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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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河道整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章质量管理体系

1.1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1.2公司承诺

质量承诺:

保证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优良等级标准。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工序进行施工,在检查中若发现某工序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即使验收前抽检合格,我单位自愿接受扣除该施工工序的全部造价。

1.3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如下图:

 

 

第二章质量管理措施

2.1质量岗位职责

2.1.1项目经理职责

(1)根据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规章,组织建立本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2)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依据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把好工程质量关。

(3)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跟踪、服务工作。

(6)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迅速组织调查分析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2.1.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依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的管理规章,主持项目部技术方面的工作。

(2)根据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建立本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实施。

(3)依据施工合同的技术条款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工艺要求,签发技术交底卡。

(4)合同设计、工程监理(业主)进行图纸会审,磋商有关技术、质量控制的问题。

(5)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安全问题。

(6)主持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7)主持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主持和指导防止事故蔓延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并对实施的效果负责。

(8)负责工程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审核,并对反映工程项目质量真实性负责。

2.2.3工程师职责

(1)应熟悉和掌握特种机电设备的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了解施工合同对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

(2)开工前要熟悉和掌握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对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及审核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提出工艺要求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3)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和施工工序,用技术交底卡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工艺、质量、安全交底。

对施工班组提出不明确的地方,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

(4)应与质量检查员密切联系,共同蹉商提高施工工艺和质量的问题,根据产品的性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产品与技术文件不相符或尺寸出现差错等,应作好记录,迅速报告技术负责人或向业主(工程监理)反映,共同磋商处理的办法。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有权抽查各工序的工艺、质量检测结果,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施工质量,有权停止施工并提出处理办法,协助施工班组进行返修。

(7)主持一般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督促和指导班组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因事故而返修的施工方案和工程质量负责。

(8)参与质量回访,负责保修期内的质量跟踪技术服务。

(9)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总结,形成书面存档。

(9)负责搜集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建档的技术文件资料。

2.1.4质检员职责

(1)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行使质量检验职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优劣有否决权。

(2)应熟悉和掌握国家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3)帮助和指导建立“三检制”的实施,负责抽查各施工班组的工序质量自检、复检的检测结果,对达不到工序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施工班组停工,并指导作业人员进行责令返修。

(4)主持建设方或供应商的到货设备交接验收及负责外观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主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作好记录,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6)要与施工技术(工艺员)密切联系,共同磋商提高工艺、质量改进的问题。

(7)依据施工合同的技术要求,按施工技术(工艺)员审核确认的产品质量特性、图纸的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质量终检,对各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测结果负责。

(8)对照质量自检报告表从安装到调试,各工序质量经检验合格后,负责与用户会同特种机电设备质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9)负责整理、审核质量检验、检测建档资料,主持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

(9)参与负责保修期内的质量跟踪服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电梯、起重机安装维修质量负责。

2.1.5班组长职责

(1)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班组创优质工程活动,使每个职工都明白自已的职责。

(3)负责班组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技术方面的管理工作,对本班组承接的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

(4)接受施工任务后,要组织全体职工与施工技术员进行交底,了解和熟悉施工项目设计图纸、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施工规范的规定,检查落实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5)组织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从开始到竣工,从每一个单元(分项)工程到分部工程,每一个工序自始至终都要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谁操作谁保证”的原则,把对公司负责、对业主负责放在首位。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施工质量。

(6)负责检查每一个工序的施工:

坚持执行三检制,对工艺、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及时纠正,除责令作业人员返工外,要对全班职工进行教育,以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

(7)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产品与技术文件不符或尺寸出现差错等问题,要及时停止施工,并作好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向施工技术员或质检员报告。

(8)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施工规范、工艺、质量标准,负责检查、检测竣工的施工质量,对衡量质量性能的数据负责。

(9)严格工序管理,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瞒工程未经检验签证认可,不得擅自覆盖。

(9)要教育职工遵守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作业区域周围环境卫生,做到工完场清、整洁卫生。

2.1.6工人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对用户负责的思想,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和工程处(项目部)的管理规定,对自己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产品说明书、施工规范等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艺、规范中不明确的问题或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向班组或施工技术员提出。

发现设备零部件有缺陷或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班组或施工负责人报告,并作好记录。

(4)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按图纸施工,设备产品质量要求精心施工,严格控制工艺,把好每一道的工序质量关,防止误用、错用“不合格品”。

