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一体化业务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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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一体化业务流程
企业报盘软件06年升级版
业务操作指南要点(音频教材)
一、本教材包括业务范围
1、劳动保障个人代码生成(一体化业务)
2、劳动就业业务
(1)录用登记备案(一体化业务)
(2)劳动合同新订、续订、变更、中止/中止恢复报告(一体化业务)
(3)劳动合同鉴证(一体化业务)
(4)外来人员就业证办理(一体化业务)
(5)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及报告(简称“退工”)(一体化业务)
(6)4045劳务协议录用登记
(7)4045劳务协议解除
(8)两项补贴申报
(9)社保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二、一体化业务流程
一体化业务流程解释:
必须先办理前道业务再办理后道业务的流程。
主要的一体化业务
1、劳动保障个人代码生成、录用登记备案、社保参保人员新增、劳动合同新订报告、鉴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及报告、社保参保人员减少
(一)劳动保障个人代码(以下简称“个人代码”)生成
1、业务概述:
个人被用人单位录用或经办其他劳动保障业务,首先须生成劳动保障个人代码。
劳动保障个人代码是劳动保障系统中识别个人的标志之一.。
用人单位可携带下述材料至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的各网点办理。
各网点对报盘文件中具有临时编号的个人办理个人代码生成业务。
2、用人单位办理时所需材料
1、须生成个人代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盘文件:
卡办申报.txt文件(必须拷在U盘内)
3、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在“人员变动”的“录用登记”模块中录入个人录用信息,无个人代码的,将自动生成临时编号。
4、办理结果
1、生成个人代码并回盘,回盘后各文件内均有新生成的个人代码;
2、打印《企业报盘明细查询结果花名册》,供用人单位核查。
(二)外来就业登记证管理
1、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录用了外地户籍的来锡务工人员,未办理过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证》。
用人单位携带下述材料、表单和报盘文件,到市或市本级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大部分与录用登记备案同一窗口)为外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
2、用人单位办理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与劳动者已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3)一寸免冠照片1张。
3、用人单位办理时需携带的表单名称和文件
(1)《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查验承诺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在“人员变动”模块中的“录用登记”中录入。
录入后生成“L+单位编号+外来就业+年月.txt”报盘文件。
用人单位办理本业务时必须带好此报盘文件。
5、业务办理结果
1、单位得到外来《就业登记证》。
2、由单位保留的“花名册”上加盖了“市(区)劳动保障局外来劳动力专用章”。
3、获得了回盘文件“R+单位编号+外来就业+年月.txt”。
(三)录用登记备案(本市在职职工调动、跨市调动)
1、业务概述:
按照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述材料、表单和报盘文件,到市或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办理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及表单
办理手续时应提供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的,须先在证上填写录用的时间和单位名称。
(本市户籍的应届大中专生于当年9月1日前未就业的,可凭相关证件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就业登记证)
(1)办理“录用登记备案”需携带材料和表单:
1)本市城镇(农村)失业人员:
就业登记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需携带;
2)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登记证
应届生也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加盖人才中心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人才中心的毕业生见习期合同。
往届:
人才中心的重新就业的推荐表或人才中心的待业证明;
3)应届职技校生:
职技校生毕业报到介绍信及毕业证;
4)外来人员:
凭《就业登记证》办理录用手续;
无证的外来人员先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证》;
表单:
1)《无锡市职工劳动合同制花名册》(一式四份);
2)《无锡市职工录用登记备案表》(一式一份);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2)办理“本市在职职工调入”需携带材料和表单:
1)《无锡市城镇职工调动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职工劳动合同制花名册》(一式三份);
3)个人与调入(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各一份;
(3)办理“跨市调入”需携带材料和表单:
须携带好商调函等。
本业务只在市级办理,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用工管理科。
3、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在“人员变动”模块中的“录用登记”中录入。
录入后生成“L+单位编号+录用登记+年月.txt”报盘文件。
用人单位办理本业务时必须带好此报盘文件。
●用人单位还可通过批量操作来录入信息。
4、业务办理结果
(1)完成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制职工花名册》上加盖是“某劳动保障局录用登记备案章”;
(2)录用信息录入数据库;
(3)获得录用回盘文件与下发的“一体化人员信息”,文件名是“R单位编号+LUYONGDJ+年月.txt”与“R单位代码+一体化人+年月.txt”
(4)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某劳动保障局录用登记备案章”。
(四)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和鉴证
1、业务概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劳动合同鉴证。
订立合同书面报告和鉴证分为:
新订、续订、变更、中止、中止恢复合同报告和鉴证。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报告和鉴证应到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合同报告和鉴证服务”窗口办理。
