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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参考
通論文字
第一章漢字的起源
关于漢字的起源,過去有幾種比較流行的說法:
1、 結繩說
《周易•系辭下》: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後人由此認為文字的前身是結繩。
把幫助記憶的工具同交際、交流的工具等同起來,忽視文字的符號體系。
2、八卦說
宋人鄭樵在《通志•六書略》中說:
“文字便從不便衡,坎、離、坤,衡卦
不排除個別漢字來源於爻象的可能性。
3、倉頡造字說
戰國時代出現了倉頡造字說,《呂氏春秋》、《韓非子》都有這樣的記載。
但當時就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如:
《荀子•解蔽》:
“故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
”文字是約定俗成的符號,在文字未定型以前,人人都是造字的倉頡。
就以甲骨文來說,有許多異體字,表明是群眾創作的結果。
倉頡最多不過是文字整理者。
漢字產生的主要途徑
1、圖畫
漢字起源於象形圖畫,古人已有“書畫同源”的說法,如宋代鄭樵《通志•六書略》說:
“書與畫同出。
”
文字的起源,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漢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漢民族原始社會的晚期。
在江西吳城文化遺址發現的陶文中,有下列幾字:
目 田 刀 網
在西安半坡村出土的仰紹文化陶器上,有:
鳥 羊 刀
在河北槁城台西商代遺址發現的陶文化中,有:
止 刀 目
这些字體比甲骨文更帶有原始圖畫性。
這些比較原始的象形字,同甲骨文中的象形字是十分接近的,它們之間顯然有繼承關係。
所以,漢字起源於圖畫。
其發展過程是:
象形圖畫→ 文字畫 → 象形字
图画性强→ → →符号性强
首先是逼真的圖畫,畫出一物,後來漸漸的不再是逼真的描繪,而只要把事物的特點、輪廓畫出來,人們能認識就行了。
這時就不是一般的圖畫,而是能認識的有意義的文字畫了。
到後來,文字畫逐漸簡化、整理,使它代表具體語言,有了讀音,這時,它就具備了文字的性質了。
當然,這種文字,還不能完全排除文字圖形的表意手法。
2、 契刻
契刻,是在竹木等物體上刻畫記號。
主要是用來記數。
許慎在六書的排序中,把指事放在第一位,可以看著是漢字起源於契刻的最早的主張者。
至於較近的主張者是于省吾,他在《商周金文•序言》中說:
“原始社會勞動人民的創造文字,極質樸,極簡單,也是極符合於客觀事物的真象,所以,一、二、三都是積畫,以□為方,以○為圓,都是最原始的文字,還要早於其他象形文字,這對於考證文字發生的萌芽狀態是具有重要關係的。
”
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中說:
“中國文字的起源應當歸納為指事與象形兩個系統。
”指事系統,又叫刻畫系統,契刻是其主要淵源。
但不是所有契刻都是文字。
只有當它與一定的讀音和含義結合,才是文字。
二 甲骨文
甲骨文是契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总称,是殷商时期的代表文字。
盘庚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后的270多年里,商朝统治者留下了大量的占卜记录,这些占卜记录就是用刀契刻在龟甲兽骨上,故而甲骨文又叫契刻辞、刻文。
甲骨卜辞的内容非常丰富。
完整的卜辞包括:
前辞、命辞、占辞、兆辞、验辞几部分。
甲骨文的发现者是清末王懿荣(国子监祭酒),时间是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累计出土有字甲骨已达十余万片,绝大多数为碎片。
甲骨文中几种基本的造字法已经具备。
如:
假借用字法更是普遍现象。
甲骨文的特点:
1、 以象形字为基础,带有较强的图画性。
2、 形体结构未完全定型。
3、 存在不少合文。
4、 书写行款无定式。
附:
三 金 文
金文是铸造在青铜器上的文字,也叫钟鼎文、彝文。
