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表格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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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表格全套
检验批工程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监理机构:
按合同文件和规范要求,已完成 分项工程,
部位或桩号:
自检合格,报请查验。
附件:
自检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01(CJJ1-2008)
承包人:
负责人:
日 期:
监理工程师验收意见:
经检查质量:
1.合格
2.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由承包人填报,一式四份,经监理审批后,业主两份,监理、承包商各一份。
土方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王成玮
项目负责人
填(挖)方前高程
压实后高程
压实厚度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表6.3.12-2规定
第6.8.1条
第1款
2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第6.8.1条
第2款
一般项目
1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第6.8.1条
第4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2
路床纵断高程(mm)
-20,+10
3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4
路床平整度(mm)
≤15
5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6
路床横坡(%)
±0.3%且不反坡
7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挖石方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6.8.2条
第1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路床纵断高程(mm)
+50,-100
2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3
路床宽(mm)
不小于设计规定+B
4
边坡(%)
不陡于设计规定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填石方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工艺,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
第6.8.2条
第2款
一般项目
1
路床顶面应嵌缝牢固,表面均匀、平整、稳定,无推移、浮石。
第6.8.2条
第2款
2
边坡应稳定、平顺,无松石。
第6.8.2条
第2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3
路床纵断高程(mm)
-20,+10
4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5
路床平整度(mm)
≤20
6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7
路床横坡(%)
±0.3%且不反坡
8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路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一般项目
1
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第6.8.3条
第1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2
压实度
≥90%
3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4
横坡(%)
±1%且不反坡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砂垫层软处理软土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砂垫层的材料质量应符
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2款
2
压实度应大于等于90%。
第6.8.4条
第2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B
2
厚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反压护道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压实度不应小于90%。
第6.8.4条
第3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1
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3款
2
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3款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土工材料处理软土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土工材料的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4款
2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胶接、锚固和回卷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4款
一般项目
1
下承层面不得有突刺、尖角。
第6.8.4条
第4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2
下承面平整度(mm)
≤15
3
下承面拱度(%)
±1%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袋装砂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砂的规格和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5款
2
砂袋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第6.8.4条
第5款
3
井深不小于设计要求,砂袋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30cm以上。
第6.8.4条
第5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井间距(mm)
±150
2
砂井直径(mm)
+10,0
3
井竖直度
≤1.5%H
4
砂井灌砂量
-5%G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塑料排水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塑料排水板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第6款
2
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第6.8.4条第6款
3
板深不小于设计要求,排水板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50cm以上。
第6.8.4条第6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板间距(mm)
±150
2
板竖直度(%)
≤1.5%H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砂桩处理软土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砂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6.8.4条第7款
2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第6.8.4条第7款
3
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第6.8.4条第7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桩距(mm)
±150
2
桩径(mm)
≥设计值
3
竖直度(%)
≤1.5%H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碎石桩处理软土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碎石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第8款
2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第6.8.4条第8款
3
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第6.8.4条第8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桩距(mm)
±150
2
桩径(mm)
≥设计值
3
竖直度(%)
≤1.5%H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粉喷桩处理软土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水泥的品种、级别及石灰、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8.4条
第9款
2
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第6.8.4条
第9款
3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值。
第6.8.4条
第9款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强度(kPa)
不少于设计值
2
桩距(mm)
±100
3
桩径(mm)
不小于设计值
4
竖直度(%)
≤1.5%H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表6.3.2-2的规定
第6.8.5条
一般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1
夯点累计夯沉量
不小于试夯时确定夯沉量的95%
2
湿陷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石灰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
粉煤灰稳定钢渣基层及底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土、石灰、粉煤灰、沙砾、钢渣、水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8.1条
第1款
2
基层、底基层压实度应大于等于规范规定。
第7.8.1条
第2款
3
基层、底基层试件作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7.8.1条
第3款
一般项目
1
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皮、散料。
第7.8.1条
第4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2
中线偏位(mm)
≤20
3
纵断高程(mm)
基层
±15
底基层
±20
4
平整度(mm)
基层
≤10
底基层
≤15
5
宽度(mm)
不少于设计规定+B
6
横坡(%)
±0.3%且不反坡
7
厚度(mm)
±10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项
目
1
水泥、土类材料、粒料、水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8.2条
第1款
2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8.2条
第2款
3
基层、底基层7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7.8.2条
第3款
一般项目
1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第7.8.2条
第4款
项目
允许偏差
实测值
2
中线偏位(mm)
≤20
3
纵断高程(mm)
基层
±15
底基层
±20
4
平整度(mm)
底基层
≤10
基层
≤1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