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50计算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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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50计算机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
第5.0版
目錄
伙伴之承諾事项(PartnerCommitments)
承諾事项(Commitments)
可获得特殊赞誉之履行事项(PerformanceforSpecialDistinction)
符合资格之准则(EligibilityCriteria)
1)定义(Definitions)
2)具申请资格之产品(QualifyingProducts)
3)能源效率与电源管理准则(EnergyEfficiencyandPowerManagementCriteria)
4)测试程序(TestProcedures)
5)生效日期(EffectiveDate)
6)未來之规格标准修订(FutureSpecificationRevisions)
附件A:
用以测定在计算机之关机、睡眠、怠机狀态与游戏主机在睡眠与关机狀态下用电量之能源之星测试程序
附件B:
计算范例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
伙伴之承諾事项(PartnerCommitments)
第5.0版
承諾事项
以下所列为在能源之星伙伴协议书中与符合能源之星规格标准计算机之制造有关之条款与规定事项。
能源之星伙伴(以下简称”伙伴”)必须要遵守下列的要求事项:
●
遵守最新版之能源之星符合资格准则(ENERGYSTAREligibilityCriteria)。
此项准则界定得以使用能源之星标章之计算机所需具备之绩效准则,并指定测试这些计算机所应采用之测试准则。
环保署并可以选择决定是否要对使用能源之星标章之产品进行测试。
这些环保署用來测试的产品,可以是环保署自行自公开市场上购得,或是在环保署要求下由伙伴自愿提供者;
●
遵守最新版之能源之星标章身分指导纲要(ENERGYSTARIdentityGuidelines)。
该项纲要系叙述能源之星标章与名称之使用方式。
伙伴除须自行遵守这些指导纲要规定外,并应确保其授权代表,例如广告公司、销售及发行厂商皆遵守这些规定;
●
与伙伴产品之零售商合作,以协助确保这些产品持续符合能源之星之要求事项。
在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之销售管道内的任何个体,若是在产品制造日期之后,透过对于产品硬件或软件方面的修改來改变产品之用电方式者,必须确保在将产品交货给消费者之前,该产品依然持续符合能源之星之要求事项。
若是产品已经未能符合能源之星要求事项时,不得使用能源之星标章;
●
在签署致使本协议书有关计算机部份之条款启动生效之后的一年内,至少要有一项计算机型号符合能源之星规定。
当伙伴推出该项合格产品时,必须要符合当时适用之规格标准(例如第一期或第二期);
●
使用于合格能源之星计算机上的能源之星标章必须标示清楚与具一致性。
能源之星标章必须清楚的展示于:
产品的上端或是前端。
在产品上端或前端之标示可以是永久性或暂时性。
所有暂时性标示必须以黏着剂或是贴附方式标示在产品之上端或前端;
电子标示选项:
只要能够符合下列要求事项,制造厂商可以选择使用一个替代性的电子标示方式,來取代上述产品标示要求事项:
在系统启动时,呈现藍綠、黑或白色之能源之星标章(如同能源之星标章身分指导纲要(ENERGYSTARIdentityGuidelines)所述,www.energystar.gov/logos)。
此电子标章至少需要出现5秒钟;
此能源之星标章至少需要占显示屏面积的10%,不可以小于76X78画素,且必须清楚易讀。
环保署会以个案方式來考量有关于电子标章之方式、歷时与尺寸的替代提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案。
2.
在产品文献(例如使用者手册、产品规格标准单等)上;
3.
产品零售时之包装盒上;与
4.
在制造厂商的网际网路网址上提供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信息的网页上:
若在伙伴网址上提供能源之星信息时,系依据能源之星网路連结政策(ENERGYSTARWebLinkingPolicy)规定时(该项文件可取得自能源之星网站www.energystar.gov之伙伴资源网页)。
当适合时,环保署可以提供对此伙伴网站之連结;
●
同意随附于每台计算机(例如使用者手册内或一个包装箱内夹带文献上),除了能源之星符合资格准则上所叙述之使用者信息要求事项(見第3.C节)外,还应借着纳入下列信息,來完成教育消费者有关于其产品电源管理效益之步骤:
1.
