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法制教案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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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法制教案剖析
鸭园中心小学法制教育教案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一课《法律的作用我知道》——1.寻根溯源话法律
教学目的
1.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2.了解法律是怎样产生的.3.知道法律对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教学重点
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知道法律对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教学难点
了解法律是怎样产生的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教
学
过
程
一、交流自己收集资料的情况
1法律是怎样产生的?
2你都知道哪些法律,分别有什么作用?
二、讲解法律的产生
1.奴隶社会的法律;封建社会的法律;资本国家的法律;我国的法律。
2.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法律这种特殊的社会贵发,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至今有5、6千年的历史了。
法律代表的是国家、统治者的意志。
三、重点介绍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的特点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史根据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制定的,同时也是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1949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诞生了。
四、完成实践园地
1.交流小调查的情况。
古代的法律有哪些?
2.为什么我国法律修改要召开多次的听证会,讨论会?
什么人可以参加?
为什么?
五、小结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安全的保障。
板书
寻根溯源话法律
什么是法律?
法律的历史法律的制定
生活的保障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一课《法律的作用我知道》——2.法律作用大
教学目的
1.了解法律在我们生活中作用。
2.了解我国基本的法律条款。
3.初步建立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
了解法律在我们生活中作用。
教学难点
初步建立法律意识。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交流自己课下了解的情况。
1.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2.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什么作用?
二、阅读课文互动平台的内容,了解以下知识。
1.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法律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生活。
3.法律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三、了解法律的重大作用。
1.国家的长治久安要靠法律维护。
2.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法律。
3.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法律。
4.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没有法律。
四、小组交流。
交流自己所知道的,日常生活中法律对人们生活所起的重大作用。
五、选典型事例进行全班交流。
六、小结。
法律在人们的生活中,在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中起着巨大作用,所以,人人都要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板书
法律作用大
法律的作用
1.国家的长治久安要靠法律维护。
2.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法律。
3.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法律。
4.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没有法律。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二课《社会治安大家维护》——1.不要寻衅滋事
教学目的
1.使学生感受到寻衅滋事的危害。
2.知道如何避免寻衅滋事。
3.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学生感受到寻衅滋事的危害
教学难点
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阅读案例。
自己读读教材上小建的故事。
二、讨论交流。
1先自己想一想,小建实施了什么行为,这种行为对社会会产生什么危害?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三、指导理解。
1.小建的行为就是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2.寻衅滋事不仅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且伤害了他人身体或给公私财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因此必须严厉惩处这类行为。
作为小学高年级的学生,绝对不能实施这类行为。
四、交流自己观察收集到的类似事件。
五、完成实践园地。
1.先自己读读儿歌,给儿歌起个名字。
2.齐读儿歌,达到背诵。
3.谈谈自己读儿歌后的感想。
4.结合感想自创儿歌。
六、小结提出希望与要求。
板书
不要寻衅滋事
什么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的危害?
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二课《社会治安大家维护》——2.注意保障公共安全
教学目的
1.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公共安全。
2.深刻体会到公共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3.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公共安全。
教学难点
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阅读案例。
自己读读教材上吴明的故事。
二、讨论交流。
1.先自己想一想,吴明为什么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这个案例对你有什么警示?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三、指导理解。
1.吴明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处于故意或过失、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香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2.公共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与社会的稳定和井然有序息息相关,所以我们不要为了泄私愤或是图一时好玩,或者是麻痹大意而危害公共安全,酿成大祸。
危害公共安全法律不容。
实施这样的行为,为保障公共安全做出贡献。
3.交流自己观察收集到的公共场所安全提示标志,并说明含义。
四、完成实践园地。
1.交流收集的有关公共安全的案例。
2.为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我们应该怎样做?
自己补充表格,而后小组交流,全班交流。
五、小结。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板书
注意保障公共安全
什么是公共安全?
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三课《爱护公共财产我有责》——1.爱护公共财产
教学目的
1.知道什么是公共财产。
2.了解如何爱护公共财产。
教学重点
知道什么是公共财产。
教学难点
了解如何爱护公共财产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阅读案例。
自己读读教材上郑奶奶的故事。
二、讨论交流。
1.先自己想一想,我们应该向郑奶奶学习什么?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三、指导理解。
1.了解什么是公共财产。
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如土地、森林、矿山、铁路、工厂以及各种公用设施等。
2.宪法对公共财产的规定。
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3.如何爱护公共财产。
从小事做起,在学校爱护学校的一切设施,在社区爱护公用设施。
四、交流自己观察收集到的类似事件。
五、完成实践园地。
1.先自己阅读实践园地一的内容。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3.爱护公共财产你准备怎么做?
六、小结
爱护公共财产人人有责。
板书
爱护公共财产
什么是公共财产?
怎样爱护公共财产?
