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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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修订版
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
(修订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
第一章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技术实施细则
(十)养护管理8
第二章湿地建设与恢复技术实施细则
第三章施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第一章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技术实施细则
为规范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平原地区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注重景观完整性,统筹考虑与现有林连接和周边景观的协调,实现集中连片,成带连网,营造自然协调、功能完备的森林景观。
(二)坚持森林多功能性,突出生态主导,兼顾社会、经济和文化功能的协调统一。
(三)强调近自然理念,优选苗木、优化配置,建设健康稳定的近自然森林。
(四)依靠科技创新,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三、技术要求
(一)地块选择
要在平原造林总体规划范围内,优先选择拆迁腾退地、撂荒地、废弃藕地鱼塘、砂石坑、煤场、河滩地、低效农用地等能实施造林绿化的地块,注重规模连片,对于独立的、与现状林难以连接的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亩。
(二)地块处理
1.重点区域、道路两侧要充分结合原有地形,适当设计自然起伏的微地型,提升林地生态景观效果。
2.大型砂石坑、废弃坑塘等地块需进行拉坡处理,原则上拉坡后坡度不大于1:
5。
要根据坡度和坡面长度,设计水平导流渠和纵向排水沟,防止滑坡和雨水冲刷,并在沟底设计集水区,并适当种植地被植物,避免地表裸露。
为避免雨水冲毁坡面,坑顶周边要有拦水围堰导流渠,坡上危险部位要设计围栏,并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牌。
3.藕地应通过放水、深翻、晒土、打通防渗层,降低盐碱含量,进行土壤改良,以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适当设计自然起伏微地型,营造森林湿地景观。
4.拆迁腾退地、撂荒地等地块要复垦,清除地块内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杂物。
其它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块应先旋耕整地,以使地表干净整洁,符合种植条件。
5.根据树种生长特性和土壤状况,适当进行土壤处理,并施用有机底肥。
其中砂石坑、拆迁腾退地、河滩地、沙荒地等瘠薄、困难立地造林地块,必须实施种植穴客土,土壤粘重的,还须添加沙土或腐殖土,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通透性。
(三)种植穴规格
要根据苗木规格、根系大小设计种植穴规格。
原则上乔木裸根苗胸径大于8cm的种植穴直径100cm、深80cm;胸径8cm以下的种植穴直径80cm、深60cm。
土球苗种植穴直径比土球直径大40cm,深比土球高10~20cm。
亚乔木种植穴直径和深度均为60cm。
(四)树种选择
1.坚持适地适树。
应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引种试验成功的树种,针对砂石坑、藕地、盐碱地、河滩地等不同立地条件,分别选择相应的适生树种。
2.突出乔木树种。
选择生态效益高、固碳能力强、滞尘效果好的乔木树种,兼顾食源和蜜源植物的使用,丰富生物多样性。
3.兼顾景观需求。
乔木应选择色彩丰富、季相变化明显、观赏性强、绿期长、寿命长的树种;灌木宜选择花期长、色彩鲜艳、耐修剪的树种。
4.强化重点区域。
在规划新城、重点功能区、居住区、村镇和景区周边,应选择树形优美、季相变化明显的景观树种,并带冠栽植;在公路、铁路、河流两侧,应选用景观效果好,树冠丰满、树体高大、防护能力强的树种。
