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征求意见稿doc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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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征求意见稿docdoc
ICS83.140
Y28
团体标准
T/CPPIAXXX-2021
2021-XX-XX发布
2021-XX-XX实施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发布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
Antibacterialdailyplasticproducts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综合塑料制品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禧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瑞康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海兴控股集团、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利时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龙士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汕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汕头市立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康家宝塑料制品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市尚美塑胶模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苏达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怡瑞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恒丰塑胶有限公司、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梁家杰、李刚民、钟元杰、赵永建、吴永鑫、胡海艳、康朝晖、宋旭彬、李立新、吴继贤、陈葵生、潘世兵、江桂兰、金亚雪、张灵伟、郑伯乾、林文安、黄旭伟、张开和、王文彬、姚春生、曾青华、宋晓新、陈仁琦、史锋、王雷、张华峰、吴婷婷、林华山、谢攀、刘亚飞、黄秀敏。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
警告:
处理和操作具有潜在危险的微生物需要很高的技术能力,并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法律和条例。
只有经过微生物学技术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这些检测工作。
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消毒、灭菌和个人卫生规范程序。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抗菌日用塑料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抗菌功能的日用塑料制品,其他日用品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注:
对于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版本适用。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151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GB/T31402塑料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antibacterialdailyplasticproducts
以各类塑料树脂为基本材料,通过不同的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抗菌功能的各种日用塑料制品以及以塑料为抗菌部位与其他材料结合构成的各种制品。
示例:
包括各种膜、袋、手套、台布、罐、收纳篮、箱、柜、瓶、盒、刀、叉、勺、砧板、筛篮、杯、壶、盘、碗、碟、桶、凳等塑料制品。
3.2
抗菌antimicrobial
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和/或妨碍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3.3
抗细菌antibacterial
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细菌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3.4
抗菌率antibacterial/antimicrobialrate
抗菌试验中用百分率来表示对照组与试验组的细菌或真菌数量的差异。
3.5
