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山铜矿强化外包工程管理措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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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山铜矿强化外包工程管理措施方案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
强化外包工程管理措施方案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
2011年12月26日
前言
为规范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井巷工程承包管理,依法引进工程承包单位,规范、强化工程承包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法定的其它职责,促进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经济发展,实现工程承包单位与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大红山铜矿自投产以来,生产一线工作基本上是外包,外包工作主要是一线生产作业的内容,承包模式是一种不完全承包模式,实行的是分部分项分工序承包,后勤辅助、技术服务等由甲方负责的一种承包模式。
随着矿山的不断发展,外协单位规模的壮大,井下作业区域的扩大,现有承包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大红山铜矿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是双方责、权、利不清,也难界定清楚;二是承包方间无序竞争;三是工程承包价格体不健全;四是跨中段、跨工区作业,现场管理难度大。
本次承包模式优化调整的目的就是缩小工程承包范围,便于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杜绝工程承包无序竞争,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包管理,科学合理建立一套适合于大红山铜矿工程承包的价格体系。
目前外包队伍的数量。
大红山铜矿现有外协单位21家,其中井下17家,地表4家。
井下17家中其中两家主要以地质工作为主,15家主要以采掘供为主,从业人员2548人,安全管理人员115人,特种作业人员589人,分布在一、二、三、四、机械化、充填六个单位。
区域划分调整后,一家施工单位在两个以上工区承包工程的现象已经得以控制。
为使承包模式调整更能结合实际,更有效的规范工程承包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矿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生产单位进行了调研,集思广益,充分听取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也充分了解分析工程承包单位的情况,这次承包模式调整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效益优先的原则,尊重历史的原则,科学合理测定各项工程承包单价,力求平稳过渡的原则,在互惠互益的基础上对承包模式进行调整。
本井巷工程承包方案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是对承包区域划分调整,区域划分调整结束后在实施承包模式调整。
大红山铜矿强化外包工程管理措施方案
1.目的
规范井巷工程承包管理,进一步界定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和谐发展。
2.指导思想
以国发[2010]2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铜[2010]449号文《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外包队伍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溪矿业公司开展外包队伍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玉矿公司及大红山铜矿2011年“调整巩固、稳健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指导。
3.原则
坚持工程发包合法合规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稳健推进的原则。
4.组织机构
4.1.领导小组
为确保井巷工程承包模式调整工作顺利开展,矿成立承包模式调整领导小组,具体事宜如下: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生产副矿长
成员:
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设备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主任、设备能源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党群部主任人
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事宜如下:
主任:
工程管理部主任
成员:
李松华陈双有罗雄尹红贵李广涛李枝鹏
符合人杜桂泉覃仕龙何加安郎跃周刚陈富祥
毛国宾普江平黎晖
4.2.组织机构职责
4.2.1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4.2.1.1负责《井巷工程承包模式调整方案》的编制、修改、完善,安全生产部协助文本编写;
4.2.1.2负责《井巷工程承包模式调整方案》的上报、下发执行;
4.2.1.3负责井巷工程承包单价的组价工作。
4.2.2资源部工作职责
