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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亮点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亮点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1日)

亮点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洞口一桥廊桥项目。

完成考察论证、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经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即将招商招标。

县城管道天然气工程。

已完成投资985万,新增用户1035户,完成管网敷设公里。

“气化湖南”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投资商湖南鑫荣天然气公司,已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水东镇和山门镇管道天然气项目配合道路改造完成部分管道预埋。

桔城路提质改造工程。

桔城路改造升级施工方案已经递交县委、政府研究,立项、设计、初步预算、图审已经完成,政府常务会已通过,常委会通过后就进行招标。

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全年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6公里,包括新建城东污水管网、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蔡锷路污水管网工程和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

启动了御龙湾至自来水一厂污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

县城供水设施扩容提质工程。

已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与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6年1月可开工建设。

亮点二、安全生产获得省市考核表彰

全年实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

在迎接省市检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时,省市检查组对住建局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有组织、有宣传、有考核、有问责、有记录,措施得力、资料完美、效果明显。

亮点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市领先

2015年我县新开工工程77项,其中市政工程21项;新增房屋受监工程56项,面积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99项,竣工验收面积万㎡;监督覆盖率达100%。

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建省市标准化施工工地4个。

亮点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推进

2015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率达100%,节能设计施工图审备案登记项目30个,建筑面积万㎡,建筑节能面积为万㎡(其中绿色建筑面积占万㎡)。

节能竣工验收项目11个,建筑面积为万㎡,节能面积为万㎡,办理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项目4个,我县建筑节能各项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与市签订的责任状目标。

亮点五、农村危改赢得省市考核赞誉

今年省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200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为550户,一般帮扶对象为1650户,帮扶资金2953万元。

帮扶对象全部经过了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实。

至11月底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1760户,完成任务数的80%,12月底将全部完成。

亮点六、城乡垃圾治理全面启动。

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方案》的要求,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成村级环境整治30个。

山门镇及周边桐山乡、大屋瑶族乡、石柱乡、醪田镇、水东乡等六个乡镇的组团生活垃圾组团收运系统工程正在建设中。

高沙镇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总投资5510万元,已完成投资1160万元,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共千米污水管网。

2015年县住建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洞办发〔2015〕16号),我局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洞口一桥廊桥景观建设工程、县城管道燃气工程、“气化湖南”管道天然气项目、县城五条主干道提质改造工程、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县城供水设施扩容提质工程。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多次组织邀请县级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予以协调处理,对项目实行全方位服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年内,由我局牵头的六个重点项目都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建设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洞口一桥廊桥景观建设工程

我局先后与对前期洽谈的天下廊桥景观置业有限公司、香港廊桥中国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和大实业集团、怀化湘中房地产开发公司、香港东方廊桥投资集团公司、格兰蒂斯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进行了洽谈。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的招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于10月13日至16日在怀化、湘西等地进行招商考察,已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工作方案,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县城管道燃气工程

该项目为续建项目,是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8498万元,建设规模为:

年供气946万立方米;可供40000户居民及工业、公共建筑用户和400辆汽车用户汽车加气的供气系统。

2015年新增管道燃气用户目标任务为1000户,管网7公里,截止10月,已完成935户,累计完成管网建设长度公里,投入资金万。

(三)“气化湖南”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

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授权我局对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公开招标,湖南鑫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公司在洞口注册鑫三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承担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拟投资3亿元,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年内完成高沙、黄桥、石江、竹市、山门、水东六个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并签订了项目建设协议,目前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山门镇管道天然气工程已经开工建设。

(四)县城五条主干道提质改造工程

根据县委、人大、政府的意见,为打造宜居洞口、魅力洞口,进一步提升县城品味,改善县城面貌,拟对县城桔城路、文昌路、雪峰路、蔡锷路、双洲路五条老主干道升级改造,根据县财力状况,按照县委、人大、政府的意见分步实施,2015年7月23日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年内按照“综合管廊”建设标准实施县城桔城路改造升级工程。

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桔城路改造升级工程有关问题的议案》,同意桔城路升级改造工程方案。

9月9日县委第11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启动桔城路两边人行道改造。

目前已经正在进行勘察设计、工程预算等前期工作,升级方案经政府研究后将立即启动图审、财政评审、招标工作。

(五)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全年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6公里,包括新建城东污水管网、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蔡锷路污水管网工程和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

启动了御龙湾至自来水一厂污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

(六)县城供水设施扩容提质工程

该项目自2014年8月启动以来,已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初步审查、项目初步选址论证、建设用地初审与立项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完成勘测、设计与征地工作后,按原定建设计划于2016年元月正式启动工程的建设,拟投资4800万元。

