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电力检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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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机组健康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要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要以消除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恢复设备性能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目标,在现行定期检修的基础上,运用有效的在线、离线检测手段,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综合检修模式。
第三条设备状态是检修策划的基本依据,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设备,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第四条检修管理主要包括检修计划、检修准备及进度、安全和质量控制,检修总结及评价,检修外包项目管理,检修费用的核定管理与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区域、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安监部是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A/B级检修计划的审批和年度检修费用的审核;
(三)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检修项目、质量、费用的统计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
(四)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预算部负责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综合平衡后,将检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与综合计划;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职责:
(一)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力检修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所属发电企业检修规划、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设备检修目标的制定;
(三)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审批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工期及检修费用;
(四)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检修与质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统计分析,总结、修后评价,考核与上报;
第九条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管理者,是设备检修的执行者,对检修管理负直接责任。
发电企业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区域(产业)公司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机组检修工艺规程和相关检修管理细则;
(三)负责本单位检修规划、年度检修计划和质量目标的编制、初步审核与上报;
(四)负责本单位年度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对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修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负责本单位检修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以及修后自评价工作。
第三章检修间隔和停用时间
第十条检修间隔
(一)A级检修
1、火电机组
1)600MW及以上机组每6~8年安排一次A级检修,600MW以下机组每5~6年安排一次A级检修,进口机组A级检修间隔原则上不低于8年;
2)对于每周不少于两次启停调峰的火电机组、累计运行15万小时及以上的国产火电机组,A级检修间隔可调整为4~5年。
2、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的计划检修间隔、检修等级和停用时间根据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3、水电机组
1)多泥沙或经常处于旋转备用的水轮发电机组A级检修间隔4~6年;
2)其他水轮发电机组A级检修间隔8~10年。
4、风电机组
风电机组的检修项目和周期执行《DL/T797-2001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5、主变压器
主变压器A级检修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每10年进行一次。
首次A级检修可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投产后5年进行;C级检修随机组检修进行。
(二)B级检修
根据设备状况,可在A级检修后第3~4年安排一次B级检修。
(三)C级检修
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检修间隔原则上不小于12个月。
(四)D级检修
D级检修是设备和系统的消缺性检修,发电企业要结合节假日、停机备用机会安排,不单独安排D级检修工期计划。
(五)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根据状态监测以及制造厂家的技术规程综合考虑后确定检修间隔和项目。
第十一条燃煤、水电机组停用时间
表1:
燃煤机组标准项目检修停用时间
机组容量P(MW)
计划检修级别(天)
A
B
C
D
P≥750
70
42
28
14
500≤P<750
60
35
24
11
300≤P<500
50
30
21
10
200≤P<300
45
24
15
8
100≤P<200
35
18
10
6
表2:
水电机组标准项目检修停用时间
转轮直径d
(mm)
混流式及轴流定桨式(天)
轴流转浆式(天)
A
B
C
A
B
C
d≥10000
80
55
14
85
60
14
8000≤d<10000
70
50
12
75
55
12
6000≤d<8000
65
45
12
70
50
11
5500≤d<6000
60
40
10
65
45
10
4100≤d<5500
55
35
9
60
40
9
3300≤d<4100
50
30
9
55
35
9
2500≤d<3300
45
25
7
—
—
—
1200≤d<2500
40
20
5
—
—
—
d<1200
35
15
5
—
—
—
注1:
贯流式机组应参照上述标准并结合检修规程的规定合理确定检修工期
注2:
对于多泥沙河流、磨蚀严重的水轮发电机组,其检修停用时间可乘小于1.3的修正系数
第十二条机组检修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退出备用),到检修工作结束,机组服役的总时间。
因修理、更换重要部件或其他特殊需要,停用时间执行《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机投产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安排检查性A/B级检修,但汽轮机热耗率高于性能保证值150kJ/kW·h的新投产机组,应及时安排揭缸提效。