负责提供大红山铜矿井下各中段、各区域资源分布情况。
4.2.3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生产技术部根据资源部提供的资源情况,提供区域资源的服务年限、工程量及采矿过程中的难易程度。
4.2.4安全生产部工作职责
4.2.4.1负责提供大红山铜矿所辖范围各外协单位近两年安全指标实现情况、综合量化评估考核情况及资质的合法性;
4.2.4.2负责提供外协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后勤辅助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的配置情况。
4.2.5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
负责提供外协单位近三年的廉政考评情况。
4.2.6设备能源部工作职责
负责提供外协单位施工装备、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
4.2.7财务部工作职责
负责提供近两年各外协单位采掘供的产值情况。
4.2.8物资采供站职责
负责提供今年1~5月材料价格信息。
5.调整步骤
5.1第一阶段为承包区域的调整,各部门提供的材料必须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编制小组,并于2011年7月11日前完成区块的划分、打分排名后,先由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内部审定后,再组织各工区进行会议讨论。
5.2第二阶段为承包模式的确定,根据承包区域的调整后再实施,具体时间待定。
第一阶段承包区域调整划分
6.区域划分情况
本次区域划分共分为16个承包区域,详见《大红山铜矿井巷工程承包区域划分表》。
6.1.一工区共划分为5个承包区域
6.11.1385中段划分为4个承包区域:
(1)B58线以西为1个承包区域;
(2)B46线至B58线为1个承包区域;
(3)B46线至B26线为1个承包区域;
(4)B26线至B10线为1个承包区域。
6.11.2435中段划分为1个承包区域:
(1)B42线以东为1个承包区域;
一工区现有承包单位5家,建议留用。
6.2.二工区共划分为3个承包区域
(1)600中段B54线至B24线为1个承包区域;
(2)600中段B54以西分为1个承包区域;
(3)米底莫矿权区域为1个承包区域;
二工区现有承包单位5家,建议淘汰2家。
6.3.三工区共划分为3个承包区域
(1)720中段B62线至B0线、660中段B24线以东及680中段B24线以东为1个承包区域;
(2)600中段B24线至B0线为一个承包区域;
(3)640中段B24线以东为一个承包区域;
三工区现有承包单位3家,建议留用。
6.4.四工区共分为2个承包区域
(1)575中段为1个承包区域;
(2)550中段B24线以西为1个承包区域;
(3)四工区现有承包单位5家,建议淘汰3家。
6.5.机械工区共划分为3个承包区域
(1)550中段24线以东分为1个承包区域;
(2)485中段B12线至B64线为1个承包区域;
(3)535中段和485中段的B56线以西为1个承包区域;
(4)机械化工区现有承包单位6家,建议淘汰3家。
7.承包单位评分
7.1.评分内容
7.11.12010年6月至2011年1-6月完成采切工程的掘、采、供矿、运输累计完成的月平均总产值;
7.11.2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完成综合安全量化平均得分;
7.11.3计划完成率的考核中要突出重点工程实现率。
7.2.评分标准
7.21.1承包单位在所管理工区的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月平均产值第一名的得100分,第二名的得90分,第三名的得80分,以此类推。
7.21.2承包单位在所管理工区的2010年6月年至2011年6月月度安全综合量化评估平均得分第一名的得100分,第二名的得90分,第三名的得80分,以此类推。
7.21.3承包单位在所管理工区2011年1-6月生产计划(采、掘、供)完成率评分,第一名的得100分,第二名的得90分,第三名的得80分,以此类推。
7.21.4权重系数:
月平均产值权重系数:
0.5;年安全量化权重系数:
0.3,计划完成率权重系数:
0.2,三项累加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排名以此类推。
7.21.5计分计算公式:
Z=月平均产值得分*0.5+安全综合量化得分*0.3+计划完成率*0.2
7.21.6各承包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详见表《大红山铜矿各工区承包单位综合评分表》)。
7.3.承包区域选择方式
7.31.1承包单位选择承包区域前,必须综合客观的评价自身实力后慎重选择,当承包单位选择了有轨承包区域的,原则上不得再选择无轨承包区域。
7.31.2承包单位选择承包区域时,原则上优先选择现有承建的作业区域。
7.31.3承包单位不得选择现未涉及工区的承包区域。
7.31.4承包单位选择承包区域依据《大红山铜矿各承包单位综合评分表》综合得分排名情况依次选择。
即:
按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进行选择,排名第一的承包单位优先选择所在管理工区的承包区域,以此类推。
7.31.5进行承包区域选择时,一家承包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承包区域,一旦选定承包区域后,在其它工区的排名自动取消。
7.31.6当所有划定的承包区域被有优先选择权的承包单位选择后,还未能参与承包区域选择的承包单位,将其视为自动淘汰。
7.31.7具有优先选择权的承包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承包区域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且取消其排名。
7.4.区域调整期间的考核
