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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火车站周边地区控规说明

淮阴区火车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背景

淮安市位于苏北平原中部,淮河下游,是江苏省重要的交通枢纽,新长铁路和京沪高速公路、宁连一级公路、宁徐一级公路等公路干线,以及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贯穿市域。

淮安市位于江苏省中部,是苏中、苏南与苏北联系的枢纽,肩负着联系上海、南京、徐州、连云港、盐城等城市之间信息和物质交换的功能。

随着沿海经济带和陇海经济带的发展,特别是公路、铁路等一系列交通设施的建设,淮安将获得更大的城市聚集效应,发展成为特大城市,发挥区域增长中心作用,推进苏北地区现代化的整体进程。

规划区位于淮安市市区西北角,紧邻香港路和承德路,新长铁路从地块北部穿过。

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淮安的城市总体规划也在逐步的完善,上位规划对本地区的商业服务功能的定位也从逐步强化,为了更好的对火车站周边地区的建设进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章现状分析

一、规划范围

北邻新长铁路,东至承德路,南至淮河路,西靠香港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55.92公顷(包含用地内水域面积)。

二、自然条件

本区地势较为平坦,地面高程一般在12~14米左右。

规划区内零散的分布一些沟塘水体。

三、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区内建设用地为61.46公顷,约占规划总用地的42%。

1、公共设施用地

现状公共设施用地13.37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21.75%,除了沿香港路东侧沿路布局,主要是台州商城和正在建设中的部分商业用地。

2、工业仓储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0.32公顷,工业用地位于铁路和香港路交叉口东南侧。

3、公共绿地

现状缺少集中绿地。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40公顷,主要是110kv左庄变设施用地。

现状高压线路比较散乱影响土地的高效使用。

四、道路交通

现状区内主干道南北向为淮海北路,东西向是淮河路和珠江路,贯穿淮阴区东西;其余为联系各组团的道路线形曲折。

五、机场空间管制

规划区的一部分地区位于机场的控制区范围。

根据《淮安机场周边地区分区规划》本地区不在控制范围。

第三章规划总论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6、《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7、《淮安机场周边地区分区规划》;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二、规划原则

1、结合现状情况进行用地整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各项配套设施。

2、合理确定各类地块划分规模,做到控制与弹性相结合。

3、运用城市设计的手法,合理组织城市空间与景观,创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景观风貌。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一、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89.92公顷。

保留现有商业用地,并且在淮河路北侧规划商住综合用地。

在淮河路和淮海北路交叉口西北角,增加商业、办公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79.1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75%。

1、片区公园

规划在银川路和淮河路交叉口布置较大一片公园绿地,作为本片居住区的片区公园和淮河路景观轴线的道路景观节点;另外利用本公园服务周边的居住用地。

2、防护绿地

沿新长铁路控制50米防护绿带;沿香江路控制24米绿化防护带供高压线路穿过,组织本片区内部凌乱的高压线路形成集中的高压走廊。

 

表4-1淮阴区淮州中学片区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

规划

用地

比例

用地

比例

(ha)

(%)

(ha)

(%)

1

C

公共设施用地

13.37

21.75

89.92

57.67

 

C21

商业用地

9.79

15.93

51.00

32.71

C24

服务业用地

1.75

2.85

0.00

0.00

C34

图书展览用地

0.00

0.00

3.12

2.00

 

C65

科研设计用地

1.83

2.98

0.00

0.00

 

Cr

商住混合用地

0.00

0.00

28.20

18.09

 

Cb

商办混合用地

0.00

0.00

7.60

4.87

2

M

工业用地

0.32

0.52

0.00

0.00

 

M1

三类工业用地

0.32

0.52

0.00

0.00

3

W

仓储用地

0.17

0.28

0.00

0.00

 

Ww

物流设施用地

0.17

0.28

0.00

0.00

4

S

道路广场用地

28.74

46.76

42.45

27.23

 

S1

道路用地

19.26

31.34

31.19

20.00

 

S21

交通广场用地

9.48

15.42

6.80

4.36

 