能源节约潜能;
金钱节约潜能;
环保效益;
有关能源之星之信息和与能源之星网站www.energystar.gov之連结;与
能源之星标章(依据”能源之星标章身分指导纲要(ENERGYSTARIdentityGuidelines)”之规定,可自www.energystar.gov/logos下载)。
除了上述随附于产品之信息外,制造商在公司网址上,还应提供類似信息与一个和www.energystar.gov/powermanagement之网页連结,可供消费者自计算机产品网页、产品规格标准与相关内容网页上很方便地进入。
在制造商要求下,环保署将会提供与上述准则相关之建议采用事实或图案、样本内容要项,或是适合使用于使用者說明书或是包装内夹带文献完整样本。
.
每年缴交给环保署一份最新的能源之星合格计算机清单。
一旦伙伴缴交第一份使用能源之星标章的计算机型号清单给环保署之后,环保署便会将其列为能源之星伙伴。
伙伴必须要对这份产品清单予以每年更新,才能维持其被环保署列为能源之星參与伙伴之资格;
每年提供给环保署其产品出厂數量以及其它之市场指标,以协助环保署统计能源之星之市场普及率。
伙伴特别需要缴交能源之星合格计算机的出货/出厂數量(列出每个产品型号之出厂數量),或是环保署与伙伴事前约定之同等量测數值。
环保署鼓勵伙伴缴交依据产品特性(例如产品功能、大小、速度或其它相关特性)來予以区隔之能源之星合格产品出厂數据、该项产品每个型号之出厂总量,与产品总出厂數量中能源之星产品所占百分比等數据。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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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据必须由伙伴本身或是透过第三者,在每年度结束后隔年的三月底之前(最好是以电子格式)缴交给环保署。
环保署在收到这些數据之后将予以严格管制,限制仅能使用于能源之星计划评估之目的。
环保署使用这些數据时将使用遮掩方式,以保护伙伴之机密。
●
伙伴与环保署就计算机项目之指定聯络人若是发生变动,伙伴须于30天之内通知环保署。
●
參与能源之星查证测试计划。
环保署每年将会选定參与查证测试之计算机。
每个被选定产品之制造厂商将需要依据查证测试指导纲要与程序手册所列出规定进行该项产品之测试。
这些要求事项将随第5.0版要求事项之有效而生效,并且将得在官方准则修定程序之外來进行修改与更新。
本项计划之手册将提供于能源之星网站之能源之星办公室设备伙伴资源部分。
若是被测试之产品样本未能符合能源之星规格标准之绩效要求事项时,此项未通过情况将依据环保署产品测试未通过与争议议定书规定來处理,并可能在适合情况时使用产品撤销登錄程序。
可获得特别赞誉之履行事项(PerformanceforSpecialDistinction)
为能接受环保署给予之额外赞誉与/或获得环保署对于伙伴在本项伙伴关系内之努力工作的支持,伙伴可以考虑采取下列之志愿措施,并让环保署知晓其进行这些工作之进展:
.
考虑在公司设施进行能源效率改善工作,并尝试取得能源之星建筑物标章;
采购具有能源之星标章之产品。
修改公司的采购规格标准以纳入能源之星产品。
将公司采购人员的聯络信息提供给环保署,以便利与环保署进行定期信息更新与协调工作。
将能源之星的一般产品信息提供给公司员工传阅,以便员工使用來作为采购其家用产品之參考;
确保使用于公司设施内之所有能源之星监视器与计算机之能源管理功能皆已启动,特别是在新产品安装与实施保养之后更应特别注意此点;
提供能源之星计划之一般信息给员工中职务和公司出厂能源之星产品的研究发展、行销、发售及维修服务等工作相关者;
提供给环保署一个简单的计划书,其中概括叙述伙伴除了前面所述的要求事项外将额外采取之具体措施。
伙伴如果能够如此通知环保署,则环保署将可以协调/沟通与/或推广伙伴进行之活动、提供一位环保署代表,或是将这些活动的新闻信息刊载于能源之星简讯与公布于能源之星网站的网页上。
这份计划书的内容可以简要至仅包括一份预计进行活动之清单,或是伙伴希望环保署知道的计划执行进度表等。
例如这些活动可以包括:
(1)为增加能源之星产品的可取得性,将在兩年内把整条生产线全部转换成生产能源之星规格标准产品;
(2)为展示具有高能源效率产品之经济与环境效益,将每年兩次在门市部特别举办此种产品之展示会;(3)(透过网站与产品使用說明书)提供能源之星产品之节能特点与操作特性等信息给使用者;与(4)为建立消费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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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可提高对能源之星产品取得性与对能源之星认知度与讯息传达程度的工作,并每季提供给环保署在进行这些工作方面所获得成果之书面更新信息。
參加环保署之SmartWayTransport伙伴计划以改善公司货运作业之环境绩效。
SmartWayTransport计划与陸地货运公司与船运公司和其它与货物运输相关之利害相关团体合作,以减少燃料消耗、温室气体排放与空气污染。
有关SmartWay计划之更多信息,请參考www.epa.gov/smartway网站。
參加环保署之ClimateLeaders伙伴计划以对温室气体进行盘查与减量。
透过此项參与,公司可以创造对其达成绩效之可信纪錄,并且获得环保署承认为企业环保領袖。
有关ClimateLeaders之更多信息,请參考www.epa.gov/climateleaders网站。
參加环保署之GreenPower伙伴计划。
环保署之GreenPower计划鼓勵组织购买綠色电力,以减少因为使用传统化石燃料发电之相关环境冲击。
此项伙伴计划參与组织包括前500大企业、中小企业、政府机构与越來越多之大专院校,请參阅http:
//www.epa.gov/grnpower网站。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能源之星计划之计算机要求事项
符合资格准则(第5.0版)
以下为合格能源之星计算机之第5.0版规格标准。
一项产品必须要符合以下所有准则,方能取得能源之星资格。
1)
定义(Definitions):
以下为本文件中相关专有名词之定义。
A.
