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达标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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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达标计划表
项目管理处
年月日
考评指标
考评项目
标准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相应文件
参考依据
考评方法
扣分说明
得分
责任部门
责任人
配合部门
配合人
完成时间
备注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明确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2)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限要求;
(3)明确会议的参加人员;
(4)明确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5)明确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6)确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
3.无安全生产例会记录,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查看文件:
各项规章制度文本及执行记录档案。
5
2.安全费用使用制度
(1)明确安全带用的来源;
(2)明确安全费用的投入计划;
(3)明确安全费用应用于: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救援服务;其他保障安全的事项。
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
3.无安全费用使用记录,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
1.安全费用使用制度;
2.安全费用使用记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
5
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
(2)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范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技术检测的基本要求
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
3.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档案,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
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记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5
12.值班(带班)制度
(1)明确本单位设立值班的岗位和部门;
(2)明天值班岗位的职责和基本素质要求;
(3)明确值班岗位值班工作规程和基本要求;
(4)明确领导现场带班的任务、职责和要求。
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
3.无值班(带班)记录,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
1.值班(带班)制度;
2.值班(带班)排班表;
3.值班(带班)工作记录。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5
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中控系统、消防设备、锅炉等重点设备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1.未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分;
2.每缺1个操作流程,扣10分;
3.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每个扣5分;
1.中控系统操作规程;
2.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
5.电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1)查看文件:
各项操作规程文本;
2)现场检查:
相应设备设施及岗位操作规程张贴情况。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20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法;
(2)明确各类教育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考核办法和学时要求;
(3)明确新员工岗前教育培训的合格上岗的基本要求;
(4)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
(5)明确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2.制度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2分。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天、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1)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资料等;
2)现场询问:
抽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
2.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造培训档案,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即可否决。
培训档案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30
3.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包括: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等。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培训,不得分;学时不足,扣10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2.新员工未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上岗作业,不得分;发现1人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不完整、记录内容不详实、学时不足,扣5分;
3.接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人员、转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作业,不得分;学时不足,扣10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2.培训签到表;
3.考试试卷。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记录;
5.新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记录;
6.接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人员、转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九条
15
4.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
无相关记录或影像资料,视同未开展,不得分。
1.宣传活动计划或方案;
2.宣传活动记录(包括照片和影像记录)。
检测评估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10
按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无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三)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三)
查看各类检测评估报告。
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10
按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
无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
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三条(五)
防雷装置检测
10
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每半年检测一次。
1.未安装避雷装置,不得分;
2.无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
防雷检测报告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
10
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每五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无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报告或评估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报告
上海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