是西周时期的代表文字。
金文总数有3000多个,已考释出2400多字。
金文与甲骨文是同一体系的文字,但因为是铸造在青铜器上的,故两者间还是存在不少差异。
1、 仍以象形、会意字为主,但形声字大量增加,已占60%。
2、 行款固定,偏旁趋于稳定,异体字、合文减少。
3、 笔画丰满圆润,有一些块状文字。
四 战国文字
战国时期文字种类繁多,楚简文字可视为代表文字。
楚简文字是用毛笔书写在竹简上的。
二十多年来出土了多批楚简,其文献价值可与甲骨文、金文媲美,是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
从字体结构看,基本承袭西周金文体系而来,但因春秋以来长期独立发展,使其渐具地域特色。
其特点表现为:
1、结构歧异,笔画多变,符号复杂。
2、出现大量简化字。
有单笔简化,复笔简化,删形符或声符,有共笔现象。
3、仍然存在一些合文。
4、部分字有繁化现象。
(重叠形体、重叠偏旁、增加装饰性笔画)
5、区别字增多。
(增加表意偏旁)
总的说来,楚简文字更多手写风格。
附:
五 小 篆
小篆是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實行“書同文”政策時頒行的標準字體。
許慎《說文解字•序》曰: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
罷其與不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是也。
”所謂“書同文”,主要內容有三點:
第一,以秦國原有的文字作為統一的標準,“罷”掉一切與秦文不同的六國俗體、異構,只保留其中與秦文一致的部分;第二,擬證出統一的標準字樣;第三,寫出定型後的標準字樣廣布天下。
小篆是古文字的的終結,其主要特點:
1、固定了偏旁部首的位置和寫法,基本上做到了定型化。
2、書寫形式要求整齊劃一,筆劃不論橫豎曲直,一律用粗細等勻的線條。
古文字中的象形象意字就被進一步抽象化、線條化、規整化,更加符號化了。
3、整個構形系統得到進一步的完善與加強。
為後來的今文字(隸書、楷書)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秦始皇利用政權的力量來統一文字,推行小篆,並在一定的程度上實現了標準化、規範化,很快結束了長期以來漢字異体叢生、形體雜亂的局面。
這對增強漢字的社會職能,對促進民族的團結統一的文化、經濟的發展,無疑是有益的。
附:
泰山刻石临摩
峄山刻石临摹本
六、隸變對漢字的影響
所謂隸變,是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演變,是漢字由古文字演變為今文字的一次質的飛躍。
這個演變從戰國後期開始,到漢代中葉漢隸形成結束,經過了二三百年的時間。
漢字在隸變之前,從商代的甲骨文到秦代的小篆,形體外觀雖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若從內在的構形來考察,仍然沒有超出以基本構件的象形為特徵的線條表意結構的範疇,在構形過程中能反映造字意圖的“筆意”依舊存在,只不過是不斷有所淡化罷了。
經過隸變則不然,它僅用不同形態的不同點畫取代了篆書單一的線條,變化了行筆的方向,徹底擯棄了原有的象形特徵,而且對整個漢字的構形作了一番全面的大調整,使篆書的筆意幾乎被完全隱沒,代之而起的是點畫組合而便於書寫的“筆勢”。
隸變對漢字構形產生了極大影響。
隸變採用的方式和方法主要的有如下幾種:
1、用一個新的構件取代篆書中的不同構件(如包括某一構件的局部和相關構件組合後的合部或局部)。
例如秦、春、舂、奉、奏等五個字,在篆書中它們的上部都不盡相同的兩個構件的組合,隸變之後都被同一個新的構件所取代:
這種用同一構件取代不同構件的現象可以稱為“混合”,是隸變過程中使用得最多的一種作法。
2、將篆書中的同一構件形態分異成不同的構件形態。
例如令、危、辟、禦、四個字,它們在篆書中所共同具有的構件,儘管所處方位有異,但其形態與寫法是完全相同的。
隸變之後,這個構件卻因所處方位的不同而分別變化出了四種不同的形態和寫法:
又如弄、兵、奐、丞四字中的“廾”的不同寫法,也是隸變對篆書構件分異的結果。
如“心”作為偏旁部首字,在小篆中無論在什麼位置上都寫作 (情)、 (慕);隸變後,在左作性、惟,在下作忠、志或作恭、慕。