二、建设管理中的主要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

建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重点项目层层抓落实机制,成立了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服务。

经常走访各个项目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衔接,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

三是狠抓督促。

我局实行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制度,及时听取了解项目部的项目进展及实施情况,经常现场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项目建设有序、优质、高效。

四是加强工程监管。

对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办,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加强工程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实行文明施工;加强工程的综合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和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工程建设力度。

继续发挥局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指导和督促,加快工程建设速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

对重点项目的手续办理、用地、用电、用水、资金等优先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3日)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制、改进服务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我县共监督管理在建工程36个,在建房建工程31个,总建筑面积万平米;在建市政工程5个,总投资亿元。

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16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受监率100%;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可靠运转,实现持续安全供水580万吨;全县3家燃气企业、45家燃气经营网点正常供应、安全运行。

到目前为止,全县住建行业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局机关专门安排5名党委委员负责工程建设监管工作、3名党委委员负责城镇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分片包干开展日常巡查。

通过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公示制度、警示制度以及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隐患进一步消除,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加大(到目前为止,2015年全县住建行业监管部门投入安全生产费用20余万元,培训安全监督人员20人次),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

2.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为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成立了洞口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组,积极组织全县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本县的标准化达标验收实施细则和标准化认证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贯,积极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前三季度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

3.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上半年共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检查8次(月检),季度检查3次,开展全县瓶装液化气经营网点安全检查5次。

有序逐阶段开展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建筑起重机械调查和登记备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大行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紧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安全生产‘九打九治’专项整治工作”,狠抓了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提升设备和起重设备的检测登记备案,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规范监理行为工作等,全县已检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起重机械共105台次,该类信息均录入了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平台,通过季度大检查,经常性日常巡查、拉网式检查、地毯式排查等方式,查资料、看现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全县建设系统共进行督查44次,督查组参检人员182人次,组织检查79次,参加检查的专家和技术人员179人次;排查隐患1214条,整改隐患1196条,整改率%,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71起,责令停止建设4起,立案24起,结案12起,罚款30万元。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局付昭良局长带队先后对洞口橘香家园5#、6#楼、绿景三期工程28#、29#楼、洞口慧创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房、办公楼及职工中心、职工宿舍以及佳和?

名都11、12、13、16号栋、疾控中心重大疾病防治楼等工程项目进行了督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高强度的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了大批质量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行为不规范。

一是违法建设行为仍然存在。

部分市政工程项目不办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规避质量安全监管。

二是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后不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三是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

四是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履职不规范。

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足或不具备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变动频繁,对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2.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监管“盲区”、“特区”仍然存在。

城镇私人规模建房仍处于无监管状态。

二是交叉管理带来混乱。

燃气经营许可与行政执法完全脱节,监管很混乱。

三是执法处罚不到位。

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处罚不力,有的甚至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关于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行业安全。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落实措施积极整改到位。

制订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划,质量安全工作逐年逐项逐步推进。

(二)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差别化工作。

加大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和使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

(三)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档案,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落实到日常监管中,明确监督重点。

定期组织学习和必要的培训,认真抓好对一线监督人员的绩效考核,提高监管效能。

(四)强化信息平台的使用。

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提高监管效能。

2015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总结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5日)

一、主要工作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县新招标项目84个,控制价总额万元;共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8个,新开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工程报建率100%,质量安全受监率100%;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10份;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285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256条,下达停工通知22份,立案17起,结案16起,1起仍在处理中,罚款万元。

通过大力整改,质量安全隐患基本上得到消除,施工工地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

1.全面开展项目监督,切实提高全县工程质量安全。

2015年,我们从全面开展项目监督,从细节入手,为切实提高全县工程质量安全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严格监督程序,针对监督的每一个工程,均由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方案,分发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并及时交底,做到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方案明确,职责清楚。

二是强化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

针对受监的项目工程,监督工程师必须每周监督巡查一次,每月巡查一次并要求下发执法文书一份,做到发现隐患必须监督整改到位。

三是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认真细致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核查竣工验收条件。

2.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质量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全年共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检查12次(月检),季度检查4次,有序逐阶段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大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紧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狠抓了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提升设备和起重设备的检测登记备案,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规范监理行为工作等,全县已检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起重机械共132台次,检测44台次,办理使用登记42台次,该类信息均录入了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平台,确保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

3.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楚。

大力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目标管理任务。

一是明确建筑市场管理责任。

严格把关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按规定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情况和执行有关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情况。

二是明确建设施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

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及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识别、台帐登记与控制情况;相关资质(资格)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文明施工状况。

