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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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中国安全
生产科学研究院、厦门矿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延松、秦文贵、王者鹏、韩富有、马国礼、王云海、李雪平、牟声远、朱丕
凯、王东武、梅国栋、李坤。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l4161-2008
矿山安全标志
在生产、调度、管理、救援等各环节中,通过发送和接收通信信号实现通信及联络的系统,包括有
线通信联络系统和无线通信联络系统。
3.2
有线通信联络系统
通过线缆进行信息交互的通信联络系统。
3.3
无线通信联络系统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
通过自由空间进行信息交互的通信联络系统。
4
建设要求
4.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有线通信联络系统;宜建设无线通信
联络系统,作为有线通信联络系统的补充。
4.2
通信联络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鼓励将通信联络系统与监测监控系统、人员
定位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建设
。
4.3
有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之间的双向语音且无阻塞通信功能。
──由控制中心发起的组呼、全呼、选呼、强拆、强插、紧呼及监听功能。
──由终端设备向控制中心发起的紧急呼叫功能。
──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的位置。
──能够储存备份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
──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
──终端设备之间通信联络的功能。
4.4
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提升机房、井下爆破器材库、装卸矿点等。
4.5
通信线缆应分设两条,
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
其中任何一条通信线缆发生故障时,
另外
一条线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信终端的通信能力。
4.6
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
GB16423-2006
中
6.5.2
的相关规定。
4.7
严禁利用大地作为井下通信线路的回路。
4.8
终端设备应设置在便于使用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
4.9
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10
应按
GB14161-2008
的要求,对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作好标识、标志。
4.11
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维护与管理
5.1
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5.2
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
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5.3
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4
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5
系统控制中心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5.6
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
2
小时以上。
5.7
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
设备、仪器台账;
——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
巡检记录;
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
“安全月”活动经过多年的积累完善,已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模式,今年“安全月”活动总体分为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全国性活动是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
1.“安全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
以全国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
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请省级组委会及中央企业代表发言,请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2.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安全月”期间,各地区要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
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3.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
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要通过建立国家、区域、企业的警示教育展馆(厅),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
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
要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和实际筹备情况,选择部分近期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地区、企业,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出席宣传咨询活动和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活动。
5.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
围绕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各地区和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创办安全文化产业园区、主题公园、文化街区、安全文化宣教展馆(厅)等;推出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进一步繁荣安全文化创意与生产,满足职工和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一是各地区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四是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并网上直播;五是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六是各地区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至23日)。
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7.第15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记者,以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情况为主线,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石油石化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新疆行”活动。
下半年,拟择时再次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行,组织主流媒体专题采访组,深入重点地区煤矿企业,采访、督导、宣传“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
行业性活动是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的具有行业特征的活动,主要有:
一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在“安全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等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
三是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区域性活动是指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
要把“安全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落实等工作,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到基层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企业开展。
三、活动内容
分为全国性和行业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
1.举办应急预案演练周启动仪式。
6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会同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在新疆组织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启动仪式,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2.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多方参与、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实战演练。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指导协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开展,注重演练后的评估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扩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影响力。
3.开展应急知识宣教培训活动。
根据本地区、本企业从业人员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咨询等宣传培训活动,向从业人员提供应急管理政策法规、逃生装备应用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
要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应急管理知识专栏、在社会上分发应急管理宣传资料、在公众场合设置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等方式,在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开展应急管理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教育一个公民,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二)行业性活动
1.高危行业企业。
各单位要在开展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演练活动,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矿山、隧道施工、高层建筑等行业企业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演练活动。
要注重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使职工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交通运输行业企业。
要重点开展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等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培训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强化运输车辆、船舶等应急器材的配备工作,健全企业和管理部门的信息化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和应急联动机制。
3.人员密集场所。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人员疏散、消防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开展职工消防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人员疏导、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技能比赛,进一步完善应急疏散工作机制,强化应急疏散知识的宣教培训,使职工熟悉事故的报告和处置程序,掌握应急疏散基本技能。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落实好活动经费和各种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进行全面部署。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要求,合理设置演练事故情景,制定详细演练方案,科学、安全地组织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要以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为契机,统筹安排好全年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做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推动全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开展。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双盲”演练(不预告时间、不预告地点)、随机型桌面推演等演练,探索利用应急平台指挥系统、应急预案演练模拟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方式方法;要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案例、事故情景等数据库建设,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质量。
(四)认真总结、提高效果。
各单位要以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分析,不断深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对全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通报各地、各中央企业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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