爱护公共财产人人有责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三课《爱护公共财产我有责》——2.注意节约资源
教学目的
1.知道什么是资源。
2.了解资源的有限。
3.初步树立节约资源的意识。
教学重点
知道什么是资源,了解资源的有限。
教学难点
初步树立节约资源的意识。
教学准备
小故事,资料卡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阅读案例。
自己读读教材上我国资源的基本状况。
二、讨论交流。
1.先自己想一想,看了这样的基本状况,你有什么想法?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三、指导理解。
1.了解什么是资源。
资源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和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各种能源。
资源是确保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极其重要的物质条件。
2.了解资源的有限。
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排世界百名之后。
3.如何节约资源。
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寸土地,一升油……
四、交流自己观察收集到的资源材料。
五、完成实践园地。
1.先自己阅读实践园地一的内容,同时想一想自己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2.小组交流自己的看法。
3.节约资源你准备怎么做?
为了节约资源,在生活中应该注意什么?
六、小结
节约资源就是爱护我们自己。
板书
注意节约资源
什么是资源?
怎样节约资源?
节约资源就是爱护我们自己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四课《法律是未成年人的保护神》——1.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我国保护未成年人专门法律的名称。
并能列举实例,说明法律严惩拐卖、残害儿童的犯罪行为。
教学重点
使学生知道我国保护未成年人专门法律的名称。
教学难点
能列举实例,说明法律严惩拐卖、残害儿童的犯罪行为。
教学准备
图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通过前几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人身权利对公民非常重要。
我国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做了重要的规定。
但由于历史的、生理的、心理的各方面原因,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较容易受到侵害。
因此,国家除了宪法和其他法律上有专门条款明确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权益外,还专门制定了一些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二.讲授新课
(一)生活观察:
1.从这些图片中,你能感受到什么?
2.你知道哪些法律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
(二)互动平台:
1.阅读书上的法律条款。
2.讨论交流
你从上述条款中发现法律是从哪些方面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
(三)法制之声
(四)实践园地
三、小结
板书
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生活观察
互动平台
法制之声
实践园地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四课《法律是未成年人的保护神》——2.法律优先援助未成年人
教学目的
通过对一些社会现状的调查或对一些图片、文字材料的分析,了解到由于历史的、生理的、心理的各方面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比较容易受到伤害。
通过对一些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到国家已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这部分的人身权利。
教学重点
通过对一些社会现状的调查或对一些图片、文字材料的分析,法律优先援助未成年人
教学难点
了解到国家已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这部分的人身权利。
教学准备
图片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二、讲授新课
(一)请同学们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3:
刑法第240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总结: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
因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关于这些方面我们已经在上学期学习过了,现在我要检查一下同学们是否记得。
请同学们仔细观察下列图片,并思考相应问题。
(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三)看书上的法制之声。
(四)实践园地
1.了解法律援助程序,并和同学说说了解这些内容的好处。
2.请你了解所在区域法律援助机构的名称、地点以及工作状况,了解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
三、小结
板书
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生活观察
互动平台
法制之声
实践园地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五课《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1.依法维护我们的肖像权
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了解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等。
并能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判断它侵犯了公民的哪项权利。
教学重点
使学生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了解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等。
教学难点
能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判断它侵犯了公民的哪项权利。
教学准备
课件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二、新授
(一)请同学们先来听一下这则新闻:
(二)人格尊严的概念是什么?
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1.什么是人格尊严
2.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板书)
肖像权
提问:
肖像的准确概念是什么?
肖像权是指什么?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哪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举例1: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因《乡镇论坛》杂志社刊登自己的照片,77岁的陕北老汉常国义在北京提起肖像权诉讼,结果获得部分赔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终审判决,《乡镇论坛》杂志社因使用他人肖像照片不当,被判对肖像权人进行书面道歉并支付使用费2000元,同时赔偿肖像权人经济损失共计1052元。
1998年1月,摄影家吕广臣在陕北进行摄影艺术创作时,为绥德人常国义拍摄了一张具有陕北人特点的人物照片。
照片中的常国义头戴白羊肚手巾,手里拿着烟袋,布满皱纹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容。
这张照片被《乡镇论坛》杂志社刊登在该杂志的2001年第12期封面位置上,标题为《喜悦》常国义见到照片发表后,即以杂志社未经自己同意而使用自己的肖像,导致被村民误解为自己在做广告,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乡镇论坛》杂志社赔偿各种经济损失6万元及肖像权使用费6万元。
杂志社辩称,该摄影作品的使用已征得著作权人吕广臣的同意;该图片主题明确,画面客观真实,新闻要素完整,是以新闻图片的形式刊载的新闻作品,符合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原则,并没有对常国义造成肖像侵权,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小结
板书
依法维护我们的肖像权
肖像的准确概念是什么?