(1)新订合同报告。
系统中存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办理合同报告,也可以先办理录用备案后办理合同报告。
对申请鉴证的,必须办理录用备案、合同报告后方可鉴证;
(2)续订、变更、中止合同报告和鉴证。
系统中存在原合同信息的,直接办理续订、变更、中止合同报告和鉴证手续。
系统中不存在原合同信息的,应补录原合同信息后方可办理。
2、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及表单
(1)新订合同报告。
1)《无锡市劳动合同管理书面报告表》(简称《报告表》)一式二份;
2)《无锡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订立报告(录用、鉴证)花名册(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合同)》(简称《合同订立名册》)、一式四份;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一份。
(2)续订合同报告。
1)《报告表》一式二份;
2)《合同订立名册》一式二份;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一份;
4)原报告过的《合同订立名册》原件。
(3)合同变更报告。
1)《报告表》一式二份;
2)《合同订立名册》一式二份;
3)已变更的《劳动合同》一式一份;
4)原报告过的《合同订立名册》原件。
(4)劳动合同鉴证。
1)新订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已办理了新订合同报告和录用备案手续的《合同订立名册》原件一式二份。
2)续订合同、合同变更鉴证。
续订(或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已办理了续订(或变更)合同报告手续的《合同订立名册》原件一式二份。
中止、中止恢复合同报告及鉴证手续办理时所需的材料及表单见“业务操作指南”。
3、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新订合同报告和鉴证在“人员变动”下的“录用登记”模块中操作。
●续订、变更合同报告鉴证在“劳动业务”下的“合同续订/变更管理”模块中操作。
●合同中止、中止恢复在“人员变动”下的“合同中止”、“中止合同恢复”模块中操作。
●补办合同鉴证在“劳动业务”下的“补办合同鉴证管理”模块中操作。
批量操作:
续订、变更、补鉴证的批量处理在“基本信息查询”下的“合同信息”模块中查找,并到“劳动业务”下的“合同续订/变更管理”、补办合同鉴证管理”模块中操作。
限制条件:
没有办理合同报告的,不能办理合同鉴证;
新订合同鉴证应办理报告和录用备案后方可办理。
4、上报文件名称
合同新订、续订:
“L+单位编号+_合同订立_+年月.txt”。
合同变更:
“L+单位编号+_合同变更_+年月.txt”。
合同鉴证(新订、续订、变更、中止、中止恢复、补办鉴证):
“L+单位编号+_合同鉴证_+年月.txt”。
5、业务办理结果
1)回盘文件名称:
“HETONGXX.txt”。
2)劳动合同订立报告和鉴证分别录入数据库。
3)对办理合同报告的,劳动部门在《报告表》和相应的《名册》上加盖合同订立报告专用章。
4)申请办合同鉴证的,除以上盖章外,还应对劳动合同双方主体资格以及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相应的《名册》和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合同鉴证章。
(五)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退工)及报告
1、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七个工作日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备案(报告)手续。
2、用人单位办理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及表单
(1)无锡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报告表(一式三份);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四份);
(3)就业登记证(若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需携带);
(4)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证明材料;
(5)有效的劳动合同一份;
(6)职工档案;
3、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1)可在“基本信息查询”模块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中进行减员处理,企业选中人员后点击“退工处理”按钮。
4、业务办理结果
(1)完成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在《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上加盖市劳动保障局退工备案章。
(2)收取职工个人档案并归档;
(3)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某劳动保障局退工备案章”;
(5)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登记备案信息录入系统数据库;
(6)办理完退工手续后,下发名为“R+单位编号+一体化人+年月.txt”文本文件。
劳务协议
(六)4045劳务协议人员录用/续签
1、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离岗退养、协保和续保人员,与之签订劳务协议,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劳务协议录用登记手续。
协议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愿意继续劳务关系的,可续签协议,并到原经办部门办理续签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办理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及表单
(1)离岗退养、协保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劳务协议(一式三份)、劳务协议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
(2)续保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续保协议书》、《就业登记证》、劳务协议(一式三份)、劳务协议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
3、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如何操作
劳务协议业务是在“人员变动”的“4045劳务协议录用/续签”和“解除劳务协议登记”两个模块中操作。
完成录入后生成报盘文件“L+单位编号+劳协新续+年月.TXT”和“L+单位编号+劳协解除+年月.TXT”,用人单位办理本业务时必须带好此报盘文件。
(1)新签:
打开“人员变动”的“4045劳务协议录用/续签”模块,录入新签协议及人员信息。
通过新增来添加录用信息条。
双击单条纪录。
(2)续签。
与新签相同,可以单条输入,也可以导入和批量设定。
当输入劳动保障个人代码后,原劳务协议信息自动读取。
在原协议基础上修改保存即可。
4、业务办理结果
