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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总99页)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

前言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人身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与其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建设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目前,建筑施工行业中现有的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培训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建管质[2009]5号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管质[2009]29号)编写,全套教材共8册。

《桩机操作工》由编写,《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由编写,《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由编写,《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由编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由编写,《垂直运输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由编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由编写,《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由编写,此外,本套教材都由编审。

本套教材针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点,遵循科学、实用的原则,内容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图文并茂,系统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强。

第一章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专业基础知识…………………………………

(1)

第一节力学基础………………………………………………………………

(1)

第二节电工基础………………………………………………………………(11)

第三节常用吊索具和起重机具………………………………………………(17)

第二章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专业技术理论…………………………………(35)

第一节高处作业吊篮基本知识………………………………………………(35)

第二节高处作业吊篮的分类…………………………………………………………(35)

第三节吊篮组成与技术要求…………………………………………………(37)

第四节高处作业吊篮常见故障原因、处置方法(附事故案例)……………(49)

第五节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54)

第六节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0)

第三章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安全操作技能考核……………………………(70)

第一节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与调试零部件判废

第三节紧急情况处理

第一章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专业基础知识

第一节力学基础

力学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重要的基础科学,模板的支撑、脚手架的搭设、起重设备的吊装以及建筑材料的安全选择都离不开对力学的研究。

因此,我们必须要掌握力学的有关知识。

由于篇幅有限,本节只是简要介绍力学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真正掌握力学的知识还必须通过系统地学习。

一、力学的基本概念

1.力

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通过对物体运动的观察和分析,逐步建立了力的概念。

力是物体间相互的机械作用,其效应是使物体的运动状态或物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发生改变。

1)力:

力使物体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效应称为力的外效应。

如人推车,手以力作用于车,使车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由静止到运动,由慢到快。

而力使物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发生改变的效应则称为力的内效应。

2)力的三要素:

实践表明,力对物体的效应包括外效应和内效应,取决于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三个要素。

3)力的矢量表示:

力是一个有大小和方向的量,所以力是矢量。

它可以用一带箭头的直线段来表示,其中线段的长度按一定的比例尺表示力的大小,线段的方位例如与水平线成0角和箭头的指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或终点表示力的作用点;过力的作用点沿力的矢量方位画出的直线,称为力的作用线。

4)力的单位:

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的单位是牛顿N或千牛(kN)。

5)力系:

物体同时受若干个力的作用时,则称该物体受一力系作用。

为讨论问题的方便,可将力系分为两类:

若构成力系的各个力的作用线位于同一平面内,则称此力系为平面力系;若不在同一平面内,则称之为空间力系。

作用于物体上的力系若能用另一力系代替而效应不变,则这两个力系互称为等效力系。

若一个力与另一个力系等效,则这个力称为该力系的合力。

2.刚体

力对物体的效应,除了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外,还使物体发生变形即几何形状和尺寸发生改变。

在正常情况下,工程上的机械零件和结构构件在力的作用下发生的变形是很微小的,甚至只有专门的仪器才能测量出来。

所以在考虑力对物体的外效应时,可以不计力对物体所引起的微小变形,把物体看成是不变形的。

在力学中,把这种在任何力的作用下,体积和形状都不发生改变的物体叫做刚体

工程上把物体相对于地球处于静止或作为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称为物体处于平衡状态,简称平衡。

如果物体处于平衡,则作用于物体上的力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该条件称为平衡条件。

4.二力平衡定律

作用在同一物体上的两个力,使物体平衡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

这两个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线在同一条直线上简称等值、反向、共线。

此称为二力平衡定律。

应该注意,定律的成立与物体的形状无关。

5.加减平衡力系定律

在作用于物体上的一个力系中,增加或去掉任何一个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物体的效应。

应用这个定律可以导出作用于物体上力的一个重要性质――力的可传性:

作用在物体上的力可沿其作用线移动,而不改变该力对物体的效应。

例如,用手推车或沿手对车的施力方向用绳拉车,只要力的大小不变,车子将产生相同的运动效应。

根据力的可传性,力在刚体上的作用点可用它的作用线代替,所以作用于刚体上的力之三要素又可表示为:

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线。

6.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律

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为作用于该点的一个合力,它的大小和方向由这两个力的矢量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来表示,亦可用矢量表达式来表示。

当物体受三个不平行力的作用而平衡时,这三个力的作用线必汇交于一点,称此为三力平衡汇交定理。

平行四边形定律,可将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合成为一个合力。

同样它也可以把作用在物体上的一个力分解为相交的两个分力。

由几何学可知,一条对角线可以做出无数个平行四边形。

即一个力分解为两个相交力可以有无穷多种。

在工程中,一般将力分解为两个互相垂直的分力。

例如,常将斜坡上物体所受的重力分解为沿斜坡方向上的分力和沿斜坡法线方向上的分力。

将力沿互相垂直方向分解,称正交分解。

7.作用和反作用定律

两物体间相互作用的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沿同一直线,并分别作用在两个物体上。

作用和反作用定律是力学中的基本定律,它对物体的受力分析起着重要作用,它是分析若干个物体组成的物体系统简称物系受力的基础。

如建筑工程中,将载荷视为主动作用于物体上的力。

载荷力屋架承受的风压、积雪及材料的自重等的传递都是通过物体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传递到基础的。

