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滨州热电玻璃钢屋顶风机技术协议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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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滨州热电玻璃钢屋顶风机技术协议汇总
大唐滨州热电联产(2×350MW)工程
玻璃钢屋顶风机及散流器
(技术协议)
买方: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院: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卖方:
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济南2014年04月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大唐滨州热电联产2x350MW工程汽机房通风选用的玻璃钢屋顶风机及配套附件。
它提出了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所有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能满足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1.4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所列标准如有新颁替代标准时,应按新颁替代标准执行。
1.5本技术协议书与设备招(议)标中的招标文件、卖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6卖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7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再提供原文资料,并以中文版本为准。
1.8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至少要有两个类似条件的国内使用业绩。
1.9所有重要零部件应标明使用寿命和质保期限。
2.技术要求
2.1设备有关标准及规范
2.1.1设备本体(包括外购件)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和包装等,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GB/T3235-1999《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GB/T13274-1991《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
GB/T3880-200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JB/T10214-2000《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
GB/T3235-1999《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GB9438《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JB/T6886-1993《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GB755-2000《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
隔爆型“d”》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823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树脂》
JB/T6445-2005《工业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GB/T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JB/T8689-1998《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JB/T8690-1998《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
GB10178-2006《工业通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GB/T2888-19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1446-2005《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JB/T9101-1999《通风机转子平衡》
GB1032-2005《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标志》
JB/T6444-2004《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1991《标牌》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8070《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JGJ77-91《通风空调风口》
2.1.2本协议书内所有部件涉及到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均应采用有效版本。
2.1.3上述标准和规程仅提出了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如果卖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协议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执行卖方提供的标准。
2.1.4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还应考虑引进国有关标准。
2.1.5从订货之日起至卖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2设计和运行条件
2.2.1厂址:
山东省滨州市。
2.2.2安装地点环境条件
(1)安装地点:
汽机房屋顶(室外,距地面约31.5米)
(2)汽机房0米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
~8.40m
(3)冬季采暖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9℃
