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66XXXX+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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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466XXXX+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GB1846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0—22批准  2002—03—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中第4章、5.1、5.4、5.5条为强制执行条文,其他为非强制执行条文。

  本标准是对GBJ48—1983?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

(试行)的修订。

  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控制医疗机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特此对?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进行修订。

  本标准对GBJ48—1983的适用范围、标准值、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作了较大修改,增加了标准监督执行内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J48—1983,同时代替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表2序号25和26以及表4中序号54和55中的标准值。

  本标准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G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参加起草单位: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潘长庆、李霞、张漱洁、周淑玉、陈昌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的排放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医疗机构:

  1)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池塘、水库、溪、沟等地表水体的医疗机构。

  2)污水直接排入终端无污水处理厂的下水管道的医疗机构。

  3)污水无组织排放的医疗机构。

  4)所有的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959—1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1607-1989鱼业水质标准

  GB12941-19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医疗机构medicalorganization

  指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

的规定,经登记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机构。

3.2医疗机构污水medicalorganizationsewage

  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治疗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医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3.3医疗机构污泥medicalorganizationsilt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沉淀物和被拦截的漂浮物。

4标准值

  经处理和消毒后的医疗机构污水以及经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应该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值

 

表2医疗机构污泥排放标准值

5卫生要求

5.1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和消毒。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

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污泥,不准任意排放或用做农肥。

5.2新建、扩建、改建医疗机构应同时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污水及污泥排放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5.3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经处理和消毒后排放时,所含有害物质的含量还应根据接纳水体和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功能要求,符合GB5749、GB3838、GB5084、GBll607、GB7959、GBl2941、GB/T14848中的要求。

5.4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污水、污泥排入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内。

5.5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污泥。

5.6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疗机构建筑物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宜设绿化防护地带。

5.7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确保污水、污泥符合本排放标准;

  2)采取防腐蚀、防渗漏措施;

  3)备有发生故障时的临时消毒设施;

  4)使用液氯消毒,必须备有氯泄漏等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设施,严禁直接以钢瓶向污水中投加氯气;

  5)平安耐用,操作方便,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5.8医疗机构行政区和职工生活区的污水,应与病区的污水分流。

6检测与监测

6.1医疗机构污水、污泥处理的日常检测由各医疗机构负责。

检测工程和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6.1.1医疗机构污水中总余氯:

经过连续处理装置的污水,每日至少检测2次;经过间隙式处理装置的污水,每次排放前均应检测。

6.1.2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

每月检测不得少于1次。

6.1.3医疗机构污水中致病菌:

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

主要检测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结核病医疗机构检测结核杆菌。

6.1.4医疗机构污泥的卫生指标:

每批污泥排放前,均应按表2要求的工程检验。

6.2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应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污水、污泥处理情况进行经常性卫生监测。

并做好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6.2.1监测频次: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每年监测至少6次;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每年监测至少4次。

医疗机构污泥每次排放前监测。

6.2.2污水监测工程:

总余氯、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结核病医疗机构增测结核杆菌。

6.2.3污泥监测工程:

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值;传染病医疗机构增测肠道致病菌;结核病医疗机构增测结核杆菌。

7检验方法

  本标准检验方法按附录A、B、C、D、E、F、G执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中总余氯的检测方法

A1仪器和设备

A1.1天平。

A1.2比色管。

A1.3量筒。

A2试剂

  邻联甲苯胺溶液:

称取1g邻联甲苯胺,溶于5mL20%(容积/容积)盐酸中,将其调成糊状,参加150~200mL蒸馏水使其完全溶解,置于量筒中补加蒸馏水至505mL,最后参加20%盐酸495mL,储于棕色瓶中。

A3测定步骤

A3.1被测样品温度宜为15~20℃,如低于此温度,应先将样品浸入温水中使其温度升至15~20℃后,再测定数值。

A3.2在盛有5mL样品的比色管内,滴加邻联甲苯胺溶液2~3滴,混匀。

A3.3将样品置于黑暗处,静置15min后,与永久性余氯标准比色溶液比色测定,其结果为样品总余氯含量(比色时,眼睛从管口向下观察或由前面观察)。

A3.4如余氯浓度很高时,会产生桔黄色;当样品碱度过高以及余氯浓度低时,可能产生淡蓝绿色或淡蓝色。

此时,可再参加1mL1:

2盐酸或1mL邻联甲苯胺溶液,即可产生正常的淡黄色,再进行测定。

A4检验结果报告

  检验结果以每升污水中含总余氯的毫克数(mg/L)报告。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B1仪器和设备

B1.1高压蒸汽灭菌器。

B1.2枯燥灭菌箱。

B1.3培养箱。

B1.4电炉。

B1.5天平。

B1.6灭菌平皿。

B1.7灭菌刻度吸管。

B2培养基和试剂

B2.1乳糖—胆盐培养液

B2.1.1成分

  蛋白胨         20g

  猪胆盐(或牛、羊胆盐)  5g

  乳糖          5g

  0.4%溴甲酚紫水溶液  2.5mL

  蒸馏水         1000mL

B2.1.2制法

  将蛋白胨、胆盐及乳糖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调整pH为7.2~7.4。

参加指示剂,充分混匀,分装于有倒管的试管中。

置于高压蒸汽灭菌器中,于115℃灭菌20min。

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B2.2伊红美兰培养基

B2.2.1成分

  蛋白胨       10g

  乳糖       10g

  磷酸氢二钾     2g

  琼脂       20~30g

  蒸馏水       1000mL

  2%伊红水溶液    20mL

  0.5%美兰水溶液  13mL

B2.2.2储藏培养基的制法

B2.2.2.1先将琼脂加到900mL蒸馏水中,加热溶解,然后参加磷酸氢二钾及蛋白胨,混匀使溶解,再以蒸馏水补足至1000mL,调整pH为7.2~7.4。

B2.2.2.2趁热用脱脂棉或绒布过滤,再参加乳糖,混匀后,定量分装于烧瓶内,置于高压蒸汽灭菌器中,以115℃灭菌20min。

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B2.2.3平皿培养基的制法

B2.2.3.1将已制备的培养基加热融化。

B2.2.3.2根据烧瓶内培养基的容量,用灭菌吸管按比例吸取一定量的已灭菌的2%伊红水溶液及一定量已灭菌的0.5%美兰水溶液参加已融化的储藏培养基内,并充分混匀(防止产生气泡)。

立即将此种培养基适量倾入已灭菌的空子皿内,待其冷凝后,备用。

B2.3乳糖蛋白胨培养液

B2.3.1成分

  蛋白胨          10g

  牛肉膏          3g

  乳糖           5g

  氯化钠          5g

  1.6%溴甲酚紫乙醇溶液  1mL

  蒸馏水          1000mL

B2.3.2制法

  将蛋白胨、牛肉膏、乳糖及氯化钠加热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调整pH为7.2~7.4。

参加1.6%溴甲酚紫乙醇溶液1mL,充分混匀,分装于有倒管的试管中。

置于高压蒸汽灭菌器中,以115℃灭菌20min。

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B2.4革兰氏染色液

B2.4.1结晶紫染色液

  结晶紫      1g

  95%乙醇     20mL

  1%草酸铵水溶液  80mL

  将结晶紫溶于乙醇中,然后与草酸铵水溶液混合。

B2.4.2革兰氏碘液

  碘    1g

  碘化钾  2g

  蒸馏水  300mL

  将碘与碘化钾先进行混合,参加蒸馏水少许,充分振摇,待完全溶解,再参加蒸馏水至300mL。

B2.4.3脱色液:

95%乙醇。

B2.4.4沙黄复染液

  沙黄    0.25g

  95%乙醇  10mL

  蒸馏水   90mL

  将沙黄溶于乙醇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

B2.5染色法

B2.5.1将涂片在火焰上固定,滴加结晶紫染色液,染色1min,水洗。

B2.5.2滴加革兰氏碘液,作用1min,水洗。

B2.5.3滴加95%乙醇脱色,约30s,水洗。

B2.5.4滴加复染液,复染1min,水洗,待干,镜检。

B2.6染色结果

  革兰氏阳性菌呈紫色,革兰氏阴性菌呈红色。

  注:

亦可用1:

10稀释的石炭酸复红染色液作复染液,复染时间为10s。

B3检验程序

B3.1采样方法

  用采水器或其他灭菌容器采取污水样1000mL,放入灭菌瓶内,如果是经过加氯消毒处理的污水,需加1.5%硫代硫酸钠溶液5mL中和余氯。

B3.2多管发酵法

B3.2.1初发酵实验:

将原液作1:

10、1:

100、1:

1000稀释。

依次吸取l:

1000、1:

100、1:

10及原液各1mL,分别注入装有10mL乳糖胆盐培养液内装小发酵管的试管中,将已接种的四支发酵管置于44℃恒温培养箱内培养24h。

  注:

接种量为10mL时,可用与接种量相等的双料乳糖胆盐培养液。

B3.2.2平板别离:

取经培养24h后产酸产气,以及只产酸不产气的发酵管中培养液,分别划线接种伊红美蓝培养基上,置37℃恒温培养箱内培养18~24h,挑选符合以下特征的菌落,进行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

  伊红美蓝培养基上的菌落色泽:

深紫黑色,具有金属光泽的菌落;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的菌落;淡紫红色,中心色较深的菌落。

B3.2.3复发酵实验:

上述涂片镜检的菌落,如为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再挑取该菌落接种于乳糖发酵管中(内有倒管),置于44℃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h,有产酸产气者即证实有粪大肠菌群存在,按阳性管数查表。

  视其水质污染程度,决定稀释度和接种量。

例如,污染较轻可接种总量11.11mL,如污染严重可接种总量0.1111mL。

表B1粪大肠菌群检索表

(接种总量1.111mL)

B4检验结果报告

  接种水样总量同表B1,检验结果可直接查表,得出粪大肠菌群数(MPN值);如接种水样总量比表1大10倍(11.11mL),检验结果为查表所得MPN值除以10。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医疗机构污泥中粪大肠菌值的检验方法

C1仪器和设备

C1.1高压蒸汽灭菌器。

C1.2枯燥灭菌箱。

C1.3培养箱:

37℃。

C1.4恒温水浴箱。

C1.5电炉。

C1.6天平。

C1.7灭菌平皿。

C1.8灭菌刻度吸管。

C2培养基和试剂

C2.1乳糖—胆盐培养基:

同附录B2.1。

C2.2伊红美兰培养基:

同附录B2.2。

C2.3乳糖蛋白胨培养液:

同附录B2.3。

C2.4革兰氏染色液,同附录B2.4。

C3检验程序

C3.1初发酵试验:

按图C1所示将污泥稀释,分别将污泥样品接种于盛有10mL乳糖胆盐培养液的试管中(内有小倒管)。

再将已接种的四支试管置于44℃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h。

图C1污泥的稀释和接种示意图

C3.2平板别离:

经24h培养后,将产酸产气及只产酸不产气的发酵管培养液分别划线接种于伊红美兰培养基上。

置于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8~24h。

挑选符合以下特征的菌落,进行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

  伊红美兰培养基上的菌落色泽:

深紫黑色,具有金属光泽的菌落;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的菌落;淡紫红色,中心色较深的菌落。

C3.3复发酵试验:

上述涂片镜检的菌落如为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那么挑取该菌落的另一局部再接种于内有倒管的乳糖发酵管中,置于44℃恒温箱培养24h。

有产酸产气者即证实有粪大肠菌群存在。

表C2粪大肠菌值检索表

(接种总量1.111g)

C4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经证实的粪大肠菌群阳性管数,按表C2报告粪大肠菌值。

