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卫生院绩效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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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卫生院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东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医院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完善“两级考核,两个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以“民主协商、实施改进、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和绩效沟通”为管理模式,以“定位公益、以岗定责、标量比对、量质挂钩、多元激励、持续改进”的岗位绩效管理制度,推进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为主,以工作数、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基本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为主线,实行绩效管理与社会效益挂钩,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公开、公正,兼顾公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惩结合,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向一线岗位、关键岗位倾斜;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适当拉开差距;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科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每月预警指标与核心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管理对象为:
业务(职能)科室及人员。
第四条医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及监督小组分别负责院内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医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组成,负责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及考核的组织协调、宣传、解释等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以工作人员考核情况进行复核;牵头负责做好医院绩效考核的质量与数量的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公示、核算及满意度调查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医务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院内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干事组成,负责按各类岗位要求及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内部绩效考核标准开展具体考核工作。
第八条成立绩效考核监督小组,财务科负责人任组长,部分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绩效考核的纪律监督、职工申诉、复核等工作。
第三章民主协商
第九条院委会年初组织召开绩效考核有关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绩效管理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绩效管理认识,通过民主协商、公开讨论制定有关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动态调整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科学制订年度绩效计划。
第十条院委会根据市、县局有关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组织召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会议,通过个别谈话、民主协商,把综合目标任务及量化指标分解到各科室,由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签订综合目标考核责任状,院委会定期对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科室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职工的考核情绩效工资与个人承担的目标任务实行绩效挂勾,分级考核后汇总上报院部。
第四章考核类别
第十一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类别:
凡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
防保站(健康档案管理、妇保、儿保、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卫生监督、一体化管理等)
(二)基本医疗服务类别:
凡是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
门诊部(中医科、口腔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门诊护理、输液观察、康复理疗科)、医技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科、胃镜室)、住院部(内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护理部);
(三)综合管理服务类别:
凡是从事综合管理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
行政、后勤、信息管理、财务、人事管理、医保、药剂等科室及人员。
