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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第三章

第三章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

[内容提要]教学法在外语教育学理论总模式中属实践层次。

但实践层次中也包含理论。

各教学法流派都有自己的教学观点、教学模式和教学技巧。

本章简略地介绍了六个影响较大的外语教学法流派产生的时代背景、心理学和语言学等方面的理论基础、主要特点、教学过程,并简述其主要优缺点。

西方的外语教学可以上溯到2500年以前,但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并逐步形成各种教学法流派,却是近百年来的事。

一百多年来,外语教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产生了几十种流派。

在发展进程中,各教学法流派在相互剧烈的论争中不断继承、发展自家的优点,同时也不断吸收别派的长处,不断完善自身。

各派相互促进,长期共存。

第一节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TheGrammarTranslationMethod)是以语法作为教学基础,运用翻译的手段来教授外语书面语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培养学生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的能力,进行人文主义教育以及发展智力。

一.时代背景

在外语教学中运用翻译的手段进行教学已有很长的历史。

1880年以前,欧洲大陆的外语教学以教授古典语言(古希腊语和拉丁语)为主,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文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古典语言是一种“死”的语言,学习古典语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古典文献,而不是将其作为交际的工具。

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语法翻译法适应这种教学的需要,因此,一直被当年的语文教育界广泛采用,并且代代相传。

18世纪,现代语言教学,如法语教学和英语教学,都沿用了拉丁语等的教授方法,其教材编写也大体继承了拉丁语教学法的特点。

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中期,这种以拉丁语教学法为基础的现代语言教学法——语法翻译法便基本建立起来,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欧洲外语教学的主要方法。

二.理论基础

由于语言和思维是同一的,并且任何一种语言都是受一切语言所共有的规律制约的,因此,各种语言的词汇所表达的概念和语法也都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发音和书面形式不同而已。

根据这种观点,翻译,特别是逐词翻译就成了外语教学法的基础。

另外,18世纪在德国形成的官能心理学认为,各种官能(如记忆力、理解力等)可以相互分离,单独地加以训练和培养。

它认为记忆无意义的复杂的语言形式,能发展记忆能力,繁杂的语法训练可“磨炼智慧”。

因此,死记、硬背语法规则就成了语法翻译法教学的基本做法。

概括起来,语法翻译法有两个基础,一是以教学语法为纲,一是以翻译为主要教学手段。

三.主要特点

语法翻译法有以下几个特点:

1.重视语法教学

语法翻译法把语法教学当作中心任务。

它的教材对语法有详细、系统的描写,并且按照语法体系的内在结构循序渐进地编排。

在开始阶段,课本先是呈现孤立的语法规则、例词和例句,然后是摘自名著的片断和篇章。

语法教学采用演绎法,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说明,最后在练习中运用、巩固所学规则。

语法教学又被当作智力训练的重要手段。

2.充分利用本族语,以翻译为学习的主要活动形式

教师在课堂上使用本族语进行教学。

课堂上的主要活动是语法规则的系统讲解和课文句子的翻译。

学生的学习活动除背记、阅读外,主要是通过母语和外语之间的互译来使用、巩固所学的规则和词汇,应用语法规则做翻译练习等。

3.重视读写,忽视听说

语法翻译法把读、写和听、说分离开来,强调阅读和写作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

这种做法使学生有可能在不具备起码的听、说能力的条件下独立地发展阅读和翻译能力。

语法翻译法自产生之日起,在实践中也在不断改进。

例如,从早期的完全不进行听、说训练向兼顾听、说训练发展;从完全使用母语组织教学向适当使用外语课堂用语转化等。

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它的基本特点。

四.教学过程

1.译述课文大意

首先,教师用本族语把文章的作者和写作背景作一简单叙述,接着教师对文章大意进行译述,以使学生对文章的整体有一个初步理解。

2.讲解语言材料,对课文进行语言分析并进行逐词、逐句的翻译

一般说来,在翻译之前,教师带读单词使学生知道单词的发音和意义。

在逐句翻译的时候,教师先朗读句子,然后用母语解释词义、短语的意义和句子的意义。

遇到语法方面(包括词法和句法及惯用法)的问题,教师会较详细地解释语法现象、规则和用法,并举例加以说明。

语法讲解和逐句翻译是语法翻译法课堂教学的主要活动。

3.切合原意的翻译

通过对全篇课文进行语言分析和逐句翻译之后,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为了使学生能够把课文的内容用比较规范的母语表达出来,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还要进行切合原译的翻译,以培养学生的翻译技巧。