高压线下可设计栽植低矮亚乔木或针叶幼树为主,减少栽植花灌木;下埋管线上方及管线两侧各2m内,禁止栽深根性树种;林地内主要作业道两侧要种植大冠幅乔木,最低分枝点不低于2.8m,以满足遮荫需求;林地入口、道路节点应设计多层次、多树种的景观区域。
推荐树种详见附表1。
(五)苗木要求
1.苗木来源。
优先使用本地苗木,引用外埠苗木要注意在北京地区的适生性,原则上苗源地距离北京不得超过600公里。
苗木应具有“二证一签”,即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含出圃合格证);本地苗木应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外埠苗木应有植物检疫证书。
2.苗木运输。
在装卸车时不得造成苗木损伤和土球松散;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并固定牢靠,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运输时,要增加防护设施,确保根系不失水分,原则上苗木从起苗到栽植不超过24小时。
3.苗木质量。
选择生长健壮、根系发达、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的良种壮苗,苗木根系不劈裂、截口平齐、土球不散坨、包装材料完整。
落叶乔木应主干明显、挺直;全冠苗要具备二级以上分枝,半冠苗要具备一级以上分枝。
常绿乔木应树冠丰满、树型美观、长势旺盛、顶芽饱满、枝叶茂盛。
4.苗木规格。
要根据造林地块立地条件、功能需求和树种特性,合理选择苗木,苗木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落叶乔木胸径要求6cm以上,其中8cm以上苗木应用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30%,重点地区和重点建设工程不低于60%。
带冠苗最低分枝点不低于2.8m,栽植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30%,重点地区和重点建设工程全部带冠栽植;截干苗截干高度不得低于2.8m。
(2)常绿乔木苗高2.5m以上,其中白皮松、华山松圃苗苗高1.5m以上。
松类冠幅直径不小于1.5m,分枝点间距不得高于40cm;柏类冠幅直径不小于1m。
(3)亚乔木地径一般地区4cm以上,重点地区和重点建设工程5cm以上。
(4)灌木地上部分3年生以上,属单一主干灌木的地径3cm以上,高度2m以上;属丛生灌木的,修剪后分枝5个以上、高度1.5m以上。
(5)裸根苗根冠直径须达到地径的8倍,长于10cm的Ⅰ级侧根和须根数不少于20条,有明显主根的其长度不低于40cm,保留护心土;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6-10倍,土球不散坨。
5.苗木假植。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立即栽植,避免根系晾根时间过长,不得曝晒。
不能当天栽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假植沟应选背荫处、地势高、排水良好的地方,假植苗木根系及苗茎基部15cm~20cm应用湿泥土覆盖,且覆土厚度不宜超过20cm;土球苗木应采取草帘覆盖等措施,保持土球湿润。
6.苗木修剪。
苗木栽植前要进行必要的修枝修根,确保成活。
(1)栽植前修枝。
带全冠或半冠栽植的苗木,应在树木萌芽前,保证树冠原有完整性的基础上,剪去病虫枝、伤残枝、重叠枝、内膛过密枝等,使主侧枝均匀分布。
(2)截干。
萌芽能力强的落乔树种可截干栽植,顶端优势明显和干性强的高大乔木(如毛白杨等)禁止截干。
(3)修根。
造林前应剔除严重劈裂和病虫害感染的根系,保留根长30cm以上。
(六)苗木栽植
1.栽植密度。
根据不同树种的生长速度、冠幅特征和混交比例,确定合理栽植密度。
高大乔木一般每亩为33-56株,窄冠幅树种应提高到每亩56-74株。
2.混交方式和比例。
林木栽植以混交为主,包括团块状混交、带状混交等。
混交应注重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每个组团应有详细的种植设计。
面积大于100亩的造林地块,团块状混交应注意相邻两块之间镶嵌,带状混交单一树种宽度不低于3行,一般每个树种面积不超过30亩,而重点地区或特色树种可按实际需求确定。
针叶树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每100亩林地面积内原则上不少于5种主要乔木树种,每种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0%。
