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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峄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一月

前言

《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审批后即作为地区土地利用纲领进入实施阶段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规划的权威性初步确立。

作为地区重要的发展指导性规划之一,本轮规划强调了耕地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统筹协调用地意识与求真务实的规划管理措施意识,在土地利用引导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的规划用地布局等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如果继续以现行的规划用地布局执行《规划》,会对全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束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规划目标发生偏离,所以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进行,旨在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安排和布局调整、生态退耕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及保护任务核减等方面,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现。

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峄城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特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范围为峄城区行政区划实际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目录

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1

一、自然地理概况1

二、经济社会情况2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3

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5

五、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7

六、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9

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0

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11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11

二、指导思想11

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11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12

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12

六、规划调整完善任务13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15

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15

二、规划调整完善指标调整情况1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0

三、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21

第五章空间管制布局调整22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2

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23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4

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26

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29

一、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29

二、水利、能源重点建设项目29

三、民生类重点建设项目30

四、港航重点建设项目30

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31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31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3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35

一、发展目标与方向35

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35

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36

四、规划调整方案37

第九章省批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39

一、省批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方向39

二、坛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39

三、吴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42

四、榴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44

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8

一、继续强化法律手段,健全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48

二、切实落实经济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49

三、积极运用社会手段,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50

四、勇于探索新型模式,创新规划实施的方法理念50

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区位

峄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南部,京杭运河北岸,为山东省南大门。

地处东经117°23′-117°49′,北纬34°34′-34°51′之间,东与苍山县毗邻、西南与微山县接壤,北、西、南三面分别与本市的市中区、薛城区和台儿庄区相连。

境内东西最长处41公里,南北最宽处31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峄城区为东部沿海和西部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日照沿海港口和京沪高速公路,西靠京沪铁路,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在南部穿过,京沪高速铁路、京福高速公路、206国道纵贯南北,枣临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区域内水陆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的带动下,峄城区作为山东省南大门的重要节点城市,其区位特色和优势将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2、自然资源

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在地貌分类上既有丘陵,又有平原。

在不同营造力的作用下,本区地貌在成因上形成三种类型:

流水地貌、岩溶地貌、构造地貌。

土壤类型分为3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46个土种。

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地貌类型多样,有丘陵,也有平原,不典型也不集中。

全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

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广泛分布辖区内,占土地面积的68.3%;其次为砂姜土,占土地面积的26.5%,主要分布在辖区南部;棕壤土面积最少,占土地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峨山镇东部和西南部。

峄城区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区。

四季分明,季风明显,雨热同季。

因受黄海气候的影响,东风较多,但大陆海洋性气候不够典型。

降水较为充沛,年平均降水量872.9毫米。

全区河流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

运河北岸支流以峄城大沙河为界,河西属南四湖湖东地区,河东属邳苍地区。

地面径流方向总的是自北向南,境内主要河流有韩庄运河、峄城沙河、一支沟、三支沟、四支沟、周营沙河、阴平沙河、新沟河、陶沟河九条。

二、经济社会情况

峄城区下辖5个镇2个街道(坛山街道、吴林街道、古邵镇、阴平镇、底阁镇、榴园镇、峨山镇),共343个行政村。

根据峄城区统计局统计年鉴,2014年全区总人口为39.5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92万人,城镇人口12.67万人,全区人口密度为622人/平方公里。

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58.93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9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94亿元,增长19.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02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810元,增长11.9%。

农业以石榴、蔬菜、桑蚕、畜牧为重点的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是全国重要的石榴和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工业上形成了以煤电、建材、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陶瓷等支柱产业为主导,同时拥有玻璃、食品、医疗器械、造纸等门类齐全的新型工业化体系;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冠世榴园、古运荷乡”为核心的峄城区旅游产业底蕴深厚,兼有山水灵气、民俗风情、人文宗教、传统工艺。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规划》和峄城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统计出峄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峄城区土地总面积为636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847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1%;建设用地面积9203.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他土地面积600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3%。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37001.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均匀分布在城区之外的镇;园地面积为152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为万亩榴园;林地面积为388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0%,多为村庄附近的疏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97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全区各处均有分布。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152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各镇镇政府驻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采矿用地面积34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89.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520.5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486.6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39%、7.05%。

水域主要是河流水面,包括大沙河、新沟河等;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峄城区北部及西部地区。

2、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为主体

峄城区是枣庄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峄城区耕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具有总规模大、布局集中连片的特点,峄城区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

(2)土地利用类型丰富,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

峄城区地貌类型多样,丘陵、平原以及滩涂交错分布,农、林、渔各业用地丰富。

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平原与丘陵地区呈鲜明对比。

(3)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大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9203.0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1.84%,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较大。

(4)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规划至2014年,峄城区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保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峄城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需要相当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

由于受新增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限制,峄城区可供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巨大压力。

 

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规划》,至2020年上级下达峄城区各项调控指标如下:

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942.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13.3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098.9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12.3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37.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586.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1.16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39.2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1.6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74.5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810.00公顷。

2、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的现状耕地保有量为38581.80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多639.67公顷,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428.53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低153.11公顷,执行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指标。

峄城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为292.86公顷,比2020年指标少817.96公顷,在今后继续推行土地整治相关政策、合理引导资金投入的前提下,以保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的完成。

3、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516.02公顷比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102.72公顷,达到了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

但仍需继续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确保2020年规划指标的完成。

规划期内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严禁随意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落实。