肖像权是指什么?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哪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五课《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2.依法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目的
通过学生讨论明确人格尊严的含义及所包含的内容;通过对动画的分析,明确肖像权、名誉权、的含义;通过辨别对错,明确肖像权、名誉权、的具体内容。
教学重点
学生讨论明确人格尊严的含义及所包含的内容;明确肖像权、名誉权、的具体内容。
教学难点
明确肖像权、名誉权、的含义;
教学准备
课件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二、新授
1.名誉权即一个人的名声。
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2.从1998年9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
其中,明确规定法院应受理的名誉权案件和不予受理的名誉权诉讼。
如:
内部刊物和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新闻媒介和出版作品侵害当事人名誉权而起诉的;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当事人起诉的;医疗卫生单位擅自公开患者有性病、麻疯病、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法院应当受理;反之,当事人以所在单位对其作出的结论或处理提起名誉诉讼;公民依法检举、控告他人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此提起名誉诉讼;仅以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刊载的来信或文章提起名誉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除此以外,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报道是否客观准确来认定是否侵害了他人名誉权;消费者对生产、经营、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提出批评,不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举例1:
2000年10月17日到11月12日,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在他们经营的网站上举办了评选国内歌坛十大丑星活动,并将臧天朔列为候选人,刊登了臧天朔的照片。
臧天朔认为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他的人格权、名誉权和肖像权,并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两家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两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臧天朔的肖像权和人格权,判令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停止侵害,在网站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21500元。
3.实践园地
三、小结
板书
依法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名誉权即一个人的名声。
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六课《犯罪必受刑法惩处》——1.刑法惩治犯罪
教学目的
1.识记犯罪的三个特征,我国法律责任的种类。
了解刑法、犯罪及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2.学习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在探究活动中,逐步培养探究学习的能力。
教学重点
了解刑法、犯罪及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教学难点
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
教学准备
课件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二、新授
1.阅读投影一中的案例:
初中生孙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丢东西,居民意见很大,孙某认为是租房的外地菜贩子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老外地”的想法,曾经结伙拦劫,打伤过往的外地菜贩子,共抢得人民币几千元,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孙某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吗?
为什么?
2.阅读书上的案例
案例中马加爵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他的下场说明了什么?
你获得了什么警示?
3.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的依据是什么?
(学生讨论后,教师简要归纳。
)孙某的行为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犯罪行为。
因为,它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并受到了刑罚处罚。
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的依据是刑法。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概括起来就是惩治犯罪、保卫人民。
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4.什么是犯罪?
请同学判断:
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
三.小结
板书
刑法惩治犯罪
案例中马加爵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他的下场说明了什么?
你获得了什么警示?
授课年级
五年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六课《犯罪必受刑法惩处》——2.贪欲是犯罪的祸根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犯罪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习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在探究活动中,逐步培养探究学习的能力。
教学重点
学习犯罪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教学难点
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
教学准备
课件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二、新授
(一)生活观察
(二)互动平台
1.阅读案例
2.交流讨论
为什么司机会落得如此后果?
他违法犯罪的根源是什么?
学生谈从中获得的启示。
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这是犯罪的首要特征,也是它的本质特征。
这一点把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区别开来。
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首先要看他是否实施了某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须指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两种情况:
其一,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社会的危害,其二,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如犯罪的预备行为和某些犯罪未遂。
教师总结:
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标志,即当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定为犯罪,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就不认定为犯罪。
(三)法制之声
阅读案例:
成克杰因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于2000年7月3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7日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在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这些表示的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的刑罚。
三、小结
板书
贪欲是犯罪的祸根
1.生活观察2.互动平台3.法制之声4.实践园地
授课年级
五年级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七课《接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1.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目的
让学生知道他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当这种手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教学重点
让学生知道他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难点
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教学准备
课件
教法
观察讨论
教
学
过
程
一、导入:
观察自己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方方面面的变化,说说自己的学校条件如何,自己在校学习的情况怎样。
想想良好的学习条件是谁提供的,为什么?
二、新授:
出示案例:
期中考试结束后,初三某班召开家长会。
刘婷未到校,班主任问其家长。
家长说:
孩子学习太差,让她回家帮忙,不上学了。
班主任说:
这是违法行为。
家长说:
上不上学是我们的权利,是我们自己的事。
更何况女孩儿读那么多书有啥用。
1.提问:
班主任说得是否太严重?
为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并不是危言耸听。
因为①《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教育法》规定: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③《义务教育法》规定:
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分析家长的话:
上学接受教育是否是他们的权利?
为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是。
因为人不仅要生存,而且要发展;不仅要生活,而且要追求优质的生活。
要实现这种高于生存的目标,更是离不开教育。
可见,教育对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教育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
从这个角度上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3.继续分析家长的话:
上学仅仅是个人的事吗?
为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不是。
因为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
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里,如何实现现代化?
如何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所以,是否接受教育,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事,也是整个国家利益所在。
常言道: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正是这个道理。
所以说,从国家发展对公民要求的角度讲,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三、小结:
鉴于以上原因,我国宪法确认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规定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板书
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1.生活观察2.互动平台3.法制之声4.实践园地
授课年级
五年级
授课时间
第周
课 题
第七课《接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2.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目的
让学生知道收教育是他们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
让学生明白该怎样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教学重点
让学生知道收教育是他们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
教学难点
让学生明白该怎样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