再如部首字“手”、“火”、“大”、“水”等,都有這種情況。
(3)省變篆書繁複的結構和筆劃。
(4)別構一體。
隸變使漢字形體徹底擺脫了古漢字象形、象意的桎梏,衝破了篆書線條結構的糾纏,由“描繪”符號一變而為“書寫”符號,簡潔明快,能更好地適應毛筆書寫,大大提高了漢字作為漢語工具的功效。
第二章漢字的結構
關於漢字的形體結構,傳統有“六書”說法。
“書”,在古代指寫字,也指寫下的字,“六書”就是“六種字類”的意思。
“六書”的名稱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書中說: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
乃教之六藝:
一曰五禮(吉、嘉、宾、军、凶等方面的礼仪),二曰六樂(黄帝、尧、舜、禹、汤、周武王之乐),三曰五射(举行射箭礼时的五种射法),四曰五馭(五种驾车法),五曰六書,六曰九數(多种数学问题的解法)。
”(國子:
公卿大夫的子弟。
)“六書”是六藝之一,是當時教學的主要內容之一。
但是,沒有說明六書的具體內容。
最遲到戰國時代,人們通過對漢字的觀察,分析了漢字的形體結構,總結出了漢字的構造理論“六書”。
過去有人把“六書”看著是漢字的造字法,這是不確切的,但從“六書”總的情況看,基本上反映了漢字的產生、發展的一般規律,因此,它對我們學習古漢語,分析漢字很有用,對後來創造新字也很有用。
漢代解說“六書”內容的有三家:
班固《漢書•藝文志》:
“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教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
鄭眾《周官解詁》:
“六書:
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
許慎《說文解字叙》: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
三家解釋六書的內容大同小異,清代以後,一般採用班固的順序,許慎的名稱。
許慎的貢獻在於說明六書每一類的特點,並舉了例字。
這種對漢字結構所做的說明,奠定了漢字形體學的基本理論,人們稱這種理論為“六書說”。
後來,六書說的內容不斷豐富,成為傳統文字學理論的基本組成部分。
六書之中,真正與漢字形體結構有關的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書。
轉注、假借二書,只是用字方法。
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四體二用。
”
一 象 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唐蘭在《中國文字學》中,給象形字又訂了三個標準:
“一、一定是獨體字;二、一定是名詞;三、一定在本名之外不含別的意義。
”唐兰还将象形字按照意义细分为三类:
1、象身 即關於人體、四肢、五官的象形字,王筠稱之為人類純象形字。
象形造字法是造字的基礎,它為指事、會意、形聲字的構成奠定了基礎。
二 指 事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
”指事字的結構,是由象徵性的符號或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指示符號組成的。
指事字與象形字的區別是:
象形字所象的是具體的事物,指事字所指的是抽象的事物。
指事字也可分為三類:
1、純符號指事字; 2、合體指事字; 3、變體指事字。
1、純符號指示字
一、二、三、
2、合體指事字(在象形字基礎上增加指示符號)
“夕”同月字,後有區別。
因月形可象,而夕無形可象,故“夕”在造字時是在月字中減去一橫。
讨论:
大 小 高 等字的归类问题。
“大”借正面人形、“小”借沙砾、“高”借亭形表义。
三 會 意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比,并。
谊即義。
見:
現。
指撝:
即指揮。
指相關的二字結合在一起體現出新的意義。
)春秋时即有“止戈为武”的说法。
这反映了古人對“武”字字義的看法。
但並不符合造字初期“武”的本義。