五.主要优缺点

翻译法的优点是:

1.充分利用母语,把翻译作为掌握外语的手段。

2.重视培养阅读能力,强调学习原文,大量阅读。

3.重视学生的理解能力,系统讲授语法知识,强调背诵规则和例句来掌握外语。

4.教师使用方便,对教师的水平和教学条件要求较低。

翻译法是历史的产物,它有诸多合理性。

但今天看来,它也有许多局限性,其缺点是:

1.过分强调翻译的作用,忽视非翻译性训练手段的运用;不理解两种语言之间很难有等价的翻译。

2.过分重视语法知识传授,忽视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

3.忽视听说能力的培养,重文轻语。

4.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式单一,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第二节直接法

直接法(TheDirectMethod)是经过改革法(TheReformedMethod)、自然法(TheNaturalMethod)、心理法(ThePsychologicalMethod)等而发展起来的外语教学法流派。

它主张把目的语和它所表达的事物直接联系起来,越过学生的母语,直接学习,直接理解,直接运用。

由于它首先引用相关学科的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故被看作科学的外语教学法。

直接法有一些变体,如贝力子教学法、循序直接法(GradedDirectMethod)、口语法(TheOralMethod)。

一.时代背景

19世纪中叶,西欧资本主义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国际市场的扩大和交通工具的改进使各国在政治、经济、资本、科技、文化、生活等方面来往日益增多,使用外语口语作为主要交流手段的领域越来越多。

用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培养出来的外语人材尽管对书面语的理解和运用游刃有余,但却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对外语口语人材的需求。

因此,人们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新的外语教学途径,使外语教学更有成效。

于是,教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的人士共同参与了外语教学改革。

于是,直接法这一以语法翻译法为对立面的外语教学法便应运而生。

二.理论基础

直接法产生于19世纪西欧学术界异常活跃的时期。

当时许多语言学家和学者将兴趣转向了对语言与教学相关的研究。

当时哲学、语言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理论的发展,为创立直接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新语法学派保罗(H.Paul)于1880年发表了《语言历史诸原则》,提出了“类比”在语言中的重要作用,为直接法的模仿操练提供了语言学理论依据。

1886年国际语音协会成立,1888年国际音标问世,使语音的描写分析科学化,为教授口语提供了工具。

德国实验心理学家的奠基人冯特(W.Wundt)认为,语言行为的心理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不是思维而是感觉,为直接法采用“以口语为基础”、“以模仿为主”而无须理论先行的观点提供了理论依据。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J.Comenius)提出直观性、由具体到抽象、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事实到结论、由易到难等教学原则,为直接采用幼儿学语式的直接学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主要特点

直接法的三条基本原则是:

(1)口语为本,直接领会,按听说读写次序教学;

(2)以连贯课文为中心,进行句单位教学;(3)形成语言习惯,用归纳法教语法。

根据此三条原则,直接法的主要特点是:

1.完全用外语进行教学,外语和客观世界建立直接联系

按照幼儿掌握母语的过程,教师使用外语进行教学,并广泛使用实物、图画、动作、手势、表情等直观手段解释词义和句子,以培养学生掌握外语和客观事物建立直接联系的外语思维能力。

有必要指出,排除本族语的要求在1898年的新语言学会上已被放宽,允许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本族语:

(1)讲解抽象词义;

(2)讲解复杂语法;(3)讲解发音部位。

其后,H.帕默对“直接”与“非直接”进行了综合,把直接法的基础建立在语言学、心理学和教育学之上。

2.强调模仿,养成习惯

直接法认为,外语教学应以模仿多练为主,通过直觉模仿、机械操练和记忆背诵掌握外语,并养成习惯。

2.以归纳法教语法

初级阶段以归纳法教语法。

让学生从接触到的感性语言材料中归纳语言规则。

系统的语法教学应放在高级阶段进行。

4.在口语基础上进行读写教学

直接法主张,外语教学应从语音练习开始,对语音的掌握是学好外语的关键;口语训练是外语教学的目标,也是外语教学的主要方法。

直接法的教材以文学作品为主,上课时由教师将它口语化后教给学生。

朗读、口头问答、口头复述等口语活动是主要教学活动形式。

在口头掌握语言材料之后,才进行阅读和书写的训练。

四.教学过程

1.听说入手,整句吞整句吐

教师一开始先进行听和说的口语训练,然后才进行读写训练,可以安排一个不见文字的听说阶段。

2.朗读和阅读训练

在口语训练的基础上,学生掌握了所学语言材料,然后进行朗读和阅读训练,讲解课文。

3.讲解语法规则

在掌握语言材料的基础上,用归纳法讲解语法规则,以指导语言实践和检验言语的正确性。

4.听、说、读、写全面训练

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训练,以达到脱口而出的流利程度。

五.主要优缺点

直接法的优点是:

1.重视语音、语调和口语教学,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

2.充分利用直观教具,使形象与语义直接建立联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用外语直接思维、记忆、表达的习惯。

3.以句子为单位教学,能加强学习外语的意义性,学生可以减少孤立进行语音、语法、词汇练习的无意义和机械性操练。

4.注重实践练习,有利于形成不经思索脱口而出的自动化习惯。

它的缺点是:

1.照搬幼儿学语的方法,忽视青少年或成年人学习外语的特点,给教学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如完全排斥本族语有时难于弄清抽象概念的意思。

2.由于要求直接学会,避免母语为中介,对教师的目的语水平要求高,对教学条件尤其是学习时间的投入要求也大,故很难大面积运用。

3.由于没有明晰的语法解释,学生缺少目的语的必要知识。

结果,学生会说出一些有许多语法错误的话。

没有目的语规则的指导,他们很难避免和改正错误。

第三节听说法

听说法(TheAudio-LingualApproach))是以句型为纲,以句型操练为中心,着重培养听说能力的外语教学法体系。

此派产生于美国,主要代表人物有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弗里斯(C.C.Fries)、拉多(R.Lado)和特瓦德尔(W.F.Twaddell)等。

一.时代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的外语教学十分薄弱。

普通学校的外语教学主要以培养阅读能力为主,教法以语法翻译法和阅读法最为普遍。

整个国家的外语水平,特别是口语水平低。

珍珠港事件发生后,美国全面参战。

在把大批军事人员派往国外前,需要对他们进行最基本的外语训练,主要是口语训练。

1942年,美国政府委托几所大学制定了一项军事人员外语训练计划,采用短期强化集中教学,每期时间三个月至一年,每周六天,每天五个学时,810人编为一班,由所教外语的本族语使用者和受过良好语言学训练的高级教师共同执教。

这个“军队特别训练计划”为数以万计的学员提供了二十多种语言的训练,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次大战后,这种方法尝试在中学和大学推广使用,并在20世纪50、60年代风行美国,在国外也有很大影响。

20世纪60年代末,听说法开始受到批评,逐渐失去其影响。

二.理论基础

听说法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或称描写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

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对外语教学理论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发表了许多重要著作,为听说法的产生奠定了语言学理论基础。

结构主义语言学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一是强调口语的第一性;二是把语言看作是一个由各种小的语言单位根据语法规则组合起来的结构系统。

根据口语第一性的原则,外语教学应该重视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而且应该先教听说,后教读写。

根据语言是一套结构系统的原则,要掌握一种语言,就要掌握体现其结构的各种句型,特别是常用句型。

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华生(J.B.Watson)用客观的观察法去研究人和动物的心理。

他根据观察、分析人和动物的心理的结果,认为人和动物心理活动的一个共同规律就是“刺激——反应(S——R;Stimulus-Response)”。

斯金纳(B.F.Skinner)继承和发展了华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被称之为新行为主义。

他在1957年发表了《言语行为》(VerbalBehavior)一书,提出了行为主义关于言语行为系统的看法。

他认为人们的语言、言语的每一部分都是由于某种刺激的存在而产生的。

他还认为,人的言语行为像大多数其他行为一样,是一种操作性行为,它通过各种强化手段而获得。

他把语言学习归结为“刺激——反应——强化”的行为主义言语行为学习模式。

在教学中只要采用积极强化手段就可以使某种行为形成自动化的习惯。

这样,它就成了听说法的理论基础。

三.主要特点

1.重视听说、兼顾读写

语言,首先是有声的,书面语只是记录语言声音的符号。

所以口语是第一性的,文字第二性的。

听说练好了,有利于读写能力的培养。

因此,学习外语首先要掌握听说,以听说为主,读写为辅。

在学习语言的初级阶段尤应如此。

语言材料首先经过耳听、口说,然后再进行读写。

严格地按照听说读写次序教学,没听的不说,没说的不读,没读的不写。

2.强调变换操练,养成语言习惯

听说法强调,语言学习要靠大量的、反复的操练,通过模仿、记忆、重复、交谈等实践练习,达到自动化掌握语言材料。

听说法还主张从一开始就要求学生确切地理解,准确地模仿,正确地表达,尽量避免错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免错误形成习惯。