第十四条发电企业要积极开展状态检修工作,对于设备状态、经济性较好的机组应适当延长主机设备检修间隔。
延长检修间隔,要提前做好技术论证工作。
第十五条对主设备技术经济状况不好和存在重大缺陷、安全隐患的机组,经过技术论证报区域、产业公司批准后,机组检修间隔可适当缩短。
第十六条发电企业在机组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并汇报各区域、产业公司,经批准后实施,各区域、产业公司上报的检修月报中要予以说明。
第四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检修计划包括机组检修工期、项目及费用三个部分。
第十八条检修项目分为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一)标准项目
1、A级检修是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其标准项目根据发电企业检修规程并参照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附录A和制造厂的要求以及设备的状况、机组性能试验结果而确定。
2、B级检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对A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有条件的删减。
燃煤机组要根据设备状况,B级检修中锅炉和脱硫系统可执行A级检修标准,并针对性地进行汽机揭缸提效工作。
3、C级检修是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和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对锅炉进行全面的防磨、防爆检查。
4、D级检修的主要内容是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对锅炉重点部位进行防磨、防爆检查。
(二)特殊项目
特殊项目是指本级别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事故,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部件的设计进行改造、更换的项目,以及本级别检修中需进行的属于上一级检修的标准项目。
第十九条发电企业在编制检修项目时必须在研究分析设备和设施基本状态的基础上,以《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耗差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经济性评价等结果为重点,结合对标及集团公司对能耗指标的要求,统筹制定,综合平衡。
机组检修要以提高安全、可靠性指标和降低损耗为重点,科学合理地利用好有限的资金、物资和人力。
要积极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设备健康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条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单位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结合检修滚动规划,合理编制年度检修工期计划。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编制内容格式见附表1。
第二十一条年度检修计划的上报和批复
(一)每年8月15日前,各发电企业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经区域、产业公司审核后,9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每年9月底前,集团公司批复A/B级检修工期计划。
(三)发电企业根据批复的检修工期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区电网调度部门进行申报,调度部门批准的检修工期计划应及时上报区域、产业公司;
(四)每年10月底前,区域、产业公司组织发电企业制定完整的次年检修项目和费用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格式见附件2。
年度检修费用计划按照单元机组、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及非生产设施分类逐项列入,包括特殊项目费用计划。
(五)区域、产业公司年度检修费用纳入集团公司年度预算与综合计划中下达。
第二十二条年度检修计划的变更和调整
(一)年度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区域、产业公司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
(二)发电企业因故需要更改机组检修级别或增减特殊项目,必须按管理权限逐级向上级管理单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果增减的重大特殊项目对检修工期产生影响,或因客观条件需调整机组检修计划时,应向所在的电网调度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发电企业要积极利用电网负荷“低谷”进行机组消缺和维修工作。
(四)对由于设备和管理问题造成机组检修间隔小于第十条规定者,集团公司将予以通报。
(五)机组年度C/D级检修工期计划取消后,检修项目利用停备时间进行的,保留相应的费用计划;检修项目没有进行的,取消相应的费用计划。
第五章检修费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检修费用计划包括机组及公用系统的各级别检修费用和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的检修费用。
检修项目费用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定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检修费用要按预算指标从严控制,不得超支。
如遇到不可抗力及机组出现重大缺陷,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时,发电企业应提出正式申请,经上级管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检修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第二十六条发电企业要加强检修费用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提倡修旧利废,反对大拆大换。
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强对检修费用使用情况的过程控制、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区域、产业公司批复发电企业的所有检修项目和费用,抄送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章检修外包管理
第二十八条检修外包工作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发电企业应制定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未按大修定员配置检修人员的发电企业,在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要安排本单位人员的检修作业量,安排时要考虑工作、设备和系统的整体性,然后再对其余的检修项目实施外包;机组控制系统和继电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不得外包。
第三十条检修外包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一条检修工作对外承包项目的管理
(一)发电企业检修对外承包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应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相应检修项目的业绩,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