(4)冬季采暖室外平均干球温度:
-1.3℃
(5)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0℃
(6)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4.7℃
(7)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7℃
(8)最热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79%
(9)夏季室外平均风速:
2.6m/s
(10)冬季室外平均风速:
3.1m/s
(11)夏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SE11%
(12)冬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NW7%
(13)夏季大气压力:
1003.9hPa
(14)冬季大气压力:
1025.2hPa
(15)日平均温度≤+5C的天数:
118天
(16)最大冻土深度:
57cm
(17)极端最低温度:
-22.8℃
(18)极端最高温度:
40.9℃
2.2.3安装运行条件
(1)运行环境温度:
-22.8℃<环境温度<40.9℃
(2)安装地点环境允许最大湿度:
83%
(3)电源参数:
买方现场提供380/22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设备所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由卖方自行解决。
3设备规范
卖方应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玻璃钢屋顶风机及配套附件共6套(含屋顶风机本体、配用电动风阀和配套散流器)。
3.1设备名称及数量
1)设备名称:
玻璃钢屋顶风机
2)数量:
6套(1号机组汽机房3套,2号机组汽机房3套;配套电控箱1号机组汽机房1面,2号机组汽机房1面,共2面)
3.2设备型号及用途
3.2.1设备型号(按生产厂家编号):
3.2.2设备用途:
作为一般用途的机械通风系统中的排风设备,适用于介质温度不超过60℃、含有少量氢气的空气和其它不自燃、无腐蚀性的气体。
气体内不允许有粘性气体,所含的尘土及颗粒物不大于100mg/m3~150mg/m3。
3.3主要技术参数(空白数据由卖方填写)
叶轮直径Φ2000mm,转速n=480/min,叶片角度α=21°;
风量L=150000m3/h,全压H=234Pa;
配用电动机:
防爆型,电压380V,功率N=15kW;
配用电动调节风阀:
2200×2200mm;
配套散流器:
2040×2040×300mm。
3.4设备性能要求
3.4.1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买方提出的玻璃钢屋顶风机的各项性能参数要求,并且能够在当地的室外气象条件下正常运行,其使用寿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4.2屋顶风机及其配套控制箱能够实现夏季正转排风,冬季反转送风的功能。
每台屋顶风机均能在配套的控制箱上手动完成启、停,也能根据自控系统的信号实现远程启、停。
3.4.3玻璃钢屋顶风机特性允许的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流量偏差:
在规定的静压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不超过±5%。
b)全压偏差:
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全压偏差不超过±5%。
c)风机效率偏差:
风机的全压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的3%;或者静压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效率的2%,并应符合GB/T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的要求。
3.4.4风机叶轮应能承受紊流工况下所引起的各种附加力作用,并且能够长期、安全、可靠地运行。
3.4.5风机的最大允许振幅,按JB/T8689-1998《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的要求,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大于±8μm。
3.4.6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支架等),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震力影响,确保在设计地震烈度的情况下,能够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3.4.7风机的噪声按GB2888-1991《风机和罗茨风机噪声测量方法》执行测试,并且风机最高效率的噪声应符合JB/T8690-1998《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的规定。
3.4.8配套的电动调节风阀应能连续调节,且扭矩不大于30N·m。
3.4.9配套的散流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能在给定的风速(14m/s-15m/s)和环境条件(夏季环境温度<50℃,冬季流经散流器的空气温度将在-28℃至30℃之间频繁变化)下,安全、长期、可靠地运行。
3.4.10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散流器应表面光洁、平直,并有尽量小的阻力系数。
3.4.11散流器在协议书规定的流速(14m/s-15m/s)条件下不应产生振动和再生噪声。
3.5设备制造要求
3.5.1玻璃钢屋顶风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止雨、雪渗透措施。
3.5.2玻璃钢材料的配方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并加入适量的抗老化增塑剂,以延长使用年限。
3.5.3玻璃钢屋顶风机的顶盖和入口,应按照空气动力学的原理,制成流线型,使风机的进、出口气流平稳,并且降低压力损失。
3.5.4屋顶风机应设置有效的防鸟网,且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网的孔径为25×25mm。
3.5.5玻璃钢屋顶风机的底部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安全防护网应安全、可靠,能够有效地防止设备或者部件跌落下来,避免事故发生。
3.5.6屋顶风机外壳应能够承受当地室外最大风速所产生的破坏力的影响。
风荷载值的选择,应按照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第六章风荷载的有关规定执行。