“武”從止從戈,表示征討意思,“止”代表腳,“武”字義亦與腳有關,有步武、踵武等詞。
“人言為信”,也是當時的一種觀念,強調言語要有信,要真實。
會意字可分為兩類:
1、同體會意字; 2、異體會意字
1、 同體會意字
取左耳。
《司馬法》曰:
載獻聝。
聝者耳也。
”
逐 即 步 朝 休 牧
早期會意字是用意符的形象來會和成意的,晚期會意字是用意符的文字意義來會和成意的。
如:
劣 少力;歪 不正;甭;孬;楞等。
象形、指事、會意的區別:
象形字所象的是純粹可以描繪的具體的“形”; 眉 果
指事字所指的已經是抽象的意思和沒有固定形態的事物; 鬥
會意字是可以分拆成兩個以上的單體的,分開後的任何一體,仍能單獨成字。
而指事字和象形字,如果分開後,至少有一部分不能單獨成字。
例字:
羞 臭 秃 分 闪 各 明 尖 得 德
四 形 聲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一個書寫單位,先秦稱文、稱字、稱書、也稱名。
“事”,指事類。
“以事為名”,即按照事物的類別特點去選一個字作為新字的一部分,即形符。
譬,譬況,相類似,即字音相同相近。
“取譬相成”,即取一個發音相近的字作新字的聲符。
形符和聲符相配成為一個新字,江河就屬於這一類字。
1、需要注意的是形聲字的聲符,反映的是上古語音,不要用現代的語音看待它。
(後起形聲字例外) 謗 旁; 菅 官; 盲 亡; 欽 金; 欣 斤; 这些形声字与其声符字的读音今天多不一致。
這主要是由於古今讀音不盡相同造成的。
此外,有些聲符兼有表意作用,詳見“右文說”。
2、形聲字的形符,表示的只是一類事物或行為的共性,它不可能表示其屬下的每個具體事物或行為的個性。
如從“心”的形聲字:
忠 怒 恨 悔 忍 愁 愚 愉 忘 悲 等字,根據形符,我們只能知道它們屬於心理類,是表示心理活動的,並不能看出它們之間的差別。
形聲字的形符,只表示形聲字本義的意義範疇,並不能表示其確切意義。
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妨礙我們通過形聲字的形符來識別它最初的意義類別。
3、形符和聲符的位置,主要有六種形式:
(1)左形右聲:
谓 理 江 材
(2)左聲右形:
功 甥 期 放
(3)上形下聲:
草 界 空 龔
(4)下形上聲:
舅 裳 貢 婆
(5)外形內聲:
閨 匣 衷 裹
(6)內形外聲:
問 辯 讎 聞
4、形符和聲符的位置反常或无规律。
大多數形聲字都採用左形右聲的方式。
但部分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的位置,是約定俗成的,其間沒有嚴格的規律,增加了辨識的困難。
如:
賊:
從戈,則聲。
荊:
從艸,形聲。
雖:
從蟲,唯聲。
強:
從蟲,弘聲。
徒:
從辵,土聲。
春:
從艸從日,屯聲。
在:
從土,才聲。
錦:
從帛,金聲。
到:
從至,刀聲。
蝕:
從蟲,食聲。
條倏修脩 勝騰滕謄
旗施旌旂 栽裁載哉
從篆書變到隸書時,不少汉字變得面目全非。
我們只有根據古文字(甲骨文、金文、战国文字、篆文)來分析形體,探求本義,比较靠得住。
5、形聲兼會意 即亦聲字,《說文》為“從某從某,某亦聲。
”
字 《說文》:
“乳也。
從子在宀下,子亦聲。
”
貫 《說文》:
“錢貝之貫,從毌貝。
”
讼 《说文》:
“爭也。
從言公聲,一曰謌訟。
”(楚簡《孔子詩論》風雅頌之頌,寫作訟。
)(言之於公)
6、省形省聲字
弑:
從殺省,式聲 (省形)
星:
從晶省,生聲 (省形)
考:
從老省,丂聲稱(省形)
夜:
從夕,亦省聲 (省聲)
炭:
從火,岸省聲 (省聲)
累、雷:
從糸、雨,畾省聲。
(省聲)
五 轉 注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對於這一類如何理解,最有爭論。
我們從簡理解,所謂“建類一首”,就是建立一個部首,換句話說,轉注字同在一個部首,認為這一類主要特點是“同意相受”,就是可以互相訓釋。
《說文》:
“老,考也。
”“考,老也。
”老考是同義詞。
它們共一個部首,“老”本身是一個部首字,“考”在老部。
它們的音也相近,上古同屬幽部。
這樣看來,轉注字就不是孤立的一個字的問題了,是指的兩個字或者更多字之間的關係。
這有關係的兩個字之間,按照許慎的舉例,就要求同部首、語音相近,而且能互相訓釋,是同義詞。
它們可能是在同一語根上產生的,所以在形音義方面關係密切。