S3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0.00

0.00

4.46

2.86

5

U

市政设施用地

1.4

2.28

2.72

1.74

 

U12

供电用地

0.92

1.50

2.02

1.30

U13

供燃气用地

0.29

0.47

0.00

0.00

 

U29

公共加油站用地

0.19

0.31

0.00

0.00

 

U31

邮政设施用地

0.00

0.00

0.70

0.45

6

G

绿地

0.00

0.00

13.28

8.52

 

G11

公共绿地

0.00

0.00

4.43

2.84

G22

防护绿地

0.00

0.00

8.85

5.68

7

T

对外交通用地

0.62

1.01

8.52

5.46

 

T1

铁路用地

0.62

1.01

3.17

2.03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0.00

0.00

5.35

3.43

8

E61

村庄建设用地

16.84

27.40

0.00

0.00

9

 

城市建设用地

61.46

100.00

155.92

100.00

10

 

水域及其它用地

94.46

0

12

 

合计

155.92

表4-2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表

 

土地

类别

建筑

组别

特别保护用地

严格控制

用地

指定用途

用地*

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工业仓储

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道路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市场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1

园林建筑及小品

2

低层住宅

3

多层住宅

4

高层住宅

5

宿舍

6

基本教育设施

7

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8

小型文化体育设施

9

小型卫生设施

10

小型公用设施

11

基层管理设施

12

商业金融设施

13

市场

14

文化设施

15

娱乐设施

16

体育设施

17

卫生设施

18

福利设施

19

教育设施

20

科研设计机构

21

行政办公机构

22

社会停车场库

23

对外交通设施

24

市政公用设施

25

一类小型工厂

26

一类大中型工厂

27

二类工厂

28

三类工厂

29

普通仓库

30

危险品仓库

31

殡葬设施

32

农副业设施

注:

☆表示允许:

提出申请即能获得的用途。

○表示需经核准:

由相关部门核准。

对于申请的用途,可以允许,可以附带条件允许,也可以不允许。

△表示不允许。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系统

本区道路系统结合道路规划为方格网状,分为结构性主干路、一般性干路、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根据淮安市总体规划)。

其中:

结构性主干路“一横一纵”共两条分别为淮海北路和淮河路;一般性干路“一横两纵”共三条;次干路“一横一纵”共两条,红线宽度25~26米;其余为支路,红线宽度18米。

二、道路交叉口规划

本区主、次干路相交处应控制一定的用地面积,以便在需要时修建展宽式平面交叉口。

三、竖向规划

由于淮安市地形自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因此本区地势在淮安城区范围内属于高处,现状地面高程大部分在12m~14m之间,比较平坦,总体趋势略东南倾斜。

竖向规划在充分利用地形、地质等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随坡就势,使用地适宜于功能分区、地块划分、地块性质,并满足防洪、排涝、交通运输、管线敷设的要求。

规划道路高程一般在现状基础上提高10~20cm,以利于排水。

规划道路交叉口控制点坐标高程控制在12.5m~14.5m之间;区内场地标高控制在12.5m~14.0m之间。

第六章建筑保留与更新规划

一、建筑保留与更新综合评定

1、评定标准

根据建筑的年代、结构、设施、外观等综合评价,将现状建筑分为三类:

一类建筑:

90年代以后建造,结构完好,设施基本配套。

二类建筑:

70~80年代建造,结构基本完好,设施配套不全。

三类建筑:

结构较差,设施不配套,包括结构破损的简棚、危房。

二、保留更新模式

1、保留更新方式定义

保留:

指对现状使用功能与用地规划相符,建筑质量较好的旧建筑或近几年新建建筑予以合理保留。

改善:

指对现状使用功能与用地规划相符或可改造为规划用途,建筑质量稍差的旧建筑予以适当改善,远期可考虑改造。

改造:

指对现状使用功能与用地规划不相符,建筑质量差的旧建筑予以拆除重新规划设计,使之适应新的用途。

2、保留更新规划

本规划对现状用地布局作了较大调整,因此现状三类建筑和大部分二类建筑都属于改造模式;现状一类建筑中包括了台州商城,三类建筑多是左庄村民风那个以独门独院式为主,考虑到用地的经济性,规划远期改造。

保留建筑:

台州商城建筑、南联汽配城建筑、新建建筑。

改善建筑:

香港路东侧建筑。

除以上建筑外,均为改造建筑。

第七章空间景观规划

延续淮阴区西片分区规划的景观体系,以及《淮安市总体规划2008-2030》的城市景观体系规划与地块规划紧密结合,使地块控制要求体现城市设计的意图。

整体意象是城市物质环境品质的第一层面,具有支配全局的作用。

通过对空间标识、天际轮廓的控制,把握整体的城市意象,使之具有独特的风貌、和谐的形态和明显的标识。

一、景观廊道

规划珠江路、香江路及淮河路为绿化景观廊道,道路两侧控制绿化带,配置各种植物及草坪,形成开敞连续的绿化景观空间。

规划淮河路为建筑景观廊道,尽量布置体现本区特色的建筑,局部放大成为社区公园。

以上三条道路的沿街建筑界面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建筑外墙材料、色彩应相互协调,建筑高度统一中有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线。

二、滨水开放空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滨水景观带建设,重点塑造站前广场景观品质和社区公共绿地。

三、建筑意向

本区是淮阴区的城市新区,总体建筑形象应体现现代感和地方性。

四、环境设施

环境设施包括实用性设施、照明设施以及标牌设施等,各类环境设施在形式、色彩、风格、材质等方面应与建筑风格、街道景观整体协调。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一、给水现状

本区现状供水主要由位于淮阴区王营镇的淮阴区水厂供水,目前该水厂的供水规模为5.5万m³/d。

二、规划依据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4、《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5、《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三、规划原则

1、给水工程要统一规划、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合理超前建设。

2、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3、给水管网环状布置,确保生活和消防等用水安全。

4、管网末端引入管处的自由水头不小于0.28Mpa。

四、规划用水量

1、规划用水指标

根据用地性质确定用水量指标,详见表8-1。

表8-1规划水量指标一览表

序号

用地

代码

用地性质

用水量指标

(m³/ha·d)

污水量指标

(m³/ha·d)

1

C

公共服务设施

100

90

2

U

市政服务设施

50

45

3

S

道路广场设施

40

36

4

G

绿地

20

18

说明

1、上述水量指标不包括未预见水量。

2、自来水普及率100%。

3、未预见用水量按各类用水量和的10%计取。

4、未预见污水量按各类污水量和的5%计取。

5、污水集中处理率按90%计取。

2、规划用水量

根据规划用水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计算得本区总用水量为0.7万m3/d,具体计算详见表7-2。

表8-2用水量计算一览表

序号

用地

用地性质

面积

用水量指标

用水量

代码

(ha)

(m³/ha·d)

(m³/d)

1

R

市政设施用地

2.72

100

272

2

C

公共设施用地

89.92

50

4496

3

S

道路广场用地

42.45

40

1698

4

G

绿地

13.28

20

265.6

小计

 

 

 

6731.6

 

未预见用水量取上述用水量的10%

673.16

合计

 

 

 

7404.76

五、规划水源

现状水源:

淮安市主要有三座水厂,总供水能力为25.5万m³/d。

其中北京路水厂位于北京新村南侧,供水能力10.0万m³/d;城南水厂位于市南郊福田村,供水能力10.0万m³/d;淮阴区水厂位于淮阴区王营镇,供水能力5.5万m³/d。

规划水源:

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北京东路水厂、淮阴区水厂保持现状规模,城南水厂规划在原址扩建成淮安市大型水厂,达到80万m³/d,新建徐杨水厂,规划设计规模40万m³/d,2030年供水能力达到160.5万m³/d,出厂水压不低于0.4Mpa;水源取自二河。