有拮抗或转主寄生关系的不宜混栽,如仁果类与柏科要保持一定距离,桑科不能与毛白杨混栽,慢生树种与速生树种应保持合理间距。
3.栽植方式。
重点区域以自然栽植为主,不宜大面积成行成排栽植。
春季造林应在萌芽前完成栽植工作,原则上以3月中旬至5月上旬为宜;雨季造林应带土球栽植;秋季造林应在树木休眠后土壤结冻前进行。
栽植前土球苗必须先将塑料、无纺布、遮阳网等难以降解的包装材料去除,草绳包扎的也要在把苗放入坑中后剪掉侧面包扎。
栽植时先回填地表熟土,再将苗木放于种植穴中心,保持苗干直立,栽植深度适宜。
栽植时可应用一定量菌根肥、生根粉、抗蒸腾剂、保水剂、地膜等材料,提高苗木成活率。
4.绑缚支架。
胸径6cm以上带冠乔木和树高2.5m以上针叶苗木,栽后应及时绑缚支架,防止倒伏,绑缚部位应加防护垫,避免磨破树干。
5.围埯浇水。
苗木栽植后围砌圆形外土埯,树埯内径应不小于原种植穴大小,树盘深为20-25cm,牢固整齐,蓄水能力强。
栽后24小时内应及时浇足定根水,并在一周内再浇第2次水,以后视土壤墒情适时浇水,确保苗木成活。
浇足透水后可覆土保墒,也可使用地膜、灌草、碎石、生态垫等材料进行覆盖保墒。
6.胁地处理。
如有林木胁地现象,可在林地边缘内侧4m范围内栽植幼苗或地被,向内再栽植窄冠、低矮乔木2-3行,在林地最外缘挖宽不低于30cm、深不低于50cm的断根窄沟,避免树冠胁地和树根胁地。
(七)地被种植
所有新造林地当年须栽种灌、草等地被植物,实现林下全覆盖。
林下栽种多年生、花期长或绿期长、抗逆性强、种植与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确保裸露地表全覆盖,其中重点区域还应选用景观效果好、色彩丰富的宿根地被植物品种。
(八)通道景观防护林
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重点河流两侧营造通道景观防护林,每侧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00m,其它主要干线及联络线原则上每侧不低于30m。
公路红线以外应以高大乔木为主,绿化带宽度100m以下的0m~30m、100m以上0m~50m范围内,可按自然组团式适当配置观叶或观花类的亚乔木,突出景观。
高架铁路、一般铁路橙线外10m以内应栽植亚乔木,10m以外栽植高大乔木;非高架的高铁、城铁橙线以外5m以内只准许栽植灌木,5-30m内以自然组团式栽植落叶亚乔木和常绿乔木,30m以外栽植高大乔木。
路口、信号灯周边不宜栽植影响交通安全的乔木树种。
(九)配套设施
林区道路、灌排水要形成网络、有效实用,坚固安全。
牲畜防护设施要位置合理、坚实,有害生物防控设施要齐全,其它标志标识要明显、清晰、牢固。
1.道路系统。
当林地面积超过100亩时要修建作业道路,路宽为3-4m,路网密度应控制在20-60m/公顷,并合理设置会车港湾,交叉路口应有足够转弯半径确保车辆拐弯。
道路路面应高于林地20cm,夯实地基(粒料加固土)并铺碎石,两侧设置路牙。
重点区域可铺设沥青、混凝土,同时还应考虑设置林下停车场。
重点工程还应结合健康绿道设计合适骑行道或步道。
通道景观防护林作业道还应考虑应急避险、道路救援的需求。
道路布设要结合林地地形并满足作业需求,体现自然性和实用性,同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适当改造修整,做到与原有路网相连接。
2.灌排水系统。
造林地必须设计浇灌和排水设施,并配备必要的电力、水井、管道设施,形成完整有效的灌排水体系,达到旱能浇、涝能排。
灌排设施应与周边水利设施相结合,形成完善的灌排水网络。
排水沟设计要充分考虑位置、高差、走向、安全等因素,穿过道路的要设置相应涵管,确保积水能顺畅排出。
排水沟上截面一般宽度不低于80cm,深度不低于40cm。
要广泛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合理铺设灌水管道,提倡使用变频水泵,鼓励再生水和雨洪利用,禁止大水漫灌。
避免电线漏电、浇水管道跑冒滴漏现象。
3.其它设施。
造林地设计相应的防火、防控有害生物、科普教育等设施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警示标识等,有牲畜为害的区域还应参照相应标准设计围栏。
(十)养护管理
1.灌溉与排涝。
当年3月和11月分别浇返青水和冻水各一次,防止春旱及冻害,生长期应根据情况适时进行灌溉。
雨季应定期检查,及时排除积水。
2.除草。
本着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在生长季节定期除草,一般不少于5次,并及时清运,严禁出现草荒。