3.以句型为中心

句型是从无数句子中归纳出来的一定数量的句子模式。

句型是表情达意的基本单位,也是外语教学的中心。

外语教学中教材的安排、知识的讲授和技能的操练等,都要通过句型教学进行,同时,还要通过句型操练发展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4.进行语内和语外对比,教学重点、难点

经过母语和外语结构的对比分析,找出两种语言结构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从而确定教学的难点和重点,有的放矢地、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加强语言知识难点和重点的训练,有效地进行外语教学。

此外,听说法还主张尽量限制使用母语,不用翻译手段。

外语教学应充分利用直观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四.教学过程

听说法的教学过程一般分为五个步骤:

1.认识(recognition)

教师口说句型,同时借助实物、模型、图片、动作、手势、上下文、情景等直观手段释义,学生听音会意。

2.模仿(imitation)

当学生理解了新的语言材料之后,教师反复示范,学生跟着反复模仿,发现错误,教师及时纠正,以达到正确模仿。

3.重复(repetition)

为使学生准确地记住所学语言材料,学生要在模仿的基础上不断地重复,反复操练,直到能巩固、记住为止。

4.变换(variation)

在学生记住所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句型替换、转换和扩展的练习,以便培养学生初步运用语言的能力。

5.选择(selection)

选择就是让学生从已学过的语言中选择某些词汇、成语和句型,用于实际生活环境,以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语言材料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

故选择的实质是迁移。

五.主要优缺点

听说法的优点是:

1.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重视听说能力的培养。

2.句型操练体系的运用既避免了语法翻译法繁琐的语法分析、抽象推理,又不像直接法那样对教师的外语水平和组织教学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3.在对比分析母语和外语的基础上找出难点,有针对性地加以讲解,有利于学习。

4.入门阶段强调听说领先,加强口语训练,在口语基础上发展读写能力。

听说法的缺点是:

1.过分强调机械的句型操练,脱离语言内容和社会场景,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语言形式恰当进行交际的能力。

2.强调结构,忽视内容,脱离语言的社会性。

3.过分强调听说能力的培养,忽视读写能力的培养。

第四节认知法

认知法(TheCognitiveApproach)又称认知——符号法(TheCognitive-CodeApproach),是由美国卡鲁尔(J.B.Carroll)首先提出的。

它是一种要求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生的智力,重视语言规则的认知作用,主张全面培养听说读写能力的外语教学法体系或学习理论,也叫认知——符号学习理论(TheCognitive-CodeLearningTheory)。

它是语法翻译法的现代形式,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而提出来的。

一.时代背景

20世纪60年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西方各国在此领域竞争激烈。

发展本国科学技术,开展国际交流需要高水平的外语人材。

以培养口语能力为主的听说法不能适应培养高级外语人材的社会需要,于是认知法在美国应运而生。

二.理论基础

认知法是以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theory)为其语言学依据的。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不是习惯的结构,而是受规则支配的体系,人们利用语言规则,可以以有限的基本的语言单位构成无限数量的、复杂的句子。

人们学习语言不是机械的模仿、操作和记忆某个特定的句子,而是运用规则去创造和理解新的句子。

因此,外语教学要在理解语言规则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创造性运用语言规则的能力。

认知法的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是认知心理学。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在20世纪60年代初创立了“发生认识论”(geneticepistemology)。

他认为,认识的发展不能与智力的成长割裂开来,掌握新知识是一种智力活动,而每一种智力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对忽视主体作用的经验主义和行为主义学习模式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从根本上动摇了行为主义的S—R学习理论。

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J.S.Bruner)提出了“基本结构”理论和“发现法”,主张学习应主要掌握基本结构。

在课堂教学中主要是学生活动,教师处于从旁指导的地位。

规则、原理不应是由教师灌输给学生的,而应是在教师引导下让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归纳等逻辑思维活动自己发现的,即所谓“发现学习”(discoverylearning)。

