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39.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87974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6.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讲义39.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讲义39.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讲义39.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讲义39.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讲义39.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讲义39.docx

《讲义3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讲义39.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讲义39.docx

讲义39

第四节保税物流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了解)

(一)含义(了解)

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进行分拨、配送、或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

(二)特征(了解)

1、进境时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代征税,复运出境免税,内销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征收缓税利息。

2、进出境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3、进境海关现场放行不是结关,进境后必须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运离这些场所或区域必须办理结关手续。

(三)范围(了解)

P135

(四)管理(掌握)

对各种监管形式的保税物流货物的管理,可以归纳为以下5点。

1、设立审批

2、准入保税:

通过准予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区域来实现保税。

3、纳税暂缓(重要考点)

凡进境进入保税物流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物流货物在进境时都可以暂时不办理进口纳税手续,等到运离保税监管场所或区域时才办理纳税手续,或者征税,或者免税。

内销时保税物流货物不需要征收缓税利息,而保税加工货物内销征税时(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加工贸易货物和边角料除外)需要征收缓税利息。

4、监管延伸

(1)监管地点延伸

延伸到保税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

(2)监管时间延伸

类型

存放保税物流的时间

保税仓库

1年,可申请延长,最长可延长1年

出口监管仓库

6个月,可申请延长,最长可延长6个月

保税物流中心

2年,可申请延长,最长可延长1年

保税物流园区

没有限制

保税区

没有限制

保税港区

没有限制

多选题(06年考题)

下列关于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货物存放时间的表述错误的是:

A.保税仓库存放保税物流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最长1年

B.出口监管仓库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最长1年

C.保税物流中心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最长1年

D.保税物流园区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2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最长1年

答案:

BCD

5、运离结关

除暂准运离(维修、测试、展览等)需要继续监管以外,每一批货物运离保税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都必须根据货物的实际流向办结海关手续。

(2011修订)

多选题(07年考题)

海关对保税物流货物监管的基本特征,除监管延伸、纳税暂缓外,还有()

A.设立审批

B.准入保税

C.复运出境

D.运离结关

答案:

ABD

★各种监管形式下的保税物流货物的某些管理要点对照表(重点,参见教材137页)

二、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概述

1、含义(了解)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保税仓库根据使用对象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两种。

在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下面衍生出一种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保税仓库)。

2、功能(掌握)

功能单一,就是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存放货物的范围: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多选题(2006年考题)

按现行海关规定,下列哪些货物可允许存入保税仓库:

A、由境内有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买进口的进料加工业务备用料件

B、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和维修用零配件

C、以寄售方式进口,用于进口机电产品维修业务的维修零配件

D、转口港澳的烟酒

答案:

ABCD

单选题(2007年考题)

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可以存放的货物是:

()

A.进口货物

B.进口货物、出口货物

C.出口货物

D.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答案:

A

单选题(2009年考题)

下列货物中,不是存入保税仓库的是()。

A.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B.进境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进口油料

D.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答案:

A

3、设立(了解)

保税仓库设立应当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5)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6)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要达到的条件(掌握面积)

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由直属海关审批。

判断题(2005年考题)

公用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其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答案:

判断题:

(2004年考题)

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应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报海关总署备案。

答案:

4、管理(重点)

(1)保税仓库存储货物的期限为1年,经批准,无特殊情形,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特殊情况下,延期后货物存储期超过2年的,由直属海关审批。

(2)保税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3)储存期间发生损毁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保税仓库应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保税仓库只可进行分级分类、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并需事先取得主管海关的批准。

(5)仓库经营企业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月报关单报表、库存总额报表等,申报上一个月仓库货物入、出、转、存、退等情况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1、进仓报关(掌握)

保税仓库货物进境入仓,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当在仓库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也可以直接在进境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领进口许可证件。

(1)如果仓库主管海关与进境口岸不是同一直属海关的,按转关方式来办理,可以按“提前报关转关”方式申报,也可以按“直转转关”方式申报。

(2)如果仓库主管海关与进境口岸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批准,可以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由经营企业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口岸海关放行后,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入仓。

2、出仓报关(掌握)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可能出现进口报关(进入国内市场)和出口报关(复运出口)。

(1)出口报关:

保税仓库出仓复运出境货物,应当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

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批准,可以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

(2)进口报关(重点)

转为正式进口的同一批货物,要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办结出仓报关手续,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

另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手续大体分为:

①保税仓库货物出仓用于加工贸易的,由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保税仓库货物出仓作为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由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企业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进入国内市场,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④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零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费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制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无代价抵偿货物”(代码3100),并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在保修期内不超过原设备进口之日起3年。

(3)集中报关

保税货物出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

①仓库主管海关可以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和风险度收取保证金;

②集中报关的时间根据出货的频率和数量、价值合理设定;

③为保证海关有效监管,企业当月出仓的货物最迟应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关手续,并且不得跨年度申报。

3、流转报关

(1)保税仓库与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往来流转的货物,按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保税仓库与特殊监管区域在同一直属关区内的,可不按转关运输办理。

(2)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当各自在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先办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

三、出口监管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简介

1、含义(了解)

经过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分:

出口配送型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

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

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2、功能(重点)

功能也只有仓储,而且只能存放出口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不得存放的货物,参见教材P141

3、设立

(1)申请设立的条件(了解)

①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③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⑤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出口配送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不低于1000平方米。

(2)申请设立和审批

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海关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设立的决定,并出具批准文件。

(3)验收和运营

获得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验收。

验收合格,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投入运营。

4、管理(重点)

(1)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进、出、转、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3)储存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5)储存期间发生损毁,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出口监管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可以进行流通性增值服务。