7.41.1承包单位当月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的,承包单价按矿发布的承包指导单价结算;计划完成率低于90%的,第一个月承包单价下浮5%进行结算,连续第二个月计划完成率低于90%的,承包单价下浮10%进行结算,连续三个月计划完成率低于90%的,承包单价下浮20%进行结算。
同时,矿有权调整其承包区域。
7.41.2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必须当月全部验收,不得存留余量,一旦发现,所有存留余量将视为废品处理。
7.5.区域选定后的退出机制
7.51.1包单位选定承包区域后,区域外承建工程必须在矿的统一安排下有序退出,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7.51.2承包区域选定后,区域内若有新增工程,原则上只能安排给选定单位,若选定单位没有能力承担该工程,则由选定单位及时向管理工区递交书面申请,经工区核实,报矿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7.51.3原承包单位正在实施的工程,未经矿安排移交的,原承包单位必须按计划正常组织实施。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组织实施的,由原承包单位向工区递交书面申请,经工区核实,报矿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7.51.4如在规定期限内划定的承包区域还未被承包单位选定,由矿统筹协调安排,原则上由在建单位继续组织实施。
7.51.5有选择权的承包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承包区域或不服从矿协调的,视为自动退出。
7.6.其它规定
7.61.1对承包单位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六取缔”原则进行考核。
7.61.2未尽事宜严格的按(玉矿红安[2011]68号《大红山铜矿工程承包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8.实施步骤
8.1.宣传期
2011年7月14日完成实施方案并发至各工区,各工区并向各自管理承建单位宣传。
8.2.考评打分
8.21.12011年7月15~16日依据打分情况选定各自的承包区域,各承建单位选定区域后要以自荐书的形式向大红山铜矿说明以下内容:
(1)人员结构:
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人员数量、掘进人员数量、供矿运输人员数量、后勤人员数量。
(2)现有施工装备情况。
(3)填写选定区域一定要与大红山铜矿公示的名称一致。
(4)自我实力评估,是否有能力承担所选定区域内大红山铜矿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
(5)自荐书一定要有第一责任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8.21.22011年7月18日大红山铜矿会议确定各承建的承包区域。
8.3.承包区域公示
8.31.12011年7月19—20日公示各承建单位最终的承包区域。
8.31.2承包区域公示后,各管理工区一定要提出科学的工程项目移交规划方案,工程项目移交方案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递交到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移交原则:
(1)具备移交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移交。
(2)工程项目移交前,由管理工区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必须经过大红山铜矿副矿长孙宏生及矿长助理张文军的书面批复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移交事宜。
(3)工程项目现场移交时,必须有生产技术部、资源部、测绘技术部、安全生产部、设备能源部、工程管理部、纪检部门、财务部参加。
(4)管理工区移交遇到困难时要多组织会议讨论,各项工作要做到高度统一,每项工程移交一定要在阳光下操作。
8.4.现场移交内容要求
8.41.1工区递交移交的申请,申请附件要有工区的工程移交规划方案。
8.41.2移交内容要明确工程的项目名称,移交工程要有该项目的设计工程量,已完工程量及相关工程记录资料,点交后的剩余工程量。
8.41.3每项移交工程必须有现场交的移交纪要。
8.41.4移交项目必须有管理工区、现承建单位、原承建单位三方的第一责任人签章。
8.41.5现场组织移交结束后递交大红山铜矿副矿长孙宏生及矿长助理张文军审批签字后方能视为正式移交。
第二阶段承包模式调整
9.目前井巷工程承包模式
9.1大红山铜矿目前井巷工程承包模式是一种不完全承包模式,实行的是分部分项分工序承包。
9.2承包范围主要是生产一线的工作,后勤辅助工作由管理工区辅助完成。
9.3爆破组织。
炸药量在10t以下的由管理工区负责组织,炸药量超过10t的由矿组织,但无论是管理工区组织还是矿组织,都需要承包单位支援,支援的劳务用工报酬按计时工班支付。
10.本次调整的重点
.1本次承包模式调整主要是明确了工程承包的范围、内容,双方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使承包工程清晰、透明。
.2本次承包模式的调整主要以井巷工程、零星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等为主。
11.工程承包模式界定
11.1工程实行分部分项承包。
11.2承包范围主要以划分的16个承包区域为主。
11.3承包分项工程主要有:
掘进工程;中(深)孔;采矿(浅眼采矿、中(深)孔采矿);供矿;中段机车运输;井下汽车运输;支护工程(锚杆支护、喷浆支护、喷砼支护、砼支护、钢支架支护、木支护等);系统工程安装、维护;密闭墙工程;钻孔工程(探矿钻孔、通风钻孔、排水钻孔、连线钻孔等)。
11.4一点一测承包区域维持原模式,不作大的调整。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域:
米底莫承包区域;
550中段24线以东承包区域;
575中段46II盘区承包区域;
535中段56I盘区承包区域。
435中段56-58铁矿盘区。
12.工程承包内容
12.1掘进工程凿岩爆破排碴及其后勤辅助。
12.2井巷安装工程施工。
主要有轨道安装、放矿振机安装、供风管、供水管、滑触线、照明线、供电设施安装、通讯系统、系统风机安装等;
12.3井下系统工程维护。
主要有中段供风、供水管路维护,电器线路维护(低压部分),照明线路维护,通讯设施及其线路维护,巷道、硐室维护,水沟淤泥清理,系统水仓清泥等。
12.4中(深)孔施工。
12.5供矿。
主要有电耙供矿、装载机供矿,井口维护等。
12.6井下矿废石运输。
包括井下中段机车运输和汽车运输,振动放矿或漏斗放矿等。
12.7采矿。
主要有浅眼采矿作业、中(深)孔采矿。
12.8支护工程(锚杆支护、喷浆支护、喷砼支护、砼支护、钢支架支护、木支护等)。
12.9充填管道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安装。
12.10密闭墙工程。
12.11钻孔工程(探矿钻孔、通风钻孔、排水钻孔、连线钻孔等)。
13.承包细则
13.1掘进工程
13.1.1工作内容
13.1.1.1承包区域内掘进凿岩爆破、出碴、运碴工作。
13.1.1.2承包区域内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设施及相关条件。
如临时供风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供电(380V及以下)设施、轨道敷设、滑触线、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的安装拆除等工作。
13.1.1.3承包区域内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13.1.1.4承包区域内天溜井检修:
包括永久性人(材)行井检修、临时性人行井检修、地质编录取样井检修工作。
13.1.1.5承包区域内下碴溜井口格筛规范安装工作。
13.1.1.6承包区域内安全设施安装工作。
内容包括贯通点设备设施保护,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增设安全设施,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
13.1.1.7承包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13.1.1.8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13.1.1.9承包区域内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13.1.1.10承包区域内其它相关的后勤辅助工作。
13.1.2设备、材料承包范围
13.1.2.1承包区域内工程施工所需设备(凿岩设备、出碴设备、局部通风设备、其它电器设备)自行配置。
13.1.2.2承包区域内掘进工作临时所需的风水管、电器设备设施、滑触线、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等安装主材和耗材。
13.1.2.3承包区域内掘进工作所需的火工产品、爆破器材、钎杆、钻头、木板、梯子、风水软管、油料、照明器材等。
13.1.2.4承包区域内有轨巷道掘进临时轨道安装所需材料。
13.1.2.5承包区域内井口格筛维护所需材料。
13.1.2.6承包区域内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所需材料。
13.2中(深)孔
13.2.1工作内容
13.2.1.1按工程施工设计要求进行的钻孔作业。
13.2.1.2施工所需的供风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低压供电设施、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的安装拆除工作。
13.2.1.3工作平台搭建拆除。
13.2.1.4施工所需的设备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13.2.1.5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13.2.1.6施工区域内安全设施安装工作。
内容包括贯通点、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增设安全设施,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
13.2.1.7承包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13.2.1.8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13.2.1.9承包区域内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13.2.1.10施工区域内后勤辅助工作。
13.2.2设备、材料承包范围
13.2.2.1工程施工所需设备(凿岩设备、出碴设备、局部通风设备、排水设备、其它电器设备)自行配置。
13.2.2.2完成承包区域内中深孔施工临时所需的风水管、电器设备设施、滑触线、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等安装主材和耗材。
13.2.2.3完成工作平台搭建所需材料。
13.2.2.4钻孔施工所需的耗材。
如钻杆、钻头、油料、铁丝、木材、梯子等。
13.2.2.5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所需材料。
13.3浅眼采矿(含切割槽)
13.3.1工作内容
13.3.1.1钻孔爆破、出矿工作。
13.3.1.2工临时所需的供风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低压供电设施、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的安装拆除工作。