抗菌活性值antibacterial/antimicrobialactivity
抗菌试验中对照组与试验组的细菌或真菌活菌数量对数值的差值。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2抗菌性能要求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的抗菌性能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应同时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抗菌性能要求
项目
抗菌率(%)或抗菌活性值
大肠杆菌
ATCC25922或ATCC8739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6538P
具有抗菌效果
≥90或≥1.0
≥90或≥1.0
具有较强的抗菌效果
≥99或≥2.0
≥99或≥2.0
注:
菌种选择参考GB/T31402试验菌种。
4.3卫生安全性要求
4.3.1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卫生安全性要求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中使用的抗菌剂应符合卫生安全性要求,其厂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材料卫生安全性报告。
使用中与人密切接触的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抗菌日用塑料制品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卫生安全性要求
抗菌物质溶出试验※
抑菌环宽度(D)≤5mm
注:
※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中应分别对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环宽度(D)进行测试。
5试验方法
5.1塑料,无孔日用材料等硬质表面材料抗菌性能的试验方法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执行。
5.2塑料纤维、塑料织物、塑料微孔滤材等表面不规则的日用塑料制品材料的抗菌性能的试验方法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执行。
5.3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按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执行。
5.4卫生安全性检测中除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外的其他试验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或GB15193系列标准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抗菌日用塑料制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及抽样规则按厂家各自产品情况进行制定。
6.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当原料、配方或工艺变化较大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需要将抗菌剂批次正式检测报告纳入型式检验范畴,要求供应商提供每个批次的出厂抗菌性能或抗菌有效成分检测报告。
6.4判定规则
判定规则与复验
当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批次合格;当这些检验项目中任一项出现不符合时,应重新取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核验,核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时,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5使用中与人密切接触的产品的性能应同时满足抗菌剂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抗菌日用塑料制品的抗菌性能要求。
7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以下规定,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抗菌活性成分;
b)抗菌加工方式;
c)抗菌加工的部位;
d)执行的产品标准;
e)产品抗菌性能指标。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91标准要求。
采用无内衬编织袋或其他包装形式。
包装袋的封口应保证产品在贮存、运输时不被污染。
包装袋要防尘、防潮。
8.2运输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和抛掷。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整洁,避免二次污染,避免剧烈振动,防止产品损伤、防止日晒和雨淋。
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整洁的仓库内,严禁与腐蚀品、易燃品混合贮存。