第五章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主要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满意度及否决情指标等有关情况,对指标进行量化。
不将经济指标列入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科室、人员考核内容
(一)公共考核项目[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35分]
(二)岗位考核项目[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据工作分工占相应比例)65分]。
(三)收集工作量。
通过查阅各种信息系统、各类统计表、工作记录等收集工作量,同时把工作量进行分值比对。
(四)考核工作质量。
通过查阅种类资料、现场检查、结合信访投诉管理、日常巡视检查、满意度调查及上级检查反馈情况等方式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停发当月绩效,并根据工作表现,按50%-100%核算下月实际工作量: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
2、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
3、推诿病人、过度医疗、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患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给单位造成损失;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6、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
7、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核实;
8、损害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9、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季度零发放,扣发奖金,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一)考核周期内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
(四)挂床骗保;
(五)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
(六)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及医疗工作弄虚作假。
第六章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确定不同类别岗位的工作量;
(一)设计工作量统计考核表,通过各种信息系统、报表、记录,统计各科室工作量(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扣除当月考核性绩效工资部分)。
(二)确定标准工作量分值。
“标准工作量”:
不同类别岗位统一设定标准工作量,以看1个门诊病人为1个标准工作量。
根据各类岗位工作性质分别比对;各岗位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对应的分值核算给予相应的绩效待遇,兼职者按相应工作量比对统计,无法统计工作量者执行全院奖励绩效的平均值。
第十七条 实施以岗位标准工作量为基础,以质量考核为核心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量确定该科室、人员的待分配绩效工资总额。
(二)考核的质量得分作为该科室及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系数。
(三)公共卫生的工作量实行基础考核,每季度必须完成(纸质+电子录入)应完成目标任务的98%,并通过上级检查,考核在90%以上,否则,按完成百分比折算。
(四)预警指标考核:
凡市、县局考核预警指标或内部考核预警指标,上季度考核不达标,而在下季度仍未达标的,双倍扣分。
(五)公共卫生服务内部质量评价考核若发生一例不真实情况,予以限期改正,否则,科室工作量扣减30%-50%。
第七章 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 统计工作量。
每月由职工本人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书面汇报本月出勤、完成工作量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总统计;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信息系统、各种报表、工作记录、病历、考勤表、投诉记录、日常巡视记录等相关资料,核实工作质量,统计各科室工作量。
第十九条 质量评价。
按照各类质量评价标准对各科室及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对每位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服务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并由本人签字。
第二十条 数据整理。
汇总收集资料及质量评价情况,分析计算得到各科室、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并根据得分划分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分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违反核心考核指标一票否决;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优秀等次控制在20%以内(90分以上大于20%时,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考核为不合格者,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应得绩效的50%计算。
第二十一条 结果公示。
原则上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科室所有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按月在院内予以公示和通报,每月考核结果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结果申诉。