发现学习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一位认知心理学家奥斯贝尔(D.P.Ausubel)提出了“意义学习理论”,强调有意义的学习(meaningfullearning),重视基本概念和规则的理解等等。

卡鲁尔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理论认为,外语学习主要通过分析讲解,理解语音、词汇、语法知识的规则和掌握语言的基本结构,即使是句型教学也应在理解的基础上才可进行操练。

三.主要特点

认知法有以下主要特点:

1.在理解语言知识和规则的基础上操练外语,强调有意义的操练活动

外语教学的首要任务是使学生学习语法规则,理解语法规则和掌握语法规则,然后在语法规则的指导下进行创造性的听说读写言语交际活动,从而掌握综合运用外语的交际能力。

2.听、说、读、写全面发展,次序不定

外语教学一开始就要求听说读写全面训练,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3.外语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

主张在外语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

在外语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内因起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外语的心理认识过程,特别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信心,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发展学生智力。

4.适当利用母语,对比两种语言

母语是学生已有的语言经验,因而也是学生学习外语的基础。

根据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推论,各种语言具有普遍性、共同性。

学生学习母语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知识、概念和规则会迁移到外语学习中去,促进外语的学习,因此外语教学应利用母语。

此外,适当利用母语和对比两种语言可以防止两种不同语言造成混乱而产生的干扰作用。

5.对语言错误分析、疏导

学生在学习外语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误,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常的现象。

教师要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分析,找出错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疏导。

对影响语言交际的错误要加以纠正,对一般因不熟练、疏忽或某些语言项目未学到而出现的错误,只要不影响交际,教师不必打断学生说话而进行纠正,以创造一种轻松愉快的交际气氛,让学生更好地运用语言。

四.教学过程

认知法把外语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语言理解、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

1.语言理解

在语言理解阶段,学生首先要理解所学语言材料,明白语言规则的概念、结构和用法。

2.语言能力

第二阶段的教学主要是语言能力的培养。

语言能力必须在理解语法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有意识、有组织、有意义的操练获得。

操练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看图说话、描述情景、复述课文、造句和翻译等。

3.语言运用

第三阶段是第二阶段的发展。

运用已学过的语言材料进行多样化的交际性练习,如情景对话、自由交谈、专题讨论、角色扮演、书面作文和翻译等。

目的是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交际能力。

五.主要优缺点

认知法的优点是:

1.强调在理解的基础上,在语言规则指导下进行有意义的操练和言语交际活动,这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强调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自学能力、坚强的学习毅力,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适当地利用母语,克服了语法翻译法依靠母语和直接法、听说法排斥和限制母语的片面性和极端性。

认知法的缺点是:

1.过分强调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和强调成人学习外语的特殊性,因而对语音、语调方面的要求不够严格。

2.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外语教学法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研究探索。

如人们对于语言的认知,特别是对于外语诸语种的认知了解得太少,而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又仅适用于习得。

另外,认知法的操作模式尚不够成熟,缺乏特点。

第五节交际法

交际法(TheCommunicativeApproach)又称功能法(TheFunctionalApproach)、意念法(TheNotionalApproach)、功能——意念法(TheFunctional-NotionalApproach)。

交际法是以语言的功能——意念项目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一种外语教学法体系。

功能指的是语言行为(speechact),即用语言叙述事情和表达思想。

例如,打招呼、询问、请求、邀请、感谢或道歉、希望和害怕等。

意念是从特定的交际需要和目标出发,规定所要求表达的思想内容。

功能和意念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是紧密联系的。

例如,询问邮局的方位:

Isthereapostofficenearhere?

询问是功能,邮局和附近是意念。

一.时代背景

交际法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西欧共同体成员国。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的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飞速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

西欧各国为了加强相互之间在各个领域里的全面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于是成立了欧洲共同体。

它的成立使成员之间的联系日益频。

但是,语言不通妨碍了这个组织的有效运转。

到70年代初,这种状况已十分严重,解决语言障碍已成为迫切任务。

为加速培养具有交际能力的外交人员,欧共体所属文化合作委员会于1971年在瑞士召开了由100多名语言学家和教学法家参加的专门会议,由英国剑桥大学语言学系主任特里姆(J.Trim)主持讨论制订欧洲现代语言教学大纲。

会后不久,一批代表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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