总体规划中明确淮阴区供水主要由市区供给,要加强淮阴区与南部供水主干管的联通,形成区域供水系统,满足淮阴区给水需求。

六、给水管网规划

规划的给水管网呈环状布置,规划到干管、支管。

规划沿淮海北路、淮河路及珠江路布置给水干管,管径为DN500~DN800,形成主干环状管网;其余道路布置给水支管,管径为DN200~DN400。

沿淮海北路、香港路、承德路给水管与市区给水管网相连,确保淮安市城市区域供水的安全、可靠。

给水管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一、排水现状

本区现状排水体系以雨污合流为主,区内盐河是排水的主要出路。

由于淮阴区排水系统在逐步完善之中,排水管网普及率有待提高,整个区内排水能力差,排涝泵站能力不足。

二、规划依据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138-2000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

3、《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4、《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规划原则

1、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

2、本区内的全部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经污水提升泵站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排入水体。

四、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污水量指标

根据用地性质确定污水量指标,生活性污水指标按用水量指标的80%计,详见规划水量指标一览表(表7-2)。

2、污水处理量预测

根据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污水量指标,计算得本区规划污水总量为0.63万m3/d,

3、污水处理规划

根据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淮阴区将集中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区的污水。

规划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0万m3/d,占地8公顷。

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市区北部,盐河北岸。

因此,本区的污水收集后将全部纳入淮阴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污水管网规划

(1)污水管网规划结合地形布置。

总排水方向为由西向东接至城市污水主干管,进入淮阴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片区以淮河路为主要排水通道。

整个地块由北向南由西向东铺设污水管道。

经城市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进入淮阴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区综合污水总排水方向沿淮河路向东,经污水提升泵站增压后将污水送至淮阴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污水总管管径为d1000mm。

(4)主要干道污水管管径为d700~d1000;其余道路布置污水支管,支管管径为d400-700。

(5)污水管沿道路敷设在路西、路北。

五、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

Q=ψ·q·F

式中:

Q=雨水量,升/秒

ψ—-综合径流系统,取0.60

F—-汇水面积,公顷

q—暴雨强度,升/公顷·秒

2、暴雨强度

式中:

P—重现期,取1~2年

t—设计降雨历时(min),取120分钟

3、雨水管网规划

根据地形和道路坡向,划分汇水区域,沿道路布置雨水管道,分片收集,就近排入水体。

雨水管线在36米以上及三块板的道路上沿两侧布置,其余道路上可在道路中间布置。

本区内雨水管网覆盖率达100%,保证排水畅泄。

雨水经雨水管汇集经提升后集中排放至盐河。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一、电网现状

本区现状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少量商业服务用地,规划区内部有110kv左庄变可利用的电力基础设施比较齐全。

二、规划依据

1、《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2、《江苏省城市配电网络规划设计技术规定》;

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4、《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三、负荷预测

本区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和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因此对本区的用电负荷预测,将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采用单项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指标法进行负荷计算,具体指标如下:

公共设施用地:

40千瓦/公顷。

对外交通用地:

15千瓦/公顷。

预计本区建成后用电负荷为4233.5千瓦,考虑到用电同时系数和利用系数,用电负荷预计为3389.8千瓦。

四、电网规划

1、电源规划

根据淮安市总体规划,保留110kv左庄变,北接现状220kv淮阴变南接规划220kv官庄变。

2、10KV开闭所设置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及《城市电力规划导则》的要求,根据对本区用电负荷的预测,规划在区域范围内设置10KV开闭所。

3、配电网规划

10KV主干线路沿香港路分为南北两片,沿珠江路、香江路、珠海路布置;区内用户用电就近引自10KV开闭所。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一、现状概况

本区现状电信设施主要是部分农村电话和村镇邮政服务网点,移动通信基站几处,移动通信网络在本区范围内已实现100%全覆盖。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YD/T2008-93;

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00P-006-91;

3、《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三、邮政规划

“根据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在淮阴组团火车站附近建设邮政枢纽中心;在清浦组团建设邮区中心局;新建15~18座邮政支局,各支局服务半径根据人口密度和实际需要设置。

”——淮安市总体规划200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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