13.3.1.3施工安全设施安装。
内容包括贯通点设备设施保护,贯通点、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增设安全设施,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
13.3.1.4施工所需的设备搬运、安装、拆除工作。
13.3.1.5采矿区域内临时性人行井检修、地质编录取样井检修工作。
13.3.1.6承包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13.3.1.7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13.3.1.8承包区域内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13.3.1.9施工区域内其它相关的后勤辅助工作。
13.3.2设备、材料承包范围
13.3.2.1工程施工所需设备(凿岩设备、出矿(废)石设备、局部通风设备、其它电器设备)自行配置。
13.3.2.2完成承包区域内采矿、出矿工作临时所需的风水管、电器设备设施、滑触线、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等安装主材和耗材。
13.3.2.3采矿、出矿工作所需的火工产品、爆破器材、钎杆、钻头、油料、照明器材、木材、梯子等。
13.3.2.4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所需材料。
13.4采矿(大爆破)
13.4.1工作内容
13.4.1.1大爆破采场检修工作。
主要有现场积碴、杂物清理,装药场地平整,运输线路平整,装药平台搭设,照明线路敷设,装药器搬运等工作。
13.4.1.2大爆破所需火工产品、爆破器材从坑口至爆破采场的搬运工作。
13.4.1.3采场装药工作。
按爆破设计要求组织装药。
13.4.1.4爆破采场设备设施爆破器材等回收工作。
内容主要有装药器、装药料管及其配件,装药工作平台、可回收的安全设施、剩余火工产品及相关材料设施。
13.4.1.5爆破采场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清理浮石、临时性支护等)。
13.4.1.6爆破采场内安全设施安装。
内容包括预贯通点、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增设安全设施,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工作。
13.4.1.7大爆破区域内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13.4.1.8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13.4.2设备、材料承包范围
13.4.2.1装药设备由大红山铜矿无偿提供,装药料管及其配套器材由大红山铜矿有偿提供。
13.4.2.2爆破采场检修所需发生的材料。
13.4.2.3装药过程中损坏的装药器、附件和装药料管由承包方负责检修,所需配件必须由发包方有偿供应。
13.4.2.4大爆破工作所需风水管、电器设施、电器线路、照明线路、照明器材等。
13.4.2.5大爆破采场内安全设施安装材料。
包括贯通位置、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增设安全围栏,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材料。
13.4.2.6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所需材料。
13.5供矿
13.5.1工作内容
13.5.2.1使用电耙或无轨设备将矿石供至指定溜井(位置)的工作,无轨设备供矿铲运距离250米内。
13.5.2.2二次破碎矿块工作。
13.5.2.3承包区域内的井口格筛维护检修工作。
包括溜井口格筛、人行井口、材料井口、其它井口。
13.5.2.4承包区域内安全设施安装、维护工作。
包括局部通风设施、电器线路、电器设施、照明线路、洒水装置安装,贯通工程、斗穿、井口、空区边等危险位置安装安全设施,挂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牌等。
13.5.2.5承包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13.5.2.6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13.5.2.7承包区域内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13.5.2.8承包区域内其它相关的后勤辅助工作。
13.5.2设备、材料承包范围
13.5.2.1供矿所需的设备(包括出矿设备、二次破块设备、局部通风设备、电器设备等)自行配置,电耙设备大红山铜矿可以有偿提供。
13.5.2.2承包区域内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所需的设备及材料。
13.5.2.3承包区域内供矿工作所需风水管、电器设备设施、照明线路、局部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等安装主材和耗材。
13.5.2.4供矿工作所需的火工产品、爆破器材、钎杆、钻头、油料、照明器材及涉及的备品备件。
13.5.2.5安全标准化、清洁生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含支护)发生的材料。
13.6中段机车运输
13.6.1工作内容
13.6.1.1从采场溜子放矿(废)石至矿车,并运输到指定矿(废)石系统的工作。
13.6.1.2运矿设备周期性检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3.6.1.3振机(漏斗)检修维护工作。
13.6.1.4承包区域内系统卸矿(废)石井口及其配套设施检修维护工作。
1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