(1)完成用人单位劳务协议录用登记手续,劳动经办部门接收《劳务协议》一份及《劳务协议人员录用花名册》两份,并归档;
(2)返还用人单位《劳务协议》两份及《劳务协议人员录用花名册》一份;
(3)劳务协议录用人员登记信息输入劳动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库;
(4)返回劳务协议录用回盘,“R+单位编号+LAOWULUY+年月.TXT”。
(5)再就业优惠证(续保人员:
就业登记证)加盖“录用登记章”;
(七)解除劳务协议登记
1、业务概述
在协议期内,用人单位与各类4045劳务协议人员解除协议,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或服务机构办理解除劳务协议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办理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及表单
(1)离岗退养、协保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
(2)续保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
办理录用后返还给单位的劳务协议(两份)和劳务协议花名册(一份)解除原因说明。
3、如何在企业报盘系统中录入信息
(1)当且仅当系统中有协议信息时才能办理解除劳务协议。
(2)通过添加来新增解除协议的信息,输入劳动保障个人代码,原协议信息自动读取。
(3)“解除协议日期”应在“协议起始时间”和“协议终止时间”之间。
(4)生成报盘文件:
“L+单位编号+劳协解除+年月.TXT”。
4、业务办理结果
(1)完成劳务协议解除手续,接收《劳务协议》一份及《劳务协议人员录用花名册》一份,并归档;
(2)返还用人单位《劳务协议》一份;
(3)解除劳务协议信息输入劳动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库;
(4)《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上记录解除时间及办理时间,经办机构盖章。
㈧、社会保险业务
1、业务概述
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一体化后,原社会保险基本操作没有变化。
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时,应先按一体化要求办理录用登记备案、合同报告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再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
2、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
⑴参保人员增加工作流程
①首次就业参保(含农民工参保):
在报盘软件中录入新增人员信息,到卡办申报产生个人社保代码,到市或市本级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办理合同报告和鉴证等手续后,获得“一体化人”回盘文件。
填写《参保人员花名册》,到市社保中心或各社保办事处(以下简称“社保”)办理参保手续。
②停保人员续保、社保系统中没有社保个人代码人员:
作为新增人员参保,填写《参保人员花名册》,携带《手册》,到社保办理参保手续。
③跨统筹区转入人员、转复退军人、两劳人员其参保工作流程同上。
④市内调入人员:
前提是调出单位已办理劳动关系解除、参保人员减少手续,调入单位再办理合同报告和鉴证手续,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到社保办理增加参保人员手续。
⑵参保人员减少工作流程
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市内调出、参军、两劳、劳动合同解除和到期终止):
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退工备案(报告)手续,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携带《手册》,到社保办理暂停缴费手续。
②跨统筹区转移(出):
先按上述办法办理劳动关系解除备案(报告)手续后,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携带《手册》,到社保办理停保和转移手续。
③就业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大厅办理退工备案(报告)手续后,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携带《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待遇结算手续。
④参保人员死亡或失踪:
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携带《手册》和社会保障卡,直接到社保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待遇结算手续。
⑤参保人员退休(职):
参保人员退休,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直接到社保办理终止缴费和退休待遇的核定手续。
⑶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的申报时间、建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间要求在操作上同步
系统上线之初,确因业务办理不能同步的,可以按以下规则办理:
增加人员,参保申报时间可以晚于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单位可在第一个月申报时按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办理补申报;减少人员变动申报时间必须与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间一致,因不及时申报减少变动,造成参保人员多交的社保费不再作调整。
3、新系统上线后社保参保人数与上线前人数的衔接
①锁定上线前单位参保人数。
上线前的参保人数以单位2007年1月份申报缴费人数为准。
单位在1月份社保申报后,将社保中心即时下发的数据作为新系统运行第一个月(2007年2月份)的基础数据。
即单位只能在数据下发后才能做2月份的人员增减变动操作。
②在今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个人就业信息采集的单位,应在2007年1月社保申报后,将社保申报时下发的补采集程序补丁安装到单位计算机中,并在2007年1月24日前将采集的信息报送市劳动保障局信息采集点(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劳动保障局大院内,南苑新村16号,市社保中心一楼和社保各办事处),否则,将会产生社保人数与劳动就业人数不一致,影响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手续的办理。
4、其他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可查看原社险操作手册和业务规则。
其他事项说明:
1、录用、退工、外来就业登记证的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报告、鉴证均为即时办理,但为不影响其他单位办理同样业务,办理量大的单位可采取与经办部门预约的方式或请经办部门上门办理。
2、上述表单可在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获得,也可通过报盘程序打印后上报。
3、“劳动保障个人代码”应为8位,如果是原7位号码的,在首号码前加1。
4、社险业务,可查看原社险操作手册和业务规则、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