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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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全过程代建开发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

招标人: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天元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年9月

三、投标文件编制8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

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8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杭州天元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翁先生电话:

3

项目名称

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

4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8704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004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17000平米。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住宅建筑、配套公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及相应配套工程等,项目分三个安置区块进行建设。

其中A-44地块总建筑面积148313平米,A-07地块总建筑面积217992平米,A-14地块总建筑面积220737平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面积(含地上、地下及架空层)为准。

5

项目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新盛村

6

项目代建开发

开发要求

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7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除征地拆迁、监理、三通一平、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前期政府配套、物业维修(基金及其他费用)外,负责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发包、设计实施及管理,工程发包、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

8

期限

项目开发周期分为开工前期阶段、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交付标准(达到交付标准指完成质监综合验收)并完成竣工备案,从桩基开始施工,到大产权证办理完成不得超过36个月。

9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自筹。

10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联合体。

2、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单位

3、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项目负责人资质

要求

项目负责人(房企):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高级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12

主要人员及到位

要求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每月不得少于24天。

以上人员由招标人负责进行考勤。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②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家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投标;③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④施工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

14

发包

允许,发包内容要求:

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接受发包。

代建开发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确定需发包的设计单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在30日历天内到萧山区住建局完成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等手续。

对发包对象的资质要求:

满足工程所需要的相应资质。

15

踏勘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8

投标有效期

为: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80万元(银行汇票或支票、电汇)。

提交投标担保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

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牵头单位缴纳。

投标担保交纳和获取投标人保证金递交函地点:

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一楼银行窗口)

收款人: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

帐号:

39

2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中产生的疑问,可以于2018年10月14日16:

00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251:

82/Index.aspx](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21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2018年10月19日16:

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

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

22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公章特指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特指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以各类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的印章代替。

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24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分别是:

商务标、技术标(含资信);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例外)。

以胶装等不可拆卸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振宁路600号)第*开标室)

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0时30分止

27

开标会

地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振宁路600号)第*开标室)

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0时30分

28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

(一)

29

中标候选人数量

3家

30

联动系数

联动系数具体数值:

3、3.5、4

31

中标候选人递补后只有2家

中标候选人递补后只有2家时:

进入定标程序

32

定标前考察

定标前是否进行考察:

33

定标前质询

定标前是否进行质询:

34

面试

是否对中标候选人面试:

35

定标要素

定标要素:

1、投标报价高低;2、企业信用评价情况;3、企业实力;4、投标方案优劣;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

36

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

直接票决定标法

37

最高限价

本项目综合造价(单方)最高限价为3500元/平方米,风险控制价(单方)为3400元/平方米,其中本工程大市政配套工程费(含水、电、燃气、通讯、数字电视、信报箱等)暂按160元/平方米计入报价,大市政配套工程最终费用按实结算。

本项目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38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本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筑面积×中标的综合造价(单方)】的5%,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保单)和支票或汇票的混合担保形式,但支票或汇票不得低于50%。

履约保证金分两次递交,第一次为在代建开发合同签订前,递交暂定设计费用及暂定项目管理费用总和的5%,第二次为图审完成后,递交暂定建安费及暂定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总和的5%。

39

其它

1、代建开发费用实行总价包干,最终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及架空层)×中标综合造价(单方)的总价包干。

2、项目开发周期起始约定:

由招标人负责征地拆迁,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完成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完成土地农转用等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净地移交中标人,施工许可证领取完成并正式开工。

3、综合造价(单方)最高限价为本项目除征地拆迁、监理、前期的三通一平、前期政府配套费(规费等)、物业维修基金及其他费用、项目建议书编制、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电力、水务、燃气管道、通讯电缆等)外的费用。

包含项目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大市政配套工程费、项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4、代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因项目建设需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

(2)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4)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发包或招标工作;5)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6)负责优化设计,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7)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8)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9)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预结算,报业主审批;10)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权属登记,负责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业主;(12)工程保修期管理,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

本条款:

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

地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室。

注:

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新街街道新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经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发改投资〔2018〕220号批复同意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

,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8704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004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17000平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公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及相应配套工程等,项目分三个安置区块进行建设,其中A-44地块总建筑面积148313平米(其中地上面积约92313,地下建筑面积约56000平米),A-07地块总建筑面积21799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7992,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0平米),A-14地块总建筑面积220737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737,地下建筑面积约81000平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面积(含地上、地下及架空层)为准。

1.2实施依据: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乡一体办杭州市萧山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杭州市萧山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试行)》(萧政办发【2018】63号)、萧发改投资(2018)13号。

1.3资金来源:

自筹

1.4有关单位

1.5目前条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已完成,安置区块内拆迁工作已完成。

1.6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除征地拆迁、监理、三通一平、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前期政府配套、物业维修(基金及其他费用)外,负责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发包、设计实施及管理,工程发包、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前附表第19项规定递交期限的按其期限执行)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银行汇票和支票、电汇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