(5)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对照工艺要求、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的规定,全面检查、检测一次,并作好记录。

(6)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2采购管理制度

2.2.1采购计划

(1)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

合同、计划表、设计清单、修改通知单、工程实际需求与施工进度;对于代用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

(2)采购计划内容包括:

名称、主要规格和数量、随机附件、投资额、计划完成日期、使用单位等。

(3)若工程项目有漏项或设计更改增、减设备,以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或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4)编制采购计划书。

2.2.2订货

(1)自行选型的设备

a.设备订货是在设备选型基础上进行的,按照设备选型阶段定下来的方案进行市场货源调查。

b.参加设备订货会议及向制造厂和供应商联系询价和了解供货情况。

c.设计院选型的设备根据信息库和/或从头开始进行收集信息与对分供商的评价。

2.2.3顾客提供产品管理规定

(1)顾客提供产品的内容

设材科通过与顾客商定或合同规定,明确顾客提供产品的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写《顾客提供产品清单》。

(2)做好顾客提供产品的管理几项工作

a.顾客提供产品的形式及管理

b.顾客提供产品接收、验证标识、包装、防护条件等。

c.顾客提供产品的文件和资料控制

d.产品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交使用单位进行管理。

e.产品合格证、验收记录和接收记录由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管理,工程竣工时列出明细清单随同配品、配件、剩余设备一并移交给顾客。

(3)采购产品验证与检验

a.采购产品到货后,由设材科派人与项目部材料员(必要时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参与)、供方人员对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进行验证,并作验收记录(设备开箱验收单)。

b.验证合格的产品由项目部按《仓库管理制度》进行保管、贮存和维护;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规定》执行,采购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退货或换货、索赔等工作。

c.验证时产品合格证、厂家技术文件、图纸、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交接并作记录,移交项目部归档保管。

d.对需要检验的物资,由项目部材料员填写“材料送检通知单”并通知质检员,由质检员将物资送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2.2.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管理办法

(1)明确需标识的产品和产品标识作业流程

产品并不仅仅是指生产过程结果的产品,因此有可能需要标识的产品可以有:

a.采购的产品;

b.业主(甲方)提供的产品;

c.分承包方的产品;

d.生产、安装的产品,其阶段性形态也可以作为一种产品形态(如在制品、半成品、备品配件等)。

(2)产品标识的方式

从实施标识的角度分类有:

a.在产品本体上标识。

如用记号笔、油漆、钢印等直接在产品上标识有关内容。

b.用标签、单据、分区、产品附属物等区别来予以产品标识。

(3)从记录的角度分类有:

a.不被记录的产品标识。

b.被记录的产品标识。

凡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应记录。

(4)从时间特征的角度分类有:

a.首次予以标识。

b.应某种原因原有标识被消失,现在予以恢复标识。

2.3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2.3.1生产计划管理

(1)在编制年度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保障生产目标的实现。

(2)生产单位(或项目经理部)计划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每月制定生产施工作业计划,并记录生产施工设备、材料及外购设备等的供应情况和工程总进展情况。

(3)计划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生产进度情况,对不按计划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等,计划员有权进行调查和控制。

2.3.2生产调度管理

生产单位(或项目经理部)设调度员或兼职调度员负责本单位的生产调度工作。

2.2.3制造、施工管理程序

单位在承接到工程任务并签订合同后,由总经理委任工程项目经理(或分配给现有生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生产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组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或生产施工组织机构)。

2.3.4施工阶段

(1)根据总进度的要求,编制季、月计划,并依照执行,如有某些原因确实不能完成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调整计划。

(2)加强劳动力、施工器械及材料的调度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加强技术交底工作,技术资料、图纸确保齐全,按施工顺序交代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4)加强质量检查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检制”制度,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

2.3.5特殊过程

(1)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过程包括:

焊接、无损探伤、启动试运行等,针对每一特殊过程必须按该过程的工艺、规范进行操作、监控。

(2)特殊过程其操作人员的资格、设备均应符合要求。

2.4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2.4.1施工生产执行图纸会审制度,各生产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在设计技术交底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2.4.2图纸会审内容

(1)核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等技术规范;

(2)图纸的详细程度、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能否满足施工生产及设备订货、采购的要求;

(3)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工艺和产品采购上有无困难;

