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docx
《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
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
科加斯商业运营管理公司
第一条总则
1.1序言
为使甲方持有的山海天世纪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得以合理的利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有效整合资源,实现项目的成功运作,以取得良好的出租收益并促进保值增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服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兹保证并声明愿意签定本合同,甲方在购买山海天世纪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物业)后,委托乙方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代理服务。
乙方兹保证并声明,以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代理服务的方式管理该项目,并以全方位的管理和诚意履行本合同。
1.2定义
在本合同中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A、“月”系指公历月
B、“季”系指起始日后三(3)个月为一季,以此类推
C、“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个月为一年,以此类推
D、“房屋所有权证书”系指由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向甲方签发的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E、“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或法令、暴动、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罢工、公共运输工具或其他公用设施的停顿或中断、时疫(如非典)、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或其他自然灾害。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性质:
商业用房
坐落位置:
山海天世纪项目购物中心4层
建筑面积:
3652.37平方米(以房管局核定的最终产权面积为准)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承租人,就甲方物业由乙方以出租人名义与承租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商户支付乙方的租金标准不应低于税前55元/月.平方米(指建筑面积)。
2、甲方委托乙方执行租赁合同,负责卖场营运管理,补位招商,并向承租人足额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