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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建设单位: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编制单位:

广西桂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七年九月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4项目气、水、声环境监测布点图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项目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采矿许可证

附件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附件5项目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6项目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前言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位于武宣县东乡镇石贤村,生产规模为年产7.5万吨石灰石矿,主要产品规格有24、13、05、石粉等,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已办理采矿权证等矿权。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进行石灰石开采。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11年4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4月宣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2011〕10号对该报告表予批复,批准石贤矿区开采标高为“+250.15m~+120.15m”。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2017年8月9日,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委托广西桂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2017年8月9日~10日,我公司课题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编制了项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

2017年8月23日,按照方案确定的监测内容对矿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和生态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情况、周围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制了《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综述

2.1验收调查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

(3)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

(4)《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

(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桂环字〔2006〕94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9月1日);

(9)《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矿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2.1.2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2.1.3项目相关资料

(1)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项目委托书(2017年8月);

(2)《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4月);

(3)《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2011〕10号)。

2.2调查目的

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环境保护调查的目的是:

(1)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所提出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的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

(2)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污染控制等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及生产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4)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3调查方法

本次环境保护调查项目已经投入生产,考虑到不同时期的环境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根据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确定本次环境保护调查主要采用环境监测、公众意见调查、文件资料核实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本次调查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本次调查方法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规定的方法。

(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以公众调查意见为主,通过走访项目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受影响区域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居民对矿山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反映,并核查有关施工设计和文件,来确定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3)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调查以现场调查和环境监测为主,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和查阅施工设计文件来分析生产期环境影响。

(4)环境保护措施调查以核实有关资料文件内容为主,通过现场调查,核查施工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5)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2.4调查原则、内容和调查因子

2.4.1调查基本原则

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和实用的原则。

2.4.2调查范围、内容与调查因子

本工程调查范围包括该工程所涉及的区域和有关设施,具体调查内容和因子见表2.4-1。

表2.4-1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与调查因子

调查项目

调查范围及内容

调查因子

大气环境

调查矿区开采、矿石堆放、矿石运输等工艺环节采取的粉尘等污染物控制措施。

调查因子:

TSP、PM10

水环境

地表水:

矿区附近石贤河水域;

废水:

所有本工程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调查采场及临时排土场大气降水地表径流废水、排放去向及排放量。

地表水:

水温、pH值、溶解氧、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石油类。

声环境

矿区采场周围200m范围。

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固体废物

矿区废石产生过程及其综合利用。

矿区为续采项目,所产生的废石均用于外售或铺路,无废石产生。

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

调查因子为工程占地面积、占地类型,项目生态恢复措施。

水土保持

护坡等水土保持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排水等工程。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水土流失治理率。

公众意见

本工程影响区域内,调查对象主要为直接受工程影响的矿山采矿职工以及矿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

工程排放三废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的影响、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措施意见,公众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度反应等。

2.5验收调查标准

原则上,验收执行标准与《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一致;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作为本次验收参照标准。

2.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5-1。

表2.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TSP24小时平均

300μg/m3

PM1024小时平均

150μg/m3

2.5.2地表水质量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见表2.5-2。

表2.5-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pH值(无量纲)

6~9

溶解氧

≥5mg/L

CODCr

≤20mg/L

BOD5

≤4mg/L

NH3-N

≤1.0mg/L

悬浮物

≤30mg/L

石油类

≤0.05mg/L

高锰酸钾指数

≤6mg/L

总磷

≤0.2mg/L

注:

SS为《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表1三级标准

2.5.3环境噪声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现有环评报告执行1类标准)。

具体见表2.5-3。

表2.5-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摘录)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5.4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现有环评报告执行1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详细指标见下表2.5-4。

表2.5-4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污染

类型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

因子

标准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限值1.0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等效声级LAeq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2.6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及当地环境状况,包括采场、工业场所等功能区界内均无大的输电线路、水力设施;相关水系不属于饮用水源地。

因此本工程主要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

评价范围内分布的村屯主要为石贤村,现场调查发现石贤村饮用水为山泉水。

具体保护目标见表2.6-1。

表2.6-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类别

保护

目标

方位

距离

(m)

影响人口

(人)

饮用水

情况

环境功能要求

1

居民点

石贤村

北面

400

200

山泉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

地表水体

石贤河

东面

150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7调查重点

本次调查重点是项目运行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地表水水质监测、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其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

