

、耐硬水性、防腐性、无异味

橡胶手套

急性毒性(经口)LD50>2000mg/kg

急性毒性(经皮)LD50>2000mg/kg

致病性:

致癌性:

致敏性:

从表3-2可见,XM-01冷却液、PD10抛光粉、壳牌AdranaD2420金属加工切削液毒性较低,且均在密闭环境中使用,对职工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较小。

另外评价过程中对使用501胶、二合一胶、聚硫环氧树脂胶、硅橡胶的工作岗位采集气体样品,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分析,密封装配岗位空气中主要成份包括:

二叔丁基对甲酚、三十二烷、盐酸胺基脲等;金工装配岗位空气中主要成份包括:

乙酰胺,2-氯、邻苯二甲酸乙酯、碘基-2-甲基壬烷等,所分析出的物质未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

另外光学分厂真空镀膜操作工使用的二氧化硅年用量很少,每年仅4kg,且在密闭环境中使用,同时经非分散红外光度法检测光学分厂降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5℅不属于矽尘。

根据以上分析,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汽油、丙酮、乙醚、乙酸、五氧化二钽、氟化镁、粉尘有:

其他粉尘,焊锡烟尘及二氧化锡,铝合金粉尘;物理因素有:

噪声。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见表3-2。

表3-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

职业病

危害因素

对健康的影响

可引起的

职业病

粉尘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可使粉尘在呼吸道沉积,造成肺组织病变引起尘肺、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达一定量后引起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矽肺。

尘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对健康的影响

可引起的

职业病

丙酮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

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

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口服后,口唇、咽喉有烧灼感,然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

酸中毒和酮症,皮肤长期接触可致皮炎

汽油

急性中毒: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

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

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

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

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

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

皮肤损害

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

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

乙酸

健康危害:

吸入后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

误服浓乙酸,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

慢性影响:

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慢性咽炎和支气管炎。

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肤干燥、脱脂和皮炎。

乙醚

主要作用为全身麻醉。

急性大量接触,早期出现兴奋,继而嗜睡、呕吐、面色苍白、脉缓、体温下降和呼吸不规则,而有生命危险。

急性接触后的暂时后作用有头痛、易激动或抑郁、流涎、呕吐、食欲下降和多汗等。

液体或高浓度蒸气对眼有刺激性。

长期低浓度吸入,有头痛、头晕、疲倦、嗜睡、蛋白尿、红细胞增多症。

长期皮肤接触,可发生皮肤干燥、皲裂。

职业病

危害因素

对健康的影响

可引起的

职业病

  

二氧化锡

吸入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锡烟尘可发生金属烟热,先感全身无力、头痛、咽干、口内金属味和胸部压迫感,有时伴有恶心、呕吐、咳嗽、气促等,继而寒战和发热。

长期吸入二氧化锡烟尘可引起锡肺(锡末沉着症)。

可引起皮炎。

氟化镁

可引起流涎、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继之震颤、昏迷,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可致眼、呼吸道和皮肤灼伤。

能经皮肤吸收。

长期接触引起氟斑牙和氟骨症。

五氧化二钽

本品属微毒类。

对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

目前无中毒病例报道。

职业病

危害因素

对健康的影响

可引起的

职业病

噪声

主要症状是头痛、头晕、耳鸣、耳聋、心悸、睡眠障碍、血压波动、胃肠功能紊乱、女工月经失调等。

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初始时表现为听觉疲劳,随时间延长,听觉疲劳逐步加重,以至听力不能恢复而致噪声性耳聋。

噪声聋

3.3评价因子

根据以上分析,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为:

汽油、丙酮、乙醚、乙酸、五氧化二钽、氟化镁、二氧化锡;粉尘有:

其他粉尘、焊锡烟尘、铝合金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化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