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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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公开征求意见稿)

 

《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

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2010~11~18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总体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总体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高水平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五)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七)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八)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九)巩固和发展“双高普九”成果

(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五章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

(十一)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十二)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四)科学统筹职业教育发展

(十五)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

(十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统筹发展高等教育

 (十七)统筹在厦高等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

 (十八)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九)完善共建与扶持机制

第八章推动继续教育快速发展

(二十)理顺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一)创建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体系

第九章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二十二)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十三)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章改革人才培养体制

 (二十四)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二十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六)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二十七)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一章稳步推进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

 (二十八)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机制

 (二十九)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二章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一)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创新

(三十二)完善公办学校管理制度

(三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三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三章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五)建立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六)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三十七)形成社会参与教育事务的机制

  第十四章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八)积极推动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十九)扩大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强化师德建设

(四十一)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四十二)着力打造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四十三)创新教师管理制度

(四十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十五)增强教科研训的服务与创新能力

  第十六章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四十六)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四十七)优化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十八)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四十九)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

(五十)保障教育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第十七章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五十一)推动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

(五十二)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

(五十三)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章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四)健全地方教育法规

(五十五)严格依法行政

(五十六)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七)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十九章打造教育特色与品牌,实施重大工程和开展改革试点

(五十八)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五十九)有序开展改革试点

第二十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二)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制定本《纲要》。

序言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全省率先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发挥“侨、台、特、海”的优势,对台、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卓有成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更具生机与活力,为厦门文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厦门教育的发展重心已由以追求数量、规模为特征的外延发展阶段,跨入以追求质量提高、均衡发展为特征的内涵发展阶段。

今后十年是厦门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加快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为厦门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未来十年厦门教育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

城乡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市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素质教育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仍然滞后,教育法制尚待健全;公共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还不完善,教育经费在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分配还不尽合理;教师的师德和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教学模式和方法还难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义务教育因流动学龄人口快速增长而面临较大压力;职业教育仍难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创新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和层次还须提升。

面对经济全球化与高新技术飞速发展,面对厦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变,面对市民对优质、公平、终身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厦门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未来、放眼世界、科学规划、先试先行,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厦门市情,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规律和特征,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教育发展模式,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与人力资源强市,为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方针。

全面贯彻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

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发扬厦门经济特区敢为人先、先试先行的精神,在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实现岛内外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教育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服务厦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职能,进一步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第二章总体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前,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前列。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8.0%以上,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9%以上;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达5800人,居全国前列。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2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7.5%。

每10万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达到2.3万人,居全国前列。

2020年,形成理念先进、条件优越、质量一流、制度创新、保障有力、具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终身教育体系。

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育信息技术进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开放显著扩大,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凸显特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教育对经济社会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增强。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构建兼具闽南乡土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

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突出道德认知、情感体验、理想信念、行为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青少年校外德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打造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队伍,提高辅导员的师德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坚持能力为重。

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着力提高以读写算和运用信息为要素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探究和反思为基本特征的学习能力,以动手操作和交往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实践能力,以探索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学生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参加课余活动的时间。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二加一”项目。

将美育渗透于学校教育教学过程,广泛开展学校艺术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

重视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心理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塑造健全人格。

加强公民意识、爱国主义、现代文明礼仪、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民族团结、科普、法制和劳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专栏1:

厦门市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7.89

72.0

13.69

〉95.0

15.83

〉98.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25.49

99.90

33.51

〉99.90

37.57

〉99.9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8.28

99.90

10.89

〉99.90

12.21

〉99.9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3.95

3.29

5.19

4.33

5.82

4.85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

研究生

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

万人

万人

万人

16.57

15.56

1.22

6175

21.53

21.14

1.78

6082

23.05

21.59

2.44

5814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40

60

75

注:

*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预测的人数与人口基数有关(2009年我市年均常住人口为251万人,常住人口预测2015年、2020年分别为330万、370万。

专栏2:

厦门市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万人

42.42

64.29

84.86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1.0

17.27

11.80

22.91

12.50

27.5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

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1.89

75

13.80

87

14.20

95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高水平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五)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2011年起开展农村学前教育一年免费试点,2015年起部分区试行学前教育三年免费制度,2020年前全市试行包括学前教育三年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市与区共管、以区为主、镇(街)配合的管理体制。

将幼儿教育工作纳入“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对县(区)督导”和“教育强区”督导评估体系。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社会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2011年起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

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

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整体工作部署,做好市、区两级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城区人口1万人设置1所12班规模幼儿园、农村人口3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

确保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出让土地时,以行政划拨方式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配套幼儿园用地,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验收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严格办园标准,规范办园行为。

实施办园许可证制度,完善准入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强化安全管理,向社会公开幼儿园资质信息。

