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12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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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1212

北京林业大学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和岗位考核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我校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类别

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等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教师教学科研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专职科研型岗位。

教学为主型的岗位主要指专门从事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岗位;专职科研人员主要指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师岗位为教学科研型岗位。

二、岗位职责

各级岗位的主要职责将作为重要内容写入人员聘用合同,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是聘期考核的核心内容。

1.教授一级岗位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学科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和指导所在一级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不断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

(2)负责本学科的团队建设,形成并保持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

(3)培养或引荐国内外优秀拔尖人才。

(4)开设本学科前沿性课程,每年面向教师、学生作本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培养高水平的博士研究生。

(5)具有前瞻性,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积极主持或参加国家发展规划或国家重要科研项目建议书、指南的编写。

领衔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取得原始创新成果。

(6)加强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主持或参加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合作项目,主持或举办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2.教授二级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一级或二级学科的建设,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及发展方向,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团结带领本学科学术骨干进行学科建设,保持本学科的领先优势。

(2)负责本学科团队建设,形成较稳定的学术团队,创建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

(3)负责专业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直接面向学生授课,教学效果优良;(专职科研人员不作上述要求);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全校有关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培养高水平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4)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5)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建议书、指南的编写。

至少主持一项国家重大(点)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主持二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多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指导或组织本学科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组织学术团队进行联合攻关,并带领团队取得国家级重要科研和教学奖励。

(6)在聘期内,发表SCI、EI、ISTP、SSCI检索的高水平论文和取得其他有创造性成果或贡献。

(7)在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点和国家、省(部)级重要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各类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的建设、运行中发挥核心作用。

3.教授三级岗位主要职责:

(1)团结带领本学科专业或学科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骨干进行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主持本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或教学团队建设。

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把好教学关。

(3)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4)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须系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开设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所在单位的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组织师生开展教学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

做好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

(5)至少主持两项以上重大(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并带领团队取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和教学奖励。

(6)在聘期内,发表SCI、EI、ISTP、SSCI检索的高水平论文和取得其他有创造性成果或贡献。

(7)在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点和国家、省(部)级重要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各类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的建设、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8)积极参加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教授四级岗位主要职责:

(1)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积极引荐人才。

(2)承担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每年至少系统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专职科研人员不作此项要求);积极开展教学讨论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在稳定的研究方向上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聘期内,在本学科专业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出版教材和取得教学科研成果或贡献。

(5)在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点和国家、部(省)级重要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各类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的建设、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5、教师五至十三级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三、申请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能力;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身体健康,能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等工作,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性质的社会工作任务。

四、申请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申报教授二级岗位须在教授三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首轮聘任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以上;申报教授三级岗位须在教授四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首轮聘任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教师,具备博士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申报教授四级岗位须在副高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申报副教授一、二级岗位,须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申报副教授三级岗位,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申报讲师一、二级岗位,须在讲师三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申报讲师三级岗须在助教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助教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试用期满。

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四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要求具有与本学科专业相一致博士学位;艺术类、公共外语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体育教师具有学士学位且同时取得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晋级申报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五级岗、讲师三级岗人员须达到规定的计算机、外语水平的要求。

申报高一级岗位者须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对业绩优秀、贡献突出、符合各级岗位直选条件者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五、申请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审批。

教授一级岗位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了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二)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主要设置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最多可设2个二级岗位,省部级重点学科可设1个二级岗位。

申报人员任专业技术正高职务(岗位)须满8年,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和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有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能站在学科领域的前沿,统领学科建设。

且任正高职满12年及以上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除第7条),任正高职8至12年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

1、主持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的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二等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在《Science》、《Nature》或《Cell》等影响因子在12以上的国际顶级期刊以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

3、“973”首席科学家。

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6、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突贡专家、全国百篇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7、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学位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一级学会副理事长(副会长)以上职务。

8、国内外学术界认可的杰出人才,且获国际重要奖项,为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1至8条学术成就和学术荣誉只可使用一次。

学校引进的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由学校批准任职年限可以放宽。

(三)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三级岗位上岗人员应是本学科、学科主要学术方向、本科专业的带头人或负责人。