(4)设备的整体布置,水工建筑及机、电、辅机、电缆、油气水管路、通风空调等相互之间的布置及其尺寸关系等有无矛盾;

(5)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

2.4.3图纸会审步骤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必要时请单位技术领导和技术科的专业人员参加;

(2)图纸会审后由负责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汇总会审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监理、设计单位;

(3)负责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对会审的意见进行落实。

2.4.4施工生产图纸核对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

(1)设计图纸在施工生产前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必须核对图纸,确保图纸的详细程度、内容的准确性能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

(2)核对过程中如有疑问、错误,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必须与设计部门联系,并得到书面的澄清和修改。

(3)对主要的工序、关键的工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依据性文件(图纸编号、规范代号、设计或制造技术文件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安全事项及施工方法、工艺、工期等,必要时应绘制工艺流程或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工艺流程或施工图等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或设计。

施工专业技术员负责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对施工中的主要过程、特殊过程、施工方法、控制点、检验方法、技术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向生产班组进行交底。

专业工程师审定或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或审定,按岗位需要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施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错误应及时反馈到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各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责任工程师)负责与设计部门(设计代表)联系解决,并在图纸更改。

(5)生产班组应做好机电设备安装记录的填写。

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一部位的埋件完成后填写《机电安装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

交工程监理或验收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

(6)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特殊过程进行控制。

(7)生产班组应做好机电设备安装记录的填写。

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一部位的埋件完成后填写《机电安装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

交工程监理或验收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

(8)项目部的技术员、质安员和资料员应及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填写、收集、整理和归档在过程控制中形成的各种记录。

(9)项目部应编写施工全过程的大事记和施工日志。

2.5质量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2.5.1质量监督

(1)产品(工程)质量是企业各方面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和体现,以检验和试验活动为主要依据开展质量监督。

(2)提高产品(工程)质量,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持续的质量改进的基本思想。

(3)质量监督的执行

a.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布的各种产品生产、安装及验收标准;

b.对产品(工程)的制造/安装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工程)才可以移交。

2.5.2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1)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确立自检、复检与终检“三检”专业质检队伍,明确自检、复检质检员与专职终检员;

(2)专职终检员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验的职权,在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3)全体监督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

(4)各产品(工程)的制造/安装过程中,应根据国家规范及标准对制造/安装的过程(工序)执行自检、复检与终检的“三检制”制度。

(5)项目部对关键过程进行验收。

质安员负责按有关要求对“特殊过程”进行抽检。

2.6自检、复检与终检制度

2.6.1自检

(1)施工者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对进入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行检查,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向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提出,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

(2)在制造、安装过程中,生产、安装者应根据制造、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对自己制造、安装的过程(工序)进行自检,并将质量数据记入相应的自检记录表格中,交班(组)长签认,作为转序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凡本过程(工序)不合格者,不得转入下-过程(工序)制造、安装《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置。

2.6.2复检

(1)交接施工应进行互检,同-施工班组负责施工的上下过程(工序)交接,由班组长负责施工者复检。

跨施工班组的上下过程(工序)交接,由施工技术人员会同质检员组织复检;

(2)复检应根据施工自检记录和检查和试验记录(报告)进行。

2.6.3终检

在自检、复检基础上,专职(兼职)质检员对产品制造安装的关键过程(工序)或部位进行终检或专业性检验,对一般工序进行抽查,对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7质量检验

2.7.1质量检验的依据

(1)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以及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2)经设计部门修改通知单要求。

(3)外协件、外购件的检验,按合同要求检验。

(4)未盖施工公章的蓝图及草图、铅笔图、无签名的修改图均不能作为施工和检验的依据。

2.7.2原材料检验

(1)凡进厂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证明资料,并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否则不准入库。

(2)进厂原材料证明齐全,但有怀疑者应重新检验或抽查:

(3)生产中需要的代料,应由生产计划部门提出经技术部门同意,并签发通知单后方可代用,代料通知单应妥善保存,并由检验部门汇入档案。

(4)产品组装及成品检查

产品组装及成品检查除根据图纸要求外,还需根据产品技术文件、国标、部标以及其他特殊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检验。

(5)对需要检验的物资,由项目部材料员填写“材料送检通知单”并通知质检员,由质检员将物资送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6)对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有特别规定的,按建设所在地的规定进行质量监控。

2.7.3特种设备验收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施工完毕,应与业主做好初检工作,并做好检验记录。