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加强学前保教队伍建设。

按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要求足额配备幼儿教师。

坚持实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学前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制,开辟多样化培训幼儿教师的途径,形成师范院校、相关教育与培训机构、幼儿园联合培养保教人员的多元化格局,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地位及待遇,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通过政府举办,资助企事业和集体单位、街道、乡村办园等形式扩大具有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新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以公办为主,人口密集难以新建幼儿园的旧城区采取调剂用房、改扩建的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

对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后空置的校舍可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每两万人口不少于1所公办园,2011年起,平均每年新建10所以上公办园。

至2020年,适龄幼儿进公办园比例不低于60%。

实施名园集团化战略,采取名园办分园、名园扶弱园、名园帮农村园等多种模式扩大优质资源,每个区有两所以上省级示范园,所有公办园均达到市优园标准。

构建由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各级保健院、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教培训和咨询活动,2015年前各区均建立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机构,0~3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普遍获得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

(七)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2011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

符合税法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制定民办园分类定级标准,开展分类定级评估,对实现创优升级的民办园实行奖励。

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民办园发展,鼓励和支持民办园创省示范园、市优质园。

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

(八)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将镇中心园纳入公办园管理,把分散的农村学前班作为中心园的分园或教学点,核定教师编制,提供财政补助。

2012年实现农村每个镇至少有2所独立的公办园,每个行政村建1所幼儿园或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幼儿班)。

对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给予政策重点支持。

第四章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九)巩固和发展“双高普九”成果。

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重视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前置审核,确保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到2015年达90%以上。

2011年秋季起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把控制辍学作为考核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创新教师培训与校长培养机制,整体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深化课程改革,探索适应学生身心发展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把生存、生活、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特别是兴趣特长、创造思维和合作沟通能力,贯穿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教师编制待遇、设备配置和质量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岛内外义务教育一体化。

加大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2011年起免除全市义务教育课本费和簿籍费,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

进一步整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提升农村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加大力度缩小校际差距。

2012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标准配置教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指导农村学校部分富余教师的转岗培训、分流,坚决制止用代课教师替代编制内教师的做法。

采取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

着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其教育教学质量。

2015年,率先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等。

第五章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

(十一)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普通高中校全部达到省二级达标校(含二级)以上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在省二级达标校以上就学比例达99%以上,建成12所示范性高中,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若干所国内一流名校。

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十二)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加大高中课程改革力度,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建立符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选择性的课程体系,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有效实施。

着力提高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效,鼓励普通高中持续进行启发式、探究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索,提高教学效益。

关注学生差异和优势潜能,建立和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

探索拔尖学生培养模式,为优秀特长生免修、跳级或提前进入高校学习创造条件。

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校园文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在创设特色课程等方面进行有效实验,促进普通高中培养模式多样化和特色的发展。

加强音乐、体育、外语、人文、科技、经济等特色学校的建设,开发高质量课程教材,制订符合其特点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适当增加以职业教育为教学内容的选修课,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适度融合。

鼓励高中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所、企业、科技馆、博物馆等教育资源,建立创新与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培养方式。

创设高中教育阶段留学预备班。

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开放高校实验室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进行联合培养,促进创新人才的健康成长。

尝试采取多种方式,为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为学生提供多次选择学习的机会。

开展高中教育免费试点。

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认真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

第六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四)科学统筹职业教育发展。

切实履行好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制定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协调机制,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厦门建设成为在“海西”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在先试先行的基础上,推行“3+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逐步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深造的渠道。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各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机构。

努力提升办学水平。

到2020年,形成9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3~5所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建立10个职教集团,中职生在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就学比例达90%以上,形成适应“海西”和厦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布局。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取得“双证”率均达到98%。

加快实训基地建设。

以财政投入为主,依托部门、行业企业和职教集团,建成3~5个区域综合性或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

建立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实训基地,鼓励与企业共建具备实训和生产双重功能的高难度专业实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校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形成具有厦门特点的校内外并举、多类型、各方参与、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的实训基地布局。

(十五)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

构建多元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灵活多样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实训基地、开展技术研发以及专业教师培训、企业员工培训等方面构建较高水平的校企合作平台。

借助税收杠杆作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设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基金,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引进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机制,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

完善职业教育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逐步实行职业培训模块可叠加的“学分银行”制度。

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与研究,引进国际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

把职业教育同职业资格评价认定、职业技能鉴定及就业准入紧密结合起来。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大赛,促进技能型人才快速成长。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推动高职院校建成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心、行业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应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逐步建立校企“双主体”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借助职业教育机构的优势,组织高层次的技能型人才培训。

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29%。

(十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2011年起实行厦门户籍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免除学费制度,2015年前扩大到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进一步落实政府为职业学校学生购买工伤保险规定。

积极推行“双证书”和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路子,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为学生的多元发展创造条件。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进一步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进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入学率。

第七章统筹发展高等教育

(十七)统筹在厦高等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

发挥思明、集美、翔安三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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