各科室和个人地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核工作小组必须在2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三条 结果确定。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复核结果和无异议初评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报财务股核算绩效工资。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四条 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60%每月固定发放,40%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考勤表、投诉记录、医德医风记录、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查看、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后对无违反以上劳动纪律和任务按时完成的岗位人员每月足额发放。
第二十五条 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用于核算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月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科室年度评先和个人评先、评优、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六条 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
根据卫生局核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任务数,结合我院实际,分配给科室或个人,作为对科室或个人定量部分的量化指标考核;工作任务超出部分(护理部或其他部分超出平均数的)按超出的百分比给予奖励。
实行全院控制,每月单位从院长奖励性工资中提取20%,与当月奖励性绩效一并核算发放。
(一)单位可分配考核性绩效工资计算:
可分配考核性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40%总额+每月单位从院长奖励性工资中提取20%总额。
(二)科室的绩效工资计算
各科室的绩效工资分别按各服务类别设置的权重及核定的总量进行计算。
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超收任务×40%-[(2015年药占比+耗材比+外检收入占比)-(2014年药占比+耗材比+外检收入占比的全县平均数)]×(2015年单位药品、耗材、外检收入的总金额之和)。
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服务量绩效工资×实际科室工作量得分
单位服务量绩效工资=可分配考核性绩效工资总量/各科室实际工作量得分总和
各科室实际工作量得分总和=科室工作量×科室质量考核百分比×岗位工作量系数之和
质量考核百分比(系数)=质量考核得分/100×100%
(三)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计算
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分别在各科室的绩效工资总量中予以再分配。
岗位人员服务量绩效工资=科室绩效工资总量/科室实际工作量得分×岗位人员实际工作量得分×岗位工作量系数
岗位人员实际工作量得分=岗位人员工作量×科室质量考核百分比
质量考核百分比(系数)=质量考核得分/100×100%。
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量不便统计的科室,绩效工资执行全院平均值。
第九章 完善绩效
第二十七条 开展比较分析。
将考核期内的实际工作表现与绩效计划的目标进行对比,寻求工作绩效的差距和不足;将考核期内的实际绩效与上一期的工作绩效进行比较,衡量和比较其进步或差距。
第二十八条 绩效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反馈、沟通和民主协商,制定合理的绩效改进方案,并确保其能够有效的实施,尽可能为科室、个人的绩效改进提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帮助。
第二十九条 开展绩效沟通。
重点对绩效不佳的科室、个人进行沟通、指导和民主协商,掌握工作改进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发现自身优点、问题和不足,相互促进、互助提高,全面推进医院各种工作。
第三十条 突出贡献奖。
由院委会和绩效考核组相关人员集体讨论评定,被评定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综合满意度居全院前5名,②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居全院前5名,每年终评定一次,在收支结余中予以奖励,同时每年决算后根据工作量等情况进行收支结余二次分配。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医院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经院委会研究、科室负责人会议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附件:
1、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绩效管理岗位工作量比对细则
2、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
绩效考核岗位工作量比对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绩效管理办法,顺利推进我院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市、县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类别特点,特制定岗位工作量比对细则。
一、比对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三)体现科学合理、奖勤罚懒的原则。
(四)倾斜一线岗位、关健岗位的原则。
二、比对类别
根据《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将岗位类别分为三类岗位类别:
(一)公共卫生服务类别:
凡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防保站(妇保、儿保、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一体化管理等。
