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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共2篇

超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共2篇)

超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公司信念

2.1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3.1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

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3.3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录用

第一条录用原则

1.1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1.2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1.3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2.1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2.2试用期满考核

2.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2.2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2.3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剥夺公民权力者;

通辑在案者;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未满16周岁者;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担任课长及以上职务因任何原因离开本公司者;(经中国区总裁特批除外)

第三条录用程序

3.1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3.2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

3.2.1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开始以前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

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合同被公司录用。

3.2.2公司指定的员工应当进行年度体检,以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

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2.3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3.3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各项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张;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3.4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

在试用期满之前,3.3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

支付经济赔偿。

3.5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录用禁忌

4.1本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4.1.1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4.1.2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佣,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可以雇佣。

4.1.3如员工与公司另一名员工结婚,则管理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

4.2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4.2.1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2.2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

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4.2.3未经批准,职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服务原则

1.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2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内部)表明:

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

1.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

对于职务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

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1.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

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1.5专精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二条遵循商业道德

2.1公司永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

每位员工紧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2不论是销售公司产品或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或接受个别客户或客户代表相关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范

3.1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3.1.1礼貌地对待客户及来访者;

3.1.2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3.1.3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3.1.4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3.2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

3.2.1员工必须身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烫平整;

3.2.2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好并保持清洁,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男员工不得留胡须;

3.2.4男员工不得佩带耳环,女员工佩带的耳环两侧须一致;

3.2.5仪表不整的员工,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并做缺勤处理;

3.3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姓名卡:

3.3.1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如员工丢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3.3员工不得佩带他人的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

3.3.4姓名卡是公司的财产,员工在结束雇佣时,必须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将赔偿五十元人民币;

第四章工时

第一条标准工时

1.1员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间。

1.2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周六和周日为正常工作日:

1.2.1员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排班情况确定;

1.2.2部门主管人应提前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员工;

1.3员工应当按照部门主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作旷职处理。

第二条特殊工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还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第三条加班

3.1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3.1.1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1.2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3.2.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2.2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2.3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2.4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

3.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3.4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第五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的类型

1.1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1.2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3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及惩处的依据。

第二条考勤制度

2.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1.1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2.1.2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工资。

2.1.3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2.1.4员工应对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前往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2.1.5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应该事先填写“外出工作时间表”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回公司后应即将“外出工作时间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2.2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2.1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2.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2.3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2.2.4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2.2.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2.2.6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2.2.7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2.3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具体办法参考第十三章

2.4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考绩制度

3.1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3.1.1试用考核:

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3.1.2年终考核:

每年年底执行。

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3.2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3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3.4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3.5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第六章薪酬

第一条工资构成

1.1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其中出勤、表现、效益奖各占1/3)、津贴构成。

1.2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个人表现确定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其月基本工资除以167.4(员工平均每月工时)。

1.3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主管决定。

第二条工资支付

2.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1.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1.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2.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2楼回目录锦江学生超市员工管理制度超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015-05-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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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锦江学生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手册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超市信念

2.1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3.1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超市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录用

第一条录用原则

1.1员工的招聘将根据超市的需要进行。

1.2本超市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1.3本超市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2.1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定为1周,过用期成为正式员工,签订合同。

2.2以下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第三条录用程序

3.1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3.2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学生证以及两证复印件和照片3张。

第四条录用禁忌

4.1本超市实行亲近关系回避制。

无论是谁都必须经过超市的录用程序才能成为超市员工。

4.2超市是员工唯一雇主。

4.2.1员工在为超市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商店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2.2员工希望为其他社团或者商店工作时必须向超市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42.3未经批准,职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超市提出辞职。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服务原则

1.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2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顾客表明:

顾客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

1.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

对于职务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

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1.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

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1.5专精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二条遵循商业道德

2.1超市的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超市的期望。

每位员工紧记自己代表超市,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超市的形象和声誉。

2.2不论是销售超市产品或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或接受个别客户或客户代表相关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范

3.1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3.1.1礼貌地对待客户及来访者;

3.1.2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3.1.3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3.1.4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3.2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

3.2.1员工必须身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

3.2.2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好并保持清洁;

3.2.3男员工不得佩带耳环;

3.2.5仪表不整的员工,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并做缺勤处理;

3.3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姓名卡:

3.3.1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如员工丢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3.3员工不得佩带他人的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

3.3.4姓名卡是超市的财产,员工在结束雇佣时,必须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将赔偿十元人民币;

第四章工时

第一条一般工时

员工的工时以工作时间累积,一个小时为一个工时。

第二条特殊工时

节假日以1.5倍计算,即一个小时当1.5个工时。

第五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的类型

1.1超市对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1.2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3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及惩处的依据。

第二条考勤制度

2.1员工应每天到主管登记以记录出勤时间。

2.1.1员工在到达超市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登记。

2.1.2员工如果上班却未按规定填表,将视为缺勤,不计入工时。

2.2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2.1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1分。

2.2.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1分。

2.2.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2分。

2.2.4擅离工作岗位,—2分。

2.3超市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并且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考绩制度

3.1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3.1.1试用考核:

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3.1.2期末考核:

每期期末执行。

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3.2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3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3.4考绩结果为“需改善”将对其进行培训,考绩为“不合格”的,将劝其辞职。

3.5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期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第六章薪酬

第一条工资构成

1.1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出勤、表现、效益)、津贴构成。

1.2超市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个人表现和工时确定员工的工资。

1.3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超市每年将根据超市当期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条工资支付

2.1超市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1.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1.2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目的

1.1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上岗培训

2.1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2.1.1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超市和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2.1.2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2.2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在岗培训

3.1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3.1.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

3.1.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等多种方式。

3.2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章调动

第一条调动程序

1.1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12员工没有可拒绝的理由,不得拒绝超市对其工作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

1.2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2.1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章安全

第一条安全规则

1.1禁止在仓库、超市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1.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未经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1.4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1.5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1.8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1.9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1.10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火情处理

2.1当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第十二章保密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1.1凡在本超市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超市的均属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规则

2.1超市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将超市文件用于不属于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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