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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实方案

富源县富村镇桂花树煤矿

 

富源县富村镇桂花树煤矿

2012年1月6日

瓦斯治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坚决遏制瓦斯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矿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集中整治机构。

抓好瓦斯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成立桂花树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张寿光(煤矿矿长)

副组长:

陈先俊(煤矿总工)

杨武(技术副矿长)

李权(安全副矿长)

成员:

何厚朋、吕超兵、牛应权、黄松、吕伟勇、马开平、刘学彦、余其栋。

二、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对全矿的瓦斯综合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2、煤矿矿长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煤矿总工是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召开瓦斯综合治理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技术问题和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瓦斯超限分析会议。

3、煤矿必须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规定,执行“多提不限,少提不行”的原则。

4、定期或不定期对井下的瓦斯治理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督查,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落实整改办法。

5、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下达安全指标,督促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配齐各种特员,使特员现场指挥、跟班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防范措施。

6、摸清我矿瓦斯治理现状,查找薄弱环节,编制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本矿井瓦斯治理现状

我矿《M11、M14煤号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报告》鉴定结果如下:

序号

名称

M11

M14

1

瓦斯压力(Mpa)

0.62

0.68

2

煤体坚固系数f

0.57

0.52

3

瓦斯放散初速度⊿p

9.5

11.5

4

煤的破坏类型

5

吸附常数a(m3/t)

17.2

14、93

6

吸附常数b(m3/t)

0.9

1.18

7

孔隙率(%)

2.1339

1.311

8

真密度(T/m3)

1.4246

1.4339

9

视密度(T/m3)

1.3942

1.4151

10

分析基水分/Mad(%)

0.45

0.49

11

分析基灰分/Aad(%)

14.1

16.35

12

分析基挥发分/Vad(%)

19.88

19.96

13

分析基固定碳Fcad(%)

65.57

63.2

14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β(d-1)

0.086

0.0758

15

煤层透气性系数(m2/Mpa2d)

0.072

0.073

16

瓦斯含量(m3/t)

7.384

7.696

根据测定结果,我矿为高瓦斯矿井,为严格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在行业部门的要求下我矿重新安装高压抽放系统,现已安装结束,并能够正常运行,目前我矿对+1290水平C14、C11煤、+1320水平C14煤进行预抽,+1320、+1370水平实行先抽后掘的原则,工作面迎头打释放孔数量不低于10个。

四、工作方案

1、采掘部署合理

(1)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要根据瓦斯参数测定结果,充分考虑瓦斯治理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采掘顺序。

我矿现目前只能开采+1290水平至+1370水平C14煤层,采取多点交替作业。

(2)合理组织生产。

按照《生产能力核定证书》,我矿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工作面进度要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3)坚持正规开采。

我矿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警惕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

每月必须上报开拓开采和生产组织计划,确保“三量”平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

2、通风可靠

(1)我矿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我矿采区通风能力必须满足生产要求。

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采掘计划时,必须按照我矿核定的生产和通风能力生产,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2)强化安全培训,牢固树立通风可靠系统安全意识,勤检查、勤维护矿井通风设施,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做到按实际配足风量。

及时调节风量,使通风系统稳定、有效,确保吹散、冲淡瓦斯,稀释到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3)风筒悬挂整齐,接头严密,风筒损坏及时更换和胶补,风筒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m,迎头有效风量不得小于规定风量。

(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口侧新鲜风风流处,并距回风流巷道10m远,以防产生循环风,风筒吊挂要平、直、稳,不准出现“死弯”,风筒出口距迎头煤壁不允许大于5m,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风,否则必须撤出掘进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切断掘进巷首内的所有电源,设置栅栏和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5)局扇由瓦斯检查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准乱摸乱动。

(6)若因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恢复主扇通风,然后顺负压风流方向依次恢复各风机,不准先恢复回风流中风机,再恢复进风流中风机。

(7)任何地点出现停风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到全负压风流巷道中。

(8)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面、双电源”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

(9)优化通风系统,目前我矿通风距离远、通风阻力大、供风量偏小,2011年我矿将进行通风系统改造,将暗斜井延伸处地面,合理选型主要通风机,提高矿井通风联络能力,有效治理及稀释瓦斯。

3、抽采达标

(1)我矿瓦斯抽放系统已建设完工,必须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的目标,做到“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

(2)钻场、钻孔、管路、瓦斯等瓦斯抽放工程按设计和计划进行施工。

工作面迎头必须打瓦斯释放孔,数量不低于10个。

(3)我矿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4、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4)下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器。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高校一次。

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7)煤矿与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或与区域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5、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我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

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3)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我矿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确保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6)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6、瓦斯排放管理

(1)、凡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大于1%的掘进工作面,施工队不得擅自排放瓦斯。

排放瓦斯按如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2)排放瓦斯前,必须有矿井调度值班室的通知,并撤出被串联工作面内的施工人员。

(3)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5%时,电工负责对机电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失爆。

局扇吸风口前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允许超过0.5%。

(4)检查好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在排出瓦斯时,应边检查瓦斯边排除,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严禁“一风吹”,并保证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直至巷道内瓦斯全部排除。

(5)瓦斯排放后,必须对巷道进行瓦斯和顶板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7、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完成年度瓦斯抽放系统。