计算机(Computer):
一种可以进行邏辑运算与數据处理之装置。
计算机至少是由下列所组成:
(1)一个使用于进行运算之中央处理器(CPU);
(2)使用者输入装置,例如键盘、滑鼠、數字转换器(digitizer)或游戏控制器(gamecontroller);与(3)一个显示屏幕來输出信息。
针对本规格标准之目的时,计算机涵盖固定式与携带式产品,包括桌上型计算机、游戏主机(gameconsole)、整合式计算机(integratedcomputer)、笔记型计算机、小型服务器(smallscaleservers)、精简客户端(thinclients)与工作站。
尽管所有计算机都必须要能够使用输入装置与显示器(如以上第
(2)、(3)项所示),但若仅是要符合本定义时,计算机系统在出厂时并不需要包括这些装置。
组件(Components)
B.
显示器(Display):
具备一个显示屏与相关电子装置,包含在一个单一机壳或是位于计算机机壳内(例如笔记型计算机或是整合式计算机),可以透过一个或是多个输入埠,例如VGA、DVI与/或IEEE1394,以显示來自一个计算机之输出装置。
显示技术之范例为阴极射线管(CRT)与液晶显示(LCD)。
C.
分離式图形处理单元(DiscreteGraphicsProcessingUnit(GPU)):
一个具备内部存储器控制器界面(localmemorycontrollerinterface)与内部图形专用内存(local,graphics-specificmemory)之图形处理器。
D.
外接式电源供应器(ExternalPowerSupply):
一个包含于计算机机壳外的实质分離外部组件,其设计目的乃是将來自供电网路之交流(AC)电源转换成较低电压之直流(DC)电源,以供计算机使用。
一个外接式电源供应器必须透过一个可移除或固定配线連结(hard-wire)之阴/阳式插座、电缆、电线或其它配线方式來与计算机进行連结。
E.
内部电源供应器(InternalPowerSupply):
一个位于计算机机壳内部之组件,其设计目的乃是将來自供电网路之交流(AC)电源转换成直流(DC)电源以供计算机使用。
针对本规格标准之目的时,一个内部电源供应器必须位于计算机机壳内部,但是必须与主机板分離。
内部电源供应器必须与供电网路透过单一电线連接,且电源供应器与供电网路之间没有其它中间线路。
另外电源供应器至所有计算机组件之电路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计算机种類
F.
桌上型计算机(DesktopComputer):
一个主要机体预期会处于一个永久位置(通常位于桌上或地板上)之计算机。
桌上型计算机之设计并非针对携带性,因此使用外接式显示器、键盘与滑鼠。
桌上型计算机之设计用途系针对广泛之家庭与办公室应用。
G.
