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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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编制依据4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
1.5 事件分级5
2 组织体系5
2.1 县级应急指挥组织机构5
2.2 现场指挥机构6
2.3 电力企业6
2.4 专家组7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7
3.1 监测7
3.2 风险分析7
3.3 预警8
3.4 预警解除9
3.5 信息报告9
4 应急响应9
4.1 响应分级9
4.2 响应措施10
4.3 指挥协调12
4.4 响应终止14
5 后期处置14
5.1 处置评估14
5.2 事件调查14
5.3 善后处置14
5.4 恢复重建15
6 保障措施15
6.1 队伍保障15
6.2 装备物资保障15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15
6.4 技术保障16
6.5 应急电源保障16
6.6 资金保障16
7 附则17
7.1 预案管理17
7.2 奖励与责任17
7.3 预案解释17
7.4 预案实施时间17
XX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19
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XX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宜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安全、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根据《XX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体系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2.1 县级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电力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国网XX县供电公司经理担任。
2.1.1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宜春市政府和XX县委、XX县政府关于电力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县内较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指导所辖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所辖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其它事项。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1.2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电力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县电力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国网XX县供电公司分管副经理担任。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办理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2)具体负责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
(3)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负责宣传报道,信息传递,组织新闻发布会。
2.2 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电力企业电力企业(包括各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有关电力应急工作的要求,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宜春电网调度机构是市内和跨市的地级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该调度机构的调度;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应服从上级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
2.4 专家组成立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电力企业负责大面积停电风险的监测工作。
要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充分利用技术资源采集和监测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应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发改、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自然灾害、设备运行、电网运行、外力破坏、供需平衡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风险分析XX县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
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经营区域内雷暴、洪涝、台风、冰冻、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多有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
(2)电网薄弱环节:
XX县电网末端地区电网结构依然薄弱,部分地区缺乏电源支撑,通道较薄弱,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设备事故:
XX县电网缺乏电源支撑,通道较薄弱,电网安全控制难度大,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外力破坏: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山火、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5)发电企业出力减少: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6)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3 预警3.3.1 预警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根据《XX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XX县达不到特别重大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预计可能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
3.3.2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电力主管部门和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研判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黄色或蓝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 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危险已经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5 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事发地电力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报告要求及时、简明、准确,应当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势态及处置情况等。
应采取书面方式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行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报。
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事发地电力主管部门接到电力企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因XX县不存在特别重大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所以不需要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
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调整发供电计划,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执行;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网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文化)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政府场所、重要变电站、电力调度大楼、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电力抢修车辆、应急发电车的通行。
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
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指挥协调4.3.1 Ⅰ级、Ⅱ级响应
当全省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省停电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Ⅱ级响应。
在接受省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执行其相关决策部署。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政府工作组;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在省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8)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2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政府工作组;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当发生跨两个及以上供电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地市供电公司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提请XX省电力公司根据事件级别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协调综合应对工作。
(7)视情况组织开展跨县(区)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8)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9)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10)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3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时,由事发地县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
(2)当发生跨两个及以上供电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地市供电公司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提请XX省电力公司根据事件级别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协调综合应对工作。
(3)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4)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5)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6)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
4.4 响应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l)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5.1 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机构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 事件调查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县电力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
调查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意见。
5.3 善后处置事发地各级人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1)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2)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或演习中征用的劳务、物资给予补偿;征用完毕后,物资应当返还。
(3)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物资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本机政府负责修复或按直接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4)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原单位工资、奖金照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5.4 恢复重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采取开辟专用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隐患监测诊断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运行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山火等相关信息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
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
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自备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发改、工信、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应急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县财政部门解决。
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准备、演练和救援工作所需财政经费,按照属地原则依照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
7 附则7.1 预案管理本预案实施后,由县电力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奖励与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对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应急救援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于拒绝参与抢险救援、延误抢险救援时机、抢险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电力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XX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XX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文广新旅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委、林业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武警中队、供电公司、中石化XX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
XX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
由发改委牵头,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新闻宣传组:
由宣传部牵头,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文广新旅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网络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综合保障组:
由发改委牵头,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城管局、中石化XX分公司、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发电企业。
主要职责:
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负责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
由公安局牵头,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工信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管局、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反恐相关监控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