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2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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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2项目
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2)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NVIRONMENTALENGINEERINGCORPORATIONOFZHEJIANGPROVINCE
国环评证:
乙字第2012号
二〇一一年三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2)项目所在地位于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FG02-C2-01地块),由杭州孚元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项目用地东面临规划绿地;南临郑家路;西侧为规划东陈路,隔路为杭发改变备[2008]142号FG02-C2-02地块(综合商业类留用地);北侧及西北侧地块为金地房产已征用土地(住宅用地)。
该项目为商业综合用房,由杭州孚元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用地面积为21768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520平方米,共设有4幢23层点式办公楼和1幢14层办公楼,以及1幢20层宾馆。
1.2建设地点
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2)项目所在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FG02-C2-01地块),项目用地东面为规划绿地;南侧为郑家路;西侧为规划东陈路;北侧及西北侧地块为金地房产已征用土地(住宅用地)。
1.3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1.4工程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为21768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520平方米,共设有4幢23层点式办公楼和1幢14层办公楼,以及1幢20层宾馆。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2)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1
用地性质
商业综合类留用地
2
用地面积
21768m2
3
总建筑面积
103708m2
4
地上建筑面积
76188m2
5
其中
商业建筑面积
696m2
6
宾馆建筑面积
29526m2
7
办公建筑面积
45896m2
8
消控中心
40m2
9
垃圾房
30m2
10
地下建筑面积
27520m2
11
容积率
3.5
12
绿地率
30%
13
建筑占地面积
5833.8m2
14
建筑密度
26.8%
15
最大建筑高度
80.0m
16
非机动车车数
2337辆
其中
地面场地:
386辆
地下夹层:
1951辆
17
机动车停车数
561辆
其中
地下室:
527辆
地面:
34辆
1.5周围环境状况
(1)主要保护目标
①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北沙斗河目标水质为Ⅳ类。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纳管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不排入附近地表水。
②环境空气:
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达到二类区标准。
③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整体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1)、
(2)交通影响评价》,本项目南侧的郑家路为城市主干道,西侧的规划道路为城市支路,故项目南侧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
本项目敏感点概况见表1-2。
表1-2本项目敏感点概况
敏感目标名称
方位
距本项目最近距离(m)
规模
备注
金地房产住宅楼盘
北侧
建筑间最近距离40
/
在建,预计于2013年底竣工,2014年9月交付
金地房产住宅楼盘
西北侧
建筑间最近距离140
/
未建,预计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底竣工,2014年9月交付
都市阳光花园住宅楼
东北面
400
/
在建
厨房斗村北舍兜居民
东南面
250
约10户
已建
杭政储出(2009)53、54号地块配套小学
南面
80
共6个年级,48班,师生总人数约2500人
已批未建,预计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2)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该项目拟建地附近地表水体为北沙斗河。
监测结果表明,除pH、BOD5值外,其余指标均有所超标,其中氨氮因子超标最严重,表明该河道水质已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
超标原因主要为该河道两岸部分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面源直接排入区域水体,造成水体水质超标。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SO2、NO2均无超标点,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5%和75.4%;1#和2#监测点的PM10值出现超标,超标率分别为57.1%和85.7%,3#监测点的PM10值虽未超标,但最大浓度占标率也达到了96%。
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建筑工地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运输建筑材料时产生的粉尘。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地区域噪声本底现状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各敏感目标噪声本底现状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目前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2项目工程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弃物。
(1)废水
废水主要来自区内商业、办公、商务宾馆(含餐饮、客房、茶吧、会议厅、棋牌房、足浴)产生的生活废水。
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NH3-N、SS等。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地面停车泊位以及地下停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等;另外还包括2号楼一至二层及1、2号楼间裙房一至二层的餐厅及包厢内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和垃圾房臭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房、锅炉房、冷却塔、VRV空调机组、地下室通风设备以及车辆行驶噪声。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商业、办公、宾馆客房生活垃圾,宾馆餐饮垃圾。
各污染物源强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1。
表3-1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水
商业、办公、商务宾馆(含餐饮、客房、茶吧、会议厅、棋牌房、足浴)
废水量
12.52万t/a
12.52万t/a
CODCr
47.57t/a
纳管量
47.57t/a
氨氮
3.76t/a
纳管量
3.76t/a
废气
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
CO
8.331t/a
8.331t/a
NOx
0.2t/a
0.2t/a
HC
0.162t/a
0.162t/a
2号楼一至二层及1、2号楼间裙房一至二层的餐饮
油烟废气
0.55t/a
0.083t/a
垃圾房
臭气
——
——
固废
商业、办公,宾馆餐饮、客房
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4501.18t/a
0
3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3.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废水主要来自区内商业、办公、商务宾馆(含餐饮、客房、茶吧、会议厅、棋牌房、足浴)产生的生活废水,年总排放废水12.52万t/a。
本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均将于2013年底接通使用,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将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运营,本项目预计于2013年底竣工,2014年6月交付,则本项目建成后排水采用分流制系统,污、雨水分系统排出,粪便污水由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截渣井后接至郑家路污水管网;地面、屋面雨水经收集系统后有组织直接排入周边市政雨水管网。
该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浓度为CODcr38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30mg/L,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相应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南侧的郑家路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杭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拟建项目污染物估算模式浓度预测结果可知,CO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636.8µg/m3,占标率为6.37%,对应的距离为38m;N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15.40µg/m3,占标率为6.42%,对应的距离为38m;HC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12.07µg/m3,占标率为0.60%,对应的距离为38m;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叠加背景浓度(监测值平均值)后N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73.02µg/m3,占标率为30.43%,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因此,拟建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另外,项目餐厅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地面车位汽车尾气,废气排放量较小,且较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垃圾房占地面积不大,若经有效管理,预计臭气产生较少,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房、锅炉房、冷却塔、VRV空调机组、地下室通风设备以及车辆行驶噪声等。