葎草(拉拉秧)等有害植物要及时根除。
造林地内禁止大面积翻耕和使用除草剂。
3.抹芽与修枝。
主干通直的乔木树种应及时去除树干基部的萌蘖芽和离地树高1/3以下的萌生芽和枯死枝。
修枝切口距主干一般0.5-1cm,应平整光滑。
直径大于3cm的切口,要均匀涂抹园林专用保护剂,不得使用油漆类材料。
林木成活后按照《北京平原地区造林树木整形修剪技术要求》修剪。
4.树干涂白。
每年要在4月底5月初、9月底10月初对阔叶乔木树木进行涂白,高度1.2m。
为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牲畜啃食,冬季之前应采用石硫合剂和防啃剂配方对树干进行涂白。
5.有害生物防治。
推广应用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严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严格限制使用菊酯类农药。
参见《平原地区造林林木病虫害防治意见》。
6.林地保护。
制止烧荒、焚纸、乱弃烟头、乱倒垃圾、堆放杂物、折砍树枝及放牧等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
要及时清除林地内垃圾和白色污染物。
7.森林防火。
在森林集中分布区,应结合作业道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森林火警标志、防火物资储备和林下易燃物处理设施,建立完备的预防和扑救体系。
参见《平原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置意见》。
8.园林废弃物的利用。
应采取有效措施回收循环利用林地内的枯枝落叶、修剪下来的枝条,严禁在林地内焚烧或乱弃。
附表1:
工程重点推荐植物表
类型
推荐植物
常绿乔木(5种)
油松、白皮松、华山松、桧柏、侧柏
落叶乔木(21种)
国槐、杨树(♂)、柳树(♂)、榆树、刺槐、栾树、元宝枫、银杏、白蜡、金叶榆、椿树、桑树、丝棉木、楸树、皂荚、合欢、柿树、杜梨、构树、梓树、栎类
亚乔木(7种)
海棠类、黄栌、紫叶李、文冠果、山杏、丁香类、桃类
灌木(18种)
沙地柏、紫穗槐、木槿、金银木、沙棘、珍珠梅、榆叶梅、月季类、太平花、紫荆、紫薇、红瑞木、黄杨、胡枝子、牡丹、猬实、柽柳、枸杞
地被(15种)
马蔺、鸢尾、萱草类、麦冬、黑麦草、野牛草、瞿麦(巨麦)、紫花苜蓿、二月兰、菊类、板蓝根、玉簪、景天、地锦、小冠花
第二章湿地建设与恢复技术实施细则
为规范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湿地建设与恢复,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湿地保护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建设范围内河流、鱼塘、水田(含藕地)等湿地的建设与恢复。
二、建设原则
(一)自然生态原则
注重湿地景观的色彩、层次和季相变化,使用自然或者生态的材料、工艺和措施,优先选用乡土植物,通过适度干预,形成种类丰富、结构合理、自然协调的湿地景观。
(二)完整多样原则
维持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使动植物、水体、土地等组成要素形成有机整体。
(三)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利用原有的水体、植物、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因素,注重湿地和林地的有机结合,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宜林则林,宜湿则湿”,提升湿地生态质量。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水体建设
通过地形改造、水域恢复等措施,营造浅滩、零星水面、开敞水面、生境岛等以水域为主体的景观建设。
(二)湿地植被带建设
通过对沉水、浮水、挺水、湿生等不同类型植物的配置,恢复水陆过渡区域的湿地植被带。
在适合观赏、休憩的节点区域,可建设木栈道和亲水平台。
(三)景观生态林建设
湿地植被带以外宜建设景观生态林。
湿地植被带外侧50m以内,应突出观赏性和景观效果,通过适当的微地形处理进行绿化种植,形成由乔木、灌木和多年生地被植物组成的复层结构。
孤植树和树丛应选择观赏特征明显的树种,种植位置应与周围环境或树木保持明显的空间。