小型服务器(Small-ScaleServer):
一个使用一般桌上型尺寸格式(desktopformfactor)之桌上型计算机组件之计算机,但是明显系设计來作为其它计算机或应用程序之主机(host)者。
一台计算机需具备下列特性,方能被视为是小规模服务器:
设计成为底座(pedestal)、塔型或是其它与桌上型计算机類似之尺寸格式(formfactor),使得所有數据运算、储存与网路接口皆包含于单一机盒/产品内;
设计成可以每天24小时与每星期七天都在运转,同时未事先排定之当机时间极低(一年不超过几个小时);
能够操作于透过网路連接客户机器(networkedclientunits)來同时服务數个使用者之环境;与
设计成具备一个为该行业所接受使用于家庭或低端(low-end)服务器应用之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HomeServer,MacOSXServer,Linux,Unix与Solaris)者。
小型服务器系设计來进行下列功能,例如提供网路基础设施服务(例如存盘)与担任數据/媒体主机。
这些产品之主要设计功能,并非为其它系统处理信息或是作为网路服务器。
本规格标准不涵盖定义于能源之星第一版计算机服务器规格标准中所定义之计算机服务器。
本规格标准所涵盖之小型服务器仅限于以非信息中心(non-datecenter)作业用途名义(例如家庭、小型家庭办公室)销售之小型服务器。
H.
游戏主机(GameConsoles):
一种主要目的乃是用來玩计算机游戏之单独计算机。
游戏主机使用部分基于典型计算机组件之硬件架构(例如处理器、系统内存、影像架构、光驱与/或硬盘机等)。
游戏主机之主要输入装置通常是特设之手持控制器,而非传统计算机所使用之滑鼠与键盘。
游戏主机通常也具备可供使用电视机为主要输出显示屏,而非(或额外)外接显示器或整合式显示器之声音与影像输出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I.
整合式计算机(IntegratedComputer):
一种计算机机体与显示器整合于单一机体内,并且透过单一电线來接受交流电力之桌上型计算机。
整合式计算机具有下列兩种可能形式之一:
(1)一种显示器与计算机实质合并成为单一机体之计算机系统;
(2)一种被包装为单一系统,但是具备使用直流电源并与主机体連接之分離式显示器,且计算机与显示器皆使用单一电源供应器來供应电力。
整合式计算机属于是桌上型计算机的子分類,一般被设计成为提供与桌上型计算机系统類似之功能。
J.
精简客户端(ThinClient):
一种依赖与远程运算资源連接來取得主要功能,但是具备独立供电之计算机。
主要计算(例如程序执行、數据储存、与其它网际网路资源之互动等)系使用远程运算资源來进行。
本规格标准所涵盖之精简客户端,仅限于不具备属于计算机一部分之旋转式储存媒体者。
本规格标准所涵盖之精简客户端之主要单元,必须设计为使用于永久性地点(例如在桌上)者,不得为方便携带者。
K.
笔记型计算机(NotebookComputer):
一种被设计成具有携带性且长期使用时可与或不与一个交流电源进行直接連接之计算机。
笔记型计算机必须要使用一个整合式监视器,且能够使用一个整合式电池或是其它携带式电源供应來运作。
此外多數笔记型计算机使用一个外接式电源供应器,并且具备整合式键盘与指示装置(pointingdevice)。
笔记型计算机一般系设计成以一种携带装置形式來提供与桌上型计算机類似之功能,包括软件之运作。
针对本规格标准之目的,底座(dockingstations)被视为是附属配件,因此不为本规格标准所涵盖。
平版型计算机(TabletPC)可能单独使用或是与其它输入装置合并使用触感式屏幕(touch-sensitivescreen),在本项规格标准中亦被视为是笔记型计算机。
L.
工作站(WorkStation):
一个一般使用于图形、CAD、软件开发、财务与科学应用和其它密集运算工作之高性能与单一使用者计算机。
要取得工作站之资格,一个计算机必须:
以工作站之名义进行销售;
依据BellcoreTR-NWT-000332第六版(12/97)或是现场搜集數据,具备有至少15000小时之兩次故障平均间隔期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s,MTBF)表现。
支持错误修正码(error-correctingcode,ECC)与/或缓冲存储器(bufferedmemory)。
此外一个工作站必须要符合下列六项特性功能选项中的三项: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具备支持高级图形卡插槽之辅助电力供应(例如PCI-E六针12V辅助电力供应(PCI-E6-pin12VSupplementalpowerfeed);
系统除支持图形卡插槽与/或PCI-X外,在主机板上还具备超过x4PCI-E之线路;
不支持UniformMemoryAccess(UMA)图形卡;
包括五个或以上的PCI、PCIe或PCI-X插槽;
具备可以支持兩个或以上处理器之多处理器支持能力(必须为实质分離之处理器包装/插槽,亦即是非支持一个多核心的单一处理器);与/或
取得至少兩家独立软件厂商(ISV)之产品验证;提出申请时若是尚有进行中验证,这些验证程序必须在取得能源之星资格后的3个月内完成。
操作模式(OperationalModes)
M.