通过预测,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各场界受声点噪声贡献值分别为37.4dB、38.1dB、42.5dB和45.4dB。
根据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项目所在地块为2类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厨房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
(1)、
(2)交通影响评价》,本项目南侧的郑家路为城市主干道,西侧的规划道路为城市支路,故项目南侧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
因此,项目建成运营后昼夜整体声环境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限值,南场界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限值。
为了使本项目建成营运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本环评要求对锅炉房鼓风机采用专用隔声消声综合治理装置,烟囱采用阻抗复合型消声器,并设置隔声门窗(隔声量大于22dB(A));要求对1号楼屋顶冷却塔顶部通排风机增设高性能消声器及围护声屏障,塔内改造增加高效能低频震动结构减震器及橡胶软接头并辅以防水减震垫;VRV空调机组均采取消声百叶窗围护。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
由预测结果可知,金地房产在建住宅楼盘及西南侧规划小学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商业、办公生活垃圾,宾馆客房垃圾,餐厅餐饮垃圾。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厅厨房产生的餐饮垃圾可提供给送有关单位收集处理。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按照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都可以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表4-1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表
阶段
环境问题
拟采取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施
工
期
环境空气
●洒水抑尘;
●设置围档;
●封闭车辆运输;
●尽量不在露天堆放建筑材料,严禁大风天气作业
减少粉尘对
环境影响
水环境
●设置临时化粪池及隔油池,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厨房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泥浆污水,应经沉淀后排入道路中的雨水接纳井。
建议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雨水接纳井
达标排放
声环境
●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施工单位还应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隔声措施
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及时清扫,餐饮垃圾提供给有关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表4-2本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表
种类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拟采取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商业、办公、餐饮等废水
CODCr、氨氮、SS、BOD5
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截渣井后接至市政污水管网
经杭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
餐厅厨房
油烟
餐厅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地下车库
HC、CO、NOx
汽车废气采用机械通风,经捕集后通过1#、2#、4#、6#楼建筑物通风竖井高空屋顶排放
HC、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CO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
锅炉废气
SO2、NOx、烟尘
经1#楼烟道通至1#楼北侧屋顶最高处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的燃气锅炉其排放执行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垃圾房
垃圾房臭气
建设单位及物业部门对垃圾房做到管理到位,要求环卫部门定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垃圾房保持封闭(以免恶臭散逸),垃圾房外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堆积,保持垃圾房外地面清洁;垃圾房的清扫废水需排入污水管网,建议本项目的垃圾房设置尽量靠近污水管网旁。
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噪声
水泵房、锅炉房、冷却塔、VRV空调机组、通风设备、地下车库出入口
噪声
●设备安装时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和隔振动钓钩。
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等。
●加强对地下停车库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车库出入口斜坡两侧采用吸隔声材料,斜坡正上方应封顶加装隔声顶棚。
●要求对各VRV空调机组设置消声百叶窗,在每幢楼地上一层上的设备平台周围设置绿化带。
●要求锅炉房鼓风机采用专用隔声消声综合治理装置;烟囱采用阻抗复合型消声器;并设置隔声门窗(隔声量大于22dB(A))。
●要求对1号楼屋顶冷却塔顶部通排风机增设高性能消声器及围护声屏障,塔内改造增加高效能低频震动结构减震器及橡胶软接头并辅以防水减震垫。
●为防止固定设备传播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隔振设计规范》对建筑内设备采取隔振措施。
东、西、北场界整体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南场界噪声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沿交通干道)标准
固体废物
商业、办公、宾馆客房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餐饮
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送有关单位收集处理
该项目的环保投资主要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投资703万元,占总投资的2.81%左右,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环保投资,并保证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行。
5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5.1总量控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和《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的有关精神,十一五期间主要对CODCr、SO2等2种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钱塘江流域试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文件规定,要求钱塘江流域对氨氮实行总量控制。
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
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因此,本项目不提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锅炉为燃气锅炉,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且产生SO2量很少,不涉及总量控制。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提总量控制指标。
5.2公众参与
通过对建设单位所做的调查结果分析可知,项目附近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比较了解,100%的团体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92%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该项目,8%表示无所谓,无被调查者表示反对。
6要求、建议与总结论
6.1要求
(1)施工场地增加围护设施,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对车辆行使道路必须及时打扫和洒水;在运输、装卸泥砂等建筑材料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尽量不露天堆放建筑材料,严禁大风天气作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要求该项目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环保协议,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施工单位还应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3)减少施工交通噪声,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同时在施工作业场地内车辆运输也应尽量避开靠近宾馆的外围路线。
(4)要求建设单位对各VRV空调机组设置消声百叶窗,在每幢楼地面一层上的设备平台周围设置绿化带。
(5)要求锅炉房鼓风机采用专用隔声消声综合治理装置;烟囱采用阻抗复合型消声器;并设置隔声门窗(隔声量大于22dB(A))。
(6)要求对1号楼屋顶冷却塔顶部通排风机增设高性能消声器及围护声屏障,塔内改造增加高效能低频震动结构减震器及橡胶软接头并辅以防水减震垫
(7)为防止固定设备传播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隔振设计规范》对建筑内设备采取隔振措施。
(8)要求车库出入口斜坡两侧必须采用吸隔声材料,并在坡道两侧设置绿化带,斜坡正上方应封顶加装隔声顶棚。
加强对地下停车库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车库出入口噪声治理应由有相应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时应考虑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6.2建议
建议加快本项目建设步伐,缩短建设施工期,以减少施工期带来的不利影响。
6.3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