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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研情况报告报告书

水价调研情况报告

 

篇一:

关于雅安城市水价的调研报告

关于雅安城市水价的调研报告

供水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

为保证雅安城市供水,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去年底,我公司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分析等方式,对雅安城市水价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情况:

雅安市供排水公司始建于1953年,1954年正式投产,是经营自来水生产、销售兼营水管及管件、管道安装维护的国有企业。

截至目前形成供水规模9.5万立方米/日。

管网总长度135公里,固定资产总额6754万元,现有职工273人。

2010年、2011年售水总量分别为1233万立方米、1272万立方米,主营销售收入分别为1650万元、1762万元,分别亏损245万元、367万元。

(二)供水情况: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城市居民供水二次加压问题越来越突出,水供不上去,居民不愿交费,供水企业没办法只有断水,结果形成诸多矛盾。

其次后续的维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谁承担。

在明确加压泵产权后,后续的维护费用怎么出,最终还要居民拿,无论加到水价中还是加到物业费中,都有背于目前的方针政策及民生工程。

此,大部分是70年代以前建设的,年久老化严重,跑、冒、嘀、漏及爆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公司每年需支付管道修理费用35万元左右。

(三)供水设施投入加大,投资成本摊销费用上升。

随着雅安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

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其城市管网的建设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近年来,城市主供水管道和污水管网的建设投资就高达8000万元左右。

(四)各项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增加。

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缴纳逐年增加,每年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社会统筹保障基金就达165万元。

三、问题分析

近七年,全国包括我市物价大幅度上涨,通货膨胀率提升。

但我市目前执行的还是2004年的水费标准,加之各项支出费用的增加,我公司收支凸显支大于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运行和供水质量。

若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我市城市供水与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的要求将越来越不适应。

四、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水价配臵。

自来水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和特殊产品。

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与否也就成为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因素。

受计划经济时代影响,我国水价普遍偏低,水费收入已无法满足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

受政府和社会的干预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

篇二:

西南水价调研报告

西南“三省一市”水价调调研报告

□百家水管单位水价调研第五组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家大中型水管单位水价调研通知》的要求,水价调研第五组由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陈美章带队,赴西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三省一市”的11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水价调研。

一、“三省一市”水价改革情况

自国务院发布[1985]94号文)以来,西南“三省“一市加快了水价改革工作步伐,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特别是1999年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性收费以后,西南“三省”一市物价、水利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供水价格成本测算,调整供水水价,并不断改革水费的计收与管理使用方式。

重庆市、贵州省分别于1998年、1999年相继出台了《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四川、云南两省的部分地市(区)也逐步制定了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贵州省农业用水按亩计收,1983年,每亩计收2.5~3.5元(钱粮均收),工

3业及生活用水0.02~0.04元/m。

2002年4月,省物价部门批复,农业供水成本为

每年每亩48元。

考虑生产水平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现执行标准为每年每亩24

3元;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价格为0.20元/m。

重庆市2002年以前,按渝价[1998]462号文件执行,农业水价全市统一规定基本水费标准为(实物计算)每年每亩稻谷9~12kg,但全市只有38%的区(市)县可以达到这个标准。

2002年3月22日渝府发[2002]17号《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办法》规定,在实物标准折为容量水价每亩13.5~18元的基础上,增加计量水价每亩12.5元。

四川省在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颁发后,按照《粮食收购条例》“不再计收水费粮”的规定,及时将“实物计收,货币结算”改为“货币缴纳和结算”,实现了农业水费改革的历史性变革。

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亩5~9kg水费粮定到现在的15~39元。

部分灌区实行两部制水价,2002年执行最高限价为每年39元。

工业自来水厂用水价格按逐个水利工程分别定价。

水管单位在《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改革农业用水水价有关问题的意见》两个文件下发后,各地进一步规范了水价形成机制,明确了价格管理权限,基本健全了水费计收管理办法,整顿了水价管理秩序。

二、近几年来水费实收率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1.农业水费实收率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目前水管单位农业供水水费实收率普遍不高,部分水管单位每年的农业水费收取率还呈下降趋势。

如重庆市盐井口水库近3年农业水费的实收率仅在30%~40%之间,四川省玉溪河管理处近3年的农业水费实收率为70%。

收取率较好的都江堰灌区,2001年农业水费的实收率达到80%~90%。

目前水管单位的水费实收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

①对于大型灌区,灌区内有许多县级管理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交叉,形成了多家收费的局面,农民对此有怨言和抵触情绪。

②设计灌面与实际灌面出现差异,据调查,都江堰灌区和贵州省湄江水库灌区的实际计收水费的灌面与习惯灌面比分别为1:

1.4和

1:

1.7,斗、农、毛渠不配套,致使部分乡镇灌溉用水不到位,农户拒绝交纳水费。

③县、乡政府挪用水费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或用于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政绩工程”。

④由于近年来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盘关闭,乡镇负债巨大,则用原基金会的存单抵交水费,致使水管单位的水费难以变现。