生态影响重点调查工程建设完成后是否产生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等生态影响以及所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并对已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

水环境重点监测水质变化情况,监测项目为常规监测项目及特征污染因子。

公众意见重点调查项目在建设期以及运行期中对居民产生的影响,对项目所在地石贤村及矿山开采职工等地进行走访,详细询问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对他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及污染状况。

2.8验收工作流程

3工程调查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

建设地点: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村西面,行政区域隶属武宣县东乡镇管辖,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矿区面积:

0.1009km2,已办理的采矿证证号为C451323201187120117551(2014年8月13日至2017年8月13日),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各拐点坐标见表3.1-1。

矿区开采标高:

+250.15m~+120.15m

工程性质:

续采

生产规模:

开采的矿石量为7.5万t/a

矿山服务年限:

55年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20人。

表3.1-1矿区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

X

Y

1

2610471.810

37376833.549

2

2610711.812

37376913.551

3

2610901.815

37376718.550

4

2610601.813

37376473.546

3.2工程主要内容

3.2.1项目主要工程组成情况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情况见表3.2-1

表3.2-1建设项目组成情况表

工程类别

工程

名称

工程规模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采矿工业场地

露天采场一个,开采规模为年产7.5万吨。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加工

场地

矿石破碎场位于采区的东南面,设破碎机一台;矿石堆场面积约为200m2,布置在矿区东南面山脚平地。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排土场

位于采区西南面山坳集中堆放,并修筑拦泥坝;剥离的表土部分定期外拉出铺路或者填坑,部分置于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

排土场烂泥坝高度超过3m以上时,要求有资质的单位做专门设计。

建设有排土场,未修筑拦泥坝

辅助工程

沉淀池

在加工场地和排土场各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容积约为50m3。

未建设

炸药库

位于东南面的山脚下,面积为10m2。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临时休息区

采区东南面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公用工程

供电

由武宣供电电网供电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供水

生产用水主要来着雨水、山泉水收集,不设置厂区,无生活用水。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通讯

由移动、联通等覆盖。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环保工程

废气

洒水抑尘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废水

项目淋溶水经沉淀后用回于生产或者场地降尘不外排等

未建设有沉淀池

固废

生活垃圾设收集箱,定期焚烧或卫生填埋;废土石堆放于排土场,部分用于矿区及道路修铺;废土用于矿区覆土植被。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生态

矿山服务期满后复垦以及种植乔、灌木绿化

与环评设计阶段相符

3.2.2总平面布置

项目设计利用原有开采面从南面开采,入场道路位于东面,加工场地设置在南面,炸药库位于加工场的西南面约50米处,排土场位于采石场的西南面。

3.2.3开采工艺

本项目为露天采矿,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方式;开采时直接把岩面矿石一次性掀到岩底,减小高差运输,并形成规则的安全台阶。

然后用挖掘机、装载机装载,自卸汽车运输的台阶式露天采剥工艺。

分层高度:

10m

安全平台宽度:

4m

清扫平台宽度:

5m(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

工作台阶坡面角:

70°0

最终边坡角:

55°

按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运输损失为5%;矿区圈定矿石量均能开采利用,开采回采率为90%;废石混入率约为3%。

但石贤采石场经过这些年的开采,目前已实现无废石堆放现象,即开挖的所有石料均外售。

(1)破碎系统

本项目设置一条生产线,配套的破碎车间设在矿山东南面山脚,设置1台破碎机,破碎机选用锤式破碎机,在破碎车间配备有除尘设备。

(2)矿石运输

本矿山配置两辆东风汽车,每台载重量为10吨的东风汽车作为场内短途运输。

矿石由液压挖掘机铲装,矿用汽车运至破碎车间;破碎的矿石经筛选分类后出售。

3.2.4排水系统

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淋溶水经过沉淀池回用于生产或场地降尘。

3.2.5矿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矿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见表3.2-2。

表3.2-2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设计可利用储量

万吨

457.96

2

回采率

%

90

3

矿山生产规模

万吨/年

7.5

4

矿山服务年限

55

5

矿山开拓方案

人行便道、明溜槽-挖掘机搬运汽车运输

6

产品方案

石灰石矿快

7

劳动定员

20

8

水平分成高度

m

10

9

最大工作平台宽度

m

18

10

安全平台宽度

m

4

11

工作平台坡面角

70

12

最终坡面角

40

13

最终边坡高度

m

110

14

最小抵抗线

m

3.0

3.2.6矿山的主要设备

矿山的主要设备配置见表3.2-3。

表3.2-3矿山主要设备统计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15千伏安变压器

1

2

空压机

1

新购

3

二次破碎机

1

新购

4

铲车

1

新购

5

凿岩机

1

新购

6

挖掘机

1

新购

7

炸药

12

吨/年

3.2.7项目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XXX万元,环保投资XXX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的XXX%。