贮存时,应远离火源、热源与污染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根据不同日用塑料制品约定不同的贮存期。
示例:
食品塑料周转箱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二年;塑料收纳箱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六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贴膜法
A.1原则
本方法通过定量接种细菌于待检样品上,用贴膜的方法使细菌均匀接触样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后,测得样品中的活菌数,并计算样品的抗细菌率。
本方法适用于抗菌日用塑料制品的抗细菌性能试验。
A.2条件
A.2.1测试中所用的细菌
以下两种菌种是试验所采用的。
a)金黄色葡萄球菌
b)大肠杆菌
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其它菌种。
使用其它菌种时,必须在检测报告中说明采用菌种及采用理由。
试验所用菌株如表A.1所示。
如从有别于表A.1的机构获取菌株,则该机构必须是国际菌种保藏中心(WFCC:
WorldFederationofCultureCullection)的成员或日本菌种保藏协会(JSCC:
JapanSoceityofCultureCollection)的成员,并且菌株必须和表A.1相同。
准备这些菌种时需要参照供应商的使用说明。
表A.1试验所用的菌株
细菌名称
菌株号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6538P
大肠杆菌
ATCC8739或ATCC25922
A.2.2试剂、培养基及培养液
所使用的水必须是电导率小于1us/cm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所有的试剂均需达到分析纯或微生物试验的级别。
A.2.2.1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聚山梨醇脂
A.2.2.2生物材料
以下是所需要的生物材料:
―卵磷脂
-酵母浸膏
-牛肉膏
-蛋白胨
-酪蛋白胨
-大豆蛋白胨
-胰蛋白胨
A.2.2.3培养基
A.2.2.3.1概要
应用下列专用培养基,如采用商用培养基必须参照培养基说明。
A.2.2.3.2细菌悬液用培养基―1/500营养肉汤(1/500NB)
将3.0g牛肉膏、10.0g蛋白胨、5.0g氯化钠溶于10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放入锥瓶中混合并充分溶解后,用盐酸或氢氧化钠溶液调节其pH为6.8-7.2,在高压蒸汽灭菌器中灭菌,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星期或以上的1/500营养肉汤。
A.2.2.3.3营养琼脂
将5.0g牛肉膏、10.0g蛋白胨、5.0g氯化钠和15.0g琼脂,加入10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置入锥瓶、混合并放入沸水浴中搅拌使其充分溶解。
用盐酸或氢氧化钠溶液调节其pH为7.0-7.2(25℃),高压灭菌(参见A.2.4.2)。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培养基。
A.2.2.3.4平板计数琼脂
将2.5g酵母浸膏、5.0g胰蛋白胨、10.0g葡萄糖和15g琼脂加入到10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置于锥瓶中混合并在沸水浴中搅拌使其充分溶解。
然后用盐酸或氢氧化钠溶液调节其pH为7.0-7.2(25℃),进行高压灭菌(参见A.2.4.2)。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培养基。
A.2.2.3.5斜面培养基
将6-10ml加热溶解后的营养琼脂注入加旋盖的试管,高压蒸汽灭菌。
灭菌后的试管在洁净间中置于15°倾角,让培养基凝固。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在5℃—10℃下保存。
若没有冷凝水出现,将其溶解,并凝固后使用。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斜面培养基。
A.2.2.3.6SCDLP肉汤
将17.0g酪蛋白胨、3.0g大豆蛋白胨、5.0g氯化钠和2.5g磷酸二氢钠、2.5g葡萄糖和1.0g卵磷脂加入到10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充分混合后加7.0g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用盐酸或氢氧化钠溶液调节其pH为6.8-7.2(25℃)。
高压蒸汽灭菌(参见A.2.4.2)。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SCDLP肉汤。
注:
SCDLP是一种默认在多数情况下采用的中和剂。
A.2.2.3.7磷酸盐缓冲溶液
将34.0g磷酸二氢钾放入容量瓶中,加入5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并将其充分溶解。
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其pH为6.8-7.2(25℃)。
然后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将溶液定容到1000ml。