⑤一些市(县)、乡将水费做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预算外资金统筹平调等。

2.非农业水费实收率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非农业用水包括:

工商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发电用水。

近几年来,非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比较好,综合水费实收率大多在90%以上。

如都江堰灌区工业供水实收率近几年来一直保持在99.4%左右;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的工业用水实收率在80%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费实收率为95%以上;个别中型水库的工程和生活用水的实收率为100%。

非农业用水实收率是一个每年变化的动态指标,主要在于工业用水受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大。

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经营不景气,交纳水费较为困难。

武都引水工程每年平均向长钢四厂供水2600万m,每年应交水费10万元,由于近几年企业不景气,该厂的水费很难兑现。

而居民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的水费计收则相对稳定,实收率也较高。

三、水管单位水费实际收支及水费使用的管理情况

这次调研的11家水管单位水费收入主要包括农业灌溉、工业供水、城市供水、自来水厂、发电用水的水费收入。

3年水费总收入44770万元,总支出66304万元亏损21534万元,亏损占总支出32%。

1999年亏损占支出的36%,2000年亏损占支出的32%,2001年亏损占支出的29%。

从1999~2001年,每年水费收入分别增长13%、17%,主要在于供水价格的调整和水费收取率的增长;年支出分别增长8%、11%,主要在于事业单位调资的刚性支出和工程设施维修的支出增加,其亏损数额变化并不大。

这说明因加强水价收费工作使其亏损程度略有减轻。

3

在水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工业、城市和自来水收取的水费一般由水管单位管理自收自支,农业水费大都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由乡镇统一收取并按一定比例由水管单位、县和乡镇分级管理,分别用于水利工程的生产运营、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各水管单位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水费收取票据由原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逐步改为水费经营性专用发票,做到专款专用,每个水管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均接受水利、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对水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四、水价改革及水费计收的成效

1.改革水费计收方式

水费计收方式由原来的“实物计征、货币结算”改为“按亩(水方)计价,货币缴纳和结算”方式,这是水费计收方式的重大改革。

水价不再因粮食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而起伏动荡,同时充分体现了商品价值交换的属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

水管单位对供水生产成本进行实际测算,为调整供水价格提供了依据,计收方式的改变使水管单位水费收入比较稳定。

实践证明,提高水价必须与改革水费计收方式相结合。

2.明确水价管理权限,规范水价行为

水作为商品,就应参与市场竞争,但水又是特殊的商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垄断性。

因此,各省在供水成本测算的基础上,重新规范了水价的管理权限。

按照水利工程规模的不同标准,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物价部门和水利部门管理。

这样,即可以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又保证了水管单位供水的权益,促进水价水平的逐步提高。

3.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积极探索供水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川省积极在都江堰灌区部分地区推行供水体制改革的试点,在灌区内成立干支渠管理委员会和村社用水者协会,采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受益村社签订供水合同,做到供需双方直接见面。

有效地减少了水费管理的中间环节,避免了挤占、挪用水费现象的发生,逐年提高了水费的实收率。

如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在灌区乡(镇)、村、社分别设立民主管理组织,制定了周密的民主管理协会章程。

这有利于把政府行为转化为群众意愿,有利于分乡(镇)、村、社,按水利工程布局统一调度和管理,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水费的计收。

实践证明,用水者协会或灌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简化水费收取程序,减少行政干预,从而避免了中间环节的截留和加码,保证水管单位水费的实收率,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

4.推行两部制水价,促进节约用水

目前四川省武都引水灌区和都江堰人民渠二处通过推行基本水量定额和基本水价,基本水量按时段配给,超用水量按超用量水价标准计费的水费计收方式的改革,效果明显。

在2001年武引灌区遭受百年罕见的大旱,武引灌区的亩均用水量反而比2000年降低了30m,提高了水的有效利用率,实现了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也缓解了供水需求的压力。

四川省实行两部制水价的成功经验值得推广。

5.启用水费收取专用发票

2000年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下发财规[2000]10号文将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后,各地充分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并积极推行。

四川省积极行动起来向全社会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并尽快对水费计收、管理、使用进行了规范。

同时,积极调查研究,经与国税部门商量,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专用发票,于2002年7月1起开始执行,解决了困扰水管单位多年的水利工程供水收费票据问题,并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肯定。

五、水管单位水价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水价机制形成不合理,水价标准偏低

供水水价虽经过成本测算做为定价的依据,但是在定价模式方面基本上都是政府定价,水价的形成基本上都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成本加费用的定价模式。

它很难真正反映水的供求关系,也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同时,也不能形成对水管单位的成本实施有效约束,达到节约用水和降低供水成本的目的,增加了政府的调控压力。

在供水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水价调价缓慢,目前多数灌区的现行水价只有供水成本的50%~60%,水管单位根本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导致工程严重老化失修,效益衰退,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

2.商品水的认识不到位,节水意识淡薄,用水浪费现象严重

一方面由于水价偏低,农民对水资源的稀缺性认识不足,对采取节水措施积极性不高,造成水资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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