但最低应满足:
屋顶风机在室外风速32m/s时正常运行,40m/s时不破坏。
3.5.7屋顶风机在出厂前应进行静、动平衡试验,合格之后方可出厂。
风机叶轮经过静、动平衡后,在运行时允许振动速度的均方根值小于或者等于6.3mm/s,并应符合JB/T9101-1999《通风机转子平衡》的要求。
3.5.8屋顶风机进口处应设电动调节风阀。
风阀叶片应采用铝合金材质,叶片及叶片轴应能在风速11m/s时正常工作,叶片轴的轴承应为滚珠轴承,扭矩小于30N·m。
风阀应经过关闭时的漏风量及密闭性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卖方应考虑风阀出现异常情况时的检修或者更换的方便,并应提供风机及风阀安装图。
3.5.9屋顶风机的顶部应考虑为检查风机内的部件而能够快速拆卸和复原。
3.5.10屋顶风机的表面涂层,应能够承受当地的气象条件和室内、外温差的影响,并能够保持长期地不脱落。
外表面采用间苯型胶衣树脂或者聚胺酯防腐漆,内表面涂富裕树脂层。
3.5.11风机的设计、制造,应考虑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轴向推力、压力、热应力、地震以及风机自重等的同时作用。
3.5.12屋顶风机的电动机与风机叶轮应采用直联。
屋顶风机在介质<60℃时正常运行,风机噪声水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规定。
3.5.13风机叶轮的超速试验转速为110%额定转速,在此条件下正常运行时间不低于2分钟,并应符合JB/T6445-2005《工业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的要求。
3.5.14屋顶风机应有完善、可靠的接地系统。
3.5.15配套的电动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动机必须是Y型、全封闭、防水、防爆型,能够在80~110%的额定电压和50±2.5%的额定频率状态下正常地工作。
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b)电动机的接线盒应设在屋顶风机的筒体外面,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电动机设置热过载、缺相及短路保护器。
c)电动机应有F级绝缘等级,B级温升考核。
在周围环境温度为60℃时,F级绝缘等级的电机的温升不超过80℃。
d)电动机直联的轴承采用瑞士SKF品牌,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
e)本协议书涉及的所有风机的电动机严禁使用贴牌产品。
在设备供货时,必须提供厂家的正式证明。
3.5.16卖方应为屋顶风机配套供应散流器,散流器采用铝合金材料制造,单件外形尺寸长×宽×高=2040×2040×300mm,具体参见招标文件附图。
3.5.16散流器上方应设置一个角钢框作为法兰与土建基础(或风机底部风阀)连接,角钢框与散流器间设置连接件,连接件至少8根,以保证安全性,连接件与散流器的连接方式及连接件的数量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
3.5.17散流器应按本协议书的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5.18框架焊接要求焊缝均匀、牢固且各焊接处涂有防氧化涂料。
角钢框可采用不等边角钢。
3.5.19散流器采用高强度稀土铝合金型材和板材制作,制成的机件应保持平直不变形。
由于切割而产生的毛刺应予以清除。
3.5.20散流器制作完成后,各面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对角线长度mm
≤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
两对角线之差
1.5
2.0
2.5
3.0
3.5.21散流器制作完成后,各端面的平度公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端面的长边mm
≤1000
1000~1500
1500~2000
>2000
公差值
1.5
2.0
2.5
3.0
3.5.22散流器的表面处理按ZBJ-72017-88规定执行。
3.6设备材质要求
3.6.1筒体:
Q235B钢,厚度≥5mm
3.6.2顶盖:
玻璃钢,厚度≥8mm
3.6.3防鸟网:
不锈钢,Φ2mm,网孔直径25×25mm
3.6.4安全防护网:
不锈钢特制格栅,Φ6mm,网孔直径150×150mm
3.6.5入口电动风阀:
阀体:
Q235B,厚度≥2.5mm;阀叶:
铝合金,厚度≥2.5mm
3.6.6风机叶片(叶轮):
铝合金,叶片厚度≥5mm
3.6.7散流器本体:
铝合金,侧框架≥3mm,叶片≥2.5mm
3.6.8散流器连接法兰:
角钢,厚度≥6mm
3.6.9散流器连接件:
角钢,厚度≥5mm
3.6.10控制箱:
不锈钢304,厚度≥2mm
3.6.11设备材料厚度应由卖方根据运行条件经计算确定,上述仅为一般要求。
如果卖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材料选用厚度,并确保设备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卖方提供的材料选用厚度执行。
3.7电气要求
3.7.1卖方应配套供应屋顶风机控制箱,共2面,屋顶风机控制箱为全封闭型,前门为带锁的单开钢化玻璃门,屏的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
1号机组汽机房1面,控制3台屋顶风机(含风阀),2号机组汽机房1面,控制3台屋顶风机(含风阀)。
风机控制箱内控制设备如熔断器、空气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等全部选用进口产品,指示灯选用Φ22的LED指示灯,按钮和选择开关选用XJ系列的产品,转换开关及端子排均选用进口产品,并预留15%的接线端子,负载的投/切应使用无触点继电器来完成。
3.7.2屋顶风机可正转、也可反转。
风机电控箱应有正转、反转转换开关和自动、手动转换功能,每一控制箱均有电源总开关,每一风机及调节阀设电源分开关。
每台屋顶风机均能在配套的控制箱上手动完成启、停;也能根据自控系统的信号远程启、停。
3.7.3控制箱端子排上应留有与空调自控的接口位置,接口信号包括(但不限于):
3.7.3.1每个电动调节阀的点数
调节阀位置指令A04~20mA1点
调节阀位置反馈AI4~20mA1点
3.7.3.2每台风机的点数
启动指令DO1点
停止指令DO1点
运行状态DI1点
停止状态DI1点
故障状态DI1点
3.7.3.3电控箱的点数
火灾报警关所有风机指令DO1点/每箱
远方/就地状态DI1点/每箱
正转/反转状态DI1点/每箱
其中的无源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不小于:
220VAC5A
3.7.4配套的室内控制箱应能完成设备的控制和保护要求,电厂仅提供380/220V交流电源.
