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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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学校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学校校风的转变,提升教育工作绩效水平,根据潮南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南区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南区委办〔2011〕5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工作效能、精神状态、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贪、庸、懒、散”问题,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带动校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工作能力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一)治贪固根基,惩治贪污腐败弘扬清风正气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从严惩治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行为。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整治用人不正之风。

(二)治庸提能力,改变庸碌状态推动教育发展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和群众评的立体评价体系。

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管理和教师继续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水平。

(三)治懒增效率,严处懒惰现象促进阳光高效服务

强化落实目标责任制,以目标倒逼任务、任务倒逼时间、时间倒逼程序、程序倒逼分工、分工倒逼个人,逆向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办事回执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促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治散正风气,整顿松散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督促检查,解决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松散,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和规范淡薄,办事拖拉推诿等问题,促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的教育干部队伍。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组成立“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姚杰渠同志任组长、罗锦明同志为副组长、李丙任、林锡宏、林桂南、李汉朝、李宏辉为成员。

四、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行动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红场镇教育组、红场中学及各小学。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按照潮南区委办〔2011〕58号文件提出的42项整治内容:

1、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接受红包礼金,伸手索要财物、纪念品的;

2、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乱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处理的;

3、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或不正当利益的;

4、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的;

6、到下属单位或管理的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7、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分公款的;

8、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9、在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或代表单位对外联系业务时收取回扣或其它物品的;

10、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按摩及其它高消费活动或礼品、购物卡、有价支付凭证的;

11、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包括使用公款为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支付上述高消费活动的;

12、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干部,没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

13、没有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和“量才适用、人岗匹配”的选人用人标准,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

14、选拔任用干部搞“一言堂”的;

15、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大搞歪风邪气的;

16、对国有土地等政府资源和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不善,造成政府资源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贬值的;

17、在农村征地、选举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使用分配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搞不正之风,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

18、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或在执行中敷衍应付,瞒上压下甚至阳奉阴违的;

19、对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幸福潮南”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在既定时限内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

20、固步自封,安于现状,事业心不强,缺乏创新的主动性,无法打开工作新局面的;

21、工作报喜不报忧,不敢触及问题和矛盾,不能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

22、没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对提出的问题没有认真落实整改的;

23、没有坚持单位领导接待日制度,对企业、群众的合理建议和来信来访不重视、不采纳或不认真落实整改的;

24、没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收入、住房、子女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的;

25、政治纪律涣散,缺乏政治敏锐性,随意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

26、没有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的;

27、窗口单位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办事回执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办事制度的;工作人员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影响群众办事的;

28、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没有按规定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的;

29、办事拖拉,马虎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

30、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对待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

31、对群众的呼声和企业的合理需求置若罔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32、纪律松弛,无故旷工,上班迟到早退的;

33、工作人员上岗时,没有佩戴贴有本人相片及注明姓名、职务的胸卡的;

34、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炒股、聊天的;

35、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的;

36、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或未经会议主办单位同意派人代替、迟到早退或在会场打瞌睡、吸烟、说话、打电话的;

37、参与赌博的;

38、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省、市、区采购规定等文件规定行为的;

39、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的;

40、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标准,乱发补贴,乱发钱物的;

41、没有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未能坚持“定点接待,严格标准,总量控制,按月结算,限额支出,厉行节约”规定的;

42、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车私用或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

同时结合红场的实际,应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四个重点整顿”:

关于治贪。

要重点整顿和惩治“吃、拿、卡、要”等乱作为行为。

切实加大对教育收费、教材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权力集中、腐败案件易发的重要岗位的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关于治庸。

要重点整顿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及思想僵化保守、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要求,习惯于按经验习惯和原有框框办事等阻碍工作开展,影响服务水平提高等问题。

关于治懒。

要重点整顿只说不做、推诿扯皮、懒于干事、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执行政策要求和落实工作部署慢,超限期办理当场可办或具备条件前提可办的业务,其他影响工作进度和效能问题。

“抓住不落实的重点事,追究不落实的责任人”。

关于治散。

要重点整顿碌碌无为、无所作为的状态和纪律松懈等现象。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考勤情况。

严禁工作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泡“工夫茶”等。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严肃会风会纪。

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五、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2011年12月12日-12月20日)

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为“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奠定思想基础。

1、制定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档,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方案于12月24日前报教育组。

2、组织专题学习。

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领会区第三次党代会和陈武南同志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贪、庸、懒、散”四种行为危害性认识,强化“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

3、开展专题讨论。

以“治贪固根基、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对照检查(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9日)

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结合职责,对照“四治内容”,开展自我剖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抓好“五查五看”:

一查思想观念,看思想观念是否有墨守陈规、因循守旧及在体制机制上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查工作业绩,看本职工作是否存在工作业绩平淡,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查日常管理,看日常管理是否存在“人难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无故迟到早退,在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下棋、玩游戏,串门闲聊、泡“工夫茶”等问题。

四查工作作风,看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精神懈怠、萎靡不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五查制度纪律,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党员干部教师是否严守纪律,有无违反人事、财经、廉洁纪律及业务管理规定等的问题。

1、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广开言路,接受建议,及时排查本学校突出问题。

2、自查自纠。

通过开展谈心、专题座谈等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

充分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意见和建议,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全面、客观地评价自身履职情况和作风情况。

3、开展岗位公开承诺活动。

通过时间倒逼、工作倒逼、责任倒逼,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强化干部管理监督。

(三)整改落实(2012年1月10日-5月25日)

各学校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自行组织整改,一整到底。

对于整改效果不好、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或个人要重新进行整改。

对部分整改到位、效果显著的学校或个人要集中进行表彰;对多次教育不改、消极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四)督查问责(2011年12月9日-2012年5月25日)

教育组将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责任追究等方式,全面开展督查问责。

1、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教育组举报电话:

0754-83751161(工作日上班时间开放)。

2、集中检查。

镇“四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学校“四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明查暗访。

把明查暗访作为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的重要手段,贯穿活动全过程。

4、责任追究。

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

(五)总结提高(2012年5月26日-5月31日)

1、建立健全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抓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尽快形成一套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

2、及时上报总结。

各学校要对“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教育组。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把“四治”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校“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并且要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要严格本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注重“四个结合”。

各校开展“四治”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

一是领导带头与群众联动相结合。

各校校长或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

通过上下互动,激发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促进作风建设。

二是少说多做与实践实干相结合。

作风建设必须通过实践实干进行培养和发展,坐而论道不如知行结合。

各校要坚持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如何帮助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相结合。

各校要把心思用在一切为教育教学服务上,把精力用在具体工作落实上,围绕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各校利益服从教育组利益。

同时,要把教育组决策部署与各自工作职责相结合起来,工作中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

四是抓好当前与常抓不懈相结合。

教育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整体推进。

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学籍管理等热点焦点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务求取得工作成效。

各校要通过开展“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四个提高”:

一是教育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教育组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努力打造“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形象,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政务校务公开程度明显提高。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按规定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

在教育系统大力推进“阳光收费”、“阳光理财”等教育“阳光工程”。

三是教育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以转变思想作风为核心,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通过学习教育整顿,进一步提升教师职工队伍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

四是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

抓好学校和校园环境建设,提升校园育人品味;狠抓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强化学生养成教育,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以和谐、为民、服务为出发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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