用高压湿热法灭菌。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磷酸盐缓冲溶液。
A.2.2.3.8磷酸盐缓冲生理盐水溶液
将8.5g氯化钠溶于1000ml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得到生理盐水,用该生理盐水将A.2.2.3.7得到的磷酸盐缓冲溶液稀释到800倍。
用高压湿热法灭菌。
若配好后不立即使用,要在5℃—10℃下保存。
不要使用配制完存放一个月或以上的磷酸盐缓冲生理盐水溶液。
A.2.3仪器
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使用下面的器具和材料。
A.2.3.1干热灭菌器:
能维持160℃至180℃的温度,温度波动不超过±2℃
A.2.3.2高压蒸汽灭菌器:
能在(121±2℃)保温并在(103±5)kPa保压
A.2.3.3带搅拌的加热电炉或水浴锅
A.2.3.4pH计精度达到±0.2
A.2.3.5天平精度达到±0.01g
A.2.3.6微量移液管已灭菌
A.2.3.7培养箱:
在设定温度下温度精度达到±0.1℃
A.2.3.8旋涡混合器
A.2.3.9超声波清洗器
A.2.3.10直径4mm的接种环,灭菌后使用
A.2.3.11覆盖膜:
不影响微生物生长并且不吸水的材料(用聚乙烯,聚丙烯或聚酯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制成),建议膜的厚度在0.05-0.10mm之间。
注意:
均质袋切取的膜也可以使用。
A.2.3.12带螺盖试管
A.2.3.13培养皿:
直径90-100mm,灭菌后使用
A.2.3.14纱布或脱脂棉
A.2.3.151000mL容量瓶
A.2.3.16制备培养基所需要的具塞三角瓶等
A.2.4仪器灭菌和菌种的保藏方法
A.2.4.1干热灭菌
灭菌温度和时间如下:
温度/℃
最短灭菌时间/min
180
30
170
60
160
120
A.2.4.2高压蒸汽灭菌
温度:
121±2℃时间:
不短于15min。
A.2.4.3玻璃器皿准备
先用碱性或中性的清洁剂洗干净,而后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干净。
使用前用干热灭菌器或高压蒸汽灭菌器灭菌。
A.2.4.4细菌的保藏方法
在适当的培养基上,细菌保藏温度在5℃—10℃。
每个月接种一次,五次接种或接种间隔超过1个月的菌种不可以再使用,必须从相关机构获取新的菌种进行试验。
A.3试验操作
A.3.1细菌前培养
用消过毒的接种环从保藏细菌的培养基中取1环细菌接种到斜面培养基(A.2.2.3.5)上,35±1℃条件下培养16-24小时。
从这一培养基上再取一接种环细菌到新的斜面培养基上,35±1℃条件下培养16-20小时。
A.3.2测试样片的准备
每种经过抗菌处理的材料至少准备3个样片,而没处理过的材料至少需要六个样片。
未经处理的样片一半是在接种后直接测量活细胞数,一半是在接种24h后进行测量。
提示:
使用三个以上未经处理实验材料的样本有助于减少变异,尤其对于那些抗微生物效果较差的材料更为必要。
对单一塑料进行一系列不同抗菌方式的抗菌处理时,若各个样品的抗菌检测在同时并采用同样的接种方法进行,只需一套未处理样品即可。
准备抗菌处理和未作抗菌处理的材料样片,尺寸为(50±2)mm×(50±2)mm,试样厚度不大于10mm。
如制品不能切成这样大小的样片,只要能得到可覆盖400-1600mm2的薄膜的要求即可。
优先考虑在制品上切得满足要求的式样块,但是,制品不能得到满足要求的样片,则利用相同的原料和工艺单独制备样片。
如样片尺寸不同于50mm×50mm,则在实验报告中说明其实际尺寸。
制样时,注意避免被微生物或外来有机物污染。
同样,样片之间不允许接触。
如用金属装置来避免交叉污染,必须确定金属物没有任何抗菌作用。
必要时,测试前,用70%酒精对样片清洗、消毒、灭菌。
由于样片清洗会导致软化、样片表面涂层溶解及组分溶出等,所以应该避免清洗。
因严重污染需要清洗时,在试验报告中对清洗方法做出说明。
A.3.3接种菌液的制备
用消毒过的接种环,取一环A.3.1中预前培养的细菌接种到少量根据(A.2.2.3.2)配制的1/500NB培养液。
确保细菌分散均匀,并采用显微镜观察及数菌器具或利用其它合适的方法(如分光光度测定法)估计细菌数目。
用1/500的营养肉汤对此细菌悬液稀释到可以评估细菌数量的浓度,其范围为(2.5-10)×105cells/ml,最佳值为6×105个/ml。
用此作为接种菌液。
若菌液不立即使用,将其冷冻至0℃,在2小时内使用。
A.3.4样片的接种
待测表面是制品外表面,制品的横截面是不需要测试的。
将A.3.2中制备的每个样片,分别放入消过毒的培养皿中,检测面朝上。
用移液管量取A.3.3中的菌液0.4ml,滴到每个样片表面。
并将A.2.3.11所制备的40mm×40mm薄膜盖于菌液上,并向下轻轻压薄膜使菌液分散到薄膜各个边缘,但确保不要使菌液从薄膜边溢出。
试样接种完并盖上覆盖膜后,盖上培养皿的上盖。
除特别说明外,50mm×50mm样片对应薄膜的标准尺寸为(40±2)mm×(40±2)mm。
若样片为非标准尺寸,则根据样品大小调整薄膜尺寸。
但薄膜尺寸不应小于400mm2,并且薄膜边缘距样片边缘2.2mm-5mm。
如薄膜不是40mm×40mm的尺寸,则在实验报告中说明其实际尺寸。
所用的接种菌液体积也相应调整并在报告中加以记录。
至关重要的是菌液不能从薄膜边溢出。
有些表面(比如亲水性强的表面)很难抑制这种溢出。
可采用如下的选项1来抑制溢出、如选项1不能奏效,则选用选项2。
如有一选项能抑制溢出的发生,应在实验报告中说明。
-选项1:
减少菌液体积以适用于测试表面,但菌液体积不应小于0.1ml。
菌液体积减小,但需增加菌液细菌浓度,以保证通常测试时所需要的细菌数水平。
-选项2:
通过增加惰性增稠剂以增加菌液的粘度,比如琼脂或其他材料。
A.3.5接种后样片的培养
除特殊说明外,含有接种后样片(包括一半为未经抗菌处理制品的接种样片)的培养皿,在(35±1)℃相对湿度不小于90%的条件下培养24小时。
根据在培养温度下的检测所得到的细菌活性值来确定制品的抗菌效果。
在各方面同意的条件下,也要采用其他培养温度。
如使用的不是(35±1)℃,在试验结果要有记录。
提示:
若培养温度低于35℃,活菌总数将会减少。
这就使所测得的细菌活性和35℃下所测得的抗菌效果不同。
A.3.6试验样片上细菌的收集
A.3.6.1直接接种后的样片上细菌的收集
接种后,立即对已接种的一半的未抗菌处理样片进行处理,在各培养皿中加入10mlSCDLP肉汤(A.2.2.3.6)或其他适宜而有效的中和剂。
以此种方法得到样品上细菌的回收率。
重要的是,必须对样片充分冲洗,冲洗的方法是用移液管吸取和释放,对样品充分冲洗,冲洗次数需达到四次以上。
须特别注意的是,需要得到足够的细菌液回收量。
如试验中采用了A.3.4中的选项2,导致菌液的粘度增大,尤其要注意这种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就必须采用一些机械手段,如旋转和超声波振动等。
若采用上述方法后回收率能和上述的冲洗方法持平或有所提高,则可加以采用。
若变更回收方法,则需要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由于样片的尺寸和性质的关系,采用10ml中和剂回收细菌有困难,则可增加中和剂溶液的用量。
若中和剂的体积不等于10ml,则在报告中要真实记录,并在计算抗菌效果时加以考虑。
其他冲洗方法将影响所测得的抗菌活性结果,因此必须充分证实其有效性才可使用。
A.3.6.2培养后的样片上细菌的收集
根据A.3.5的程序培养后,按照A.3.6.1处理培养后的样片,然后立即根据A.3.7进行样片上活菌数的测定。
A.3.7倾注平板培养法确定活菌数
用磷酸盐生理盐水缓冲液(A.2.2.3.8)对SCDLP回收液通过10倍梯度稀释过程,以计算活菌。
将样片上的回收液及其10倍稀释液各取1ml,分别放入消过毒的培养皿中。
每个培养皿中注入15ml平板计数琼脂,轻轻搅拌以分散细菌,所有平板均必须制重复试样。
对各皿进行同样操作后,翻转培养皿,并在(35±1)℃下培养40h到48h。
培养后,对菌落数为30-300的培养皿进行菌落记数。
对于任一稀释级倍数,记下菌落数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记录稀释倍数。
若1ml洗脱液中细菌数小于30,则对该培养皿直接计数。
如任何培养皿均没有菌落,则记录为<1。
A.4实验结果
A.4.1计算活菌数
对于每个样片,都按照式(A.1)来计算活菌数:
N=(100×E×G×V)/A……………………………………………………………..(A.1)
其中,N:
每个样片每平方厘米的活菌数;E:
菌落数;G:
稀释倍数;V:
用于洗脱的SCDLP培养液的体积(ml);A:
覆盖膜的表面积(mm2)。
记录活菌数时取二位有效数字,若某一稀释倍数的任一琼脂板上都没有菌落,则将活菌数记做V(用于洗脱的SCDLP培养液的体积ml)。
计算平均数时,如各样均没有活菌数,则记录为V。
例如:
V=10ml时,计算所得平均活菌数为10。
A.4.2试验成立条件
A.4.2.1当A.4.2.2,A.4.2.3,A.4.2.4三个条件分别都得到满足时,试验才被认为有效。
反之,则试验无效,须重新进行试验。
A.4.2.2未进行抗菌处理的样片接种后直接测得的活菌数对数值应该满足下面要求:
(L最大-L最小)/L平均≤0.2……………………………………………………………..(A.2)
其中,L最大:
活菌数的最大对数值;L最小:
活菌数的最小对数值;L平均:
全部样片活菌数对数的平均值。
A.4.2.3未处理的样片接种后直接测得的活菌平均值应在6.2×103个/cm2至2.5×104个/cm2范围内。
A.4.2.4每个未处理样片在接种24h后残留的活菌数不小于6.2×101个/cm2。
注:
若A.3.5中接种温度低于35℃,那么未处理样片中测得的活菌数可能达不到这个数值。
A.4.3计算抗菌活性值
在检测被认为有效的情况下,可通过式(A.3)来计算抗菌活性,结果保留小数点一位。
H=(Ut-U0)-(At-U0)=(Ut-At)……………………………………………………………(A.3)
其中,H:
抗菌性;U0:
未处理样片接种后直接测得的活菌数对数的平均值;
Ut:
未处理样片接种后培养24h后残留活菌数对数的平均值;
At:
抗菌样片接种24h后残留活菌数对数的平均值。
A.4.4计算抗菌率
抗菌率计算公式为:
P=(Mt-Bt)/Mt*100%…………………………………………………………..(A.4)
P:
抗菌率(%)
Mt:
试验菌种接种培养24小时后的3个对照样上的细菌数的平均值;
Bt:
试验菌种接种培养24小时后的3个测试样上的细菌数的平均值。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振荡法
B.1原理
将试样与对照样分别装入一定浓度的试验菌液的三角烧瓶中,在规定的温度下振荡一定时间,测定三角烧瓶内菌液在振荡前及振荡一定时间后的活菌浓度,计算抑菌率,以此评价试样的抗菌效果。
B.2试验条件
B.2.1试验器具
分光光度计:
检测波长475nm或660nm适合于测试试验菌液的浓度。
恒温培养箱:
温控精度为±1℃。
水浴锅:
温度能保持在46℃±2℃。
恒温振荡器(摇床):
温度精度为±1℃。
冰箱:
温度能保持在5℃~10℃。
玻璃门冷藏箱:
温度能保持在5℃~10℃。
高压灭菌锅:
温度能保持在121℃,压力能保持在103kPa。
带塞三角烧瓶:
容量为250mL。
培养皿:
直径90mm。
旋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