经检验安装、维修质量达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后,向设备使用地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呈报,经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合格,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书后,方可把安装、维修好的起重机械交业主使用,并办理工程竣工设备移交手续。

2.8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8.1计量器具的管理及要求

计量器具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一般工作标准应接受高一级计量的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二级单位配备的计量器具必须管理有序,同时接受单位试验中心的监控。

(1)严格控制仪表、量具的量值传递,降级器具不得在原级别或高于降级别的范围内使用。

(2)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制度,一般工作标准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8.2仪表量具检定要求及检定

(1)为确保仪表、量具(以下简称器具)的准确度,所有器具必须接受周期检定。

(2)器具保管人根据器具的使用状况,在周期检定前-周提出需周检的器具清单,及时通知使用人将器具退回集中送检。

(3)退回器具时,使用人须向保管人简述使用中的有关情况,重要问题应记录在册,供周检参考。

(4)检定周期和检定情况必须登入仪表、量具登记卡,保证器具档案的健全。

2.8.3检定分类

(1)公司用于作为标准测量、精密器具、质量把关、出测量数据、人身安全预防、贸易结算等的量具均必须实行强制检定(每年送有关检定部门检定一次)。

(2)自行核查的器具必须由各单位计量人员,参照量仪出厂使用说明书有关自检办法,实行校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校查周期为一年。

(3)进行核查量仪时,需按使用说明书检查符合产品性能要求的方可使用,校查周期为一年。

2.9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2.9.1原材料检验和试验标识。

(1)项目部材料员对进货未经检验的材料标上“待检”标识。

(2)项目部材料员根据检验结果对“待检”材料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标识,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做好记录。

2.9.2自制的半成品、成品标识

(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通过技术交底,确定施工中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位置和方法。

(2)项目部质检员负责组织、实施自制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工作,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做好记录。

钢材半成品采用挂牌标识。

2.9.3过程检验的标识

(1)项目部施工员对完成但未经检验的工序标上“待检”标识。

(2)项目部质检员根据工序检验结果,对“待检”工序,在相关的记录签认作为标识,根据标识结果,施工员通知班组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各种标识可采用相关的质量记录,亦可挂牌标识。

(4)项目部进行工程竣工检查,并按顾客要求进行工程的铭牌标识,做好相关记录及保存相关文件。

2.10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规定

2.10.1根据工序检验点及不合格的性质,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一般不合格(附属结构中的工序检验点)由项目部质检员在《质量整改处置记录表》上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公司质安科设置台帐。

(2)重要部位不合格(主体结构中的工序检验点)出现不合格时,由公司总工室组织召集有关工程技术部门开会评审,在《施工过程重要部位不合格评审处置记录》上提出处置意见,由公司质安科设置台帐。

(3)涉及工程设计质量的问题,由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公司总工室、施工管理科及质安科,再由公司施工管理科报知顾客(或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

2.10.2项目部按评审意见对施工不合格进行处置,处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对施工工序一般应用这种方式

(2)不经返修或返修后让步接收,但应向顾客(或监理)提出申请;

2.10.3重要部位发生不合格情况,应查明不合格的产生原因或潜在原因,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登记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2.10.4公司质安科负责整理、归档不合格的判断、检验、标识、评审和处置的记录。

2.11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管理

2.11.1纠正措施

各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不符合情况和内、外审核出现的问题,根据其责任范围,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使不符合情况不再出现。

不属于本部门责任的,应立即交由体系办转送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处理。

2.11.2预防措施

各部门收到适当信息后(见信息交流控制程序),应开展调查研究,对潜在不符合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2.11.3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以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

其内容包括:

与人、机、物、法、环有关的失误、失效或故障;文件不当或未执行文件的行为;其他。

建议人应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报告”,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体系办进行汇总后交由总工室交管理者代表作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实施。

2.12仓库管理制度

2.12.1仓库管理一般规定

(1)各种产品、零部件进出仓,手续要齐全,有单据凭证,严格按质按量、验收、验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的控制管理规定》处理。

(2)安全防火制度

(3)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仓库周围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以急需时充分发挥其效能。

(4)对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杂物及禁止在其20米内烧割焊,严禁一切火种靠近。

(5)仓库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内。

(6)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对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部门汇报。

(7)露天堆放设备材料必须按区堆放。

2.12.2收料制度

(1)产品进仓

a.必须凭随货同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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