上述诸定律是静力学的基本定律。

静力学的其它定理和公式都可以用它们来证明和推导出来。

8.约束和约束反力

在空间能自由地作任意方向运动的物体称为自由体。

物体在某个方向的运动受到限制,这种物体称为非自由体。

那些限制物体某些运动的条件称为约束,约束给被约束物体的力称为约束反作用力,简称约束反力。

例如,绳子限制电灯向下运动,电灯就是一个非自由体,绳子对电灯而言是一个约束,阻止电灯向下的。

绳子中的张力T就是约束反力。

另外,电灯还受重力的作用,重力有使物体向下运动的趋势,它与约束反力有区别,故称主动力主动力是具有使物体运动或有运动趋势的力。

约束反力的方向与被约束物的运动方向相反。

1)柔性约束

如用绳悬吊重物,由于绳索只能阻止物体沿着绳索伸长方向上的运动,所以绳索的约束反力沿着绳索背向物体。

2)光滑接触表面约束

因为接触表面是光滑的,所以可不考虑接触表面的摩擦力。

这样,光滑表面只能阻挡物体沿垂直于接触面方向上的运动,所以约束反力的方向是沿接触面的法线方向,作用点为接触点。

3)固定铰链支座约束

用光滑圆柱销把构件与底座连接,并把底座固定在支承物上而构成的支座称为固定铰链支座。

用固定铰链支座约束的构件,它只能绕铰轴转动。

此种约束的约束反力是在垂直于圆柱销轴线的平面内,通过圆柱销孔中心,一般方向不能预先确定。

4)滚动铰链支座约束

固定铰链支座是将铰链支座固定在支承物上形成的,如果将铰链支座安装在带有滚动轴的支座上,形成滚动铰链支座,被约束物体不但能自由转动,而且还可以沿平行于支座底面的方向任意移动,所以这种支座只能阻止物体沿垂直于支座底面的方向运动。

约束反力作用线必通过铰链中心。

滚动铰链支座和固定铰链支座在桥梁、屋架上用得较多。

滚动支座能适应桥梁屋架因温度变化而引起的伸长和缩短。

5)光滑圆柱销钉约束

圆柱销钉把两个构件连接在一起。

这种约束限制被约束的两个构件作相对移动,只能容许两构件作相对于销钉轴线的转动。

6)链杆约束

两端用铰链与物体联接而不计自重的直杆AB称为链杆。

它能阻止物体沿链杆方向的分开和靠拢,但不能阻止其他方向的运动。

所以,链杆的约束反力的方向只能沿连杆的轴线,根据受力情况而定。

7)固定端支座约束

这种支座是将物体牢固地嵌固在墙上或基础上。

它能阻止被约束物体在任何方向的移动,而且能阻止它自由转动。

雨蓬、外阳台等就是嵌固在墙内的,属固定端约束。

9.物体的受力分析

在解决实际的工程问题时,往往需要对工程结构中的构件进行受力分析。

这首先需要选定研究对象,然后分析研究对象上所受的全部主动力和约束力,确定每个力的大小、位置和方向。

这个分析过程称为对研究对象的受力分析。

为了完整、清晰、正确地把物体所受的全部力表示出来,必须把研究对象从它周围的物体中分离出来。

这种分离出来分析的物体称为分离体分离体可以是一个物体,也可以是某几个物体的组合。

单独画其简图称为分离体图。

根据受力情况,将作用于该分离体上的所有作用力用力矢量表示,并画在分离体图上,则可得分离体的受力图。

二、平面力系

平面力系是指各力作用线位于同一平面的力系。

在平面力系中,各力作用线交于一点的力系称为平面汇交力系,各力作用线相互平行的力系称为平面平行力系,各力作用线既不交于一点、又不全部互相平行的力系称为平面一般力系。

平面汇交力系可以合成为一个合力,合力作用线通过力系的汇交点,合力的大小和方向可由力多边形封闭边确定。

力系合力为零,说明物体处于平衡状态。

平面汇交力系平衡的几何条件是力多边形自行封闭。

通过公式可求出力在坐标轴上的投影。

力在平面直角坐标系的两个坐标轴上的投影与力的作用线刚好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

根据勾股定理和三角关系即可由这两个投影来确定力的大小和方向。

平面汇交力系平衡的必要充分条件是合力为零,即力系中所有各力在任意坐标轴上投影的代数和为零。

在生活和生产实践中,人们发现力对物体的外效应,除了使物体产生移动外,还可使物体产生转动。

例如,用手推门、用扳手转动螺母等,都是力使物体产生转动的例子。

力作用在物体上,使物体产生转动的效应有大有小。

经验告诉我们,用扳手转动螺母时,作用于扳手一端的力使扳手绕某点转动的效应不仅与力的大小有关,而且与某点到力作用线的垂直距离有关。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一种力系,它由两个大小相等、作用线不重合的反向平行力组成。

例如,汽车司机两手加给方向盘的一对力;钳工用丝锥攻螺纹时两手加在绞杠上的一对力;拧水龙头加在水龙头把上的一对力等。

实践及实验表明,这一对力既无合力,(在任何方向投影之和为零)本身又不平衡,但却具有使物体转动的效应。

在力学中,用力偶来表示这种等值、反向、作用线不重合的一对力所构成的特殊力系。

构成力偶的二力作用线所决定的平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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