(不能进行实质性加工)

(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1、进仓报关(掌握)

(1)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按国家规定应当提交出口许可证件和缴纳出口关税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提交许可证件和缴纳出口关税。

(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3)对经批准享受入仓即可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对不享受入仓即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海关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4)经主管海关批准,对批量少、批次频繁的入仓货物,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

2、出仓报关(掌握)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可能出现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两种情况。

(1)出口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离境时,仓库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

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出仓货物离境口岸不在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所在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在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进口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转进口的,应当经海关批准,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①用于加工贸易的,由加工贸易企业按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作为特定减免税货物的:

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

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3、结转报关(了解)

4、更换报关(了解)

对于已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原因要求更换的。

被更换货物出仓之前,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入仓。

应当与原货物:

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相同。

判断题(08年考题)

对已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等原因要求更换的货物,经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更换货物。

更换货物入仓前,被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出仓。

答案:

单选题(2010年考题)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储存期限,应在到期之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A.6个月;6个月

B.6个月;3个月

C.1年;1年

D.2年;1年

答案:

A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1、含义(了解)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2、功能(掌握)

功能是:

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

即可放进口货物也可以放出口货物,还可以开展多项增值服务。

(1)存放货物的范围

①国内出口货物;

②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③外商暂存货物;

④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⑥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⑦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⑧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开展业务的范围

保税物流中心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①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②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③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④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⑤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但不得开展以下业务(重点)

①商业零售;

②生产和加工制造;

③维修、翻新和拆解;

④存储国家禁止进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⑤存储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⑥其他与保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3、设立

(1)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

应当设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经营企业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②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③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④具有协助海关对进出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见教材145页,记忆“仓储面积”)

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不低于5万平方米。

※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出具批准申请企业筹建保税物流中心的文件。

※保税物流中心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向企业核发“保税物流中心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注册登记证书”,颁发保税物流中心标牌。

(2)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企业进入物流中心的条件如下(参见教材145页,重点记忆“注册资本”)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企业申请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应当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受理后报直属海关审批。

直属海关对经批准的企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中心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4、管理(掌握)

(1)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工作。

(2)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3)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4)经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

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5)未经海关批准,保税物流中心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置。

保税物流中心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进行转让、转移,但必须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6)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向海关缴纳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掌握)

1、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应向保税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和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货物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属于保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保税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不能免税。

重点)

2、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运往所在关区外,或者跨越关区提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保税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进出中心的报关手续,也可以按照海关其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1修订)

(1)出中心

①出中心进入关境内其他地区视同进口。

按照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还应当出具有效的许可证件。

②出中心运往境外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2)入中心(重点)

※货物从境内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如需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

※从境内运入保税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已经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

※从境内运入保税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的货物,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设备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①供中心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②供中心企业自用的各种进口设备

③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

单选题(2009年考题)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应当()。

A.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退还原进口税

B.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不退原进口税

C.办理进口报关手续,退还原进口税

D.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不退原进口税

答案:

B

五、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简介(了解)

1、含义(了解)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内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功能(了解)

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的保税物流业务包括: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国际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检测、维修(2011新增)

(7)商品展示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3、管理(了解)

(1)禁止事项

★园区内不得建立工业生产加工场所和商业性消费设施。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2)企业管理

电子账册管理制度和计算机联网管理制度

(3)物流管理

园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但园区企业自开展业务之日起,应当每年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报核手续,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天内予以核库,有关的单证应当自核库之日起至少保留3年。

园区企业应当编制月度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报送园区主管海关。

(4)特殊情况的处理(了解)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声明放弃的货物外,园区企业可以申请放弃货物。

对应当销毁的放弃货物,由企业负责销毁,海关可以派员监督,并出证明以备核销。

因不可抗力造成园区货物损坏、损毁、灭失的,及时书面报告提供证明,经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货物灭失,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海关予以办理核销和免税手续。

②进境货物损坏、损毁,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再利用的,可办理退运手续;如不退运而申请运往区外的,经主管海关核准,根据受灾货物的使用价值估价、征税后运往园区外。

③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损坏、损毁,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再利用,且需向出口企业进行退换的,可以退换为与损坏货物同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的货物,并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因保管不善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损坏、损毁、灭失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于从境外进入园区的货物,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手续,企业应依法缴纳进口关税和代征税。

②对于从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企业应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海关据此办理核销手续。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掌握)

海关对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但园区自用的免税进口货物、国际中转货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货物除外。

(2011修订)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经批准也可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园区内开展整箱进出、二次拼箱等国际中转业务的,由开展此项业务的企业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数据,园区企业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提箱、集运等,凭舱单等单证办理进出境申报手续。

(2011新增)

(1)境外运入园区: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园区运往境外:

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1)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

(内销、加工贸易、特定减免税)(掌握)

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需要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登记后可以运往区外。

并自运出之日起60天内运进区内。

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应当于期满前1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有更新零配件或者附件的,原配件或者附件应当一并运回园区。

(了解)

对在区外更换的国产零配件或者附件,如需退税,由区内或区外企业提出申请,按出口货物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了解)

(2)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

(交纳出口关税,交验出口许可证件)(掌握)

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手续(p152)

※除已经流通性简单加工的货物外,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因质量、规格型号和合同不符等原因,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入园区之日起1年内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换手续。

更换的货物可免领许可证件,免征出口关税,但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3)保税物流园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货物(掌握)

继续实行保税监管,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六、保税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区简介

1、含义(了解)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特定区域。

2、功能(了解)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

3、管理(掌握)

(1)禁止事项

①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居住。

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保税区。

③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