3.7.5配套的控制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3.7.5.1室内控制箱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54。
3.7.5.2与机组配套的控制箱的制造应符合JB1789《工业自动化仪表盘技术条件》或JB616《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3.7.5.3室内控制箱内接地部分必须可靠连接一接地端子,并在外壳留有可接截面不小于16mm2导线接地端子供电厂接地用。
3.7.5.4控制箱进线方式为下进线,能防止灰尘进入。
3.7.5.5控制箱应提供温度传感器(汽机房每箱暂定为3个,由卖方提供)的接线端子。
3.7.5.6电动机、电动风阀的电源、控制、反馈等所有信号,均送至控制箱。
4质量保证
4.1设备质量保证
4.1.1卖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协议书规定的要求。
本协议书所提出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卖方视为必须保证的条款。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4.1.2卖方应提供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
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等。
4.1.3卖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4.1.4卖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4.1.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运行168小时,验收合格后一年,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卖方负有全部责任。
4.1.6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卖方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卖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买方责任时,买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4.1.7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卖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4.2性能保证:
风机流量:
在规定的静压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不超过±5%。
风机全压:
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全压偏差不超过±5%。
风机效率:
风机的全压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的3%;或者静压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效率的2%,并应符合GB/T1236-2000《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散流器在给定风速(14m/s-15m/s)条件下,能安全、长期、可靠地运行。
4.3安装调试要求
4.3.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卖方应负责用户的技术咨询,负责免费开车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4.3.2卖方在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3.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卖方配合解决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6.1卖方应负责屋顶风机内所有设备及部件的设计与供货,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电动机、筒体、顶盖、防鸟网、安全防护网、风机叶片(叶轮)、传动机构、入口电动风阀等。
6.2卖方负责配套控制箱、屋顶风机连接(地脚)螺栓的设计与供货。
6.3卖方负责配套的散流器本体、连接法兰(角钢框)、连接件的设计与供货。
6.4控制箱安装位置、屋顶风机至电气控制柜的控制电源、控制电缆均由买方提供和设计。
6.5买方负责提供屋顶风机及散流器安装所需要的基础、孔洞。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和油漆
7.1.1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
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
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
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买方要求。
7.2包装﹑运输
7.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7.2.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2.4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面清楚地标明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人及收货人、设备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名称)、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对于2t或更重的包装箱,还应在两侧用箭头突出地标出重心和起吊点的位置,以便装卸和运输。
7.2.5箱内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7.2.6货物应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现场某一保管地点。
7.3设备标记
7.3.1每台屋顶风机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a.买方所确定的屋顶风机编号
b.制造厂的名称、制造年月及产品的系列编号
c.设备名称、型号
d.机组的铭牌数据至少包括:
风机转速、设计风量、机组余压、电机功率、机组重量等。
7.3.2铭牌应固定在机组外壁明显处
7.4储存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够存放12个月的时间,直至运行前不需要拆卸检查(轴承和密封除外)。
如果要预期存放更长的时间,买方必须与卖方商妥一种必须遵循的方法。
8.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数据
卖方填写下列参数:
8.1设备名称:
玻璃钢屋顶风机
8.2设备型号:
QWT-I-No.20
8.3主要技术参数
8.3.1风量:
150000m3/h
8.3.2风机的全压:
234Pa
8.3.3安装屋顶风机的基础尺寸(长×宽×高):
2580×2580×300mm
8.3.4玻璃钢屋顶风机的外型尺寸(宽×高):
3650×1980mm
8.3.5玻璃钢屋顶风机噪声:
78dB(A)
8.3.6风荷载:
1200Pa
8.3.7配套电动机参数
型号:
YB200L-12
转速:
480r/min
功率:
15kW
最大启动电流:
230A
8.3.8玻璃钢屋顶风机的运行重量:
1500kg
8.3.9最大压力损失:
30Pa
8.3.10风机最大振幅值:
6μm
8.3.11风机与电动机的联结方式:
直连
8.3.12安全防护网能够承受的最大冲击力:
6kN
8.3.13玻璃钢屋顶风机材料及厚度(mm)
筒体:
Q235B5
顶盖:
玻璃钢8
叶片:
铝合金5
防鸟网:
不锈钢2
安全防护网:
不锈钢6
8.4玻璃钢屋顶风机的表面涂层
顶盖:
玻璃钢胶衣
防鸟网、安全防护网:
不锈钢
叶片:
铝合金氧化膜
8.5配用电动调节阀(满足启闭及调节要求)
扭矩:
30N·m
电压等级:
220V
功率:
0.2kW
承受最大风速:
30m/s
阀体材料及厚度:
Q235B2.35
阀叶材料及厚度:
铝合金2.5
8.6配套散流器
散流器外形尺寸:
(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