(二)发电企业要加强外包工程的合同管理,合同中要对项目、费用、时效、安全、质量标准及质量责任分工、验收标准、施工人员素质及构成等进行明确约定。
项目开工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得开工;
(三)发电企业要明确各检修项目的负责人,以电厂人员为主做好检修外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四)发电企业应对参与施工的所有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五)检修外包工程中禁止转包和分包;
第七章检修实施和控制
第三十二条发电企业要建立健全检修组织体系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第三十三条各发电企业要重视检修基础管理工作,检修基础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制机组检修工艺规程;
(二)编制机组检修文件包,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艺卡(工序、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记录表单、验收签证)、检修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
(三)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要收集和整理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四)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验;
(五)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检修工时、材料消耗和费用统计制度,编制并不断完善设备检修管理的工时和费用定额,使定期检修工作规范化;
(七)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做好各种试验的记录;
(八)加强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管理,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及检修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十四条检修开工前准备
(一)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针对机组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和最近一次C/D级检修的检查结果,结合上次A/B级检修总结进行现场查对。
2、机组大修前必须安排完成修前机组的性能试验工作,包括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锅炉漏风率、真空严密性、空气预热器漏风率等;
3、按照年度检修计划确定的检修重点项目,以及设备检查和试验结果,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
4、落实物资(包括备件、材料、安全用具、专用工具及施工机具等)准备;对检修中使用的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试验设备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相关试验;
5、制订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准备好检修文件包;
6、确定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配件加工图;
7、制订实施检修计划的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
8、组织检修班组、专业管理等相关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并做好特殊工种的安排,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二)A/B级检修开工前1个月,发电企业要向区域、产业公司书面汇报机组检修目标及检修准备情况,区域、产业公司在检修开工前要对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目标、技术措施、备件材料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入现场并配合进行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检修安全管理要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执行本企业安全制度,做到检修安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第三十六条检修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三十七条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班组-专业-厂级),要强化检修质量目标管理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强对检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文件包中制定的“W”、“H”点质量验收。
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质检和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共同负责的办法,要严格实行签字责任制。
第三十八条建立检修质量追溯和考核制度,没有达到预定检修质量标准或运行中发生检修质量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电厂检修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质检、验收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技术监督是设备检修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各级专业监督人员要根据监督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检修过程中的专业技术监督计划并予以实施。
要加强检修技术数据的监督和测量工作。
第四十条在机组A级检修可采用检修监理制,监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
参与大修计划(包括项目计划、施工网络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检查大修准备工作;编制监理大纲,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对确定的大修签证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和W、H点验收签证,对重要数据进行抽查复测,出具监理报告。
第四十一条检修的进度管理
(一)发电企业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应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管理检修进度和专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要加强检修进度管理,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和检修质量,又要提高工时效率,有效控制检修停用时间。
(三)发电企业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
(四)检修中发现的重大设备问题,区域、产业公司应协助发电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包括图片和文档资料),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按规定申请延期。
