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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验厂工会工作制度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

工会工作制度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制定

 

目录

工会委员会职责3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4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

平等协商制度6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

职工监事制度8

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9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10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11

工会生产安全委员会职责12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13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14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5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16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7

工会财产管理制度18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19

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0

 

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

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

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五、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参加研究有关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维护国家利益,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参与调处劳动争议。

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根据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和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发动职工群众贯彻实施。

八、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九、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十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二、加强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支持分工会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彰先进。

十三、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在主席因公外出时,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三、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

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四、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

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五、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平等协商制度

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

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

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筑工会和市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二、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四、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六、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职工监事制度

一、公司工会按照《公司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提名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公司工会副主席可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职代会二分之一以上应到的职工代表同意始得当选。

二、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决议,维护经理的指挥管理权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积极参政议政。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职工代表的反映,依法参加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参与企业高层的决策和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主动发表建议和意见。

五、职工监事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二、职代会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每年对公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作风建设、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职代会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

五、由公司工会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报送公司支部和上级有关部门。

作为公司领导奖惩的主要依据。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

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一、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生产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三、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四、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

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

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工会生产安全委员会职责

工会生产安全委员会,在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业行政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处理,并督促企业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采取防范措施。

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十、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业行政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监督企业行政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

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一、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二、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督促和协助行政抓好施生活后勤管理,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监督检查公司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列入议程做出相应决议。

四、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督促企业行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六、把劳动保护工作列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竞赛的重要内容,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基础,以“监控法”为抓手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工作,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检查活动。

七、工会生产安全委员会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和协助行政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

八、积极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一、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理解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二、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使职工了解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应知应会。

三、进行劳动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使职工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四、协同安全部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和新工人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五、利用黑板报、画廊、培训班等工会宣传教育阵地活动优势,进行安全劳动保护的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宣传教育,不断丰富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

六、认真搞好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全总“三个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群众劳动保护积极分子队伍。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全总颁发的生产安全三个条例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二、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四、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五、轻伤、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七、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督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取证,从根本上查明事故原因,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处理。

九、公司工会生产安全员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省、市、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议追究直接负责的行政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认真做好伤亡事故的建档工作,加强对职工的事故案例教育,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公司行政提出改进意见,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企业整改。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是:

在“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三服务的方针指导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交经费。

在本级所管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决定各分会及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

三、及时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准确、完整地为工会委员会提供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报告所需的资料。

五、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

六、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七、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工会主席报告。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会计法》、的要求,依法对工会经费进行收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拨交经费。

二、依法算帐、记帐,做到帐物、帐表相符。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经济基础,对于收取的工会经费要加强核算,保证工会经费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四、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工会财产、物资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

会计工作要如实反映单位的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检查帐实之间是否相符。

对于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及时揭露,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经过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后,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工会财产管理制度

工会财产,是工会活动的基础,各级工会的财产,依法保管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和挪用,为了使工会财产不被占用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财会人员对工会财产要逐一记帐,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工会财产有据可查。

二、工会财产由工会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领用物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好出库手续,并有经领人和领导签字。

四、工会财产、物资的保管要做到防虫蛀和霉变,每年夏季要把易虫蛀和霉变的物品进行处理,以保证财产和物资的完好。

五、对于易损物品需要作报废处理的,由保管人员提供处理意见,经研究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六、对工会财物的借用,必须办理使用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借出,并由借出人按时收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加强对工会财产的保管和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工会财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以保证工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工会财务人员每年要对工会财产进行核查,对于人为损坏和被无故挪用,要认真处理,保证工会财产的完整性。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工作制度是: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六、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斗争。

七、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合作,维护政治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指导意见》、《宝应县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召开。

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会员大会制度。

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小组,开展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分公司。

第二章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让职工、会员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本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审议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工会的委员、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进行选举、增补、罢免。

对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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