4、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203.03公顷,比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指标高104.10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557.46公顷,比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高45.13公顷。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866.14公顷,比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低971.16公顷。

(4)新增建设用地占各地类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24.14公顷,与2020年控制指标相比剩余87.0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632.07公顷,较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剩余7.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531.33公顷,较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剩余50.31公顷。

从执行效果来看,2010-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各主要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均得到很好的执行,可见峄城区规划期间控制建设用地增加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成效显著。

各项建设用地剩余指标将有效用于今后的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分析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指标,主要原因是部分拆除村庄没有实施。

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城镇工矿总面积为1866.14公顷,城镇人口为12.67万人,得出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47.28平方米,较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大42.71公顷。

6、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010-2014年,规划执行期间,峄城区已完成重点项目11个,总规模309.50公顷,均已施工完成。

其中能源类项目1个,为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发电项目;交通类项目3个,包括世纪大道、枣临铁路、枣临高速;水利类项目1个,为东郊水厂建设项目;电力类项目4个,包括110KV峨山变电站、110KV底阁输变电工程、220KV文峰变电站、榴园变电站;其他类项目2个,包括榴园汽车站、福兴集团。

五、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十二五”期间,峄城区的经济发展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资源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破坏,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构建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检测预警制度体系,形成有针对性的国土空间开发引导和管控政策机制,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

1、建设用地承载力

以现状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作为社会发展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2014年峄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232.48平方米/人,以此作为参考得出适宜建设空间可承载的人口容量,利用人口、建设用地规模质检的相互关系,在保持现有生产力水平和资源利用水平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可承载的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可承载的人口。

经计算,峄城区建设用用地最多可承载66.67万人。

2、耕地资源承载力

(1)耕地开发利用承载状态判断

通过开展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评价工作,全面摸清可开垦土地、可复垦工矿废弃地等农用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

评价方法依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

结合地域特点,确定当地人均耕地生产能力预警阈值。

对比分析实际人均耕地生产能力阈值之间的关系,确定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

峄城区2014年剩余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818.50公顷,得出耕地开发强度为0.98。

峄城区2014年粮食总产值30.16万吨,以此推算人均耕地生产能力为2.38吨。

最终计算得出,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为0.19,耕地开发利用为可载。

(2)粮食承载力计算

参考相关机构对我国未来人口消费的膳食结构及营养水平分析的相关结果,初步将人均消耗粮食为400公斤,峄城区2014年粮食总产值30.16万吨,计算人均粮食量为7618公斤,完全能够满足峄城区对粮食的需求。

3、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水资源承载力是指某一区域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技术和省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以维持生态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当地水资源系统可支撑的社会经济活动规模和具有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

峄城区水资源主要有两个部分,根据气象部门数据,峄城区平均降水量为872.90毫米,全区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7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8194万立方米,地下水9006万立方米。

根据人均耗水量和经济社会用水量,峄城区人均耗水量为300立方米,根据计算结果,2020年峄城区水资源可承载人口大约为57.33万人。

六、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

枣庄市已被列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两大国家级规划,预期未来五年将获得更多的国家政策支持。

山东省“西部经济隆起带”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枣庄市立足鲁苏豫皖四省相邻地带区位优势,加快集聚先进地区生产要素,加速打造“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高地”。

峄城区作为枣庄市中心城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将通过资源型城市转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对接,实现与全市资源和要素的共建共享。

“十三五”期间,峄城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

峄城区经济总量偏小,大企业大项目相对偏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项目后续支撑乏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任务十分艰巨;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资源型产业占比过重,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还需加快;资源、能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还需要付出艰辛努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还需要不断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虽然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得到了正确落实,规划目标和管理措施得到逐步推进,规划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实施期间,编制阶段未预见的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等不断落户辖区内,《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的规划用地布局等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如果继续以现行的规划用地布局执行《规划》,会对全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束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规划目标发生偏离。

因此,为适应峄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峄城区大园区大产业战略、港航产业、工业聚集区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城镇化进程推进的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需要,建议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优化用地布局,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向社区发展以及旅游服务业等绿色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规划》与全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适应性。

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

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安排和布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及保护任务核减等方面,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现。

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峄城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主要指标,着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1、评估前置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和基础。

2、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原则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核减,依据各乡镇实地情况,合理下达分解指标。

3、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

将上级下达追加指标合理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各项民生建设,合理确定各项建设指标。

4、调整完善方案数据与规划数据库数据一致的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应保持文本与数据库一致,在用地审批、用地预审、规划修改与调整等,都要依据规划数据库进行审查。

5、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

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对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其目标应比规划调整完善前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

6、公众参与原则

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可行性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调整完善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现行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

本次规划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范围为峄城区行政区划实际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部令第43号);

3、《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4、《关于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调整工作的函》(国土资规函[2014]5号);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34号);

6、《关于严格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

7、《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

8、《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枣国土资发〔2016〕23号);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0、《枣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3、《枣庄市峄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六、规划调整完善任务

1、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根据枣庄市确定的峄城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各园区(开发区)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2、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增强中心城区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加速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成,形成有序的现代城镇体系。

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

推进农村整治挖潜,以“小范围集聚,不背井离乡”为基调,加快农村新兴社区改造、新农村建设。

3、完成“三线”划定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与各相关部门探讨,研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结合“三线”划定,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

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1、经济发展趋势

按照“以水为轴、东西拓展、向北靠拢”的城市发展方向,以建设“生态旅游新峄城”为目标,不断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和发展竞争力,推进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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