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盈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001期周申月赎说明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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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盈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001期周申月赎说明书模板
悦盈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001期(周申月赎)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本产品向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客户均可销售。
三、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
C********,您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网址】)”查询产品信息。
四、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
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请详细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揭示内容,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五、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持有到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概述
发行银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
产品名称
悦盈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001期(周申月赎)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发行方式
公募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
产品编码
YYJZLC001
产品期限
本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存续期暂定为3654天,存续期指产品成立日至到期日的理财期间,后续产品若进行展期将另行公告。
产品正常情况下每周开放申购,每月第二个开放期可申请赎回,开放期遇节假日或市场因素顺延。
理财产品份额
理财产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1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
初始认购时,1元人民币为1份。
理财产品总资产与资产净值
理财产品总资产指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理财产品总资产减去负债、扣除相关费用后即为理财产品资产净值。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指产品资产净值除以产品份额得到的单位产品份额价值,泉州银行在每个约定净值披露日计算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并公布,理财产品份额净值有可能小于1元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本行相似期限产品“海西·源泉”行云流水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期(月悦盈)过往年化业绩区间为[4.05%-4.9%],已兑付投资周期的平均业绩约为4.6%。
结合同类产品过往业绩以及当前市场投资运作环境,由于产品业绩表现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设立动态业绩比较基准,当前以4.6%为年化业绩跟踪目标,业绩比较基准非本理财业绩保证,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也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同时泉州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计划发行规模
任何时点存续规模不超过50亿份
认/申购起始金额
起始金额为1万元,超出部分以0.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0.1万份,客户最低持有份额为0.1万份
产品首发募集期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7日,泉州银行保留延长或提前终止产品认购期的权力。
如有变动,产品实际认购期以泉州银行公告为准。
认购期结束,停止本理财产品销售。
认购划款日
2018年12月18日
产品成立
泉州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或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成立时,则泉州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将在1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投资者认购账户。
产品成立日
2018年12月18日,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成立日以泉州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产品兑付日
赎回确认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1个工作日(T+1)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产品最终到期日
2028年12月19日,泉州银行有权行使提前终止权和延期终止权,若确需行使,泉州银行将另行公告,实际到期日以泉州银行公告为准。
开放期、申购/赎回预约期
1.预约申购/赎回期是指本理财产品开放允许客户预约申购/赎回的日期,即产品开放期,提交预约并不代表申购/赎回成功,泉州银行将在申购/赎回确认日确认客户是否申购/赎回成功。
2.本产品原则上每周开放申购,每月开放赎回,如开放期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周开放。
巨额赎回比例
投资者可于开放期内向泉州银行提出赎回申请,泉州银行将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受理赎回申请,若开放期赎回份额合计超过上一工作日理财产品份额的20%,则发生巨额赎回事件,泉州银行有权拒绝投资者提出的超过2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
资金托管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均为我行签约资金托管行。
提前或延期终止
理财期内,投资者无提前或延期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权利。
泉州银行对本产品保留:
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理财期内任一天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以及在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产品的权利,并将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工作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适合投资者
个人及机构客户
清算期
产品理财期内,认购划款日至产品成立日、认购划款日至申购资金起息日为募集清算期,赎回确认日、产品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至产品兑付日为还本清算期。
募集清算期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还本清算期间不计付利息。
二、产品评级、投向和比例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二级(偏低风险型),计划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现金及银行存款(0%-95%);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0%-100%);基金(货基、债基、保本基金等)(0%-80%);其他基金(0%-20%);理财直接融资工具(0%-80%);其他符合投资标准的资产(0%-20%)。
本理财产品因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但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区间,泉州银行将尽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规定区间。
泉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前提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三、理财产品申购与赎回
(一)产品开放期
本理财产品开放期固定为每周三至下周一,正常情况下每周开放申购,每月第二个开放期可申请赎回,产品开放期后T+1个工作日为申购/赎回确认日期,若开放截止日或申购/赎回确认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周开放,更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客户申请赎回需满足最低持有期限要求,即理财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20天,方可在相应的开放期申请赎回。
(产品发行初期暂不设置)
序号
开放起始日
开放截止日
申购/赎回确认日
开放期允许操作类型
1
2018-12-19
2018-12-24
2018-12-25
申购
2
2019-1-2
2019-1-7
2019-1-8
申购
3
2019-1-9
2019-1-14
2019-1-15
申购/赎回
4
2019-1-16
2019-1-21
2019-1-22