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2-4。

表3.2-4环保投资情况表

序号

项目

环评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金额

(万元)

变化量

1

工人防护用品

2

湿法抑尘和降尘设备

3

隔音、吸音、减震措施

4

矿石堆场、排土场排水沟、沉淀池以及挡土墙建设

5

排水沟(含堆场和作业现场的排水沟渠)和沉淀池

6

化粪池

7

生态治理

总计

3.3工程分析

3.3.1采矿工艺流程

矿山采矿规模为7.5万t/a,采用中深孔爆破后挖掘机直接挖掘装载,自卸汽车运输的台阶式采剥工艺;汽车运输至破碎站、皮带走廊输送到石灰石堆棚的开拓运输系统。

石贤矿区石灰石矿开采过程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爆破、挖掘、运输过程的粉尘及扬尘,爆破、挖掘、运输过程的噪声以及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项目采矿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见图3.3-1。

图3.3-1项目矿区开采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岩土剥离:

就是将覆盖于岩石的表土和周围围岩剥离铲除掉,为凿岩采掘作业作准备。

剥离作业一般与采矿交错进行,表土用电铲进行剥离,其余围岩剥离要采取爆破作业方式进行。

(2)钻孔爆破:

根据矿产品、生产规模要求以及矿床现有开采技术条件,结合开拓方式宜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方案。

凿岩采用气液联动潜孔钻机配移动式空压机。

(3)铲装和运输:

根据采场工作面布置、生产能力,采用液压挖掘机和装载机等完成矿石铲装和工作面清理等作业,选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和岩土。

(4)破碎:

矿石自卸汽车运至破碎处进行破碎。

(5)筛分、堆放、运输:

破碎后的石灰石经振动筛筛分后,形成各种规格的产品,分别进入成品堆场。

3.4水量平衡

矿区职工20人,根据对项目现场调查,本项目于2017年3月已停产,现有管理员1人,主要负责项目管理。

食宿生活用水按200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0.2t/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t/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项目的水平衡见图3.4-1。

   

图3.4-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m3/d)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批要点

2011年4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1年4月武宣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2011〕10号对报告表作了批复。

4.1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4.1.1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各项空气质量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1.2地表水环境质量

石贤河3个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4.1.3声环境质量

区域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4.1.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范围内,受多年矿产开发的影响,评价区植被类型单一、数量较少,野生动物资源少,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项目所在区域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评价范围水土流失量一般。

4.2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本矿山于2017年3月已停产,各设备均不运行。

4.2.1大气环境影响

本矿山于2017年3月已停产,所以矿区无粉尘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4.2.2水环境影响

目前项目设有项目管理员1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不外排。

对石贤河地表水环境影响均较小。

4.2.3声环境影响

由于项目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故本次验收根据现场监测的结果,项目各场界处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矿山夜间不作业);石贤村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2.4爆破振动影响

爆破是瞬间行为,其噪声影响不具长期污染性,爆破引起的冲击波对300m范围外的人或建筑已基本无影响,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开采采矿机进行作业,。

因此,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可为环境接受。

4.2.5工业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是在现有较完善的开采条件下向山体内部延深,不需要进行表面的岩土的剥离,且结合石贤采石场具体的生产情况来看,矿山的剥离物在多年开采过程中全部消耗,不存在固体废弃的堆存现象。

4.2.6生态环境影响

本矿山经多年的开采,矿区周围生态基本稳定,本矿山工程对区域生态系统及动植物多样性、植被的连续性、动植物之间的协调性的影响均较小,周边无风景名胜区,不会影响矿山区域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闭矿后采取对开采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后,矿区景观也将逐渐与周边环境相匹配。

本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的完整性影响小。

4.3综合结论

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武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

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运行后虽然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建设单位只要认真看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4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2011年4月武宣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武宣县东乡镇石贤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2011〕10号),同意项目建设。

批复内容如下:

(1)排土场和采石场周围建排水沟和挡土墙,减少矿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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