三是明确各监理单位依法开展监理工作责任。

监理公司依法设置工程项目监理部,按规定配备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情况,监理人员执业资格、对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履行监理职责等情况。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人员组织体系、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和按审批的方案组织施工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四是明确自然灾害防治管理责任。

全面排查治理大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

重点排查施工工地、大型公共建筑和各类危旧房屋存在的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灾害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加强监测,制定防灾预案。

4.严格工作要求,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有力。

对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开展4次季度大检查,经常性日常巡查、拉网式检查、地毯式排查。

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共排查全县52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52个,监理项目部52个,塔吊18台,物料提升机34台,抽查施工、监理持证人员231名,及时发现并排查重大危险源多处。

通过高强度的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了很大一批质量安全隐患。

5.突出工作效率,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果明显。

通过日常巡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等方式,查阅安保资料,听取各责任主体单位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了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分析了其存在原因,研究处理对策,制定有效措施,有力消除隐患。

对存在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一律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及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

并对存在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材料乱堆乱放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现象下发了安全隐患期限整改通知书,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要求。

6.全面启动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为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湘建建〔2010〕23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成立了洞口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组,积极组织全县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本县的标准化达标验收实施细则和标准化认证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贯,积极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目前共上报12个省市级标化工地,还在审核中。

(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监管,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工作中突出重点难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的监管,强化了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的稽查,全面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有效地遇制了逃避监管、违规建设等不良现象。

1.规范市场准入清出。

推行了项目部人员资格台帐管理和押证制度,对进入洞口县建筑市场的监理和施工企业实行了验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完善网络监管平台。

通过省厅建立的信息平台,及时录入我县所有监管项目的基本数据和日常监管信息,发现和核对我县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使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一人多岗、弄虚作假等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3.加强队伍建设。

实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行为、记录、考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组织监督员参加岗位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订岗位责任制度,定岗定人定责,实行了工作任务目标包干;制订质量安全党风廉政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巡查制度;实行约谈制度。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综治目标完成较好,无群体事件发生,双文明建设责任目标制订,并落实具体。

上半年没有违纪案件发生,没有管理对象进行廉政投诉。

计划生育管理,上半年无违规超生现象。

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是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督情况报表,认真上报各项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的汇报材料,及时反馈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三)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

为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对所有上报审批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把初步设计审查关。

只有符合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符合规范标准、规划要求,以及报批必需的前期资料齐全的才予申报。

凡未经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的项目,应招标工程不得招投标,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全年共办理规模以上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项目29个,建筑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5亿元,初步设计报审率100%。

施工图设计委托审查项目30个,施工图审查送审率100%。

(四)招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015年,全县建设工程招标备案84个,控制价总额万元,其中,国有投资项目80项,招标总额万元,中标总价万元,中标价比预算控制价累计节约了资金万元。

全县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均达到100%,通过招标,投资节约率达3%。

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率,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投诉,招投标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规范操作流程,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是规范交易参与人行为,建立交易参与人信用记录,对交易参与人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市场规则行为的,一经发现,坚决清除出本县招投标市场。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招投标活动中的渎职、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我县凡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都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并将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招投标管理、参照招投标程序,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以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企业。

五是建立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公开投诉处理办法等。

2.强化全过程监管。

严格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

一是主动介入事前监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必须经我局投标办、局分管领导严格审查后招标公告方可在指定的媒介公开发布、招标文件方可发售。

招标文件采用统一文本格式,防止招标人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是重点加强事中监管,对政府投资的每个项目在实施招标时,均成立由局分管项目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招投标工作领导临时小组,对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管,集中讨论、慎重决策,力争不出现工作失误。

坚持做到“七个公开”,公开招标信息、公开招标评标程序、公开评标办法、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公开投标报价、公开中标结果、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同时对评标专家抽取加强管理、要求,凡我县国有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综合专家库中抽取。

三是强化信息监管、坚持跟踪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中标企业有无非法转包、挂靠和借资质现象,对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现场检查核对,如发现与招标时不一致以及企业不诚信行为,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进行通报,同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中。

3.加大对串标,陪标等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

一是严格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查,有效规范招标人行为。

二是统一招标信息发布。

三是严格报名程序,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建造师同时到场。

四是严格资格预审,要求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并提供有效资格证明和近三年养老保险证明。

五是增加串标成本,要求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按照概算价2%收取。

六是开标会建造师必须到场,开标前监管人员当场核实。

七是建立“不良记录”清出市场制度,对交易主体出现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记录存档,并及时通报进行曝光,依法给予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信息录入不及时,造成信息不全面。

二是监理公司管理水平层次不同,个别监理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给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三是个别项目不能及时完善报建资料造成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置后,不能很好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四是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后资料备案认识不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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