投标担保交纳和获取投标人保证金递交函地点:

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一楼银行窗口);收款人名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帐号:

39。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4条⑥款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若投标有效期延长,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第

(2)种形式:

(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投标保证金(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牵头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入转出)

a.银行汇票;

b.支票;

c.电汇。

②牵头单位如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③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④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

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约并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

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未能提供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含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项目代建开发合同、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251:

82/Index.aspx],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以补充文件形式,在答疑公告中发布,告诉所有投标人。

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的答复将在网上相应公布栏中发布,投标人可网上下载,也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领取,网上下载与书面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

6.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6.3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三、投标文件编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尽快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1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次性向招标人提供伍套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并应在文本封面右上角各自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各部分应按以下顺序编制,不得颠倒,否则将影响最终得分:

8.1商务部分:

8.1.1投标函(见附件一);

8.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只提供牵头单位资料);

,不作为评审要求,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8.2资信部分:

8.2.1单位简介;

,配置要求见附件2);

注:

资信标中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相应要求提供复印件。

复印件与其他资信材料装订成册。

8.3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按照以下顺序编制,不得颠倒,否则将影响最终得分。

,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B、投标人是否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

,为高级工程师的不用提供)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有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指:

2018年7月、2018年8月、2018年9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

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

]

注: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9.商务报价:

全过程代建开发实行总价包干,即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中标综合造价(单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面积(含地上、地下及架空层)为准,综合造价(单方)最高限价为3500元/㎡,风险控制价(单方)为3400元/㎡,其中本工程大市政配套工程费:

仅含水、电、燃气、通讯、数字电视、信报箱等设计及施工暂按160元/㎡计入报价,大市政配套工程费按实际合同金额进行支付。

本次招标暂定合同价以项目建议书批复明确的总建筑面积587042㎡为基数×中标综合造价(单方)。

最终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及架空层)为准进行结算。

11.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12.其他要求

12.1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总体期限安排不得超过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目标,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期限的,期限相应顺延。

12.2因项目地块移交等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分三个区块分别实施,分别实施后合同款项支付金额、开发控制期限等均按照每一地块分别控制,其他口径不变。

上述事宜作为投标风险考虑,若地块移交存在时间差,中标单位不得借此理由要求补贴或增加任何费用。

12.3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应当仔细分析当前区一体办的各项安置房设计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12.4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应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核定的概算投资如遇不可抗力或由甲方要求发生变化,提出规模、功能和标准的变动导致超概需调整的,按我区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如遇《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材料和人工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2〕202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可按上述文件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编制信息价为(投标截止当月信息价)。

12.5履约保证金金额、缴纳及退还:

,但支票或汇票不得低于50%,履约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代建单位缴纳。

履约保证金分两次递交,第一次为在代建开发合同签订前,递交暂定设计费用及暂定项目管理费用总和的5%,第二次为图审完成后,递交暂定建安费及暂定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总和的5%。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6根据萧政办发【2018】63号文件规定,代建开发中标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当地成立子公司,便于项目代建开发管理。

由全过程代建开发中标单位书面授权属地子公司开展各项工作(含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与成本管理、建设管理、资金收支、交付管理等一切事项)。

12.7工程设计费和项目管理服务费按合同由建设单位支付给代建开发企业,建安工程费和大市政配套工程费按合同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

12.8按照合同总工期进行奖罚,工期提前或延误,按该项目过渡费30%作为标准,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12.9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代建开发的项目建造技术标准须符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乡一体办杭州市萧山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12.10中标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施工图通过图审之日起三个月内按以下造价体系规定编制预算(工程量),并提供三份完整的书面报告交由甲方备案审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备案审查工作。

乙方提交的预算经与甲方核对后,按12%优惠率下浮折算成单方造价不得低于乙方投标报价中建安费用的单方造价。

12.1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适用定额:

a.《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b.《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c.《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d.《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e.《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f.《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g.相关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说明;

(3)政策性文件:

以工程施工期间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调价或调整政策为参考依据,最终按萧山区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执行。

(4)其他相关依据:

各项正式的施工图及其他相关图纸资料。

(5)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相关约定:

a.人工单价:

按投标截止日当月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信息价计取;

b.材料价格:

按投标截止日当月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信息价计取,具体信息价执行按杭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萧山区、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杭州市、浙江造价信息(正刊)编制;

c.无信息价材料、设备价格由承包人提供相关依据,经监理及乙方审核后签定,以签证价计入预算,不计税费,不再优惠。

d.机械台班单价:

按照《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进行编制,仅对以下价格进行调整:

机上人工、汽油、柴油;未能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的机械台班价格,按签证价计入;

e.零星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信息价计取,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按实际签证计取;

(6)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

a.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省、市、区相关规定,按费率中值计取;

b.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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