申购
5
2019-1-23
2019-1-28
2019-1-29
申购
6
2019-1-30
2019-2-11
2019-2-12
申购
7
2019-2-13
2019-2-18
2019-2-19
申购/赎回
8
2019-2-20
2019-2-25
2019-2-26
申购
…
…
…
…
…
注:
每月开放期次序以开放截止日所属月份为准。
(二)申购与赎回原则
1.投资者赎回本产品时,泉州银行不承诺保证本金。
2.本产品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赎回。
3.投资者申购、赎回本产品时,采用“未知价”原则,即本产品申购和赎回价格为产品开放截止日的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4.泉州银行将在开放期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为投资者登记份额并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
投资者申购成功后,可在此后合适开放期赎回持有份额;确认投资者申请赎回后,泉州银行在开放期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于赎回期后第1个工作日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5.客户申请赎回后剩余产品份额应大于等于产品最低持有份额要求,否则客户必须重新进行赎回或全部赎回。
四、理财产品费用、收益计算
(一)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1.本理财产品所承担的费用包括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其中申购及赎回费用暂不收取,托管费由托管行收取,费率约为0.01%/年,投资管理费由泉州银行收取,费率为0.30%/年。
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每日计提(含节假日),按季支付(原则上于每季末月21日结算)。
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费率÷当年天数
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投资管理费或托管费,E为上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第一次计算时按产品成立日实际募集金额计算)。
本理财产品到期后需优先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以及相关费用,再分配本金和收益。
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泉州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2.本理财产品设立超额业绩报酬计提及回补机制。
产品当前年化业绩比较基准为4.6%,年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6%,原则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得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若某日产品净投资收益超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折算的收益时,则超出部分将计提为产品的超额业绩准备;若某日产品净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折算收益,则产品以已累计的超额业绩准备为限回补当日净投资收益,且回补后当日净投资收益不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折算的收益。
当理财产品运作良好而超额业绩准备累计至一定规模时,泉州银行可提取其作为超额业绩报酬,但提取比例不得超过累计超额业绩准备的80%。
(二)持有收益计算
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可按下式计算:
理财收益额=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份额×(赎回日、终止日或到期日份额净值-申购日或认购日份额净值)。
(三)风险示例
情景1:
赎回/到期净值低于认/申购净值
假设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的份额为5万份,认/申购价格为1.********,赎回/到期时的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为0.********,投资者应得资金为:
5万份×0.********=47830元,则投资者亏损5万份×(0.********-1.********)=4920元。
情景2:
产品提前终止
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投资者认/申购并持有理财产品的份额为5万份,申购价格为1.********,提前终止时的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为0.********,投资者应得资金为:
5万份×0.********=47830元,则投资者亏损5万份×(0.********-1.********)=3420元。
情景3:
最不利投资情形下
若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四)特别说明
1.理财期间每周开放申购,每月开放一次赎回。
2.本理财产品宣告成立之日起,泉州银行将按照协议书约定对理财资金进行管理和运作,理财资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在理财产品成立之前交存于银行的理财本金,从投资者认购日起到本理财产品认购划款日(不含)为止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延期终止权利。
在理财产品到期前,投资者无提前/延期终止权,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并影响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以及其他泉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时,泉州银行有提前/延期终止权。
如果泉州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泉州银行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延期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T+2)内向投资者返还应得资金。
4.本金及收益支付:
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延期终止时,由于涉及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财产的变现,原则上泉州银行将在产品到期日2个工作日(T+2)或延期/提前终止日2个工作日(T+2)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到投资者结算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延期终止兑付时,可能因净值四舍五入造成一定的尾差,泉州银行将结合投资管理费予以统筹。
五、理财产品估值
(一)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估值的对象包括产品所拥有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固定收益类产品、应收款项、其他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
(二)估值方法
1.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以本金列示,按约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活期存款利息以收到利息当日计入利息收入。
2.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以本金列示,按预期收益率逐日计提收益。
3.产品持有的直接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计划等资产以本金列示,按约定预期收益率逐日计提利息或收益。
4.债券回购等负债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5.债券投资原则采用市价估值,如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债券可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证券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可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理财产品资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机构沟通一致,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按最能反映理财产品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理财产品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原因暂停营业时,或因其它任何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准确评估理财产品资产价值时,可暂停估值,但估值条件恢复时必须按规定完成估值工作。
8.对监管机构允许投资但上述条款未涉及的资产,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三)净值披露
产品存续期内,泉州银行每个工作日披露产品份额净值,公布时间为约定披露日期后第1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另行调整。
产品份额净值估值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即0.********元,小数点后第7位四舍五入,客户可通过泉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相关模块查阅。
六、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的变化、所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产品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管理人风险:
因管理人(包括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延期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形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延长理财产品期限,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不能及时收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等风险。
5.再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结束或提前终止后,因市场利率下滑,本金和利息再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
投资期内,如果发生泉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泉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持有到期收益的风险。
7.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风险:
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投资者除了丧失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8.信息传递风险:
泉州银行不为本产品另行提供产品账单,产品信息以《认购确认书》为准,投资者也可及时到泉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泉州银行网站(【网址】)查询产品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泉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泉州银行。
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泉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泉州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政策法律风险:
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该理财计划不能成立或提前终止,则该理财计划相应不成立或提前终止。
10.不可抗力风险:
指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的风险。
11.理财计划发行不成功的风险:
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设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泉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则泉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12.操作风险:
由于系统的不合规或失败、或者外部事件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原因,执行和交割原因,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故障等。
七、信息披露
1.本理财产品的公开信息披露将通过泉州银行网站(【网址】)或泉州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请投资者注意经常查阅或咨询。
2.对于泉州银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本期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泉州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3.泉州银行、投资者同意理财资产报告无需审计。
如监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相关审计费用由理财资产承担。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由于投资者原因导致泉州银行终止双方理财关系的情形
1.若因投资者原因导致扣款失败,则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失败。
2.若投资者的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或者采取其它限制权利的措施,则视同投资者违约,泉州银行有权自扣划或采取其它限制权利的措施之日起终止与该投资者对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关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违约导致的损失,如因此造成泉州银行损失,投资者应赔偿泉州银行损失。
3.由于投资者原因导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泉州银行认定必须终止与该投资者对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关系的其他情形。
(二)理财产品合同违约
1.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以本理财资金设定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如因司法或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理财账户内资产的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均被视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协议书,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若投资者发生违约,给本期理财产品或本期理财产品下的其他投资者、银行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违约投资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泉州银行有权代表本期理财计划向责任方依法追偿,追偿所得在扣除追偿费用后计入本期理财产品资产。
3.理财产品协议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行业规则。
协议书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别提示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泉州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了解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若您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泉州银行各营业网点理财经理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其他收益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泉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额外收益承诺。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解释权归泉州银行所有,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未尽事宜,由泉州银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信尽职的原则负责解释。
附件:
开放期安排
注:
泉州银行暂公布本产品成立后至2019年的开放期安排,后续年份开放期待该年份国家节假日安排出台后更新。
泉州银行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国家节假日安排调整开放期的权利,请以实际公告或更新后说明书所载为准。
序号
开放起始日
开放截止日
申购/赎回确认日
开放期允许操作类型
1
2018/12/19
2018/12/24
2018/12/25
申购
2
2019/1/2
2019/1/7
2019/1/8
申购
3
2019/1/9
2019/1/14
2019/1/15
申购/赎回
4
2019/1/16
2019/1/21
2019/1/22
申购
5
2019/1/23
2019/1/28
2019/1/29
申购
6
2019/1/30
2019/2/11
2019/2/12
申购
7
2019/2/13
2019/2/18
2019/2/19
申购/赎回
8
2019/2/20
2019/2/25
2019/2/26
申购
9
2019/2/27
2019/3/4
2019/3/5
申购
10
2019/3/6
2019/3/11
2019/3/12
申购/赎回
11
2019/3/13
2019/3/18
2019/3/19
申购
12
2019/3/20
2019/3/25
2019/3/26
申购
13
2019/3/27
2019/4/1
2019/4/2
申购
14
2019/4/3
2019/4/8
2019/4/9
申购/赎回
15
2019/4/10
2019/4/15
2019/4/16
申购
16
2019/4/17
2019/4/22
2019/4/23
申购
17
2019/4/24
2019/4/29
2019/4/30
申购
18
2019/5/2
2019/5/6
2019/5/7
申购
19
2019/5/8
2019/5/13
2019/5/14
申购/赎回
20
2019/5/15
2019/5/20
2019/5/21
申购
21
2019/5/22
2019/5/27
2019/5/28
申购
22
2019/5/29
2019/6/3
2019/6/4
申购
23
2019/6/5
2019/6/10
2019/6/11
申购/赎回
24
2019/6/12
2019/6/17
2019/6/18
申购
25
2019/6/19
2019/6/24
2019/6/25
申购
26
2019/6/26
2019/7/1
2019/7/2
申购
27
2019/7/3
2019/7/8
2019/7/9
申购/赎回
28
2019/7/10
2019/7/15
2019/7/16
申购
29
2019/7/17
2019/7/22
2019/7/23
申购
30
2019/7/2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