(二)基本医疗服务类别;凡是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门诊部(中医科、口腔科、门诊护理、输液观察、康复理疗科)、住院部(内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护理部、医技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科、胃镜室);
(三)综合管理服务类别:
凡是从事综合管理服务的科室及人员。
如:
行政、后勤、信息管理、财务、人事管理、医保、药剂等科室及人员。
三、比对方法
在同一类别工作中,选定一项工作作为标准工作量值,其他工作量比对标准工作量的工作技术高低、难易程度、劳动强度、消耗时间等确定相应的工作量值。
四、比对标准(见附表)
(一)基本医疗服务类:
选定以1门(急)诊人次为1个标准服务量。
即从病人到医院门诊就诊完成医疗诊断和医疗方案及门诊处置的全过程。
(二)公共卫生服务类:
公共卫生服务类以建立1份居民健康档案为标准服务量,即从采集信息、建立纸质档案到电子档案的完成全过程算1个标准工作量。
(三)综合管理服务类:
综合管理服务以完成1份简报为1个标准服务量。
即从采集信息、编辑简报到完成上报全过程。
以完成1份简报为标准服务量值1.0。
(四)综合比对:
根据岗位技术特点,统一全院工作量比对标准,各岗位工作量系数为:
临床类:
1.0,公共卫生、护士、医技、药剂:
0.9,无相应技术职称、综合管理:
0.8。
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工作量分值比对表
工作量名称
实际值
比对分值
总服务量
备注
出勤(天)
1.5
值班(天)
5
加班(天)
0.5
会议、培训
10
公务出差(天)
5
科室负责人
10
门急诊人次
1
其中:
中医门诊人次
中医门诊人次
1.2
中药处方
2
出诊、会议人次
2
医疗保障人次
2
临时指令性
院前急救人次
2
住院床日(护理)
特级护理
5
一级护理
4
二级护理
3
三级护理
2
住院床日(医、技)
特级护理
0.5
一级护理
0.4
二级护理
0.3
三级护理
0.2
住院病人人资
入、出院人次
4
医生
2
护理
收住院人次
2
医生
管住院人次
2
医生
病危人次
4
医生4、护士4
危重抢救人次
8
医生8、护士8
各种辅助检查人数
检验
0.3
医生开单
放射、心电
0.5
医生开单
B超
0.8
医生开单
胃镜
5
医生开单
辅助检查项目次
检验
2
医技科操作
B超、心电
2
医技科操作
放射
3.0
医技科操作
胃镜
6
医技科操作
门、急诊观察人次
医生
0.2
护士
1.5
各种治疗人次(医生)
A治疗
1.5
B治疗
2.5
C治疗
3.5
各类手术
门诊手术
6
医生
4
护士
一类手术
6
手术、麻醉
4
一助、护士
二类手术
8
手术
6
一助、护士、麻醉
4
二助
三类手术
10
手术、麻醉
8
一助
6
二助、护士
各种治疗人次(护理)
A治疗
1
B治疗
2
C治疗
3.5
医疗废物、院感
10
每月
药房
药库
发西药次
0.2
发中药次
1
对账次数
0.5
领药次数
2
入、出库
2
对账次数
0.5
统计门诊人次、住院人次
1
每天
合计
各种治疗人次
医生部分:
A治疗:
拆线、换药、妇检、孕检、小清创缝合
B治疗:
大清创缝合、烫伤换药、包皮手术、外固定术、表浅包块切除术、拔甲术、异物取出术、电针、中频、电动牵引、中药离子导入、火罐、针刺、推拿、功能训练、艾炙、挑治、穴位注射、包扎、手法复位、刺络拔罐、牙科治疗、小针刀等
C治疗:
中药服帖、蜡疗、熏蒸疗法
护理部分
A、治疗:
肌肉注射、雾化吸入、滴鼻、物理降温、吸氧、皮内注射、静脉注射、更换药物、静脉采血
B、治疗:
备皮、静脉输液、心电监护、会阴冲洗、导尿、灌肠
C、治疗:
洗胃等
考核组:
科室负责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计分标准
工作量名称
实际值
比对分值
总服务量
备注
出勤(天)
1.5
加班(小时)
0.5
公务出差(天)
5
会议、培训
10
科室负责人
10
基础工作量(天)
3
新建卡、证、档案、人次
1
疫苗管理次
2
购苗、入库
查验预防接种证人次
2
下村、居收集新生儿、流动儿童等人次
0.5
传染病督查、调研、疫情个案调查次
3
各类报表上报(次)
2
张/次
访视人次(产后)
3
计划生育服务、产前检查人次
1
儿童、妇女体检人次
2
发放叶酸人次
1
出生证办理
0.5
公共卫生服务下村(天)
3
公共卫生服务下居段(天)
4
体检人次(测身高、腰围、体重)、血压、血糖、血常规
0.5
检验(肝功、肾功)
1
录入体检人次
0.6
完善表格
1
体检会场协调
2
内科、外科、理疗科体检人次
1
各种体检登记人次(发放礼品、宣传、体检回执单)
0.7
心电、B超、妇科体检人次
1
各种下村随访建档(人次)
1
新建立、录入个人健康档案
1.5
健康讲座及宣教活动、高危筛查活动
2
35岁以上人群测血压(督察)每次
2
预防性体检人次
2
开死亡证明
1
各种卡的报送
2
各种计划、总结、小结等
5
督查门诊日志登记
2
迎接国家级检查
10
迎接省级检查
5
迎接市级检查
3
迎接交流学习
2
临时突击任务人员
2
每天每人
合计
备注:
体检队体检分值说明:
凡参与体检当天人员必须全体共同参与当天完善体检纸质资料,交回公卫办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算完善当天工作量,如中场离开或体检完后未完善资料擅自离开人员、当天该同志的体检分值为零分。
考核组:
科室负责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
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后勤工作量计分标准
类别
工作量名称
实际值
比对分值
总服务量
备注
行政后勤
出勤(天)
1.5
值班(天)
1
加班(小时)
0.5
会议、培训
10
科室负责人
10
公务出差(天)
5
各类报表上报(次)
2
档案管理(份)
0.1
文件收发(份)
0.5
文件起草、报表(次)
5
简报(份)
4
大事记(件)
5
抽查考勤、各种督查(次)
1
信访处理(件)
2
迎接各种检查、调研(次)
5
财务科
总务科安排的事务
1
信息维护、处理
4
合作医疗报销人次
0.2
合作医疗特病申报人次
2
药品会计核账(次)
2
票据领用、核销(次)
2
报表(次)
2
晋升、定级等(人次)
3
办理出院病人(人次)
3
门诊收费(次)
0.2
下村盘存、督查
每天
总务及其他
搬运糖水(件)
0.5
背消毒包(次)
0.5
中心供氧
1
各种维修(次)
0.2
发电(次)
4
设备报修(次)
1
更换戊二醛(次)
2
院感检查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消毒(个)
0.1
其他事务(天)
4
其他事务(次)
1
合计
备注:
其他事务中耗时长且脏、重、累的活计给予4分/天,如搬家、油漆桌椅等;其他事务中耗时短且脏、重、累的活计给予1分/次,如疏通下水道等。
考核组:
科室负责人:
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