应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和项目经费,有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或教学团队,且符合下列直选或评选条件:

(本岗位聘任条件提到的论文限定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指导的研究生、本人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的论文;获奖项目限定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近两年内新入校的教师署名和第一完成单位可不作要求)

1、教授三级岗位直选条件:

正高职岗位人员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请聘用到教授三级岗位: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带头人;或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的科技三大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3)发表被SCI收录且影响因子在12.0以上或累计影响因子在30以上学术论文者;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或《经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者或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者;

按上述条件直接上岗,该条件仅使用一个聘期,但

(1)和

(2)仍可作为下一聘期三级岗的评选条件之一使用,且最多使用两次。

2、教授三级岗位评选条件:

聘前4年内主讲过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专职科研人员不作此项要求)。

同时在教授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的需满足

(1)至(6)中任意一条,在教授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应满足

(1)至(6)中任意两条者,可申报三级岗位。

(1)聘前4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年均到帐专项科研经费(校留)自然科学类在20万元、社会科学类在5万元以上;或聘前4年有主持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年均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在3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在10万元以上。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或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3)聘前4年内获得省(部)级科技三大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科技三大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排名前二);或获得国家级三大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获得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重要国际学术奖项(有学校组织专家认定)。

(4)聘前4年内发表SCI论文4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为2.0的SCI源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累计发表文章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或发表EI收录论文8篇以上(其中本校以外收录不少于4篇);或人文社科类教师发表SCI或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

(5)主编编教材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或国家、省部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二)、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一)。

(四)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本岗位聘任条件提到的论文限定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指导的研究生、本人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的论文;获奖项目限定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近两年内新入校的教师署名和第一完成单位可不作要求。

1、聘前四年(副教授晋升教授近五年)以来具备下列教学工作方面基本要求:

(专职科研人员此项不作要求)

(1)系统、完整地主讲过本科生主干课程达2次以上,教学效果优良,教学评价分不低于80分。

(2)承担过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对于有硕士点学科的教师,应系统指导过1届以上硕士研究生;

(3)副教授申报教授还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2、教学改革与研究、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

(1)教学为主型教师: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国内外正式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至少2篇;且参加省部级(前3名)以上或主持校级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至少一项(证书获得者)

②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重点建设教材、或主编教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④主持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⑤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总数达到4篇以上;

(2)教学科研型教师(含承担全校公共课的建有硕士点学科)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

其中,人文社科类教师岗位还需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一项(证书获得者);

②在SCI、SSCI收录刊物、《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上发表论文1篇;

③主编或副主编学术专著2部;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④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经费1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

⑤主持应用咨询研究项目获得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校级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其中,理工农林类学科教师(含承担全校公共课的建有硕士点学科教师)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至少一项(证书获得者)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重要学术奖项;

②论文被SCI收录1篇、或EI收录2篇;

③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专项校留经费在10万元以上,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教师项目经费不低于20万;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教师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

④主编或副主编学术专著2部;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⑤或参加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校级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3)专职科研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聘前4年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核心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8篇,其中被SCI收录论文至少4篇或非本校学报的EI检索8篇。

②聘前4年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专项校留经费在年均30万元以上。

③目前在研的省部级以上专项校留经费不少于80万。

(五)教师五至十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申报副教授七级岗位的基本条件:

(1)首次申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至少要求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

(2)教学研究型岗位要求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且须参加科研项目;全校公共课教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且必须参加教学改革项目。

(3)按学院要求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2、副教授及以下岗位具体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由各单位参照教授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报学校审批,

3、专职科研人员的聘任条件由所聘单位按照高于对应岗位等级教学科研型岗位的任职条件标准制定。

五、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聘用条件由学校学工部门负责研究制定。

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核

各单位自行制定二级至十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学科专业不同特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公益任务比例应有所区别:

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比重不低于50%;省部级重点学科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比重不低于40%;其它学科专业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比重不低于30%,全校公共课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比重不低于20%。

七、有关说明

设计艺术类学科专业教师2件正式发表作品可代替1篇论文,但替代论文最多不超过论文要求数量的一半。

八、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

二〇〇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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