乔木树种可选择杨树、柳树、白蜡等耐水湿、观赏性强的树种,苗木要树体丰满、树形美观、生长健壮;灌木宜选择花期长、色彩鲜艳的树种;地被植物应选择多年生、花期长、花色丰富、养护成本低的品种。
50m以外,可参见《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技术实施细则(试行)》。
四、技术要求
(一)设计
收集所在湿地的动植物、水文、地质、土壤、气候条件、原有环境的水质等基础资料,组织现场调查,编制完成规划设计方案。
具体参见《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设计要求》。
(二)施工
应本着集中连片的原则建设与恢复湿地。
水田湿地的恢复,水面和湿地植被带的面积不低于恢复地块总面积的30%。
湿地建设与恢复项目地块面积400亩以上的,应当恢复单块面积不小于120亩的湿地,并保证湿地之间的联通。
鱼塘、坑塘湿地重点加强水域恢复与联通,改造形成贯通的开阔水面和零星小水面。
主河道两侧3~5米,宜种植湿地植物,形成湿地景观。
在水域宽度在50米以上的开阔区域,可营建生境岛。
1.地形改造
面积15亩以上的开阔水面,应营建浅滩。
面积120亩以上的开阔水面,应营建生境岛和浅滩。
(1)浅滩营建
坡度一般在3~9%之间,宽度大于5m,水深不超过40cm。
单层铺设粒径3~10cm的砾石,面积不超过浅滩面积的70%;浅滩上,可放置粒径20~40cm的块石,每堆3~5块,每亩不超过6堆。
可采用丛植散种的方式种植苔草等低矮湿地植被,每亩不超过50丛。
(2)生境岛营建
生境岛应保证生物安全,远离作业道等人为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
其面积不超过开阔水面面积的5%,出水高度不超过1m。
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生境岛周边营建浅滩。
生境岛面积1亩以下的,以种植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为主,可适当种植湿生灌木,湿生灌木面积不超过生境岛面积的10%;生境岛面积1亩以上的,除种植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和湿生灌木外,还可以种植乔木。
其中,湿生灌木面积不超过生境岛面积的10%,乔木面积不超过生境岛面积的5%。
2.水域恢复
湿地水域恢复分为开阔水面的恢复和零散小水面的改造。
水域恢复时,要确保开阔水面和零散小水面的联通,水域基底和岸带严禁硬质铺装。
在水源供给充足、低洼的区域,应恢复面积大于15亩,平均水深1.5米,最深处4-5米的开阔水面。
对零散小水面可通过扩挖或联通等方式恢复。
水面形状应随地形地貌呈自然状态。
3.植被恢复
(1)湿地植物选择
湿地植物应选择抗低温、霜冻和病虫害能力强的物种。
以污染物处理为主要目的的,应选择根系发达、对污水耐受能力强和净化效果好的湿地植物,如芦苇、香蒲、水葱等;以湿地景观营造为主要目的的,应选择植物色彩丰富、株型美观的湿地植物,如睡莲、慈菇、水芹、千屈菜、黄花鸢尾等;以生物栖息地的营造和维护为主要目的的,应选择可提供生物繁育、隐蔽、觅食等活动场所,对周边生境不会造成危害的植物,如垂柳、芦苇、荻、金鱼藻、菹草等。
(2)植物配置
采用孤植、丛植、群植等配置方法,依据湿地生境差异,营建由沉水、浮水、挺水、湿生、旱生等不同类型植物组成的湿地植被带。
要充分考虑湿地植物的干、枝、叶、花、果等观赏要素与季相特征,塑造不同季节的湿地植被景观。
可适当种植千屈菜、荇菜、荷花等色彩鲜艳的湿地植物,形成湿地景观。
沉水植物带可种植穗状狐尾藻、黑藻、竹叶眼子菜、菹草、金鱼藻等;浮水植物带可种植槐叶萍、雨久花、大漂、水鳖、睡莲、荇菜等;挺水植物带位于水深0~1.5米浅水区,可种植芦苇、香蒲、水葱、荷花、菖蒲、茭白、慈菇、千屈菜、马蔺、再力花等;湿生植物带位于水陆交替的边缘地带,可种植蒲苇、荻、藨草、红蓼、垂柳、天目琼花、桑、灌木柳等。
(3)栽植方式
苗木质量:
苗木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株型完整、匀称,根系发达。
苗木规格:
穗状狐尾藻、黑藻等沉水植物应保留6~8厘米健壮茎段或根系;芦苇应保留30厘米以上地下茎,香蒲、菖蒲、黄花鸢尾以及慈菇应保留多年生带主芽地下茎。
栽植密度:
可依据气候、地形等环境条件以及植物类型差异,采用片植、块植和丛植等栽植方式(栽植密度详见附录)。
4.岸坡恢复
可采用植被护坡、木桩护坡或者块石护坡单独或组合使用。
(1)植被护坡
临近水面的泥质岸坡区域可采用植被护坡。
整地方式可采用带状或者穴状。