(2)杜绝瓦斯事故。

五整治目标

1、通过本次瓦斯专项整治,实现抽放、监控有效、以风定产。

彻底杜绝一切形式的瓦斯事故及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把各种各样的瓦斯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建立瓦斯专项治理机构并保证正常投入工作。

增设各种必须的瓦斯专项治理装备。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瓦斯专项治理有效,配足瓦斯专项治理资金和配齐瓦斯专项治理人员。

加强现场管理及“一通三防”管理。

落实瓦斯专项治理目标责任制。

强化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井上下员工。

充分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通过本次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使我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更进一步步入正规化,确实发挥安全效益。

在以后的瓦斯监测监控中我矿必须做到,对井下采煤工作面应安设的瓦斯探头必须按规程规定悬挂,并保证能正常监测监控;对掘进工作点按安设标准悬挂好掘进工作点瓦斯探头,并保证能正常监测监控。

3、必须杜绝各工作点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由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等副矿长带领,做出瓦斯处理措施,针对作业点现场进行瓦斯排放工作,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4、各工作点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好瓦斯“三同时”检测,即:

瓦斯检查仪、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同时检测。

做到不漏检、不假检,对作业点瓦斯必须做出真实有效的瓦斯监测情况,并有记录。

确保瓦斯不超限作业。

瓦斯检查员对井下各风墙密闭,必须进行编号挂牌管理,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一次各密闭墙出来的气体情况。

临时停工巷,做到停工不停风,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

每班必须对临时停工巷进行瓦斯检查,并做好记录。

5、落实瓦斯检查制度。

对井下所有作业点和容易瓦斯积聚的地点,安排定人、不定时进行瓦斯巡回检查,并设有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实行对口交接,做好瓦斯检查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7、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抽放工对掘进迎头及两帮打探放眼工作,做到掘进点实现预测预抽,确保瓦斯能正常释放

六、整治内容

(一)采掘布局:

保证矿井和采区巷道布置科学合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等各大系统完善合理,运行稳定可靠。

(二)通风系统:

1、改扩窄小断面,保证进、回风巷断面符合《规程》要求。

2、保证各分风地点的进、回巷都设置规范、合理的测风站;并悬挂甲烷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保证配足、陪齐测风牌并按时测分风,填写测风报表。

3、保证实现井上各道风门联锁,尽量减少漏风,保证各组风门漏风量不超过《规程》规定,实现风流相对稳定。

4、保证隔爆水袋安设位置合理,数量足够,水量充足。

5、各转载点易产尘点保证配足、配齐洒水降尘喷头;设置风流净化水幕;保证设置专人对各产尘地点进行洒水降尘;保证通风质量达标。

6、各处盲废巷保证在24小时之内采用实心砖用双密闭及时密封;墙体厚度保证达到20公分以上;墙体掏槽抹面的质量达到相关规定;确保瓦斯不外漏。

密闭严格实行挂牌管理;保证每班有专人检查瓦斯;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三)瓦斯抽采系统:

保证正确合理抽采、抽采到位、运行可靠。

(四)安全监控系统:

保证实现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监控准确及时,配足配齐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保证24小时正常值班,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配足配齐风速传感器及甲烷传感器,保证安装位置正确合理。

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五)瓦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齐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及装备、并正常组织开展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健全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和各岗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法定代表人、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岗位的瓦斯专项治理目标责任制。

成立“一通三防”专门机构,按要求配足配齐“一通三防”人员。

(六)瓦斯基本参数:

建立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等基本指标数据库。

为瓦斯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七、保障措施

(一)投入保障:

按规定从吨煤销售收入中提取瓦斯专项治理基金以及安全费维简费,并设立专用帐户,严禁挪作他用。

主要或优先用于瓦斯专项治理工作,把瓦斯专项治理资金从制度上、帐目上得到落实和保证。

(二).技术措施:

1.主要设备必须实现双电源、双回路。

2.主要通风设备及其他设备都必须有完好的备用件及备用电源。

3.主局扇及井下各种电气设备、抽采设备、液压汞站、空压机等有可能下井的设备都必须选用隔爆型、性能良好、节能降耗的正规产品。

4.主局扇及瓦斯监控仪表等必须保证24小时连续正常运转。

并保证各班有专人负责管理。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开。

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6.科学合理布置各类巷道;尽量减少各种盲废巷的产生。

7.加强盲巷管理工作及密闭管理工作。

8.实现科学管理;保证合理分风;严格控制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9.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或高瓦斯区域开拓井巷,如果难于控制瓦斯超限问题,必须及时启动瓦斯抽采系统或采用下山掘进。

10.必须保证采掘布局良好,科学合理安排生产,采掘工作面必须杜绝任何形式的串联风或循环风。

11.采掘工作面必须配足配齐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报警仪。

(三).人员及责任制落实

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齐相关人员.矿主要领导、采掘队长、瓦检员、大班长、安全员等岗位必须参加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并纳入考核范围。

完善瓦斯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并逐级逐月考核。

对专项工作搞得好的班组及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专项工作搞得差的班组及个人给予适当的惩罚或者调换工作岗位。

(四)管理措施

1.成立瓦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机构正常开展工作。

2.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一次瓦斯专项工作会议,提出和布置解决瓦斯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

3.对查出的瓦斯隐患,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处理。

整改后的瓦斯隐患有专项小组负责组织验收。

4.建立瓦斯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登记台帐;详细记录各班是否有瓦斯隐患存在。

5.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严格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治理瓦斯隐患。

富源县富村镇桂花树煤矿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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