第四十二条机组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目标(不限于)
(一)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二)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三)不发生检修现场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环保事件;
(六)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达到100%;
(七)安全性评价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第四十三条机组检修后实现的质量目标(不限于)
(一)检修特殊项目及更改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二)检修预试完成率达到100%;
(三)技术监督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四)机组缺陷消除率达到100%;
(五)主要仪表装置指示准确率达到100%;
(六)保护装置动作正确率达到100%;
(七)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达到100%;
(八)机、电、炉主保护投入率达到100%;
(九)除尘、脱硫、脱硝效率高于修前且不低于设计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十)发电机并网一次成功,火电机组连续带负荷运行100天以上无非停,水电机组累计运行180天无非停;
(十一)机组修后达到“四无”,即主辅设备、系统无影响机组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运行参数的设备缺陷;无主辅设备、系统的安全隐患;无24小时不可消除的一般性缺陷;整套机组达到无渗漏标准;
(十二)机组检修后,火电机组技术经济指标应实现以下目标:
1、空预器漏风率(90%以上负荷):
回转式≤7%,管式≤4%;吹灰器投入率100%;
2、排烟温度修正到设计条件下不大于设计值的3%,凝汽器端差、加热器端差≤额定值,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压力达到额定值,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量≤设计值,给水温度≥相应平均负荷设计值;
3、煤粉细度应符合所燃用煤种规定的煤粉细度值,飞灰可燃物不高于设计值或核定值,烟气含氧量在(设计值±0.5%)范围内;
4、机组容量大于100MW时的湿冷机组真空严密性≤270Pa/min;机组容量大于100MW时的空冷机组真空严密性≤100Pa/min;
5、胶球装置投入率100%,胶球装置收球率≥95%,凝汽器真空度应达到相应环境温度下的设计值;
6、在90%以上额定热负荷,气象条件正常时,夏季冷却塔出水温度与大气湿球温度的差值不高于7℃;
7、辅机及脱硫系统耗电率低优于修前,且达到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十三)A级检修后,机组技术经济指标还应实现以下目标:
1、锅炉效率:
比保证值提高0.2个百分点以上;
2、汽机热耗率:
达到性能保证值或同类型机组最优值;
3、火电机组主机轴承振动值达到优秀值,水电机组振动摆动值优于设计保证值。
第八章审计、总结与后评价
第四十四条检修项目的审计严格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设备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审计办法》的要求执行。
第四十五条机组检修结束后,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监督标准要求及时完成相关试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检修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机组A/B级检修完工投运后2个月内完成检修总结并上报集团公司,燃煤机组的检修总结格式参照附件4、水电机组参照附件5执行。
第四十七条对于A/B级检修除按《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的要求进行总结外,发电企业还应对下列问题做进一步跟踪分析,以规范检修管理,不断提高检修水平。
(一)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检修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A/B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修订,对特殊项目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二)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三)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
(四)对检修外包工作进行总结,对外包队伍进行评价;
(五)及时修订检修工艺卡、质量验收卡;
(六)根据设备异动情况修改图纸,修订、完善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七)对所有检修技术资料、各类检修总结整理归档;
(八)对检修资金进行效能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超定额,是否挪用资金等。
第四十八条检修后评价管理
(一)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结束后均要进行后评价工作,检修后评价范围主要针对检修实施前提出的安全、工期与费用、环保、质量、设备健康水平、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检修计划制定目标等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以促进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二)A/B级检修“全优”评价与管理
1、火电机组A/B级检修后连续带负荷运行100天及以上,汽机热耗率不高于性能保证值或同类型机组最优值100KJ/kW.h,以及得分率在90%以上者,可评为检修“全优”机组;
2、水电机组A/B级检修后累计运行180天及以上且无非停,得分率在90%以上者,可评为检修“全优”机组;
3、火电机组检修完工4个月、水电机组检修完工7个月内,发电企业应提交修后自评价报告,上报区域、产业公司申请修后评价;
4、区域、产业公司应组织人员按照检修后评价表,结合冷热态评价报告,对机组修后质量等进行评价;
5、A/B级检修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绩效考核范围。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二0××年度检修工期申请表
填报单位:
华能××公司填报时间:
20××年××月××日
机组编号
容量(MW)
进口/
引进/国产
机组累计运行时间
(小时)
上次A级检修竣工时间
上次B级检修竣工时间
上次C级检修竣工时间
20××年计划检修
检修
级别
计划
开工日期
计划
竣工日期
工期
(天)
重大项目(含技改)
公司领导: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附件2:
二0XX年度检修设备检修项目计划及费用申请表
填报单位:
华能××公司填报时间:
20××年××月××日
工程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检修
级别
特殊项目列入计划原因
主要技术方案及措施
计划费用(万元)
备注
一
检修总费用
二
××电厂
一)
机组检修
1
XX号机组检修
1.1
标准项目
1.2
特殊项目
1.2.1
…
二)
公用系统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