其中,带状整地沿与水陆交界线平行的方向,每隔50~100cm,挖掘深30cm种植槽;穴状整地每隔100cm挖掘种植穴,规格为30cm×30cm×25cm或40cm×40cm×30cm(详见附图1)。
种植前在种植槽和种植穴填充壤土。
(2)木桩护坡
临近水面,坡度超过20°且易受水流侵蚀的泥质岸坡区域,应采用木桩护坡。
木桩以柳木为主,其直径5cm以上,长度100cm以上,其中活木桩比例占1/3以上。
在水陆交界处,将柳木桩垂直于
水面紧密成排打入地下,地上部分露出20cm,每3根打入1根活木桩。
(3)块石护坡
适用范围同木桩护坡。
在水陆交界处放置粒径20~40cm的块石护坡。
坡度较陡,块石不能稳固安放的,可在块石的临水侧垂直于水面打入2-3根柳木桩固定。
柳木桩的直径应在5cm以上,长度在100cm以上,水面以上部分应保留木桩长度的1/3。
图3块石护坡示意图
(三)配套设施
根据工程实施和后期管护需要,统筹规划建设道路、水电、科普宣教、监测及管护设施。
(四)养护管理
原则上要遵从湿地自身演替规律,不进行大的人工干扰,采取适当的养护管理措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1.水的控制与管理
要保持湿地设计水量和水质要求,维持湿地稳定性。
根据湿地的需水状况,及时保障湿地生态用水。
雨季时,可通过集水集雨措施,既发挥湿地蓄水的功能,又补充湿地需水;枯水期时,可结合周边再生水利用和河流等水源,适时补充湿地需水。
鼓励使用再生水和雨洪利用补充湿地用水。
2.植被的养护管理
生长季节,及时去除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适当疏剪弱枝弱株,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
冬季时,结合防火要求,对芦苇等挺水、湿生植物地上部分采取割除措施,并尽可能回收或掩埋,减少火灾风险。
严禁以生产性为目的进行鱼类养殖和莲藕种植。
(五)检查验收
符合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当年成活率达到95%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95%以上。
水体无富营养化现象,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附表2:
常见湿地植物种类及种植密度
植物类型
常见植物种类
种植密度
沉水植物
菹草
40-60株/m2
穗状狐尾藻
5-6芽/丛、20-30丛/m2
竹叶眼子菜
3-4芽/丛、20-30丛/m2
篦齿眼子菜
3-4芽/丛、20-30丛/m2
黑藻
10-15芽/丛、25-36丛/m2
金鱼藻
10-15芽/丛、25-36丛/m2
大茨藻
10-15芽/丛、25-36丛/m2
小茨藻
10-15芽/丛、25-36丛/m2
浮水植物
浮萍
100-150株/m2
荇菜
10-16株/m2
雨久花
30-40株/m2
大漂
30-40株/m2
水鳖
60-80株/m2
睡莲
1-2株/m2
芡实
4-6株/m2
萍蓬草
1-2株/m2
菱
3-5株/m2
槐叶萍
100-150株/m2
挺水植物
芦苇
16-20株/m2
香蒲
20-25株/m2
茭白
4株/m2
水葱
15-20芽/丛、8-12丛/m2
荷花
1-2株/m2
菖蒲
20株/m2
黄花鸢尾
2-3芽/丛、20-25丛/m2
慈菇
10-16株/m2
千屈菜
16-25株/m2
马蔺
5芽/丛、20-25丛/m2
再力花
10芽/丛、1-2丛/m2
湿生植物
蒲苇
20-30芽/丛、1丛/m2
荻
20-30芽/丛、1丛/m2
斑茅
20-30芽/丛、1丛/m2
藨草
20-30株m2
红蓼
2-4株/m2
旱伞草
20-30株m2
苔草
2-3株/丛、10-16丛/m2
垂柳
1-2株/m2
天目琼花
3-4株/m2
桑
1-2株/m2
紫穗槐
3-4株/m2
灌木柳
3-4株/m2
第三章施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为加强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工作,规范施工设计要求,夯实高水平高质量开展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基础,特制定本编制要求。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要求适用于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设计。
第二条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