逆、迎都可以訓為“逢”,不同方言的人各自按照本地的方言選擇字形,這就使得同一個詞義分成兩個字,分成兩個字形了。
六 假 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本無其字”說的是字形,指的是語言中有某一個詞,但沒有選一個專字來代表它,“依聲托事”說的是字音和字義,指的是依照聲音借一個同音字來寄託那個“本無其字”的詞的詞義。
因為這個同音字是借來的,所以說它是假借字。
假借完全是從聲音相同或者相近這一點出發的。
假借字和被假借字之間可以毫無意義上的聯繫。
也就是說,被借字是當作一個純粹表音符號來使用的。
這樣說來,許慎在這類中舉的“令”、“長”二字為例是不妥的。
“令”本指命令的意思,引申指發命令的人,即長官(縣令)長,本是短長的長,輾轉引申指長官的長。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二字均屬引申用法,不合假借字的定義。
假借是節制漢字字形,無限制繁衍,用現有字形字音表達新詞新義的造字方法。
假借字,如果分析形體的話,那是象形、指事、形聲、會意都有。
如:
汝:
本汝水名,形聲字,借作第二人稱代詞。
所以假借字的形體和它現在要表現的意義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假借字,不存在有本字的問題,因它“本無其字”,本來就未給它一個專字。
只好借一個同音字來代替。
假借字的借義產生後,本義就存在有幾種情況:
1、另造一字,表其本義。
2、本義消失
我,借為第一人稱代詞後,本義消失。
難,本鳥名,借為難易之難後,本義消失。
3、借義本義共一字形
“女” 本女人形,後常借為第二人稱“女”(音汝),但作為名詞的女,仍在口頭語乃至典籍上使用到今。
“易” 本蜥易名,象形字,借為難易字後,作為名詞義的蜥易仍使用。
直到後來才又造“蜴”以區別。
上面我們舉例說明了許慎關於“六書”的解說。
對許慎的解說,我們的評價有三點:
第一、應充分肯定許慎的功績。
在許慎以前,六書只有六種名目,許慎作了解說,而這些解說,我們從聯繫上看,已經涉及到文字產生和發展的理論問題了,遠遠超出了漢字形體結構分類這個範圍。
第二、許慎在論述上有不完備的地方,如上面講到假借字舉例就欠妥當。
第三、表述方式有缺點。
在給每類下定義的時侯,不分別不同情況,一律用兩句字數相等,並押韻的句子,科學定義用這種方式表達是不大好的,內容受形式的限制,影響到定義的明確性。
“六書”小结:
“六書”可分為兩大類:
前四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為一類,講的是造字問題。
四類中又可分為兩類:
象形、指事為一類,屬獨體字或基本獨體字。
日、月、上、下均是獨體字,形體不能再分析,再分析就是沒有意義的線條和筆劃了。
本末二字是象形字的基礎上加一個表意符號構成,也不是由二字合成的。
象形字“果”也是如此,上面的“田”這部分是不能單獨作為字存在的。
會意、形聲為一類,其特點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合成的。
是合體字。
六書中的轉注、假借與前四類不同,它們構成一類,屬用字問題,當然同造字又有關係。
古人是以六書來教兒童的,因此,六書中包括用字的問題是很自然的。
六書中最重要的是三類,即象形、形聲、假借。
象形字是漢字造字的基礎,會意字,形聲字是在它的基礎上製造的,一部分指事字也是以它為基礎而造出來的。
象形這一類字在漢字總數中,所占比例很小,也就幾百個,而它是造字的基礎,是組成千萬個漢字的元素。
形聲字的重要性反映在數量上。
《康熙字典》收字四萬七千多。
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屬形聲字。
形聲是一種最能產的造字法。
假借字的重要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它擴大了字的使用範圍,特別是在造字之初,漢字字數比較少,沒有假借這種方法,漢字就難以發揮它記錄漢語的作用。
甲骨文中有這樣一句話:
其自東來雨 (該是從東邊來雨吧)除了“雨”字,其餘均為假借用法。
第二、假借本身是用字的問題,不造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