附录D

(标准的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泥中沙门氏菌的检验

D1仪器和设备

D1.1高压蒸汽灭菌器。

D1.2枯燥灭菌箱。

D1.3培养箱。

D1.4恒温水浴箱。

D1.5电炉。

D1.6天平。

D1.7灭菌平皿。

D1.8灭菌刻度吸管。

D2培养基和试剂

D2.1亚硒酸盐(SF)增菌液

D2.1.1成分

  胰蛋白胨(或多价胨)   10g

  磷酸氢二钠(Na2HPO4)   16g

  磷酸二氢钠(NaH2PO4)   2.5g

  乳糖         4g

  亚硒酸氢钠       4g

  蒸馏水         1000mL

D2.1.2制法

  除亚硒酸氢钠外,将以上各成分放于蒸馏水中,加热溶化。

再参加亚硒酸氢钠,待完全溶解后,调整pH为7.0~7.1。

分装,于流通蒸汽灭菌器中灭菌15min备用。

D2.2SS培养基

D2.2.1根底培养基

D2.2.1.1成分

  牛肉膏   5g

  示胨    5g

  三号胆盐  3.5g

  琼脂    17g

  蒸馏水   1000mL

D2.2.1.2制法

  将牛肉膏、示胨和胆盐溶解于400mL蒸馏水中,将琼脂参加600mL蒸馏水中,煮沸使其溶解,再将二者混合,121℃高压灭菌15min,保存备用。

D2.2.2完全培养基

D2.2.2.1成分

  根底培养基     1000mL

  乳糖        10g

  柠檬酸钠      8.5g

  硫代硫酸钠     8.5g

  10%柠檬酸铁溶液  10mL

  1%中性红溶液   2.5mL

  0.1%煌绿溶液   0.33mL

D2.2.2.2制法

  加热溶化根底培养基,按比例参加上述染色液以外的各成分,充分混合均匀,调整pH为7.0,参加中性红和煌绿溶液,倾注平板。

  注:

制好的培养基宜当日使用,或保存于冰箱内于18h内使用。

煌绿溶液配好后应在10天以内使用。

D2.3亚硫酸铋琼脂(BS)

D2.3.1成分

  蛋白胨    10g

  牛肉膏    5g

  葡萄糖    5g

  硫酸亚铁   0.3g

  磷酸氢二钠  4g

  煌绿     0.025g

  柠檬酸铋铵  2g

  亚硫酸钠   6g

  琼脂     18~20g

  蒸馏水    1000mL

D2.3.2制法

  将前面5种成分溶解于300mL蒸馏水中;将柠檬酸铋铵和亚硫酸钠另用50mL蒸馏水溶解;将琼脂于600mL蒸馏水中煮沸溶解,冷至80℃。

将前三种溶液混合,补充蒸馏水至1000mL,调整pH为7.5,加0.5%煌绿水溶液5mL,摇匀。

冷至50~55℃,倾注平皿。

  注:

此培养基不需高压灭菌。

应在临用前—天制备,贮存于室温暗处,超过48h不宜使用。

D2.4三糖铁琼脂(TSI)

D2.4.1成分

  蛋白胨    20g

  牛肉膏    5g

  乳糖     10g

  蔗糖     10g

  葡萄糖    1g

  氯化钠    5g

  硫酸亚铁铵  0.2g

  硫代硫酸钠  0.2g

  琼脂     12g

  酚红     0.025g

  蒸馏水    1000mL

D2.4.2制法

  将除琼脂和酚红以外的各成分溶解于蒸馏水中,调pH为7.4。

参加琼脂,加热煮沸,再加A.0.2%酚红水溶液12.5mL,摇匀。

分装试管,装量宜多些,以便得到较高的底层。

121℃高压灭菌15min。

放置高层斜面备用。

D2.4.3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

D3检测程序

D3.1样品处理和增菌

  污水:

取250mL污水,用无菌纱布或脱脂棉进行初滤,然后再用滤膜进行抽滤。

将初滤后的纱布或脱脂棉和滤膜,放入到盛有100mL左右的单倍SF增菌液的三角烧瓶中进行增菌培养。

置于37℃恒温培养箱,培养24h。

  污泥:

用灭菌匙称取污泥30g,放入灭菌容器内,参加300mL灭菌水,充分混匀制成1:

10混悬液。

吸取上述1:

10混悬液100mL,加于100mL双料亚硒酸盐(SF)增菌液内,置于37℃恒温培养箱,培养24h。

D3.2平板别离

  取上述增菌培养液,分别接种SS平板和BS平板,置于37℃恒温培养箱培养24~48h。

观察各平板上生长的菌落特征。

D3.3挑选菌落

  挑取在SS平板上呈无色透明或中间有黑心,直径1~2mm的菌落;挑取在BS平板上呈黑色有金属光泽的菌落或灰绿色的菌落。

  每个平板最少挑取5个以上¨疑肠道病原菌菌落,转种三糖铁培养基中,置于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8~24h。

D3.4生化试验及血清学检验

  在三糖铁培养基中,如不发酵乳糖,发酵葡萄糖产酸产气或只产酸不产气,一般产生硫化氢。

有动力者,先与沙门氏A—F群○多价血清作玻璃片凝集,凡与多价○血清凝集者,再与○因子血清凝集,以确定其所属群别,然后用H因子血清,确定血清型。

双向菌株应证实两相的H抗原,有Vi抗原的菌型(伤寒和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应用Vi因子血清检查。

