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528615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2.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docx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第2套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第二套)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C

  【解析】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1题完全相同)

  2.下列情形中,属于有效法律行为的是()。

  A.限制行为能力人甲临终立下遗嘱:

“我死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大姐。

  B.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将与甲有宿怨的丙殴伤,甲愿付乙酬金5000元

  C.甲因妻子病重,急需医药费,遂向乙筹款。

乙提出,可按市场价买下甲的祖传清代青花瓷瓶,甲应允

  D.甲要求乙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乙拒绝。

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并以检举相要挟。

乙被迫为甲出具了担保函

  【答案】C

  【解析】

(1)选项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2)选项B:

一切与法律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相抵触的、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均属无效;(3)选项C: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须严重损害了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的利益。

在本题中,乙以“市场价”买下该青花瓷瓶,并未损害乙的利益;(4)选项D:

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下列关于民事判决与裁定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一审判决可以上诉,适用两审终审制;裁定不可上诉,适用一裁终裁制

  B.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则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亦可采用口头形式

  C.判决既可适用于实体问题,亦可适用于程序问题;裁定则只适用于程序问题

  D.判决与裁定均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不同的是,一个案件一般只有一个判决,裁定则可有多个

  【答案】B

  4.(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规则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申请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B.独资企业可以称为“独资企业”,也可以称为“独资公司”

  C.出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D.投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家庭全体成员

  【答案】C

  【解析】

(1)选项A: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2)选项B: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型企业,公司是法人型企业,二者在法律人格、投资者责任上均存在重大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选项CD: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而非家庭全体成员)出资,但应当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定。

  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中,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B.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动产

  C.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D.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

  【答案】A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B排除);(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C排除);(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正确)。

  6.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

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该考点2015年教材未提及);

(2)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7.(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外国投资者甲拟以550万元价格收购境内公司乙部分股权,以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1年4月5日,该项收购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5月6日,乙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6月6日,甲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50万元。

7日6日,甲将剩余2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付清。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取得乙公司决策权的日期是()。

  A.2011年4月5日

  B.2011年5月6日

  C.2011年6月6日

  D.2011年7月6日

  【答案】D

  【解析】对合营企业中控股(包括相对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投资额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8.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B.中方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投资总额的25%

  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为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答案】A

  【解析】

(1)选项B: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只能是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外方合同者可以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选项C:

在合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而非投资总额)的25%;(3)选项D:

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

该比例是()。

  A.10%

  B.25%

  C.30%

  D.50%

  【答案】B

  【解析】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10.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本考点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万元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D.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义务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不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选项B: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选项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

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价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

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

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出资无效,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B.甲出资无效,应以其他方式补足出资,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C.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甲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丙公司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出资人甲以不享有处分权的机床出资,如果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丙公司有权主张该机床的所有权,相应地,甲的出资有效,乙无权返还机床,但可以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8题完全相同)

  12.(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构中,可以担任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是()。

  A.商业银行

  B.证券公司

  C.基金管理公司

  D.信托投资公司

  【答案】A

  13.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期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B.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6个月

  C.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D.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答案】C

  【解析】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10题完全相同)

  1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资产评估方法中,主要适用于企业停业和破产时国有资产评估的是()。

  A.收益现值法

  B.清算价格法

  C.现行市价法

  D.重置成本法

  【答案】B

  【解析】《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等;其中,清算价格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停业和破产时的资产评估。

  15.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

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乙既无权请求甲支付1000元酬金,亦无权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还费用

  【答案】D

  【解析】

(1)选项A:

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2)选项B:

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所付的费用;在本题中,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而非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支出的费用;(3)选项C: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4)选项D:

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该考点2015年教材未提及)。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16题完全相同)

  16.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

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

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

后乙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B.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D.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有权拒绝

  【答案】C

  【解析】

(1)选项A: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选项BD: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之间并无特别约定,甲重新装修房屋应当取得乙的同意,未取得乙的同意且乙事先亦未追认的,甲、丙之间的装修合同对乙不具有约束力;(3)选项C:

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7.(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甲将自行车出租给乙,并已交付。

丙自乙处窃得该车。

下列关于该自行车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将自行车交付给乙后,即丧失了对该车的占有

  B.乙从甲处取得自行车后,成为该车的善意占有人

  C.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丙通过盗窃而取得的对自行车的占有,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C

  18.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

“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

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

”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

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

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

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答案】D

  【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在本题中,甲应当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

  19.甲餐厅承接乙的婚宴。

双方约定:

婚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合同订立后,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

婚宴前一天,乙因故通知甲取消婚宴。

甲要求乙依约支付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餐厅应在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之间择一向乙主张,因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B.甲餐厅仅有权请求乙支付8000元定金,因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C.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乙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条款尚未生效

  D.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定金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答案】C

  【解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乙无权要求甲承担定金责任。

  20.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

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

事实上,该车三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

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1年10月8日

  B.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轿车所有权尚未转移

  C.甲未如实向乙告知车况,构成欺诈,因此赠与合同无效

  D.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乙无权就车毁人伤的损失要求甲赔偿

  【答案】A

  【解析】

(1)选项A: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2011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合同即成立;

(2)选项B: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3)选项C:

因欺诈成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4)选项D: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19题完全相同)

  21.(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管理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需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B.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外债限额,实行余额管理

  C.无需有关部门批准,但需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应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D.需由国家发改委商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答案】C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但需要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其外债限额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22.(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明人调离原单位后3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B.凡是不能被证明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均为非职务发明创造

  C.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单位共同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D.完成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答案】B

  23.(本题涉及的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甲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发出Y型电源保护器,由于技术先进,市场销售情况良好。

甲公司未就该产品申请专利,但对相关技术资料和工艺流程采取了保密措施。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侵犯了甲公司商业秘密的是()。

  A.乙公司从市场购得Y型电源保护器一台,通过拆解、研究,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便自行生产Y型电源保护器

  B.丙公司私下高薪聘请甲公司总工程师朱某为兼职技术顾问,在其指导下成功投产Y型电源保护器

  C.丁公司自行开发研制成功Y型电源保护器,并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D.戊商场同时销售甲、乙、丙、丁四企业生产的Y型电源保护器

  【答案】B

  24.甲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红头文件,要求本市各级政府机构在公务接待中必须使用本市乙酒厂生产的“醉八仙”系列白酒,并根据有关政府机构的公务接待预算分别下达了一定数量的用酒任务。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B.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C.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不违法

  D.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答案】C

  【解析】

(1)乙酒厂既非行政机关,也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能成为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主体,因此,排除选项A;

(2)案情并未交待足够证据证明乙酒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排除选项BD。

(本题与A卷单选题第24题完全相同)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

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

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

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在本题中,虽然乙拒绝接收(未签字、盖章),但如果甲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已经送达乙,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选项B: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3)选项C: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止;(4)选项D:

债务人乙只是表示“抱歉”,并未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本题与A卷多选题第1题完全相同)

  【说明】本题为多选题,选项CD毫无争议、肯定应当排除。

即使选项A的表述不尽清晰明确,也只能选AB了。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

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

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此时视同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丙和丁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行为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经其他投资者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B.经出质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可以转让出质股权

  C.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可以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D.经其他投资者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

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2)选项D:

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4.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

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

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

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

  B.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C.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D.即使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