关机模式(OffMode):
在无法被使用者关闭(影响)下计算机所能达到之最低用电量模式。
当计算机被連接到供电网路且依据制造商指示使用时,此模式可以持续无限长期间。
当系统适用ACPI标准时,关机模式与ACPI系统等级之S5狀态(ACPISystemLevelS5state)相关。
N.
睡眠模式(SleepMode):
一种计算机在经过一段期间无动作或是没有人工选择狀态之后所进入的低用电狀态。
一个具备睡眠功能的计算机在呼应网路連结或是使用者接口装置之讯号时,可以在启动唤醒事件至系统可以完全使用(包括画面显示)之反应时间(latency)≤5秒下快速的被唤醒(wake)。
当系统适用ACPI标准时,睡眠模式与ACPI系统等级之S3狀态(suspendtoRAM)相关。
O.
怠机狀态(IdleState):
本狀态系指计算机之操作系统与其它软件已经安装完成、已经创造出使用者概要(userprofile)、计算机并未进入睡眠狀态,且活动仅限于系统启动后之预设基本应用下之狀态。
P.
操作狀态(ActiveState):
本狀态系指计算机在呼应a)之前或是目前使用者输入或b)之前或是目前透过网路之指示后,进行有用工作之狀态。
本狀态包括操作运算、自储存装置/内存或是快取存取數据,亦包括尚在等待使用者后续输入与尚未进入低用电模式前的怠机狀态时间(idlestatetime)。
Q.
典型能源消耗量(TypicalEnergyConsumption,TEC):
一种测试与比较计算机能源使用绩效之方法,主要系针对一个产品在具备代表性之正常操作下之典型能源消费量。
对于桌上型与笔记型计算机,采用TEC方法之主要准则系典型之年度电力使用量數值,系來自测量假设典型使用模式(负载循环(dutycycle))下平均操作模式用电量之千瓦小时(kWh)數值。
对于工作站,用电量要求事项系依据计算自操作模式用电量、最高用电量与一项假设复杂循环之TEC用电量數值來设定。
能源之星计划对计算机之要求事项(第5.0版)
网路与电源管理
R.
网路界面(NetworkInterface):
主要功能乃是使计算机得以透过一种或多种网路技术进行沟通之组件(硬件或是软件)。
网路界面之范例系IEEE802.3(Ethernet)与IEEE802.11(Wi-Fi)。
S.
唤醒事件(WakeEvents):
指使用者、预设时程、外來事件或外來刺激讯号,足以使计算机由睡眠或关机狀态进入正常操作模式者。
唤醒事件之实例包括但不仅限于:
滑鼠移动、键盘活动、控制器输入、立即时钟事件(realclockevent)或按下计算机机壳上按钮等动作,以及來自外在事件者,包括來自遥控装置、网路、數据机(cablemodem)等讯号。
T.
区域网路唤醒(WakeonLAN(WOL)):
一种可以使计算机在网路要求下自睡眠或关机狀态下被唤醒之功能性。
U.
完整网路連接性(FullNetworkConnectivity):
计算机可以在睡眠狀态时维持网路連接,与在需要进行后续使用时可以被智能地唤醒的能力。
维持网路連接可以包括在睡眠狀态下,取得与/或维持指定接口或网路地址,因应來自网路上其它节点之要求,或是维持现有网路連接。
此方式下,即使是在睡眠狀态下,计算机都可以维持其计算机使用、网路服务与应用。
就网路观点來看,一台具备完整网路連接之睡眠狀态计算机,其功能相当于一台具备相同应用与使用模式之怠机中计算机。
睡眠狀态中具备完整网路功能,并不限定于一套特定之议定书,亦可以涵盖初始安装后所安装之应用软件。
行销与出货管道(MarketingandShipmentChannels)
V.
企业管道(EnterpriseChannels):
一般为大型与中型企业、政府机关、教育机构或采购使用于管理客户/服务器环境之计算机之其它组织所采用之行销管道。
W.
型号(ModelNumber):
给予事前指定或是客户选定之特定硬件/软件组态(例如操作系统、处理器形式、绘图卡等)之一个独特行销用编号。
X.
机型(ModelName):
一个包括对于计算机机型系列号码、产品之简短叙述或是品牌參考之行销用名称。
Y.
产品系列(ProductFamily):
对于一般分享同一底座(chas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