  生化试验:

应进行葡萄糖、甘露醇、麦芽糖、乳糖、蔗糖、靛基质、硫化氢、动力、尿素试验。

沙门氏菌属中除伤寒沙门氏菌和鸡沙门氏菌不产气外,通过发酵葡萄糖、产气、均发酵甘露醇和麦芽糖(但猪沙门氏菌、雏沙门氏菌不发酵麦芽糖),不分解乳糖、蔗糖,尿素酶和靛基质为阴性,通常产生硫化氢。

除鸡、雏沙门氏菌和伤寒沙门氏菌的○型菌株无动力外,通常均有动力。

  如遇多价○血清不凝集而一般生化反响符合上述情况时,可加做侧金盏花醇、水杨素和氰化钾试验,沙门氏菌均为阴性。

D4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以上鉴别培养、生化试验和血清学检验结果报告结果。

附录E

(标准的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泥中志贺氏菌的检验方法

E1仪器和设备

E1.1高压蒸汽灭菌器。

E1.2枯燥灭菌箱。

E1.3培养箱。

E1.4恒温水浴箱。

E1.5电炉。

E1.6天平。

E1.7灭菌平皿。

E1.8灭菌刻度吸管。

E2培养基和试剂

E2.1革兰氏阴性(GN)增菌液

E2.1.1成分

  胰蛋白胨(或多价胨)  20g

  葡萄糖        1g

  甘露醇        2g

  枸橼酸钠       5g

  去氧胆酸钠      0.5g

  磷酸氢二钾      16g

  磷酸二氢钾      2.5g

  氯化钠        5g

  蒸馏水        1000mL

E2.1.2制法

  将以上各成分参加蒸馏水中溶化,调整pH至7.0,煮沸过滤,高压115℃灭菌20min。

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双料GN增菌液配制:

除蒸馏水改为500mL外,其它成分不变。

E2.2SS培养基:

同附录D2.2。

E2.3伊红美兰琼脂(EMB):

同附录B2.2。

E2.4三糖铁琼脂(TSI):

同附录D2.4。

E2.5志贺氏菌诊断血清

E3检验程序

E3.1样品处理和增菌

  污水:

取污水250mL,用无菌纱布或脱脂棉进行初滤,然后再用滤膜进行抽滤。

将初滤后的纱布或脱脂棉和滤膜,放入到盛有100mL左右的单倍GN增菌液的三角烧瓶中进行增菌培养。

置于37℃恒温培养箱,培养6~8h。

  污泥:

用灭菌匙称取污泥30g,放入灭菌容器内,参加300mL灭菌水,充分混匀制成1:

10混悬液。

.吸取上述1:

10混悬液100mL,加到100mL双料革兰氏阴性(GN)增菌液内,置于37℃恒温培养箱,培养6~8h。

E3.2别离

  取上述增菌培养液,分别接种SS平板和E.M.B.平板,置于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h。

  挑取在SS和E.M.B.平板上呈无色透明,直径1~1.5mL的菌落。

  每个平板最少挑取5个以上可疑肠道病原菌菌落,转种三糖快培养基中,置于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8~24h。

  挑取在三糖铁培养基中,葡萄糖产酸不产气,无动力,不产生硫化氢,上层斜面乳糖不分解的菌株,可做血清学和生化试验。

E3.3血清学检查:

志贺氏菌属分为四个群,先与多价血清作玻璃片凝集试验,如为阳性,再分别与A、B、C、D群血清凝集,并进一步与分型血清做玻璃片凝集,最后确定其血清型。

E3.4生化试验:

应进行葡萄糖、甘露醇、麦芽糖、乳糖、蔗糖、靛基质、硫化氢、动力、尿素试验。

志贺氏菌属能分解葡萄糖,但不产气(福氏志贺氏菌6型有时产生少量气体),一般不能分解乳糖和蔗糖,宋内氏志贺氏菌对乳糖和蔗糖缓慢发酵产酸。

志贺氏菌属均不产生硫化氢,不分解尿素,无动力。

对甘露醇、麦芽糖的发酵及靛基质的产生,那么因菌株不同而异。

  如遇多价血清玻璃片凝集试验为阴性,而生化反响符合上述情况时,可加做肌醇、水杨素、V—P、橼酸盐、氰化钾等试验。

志贺氏菌属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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