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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胶州市西部城区柳州路、寺门首路工程

工程地点:

胶州市西部

建设单位:

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青岛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青岛海德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路位于胶州市西部,工程实施范围南起香港路,北到兰州西路,全长约3700米。

柳州路(香港路-扬州路段)现状为一些尚未改造的旧村庄及大片的树林与种植作物,地势起伏较大,沿途有较多水泥混凝土铺筑的乡村路。

柳州路(扬州路-兰州西路)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现状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道路宽度为16m,路面局部破碎严重,两侧无人行道,道路周边多为工业厂房。

柳州路设计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

10m(绿化带)+4m(人行道)+32m(车行道)+4m(人行道)+10m(绿化带)。

寺门首路西起柳州路,东至杭州路,全长约2922m。

现状道路宽10m—25m,沥青材料自身老化严重,产生了不规则裂缝,路面大面积出现粗骨料外露,沿线现状建筑为住宅,厂房,商铺。

规划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

5m(绿化带)+3m(人行道)+1.5m(绿化带)+21m(车行道)+1.5m(绿化带)+3m(人行道)+5m(绿化带)。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排水工程(雨污水管道)、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第二章安全体系和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2.1安全管理方针

我们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是实现"五无、三消灭、一杜绝、一创建。

"五无:

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

三消灭:

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一杜绝:

杜绝重伤以上(含重伤)伤亡事故,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以内。

一创: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3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针对本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要求,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2.3.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副经理、总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项目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安全员,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

详见图2.3-1。

2.3.2安全保证体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圆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从而实现全面的系统控制。

详见图2.3-2。

2.3.3安全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

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确定安全工作管理体制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图2.3-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

对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2)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时,安排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发生安全事故,组织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

贯彻安全主产方针、政策,协助落实安全责任制。

工程开工前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对重大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深基坑作业、机电作业、两季施工、使用有毒材料、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本单位没做过的工程等,组织安全交底学习,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协助组织安全事故抢修工作。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方案、审核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贯彻安全生产的原则。

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作出技术性结论。

(4)安全员安全职责

掌握日常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和反馈。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评,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5)施工员安全职责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6)物资部安全职责

制定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

(7)财务部安全职贡

下达生产计划,签订施工合同时,提出安全指标和要求。

正确列出有关劳动保护经费,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的奖金发放和罚款回收工作。

(8)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与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

(9)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工区人员工作,对本工区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随时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掌握本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安排带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

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督促按期体检。

发挥安检员的作用,保护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

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并检查活动内容。

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

(10)工班长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对本工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班组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跟踪落实。

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安全隐患。

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组织应急安全情况处理。

组织安全活动周,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

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合理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

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作业。

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4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对安全生产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5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逐级分解落

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的安全职责,项目部与各工程队、各工程队与各工班层层签定安全分包责任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2.5.1遵守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3)所有外包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6)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2.5.2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其中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生产。

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每个生产班组设置不脱产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班组坚持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和安全日活动制度。

同时做好班组安全记录。

2.5.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针对各部门、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日,解决和处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巡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有24小时分班作业时,每班都必须有领导值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做到只要有人作业,就有领导值班,值班领导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记录。

3)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制度,生产副经理亲自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班前安全活动,检查活动记录。

2.5.4严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要规定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一般情况下,经理部每半月、队每周、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不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随时都可以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限期整改。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安全检查要把安全年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

奖惩严明,以保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的真正落实。

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评价制度,工程开工前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以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评价。

2.5.5严抓安全生产纪律

1)项目部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全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5.6开展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系统,详见图2.6-1。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为每位人员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

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记入档案内。

3)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转场安全教育,对变换工种和调换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5)作业工班每周一下午例行安全学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计划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工程队安全员协助组织实施。

项目部及各工程队的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具体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学习内容。

7)公司主要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项目部主要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级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8)职工在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施工作业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均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可。

9)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

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10)特种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执行,经过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方能持证上岗。

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审。

11)坚持“工前布置、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的“三工”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开展"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活动及"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2.5.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见图2.5-2。

1)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

2)加强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司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时作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横向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图2.5-2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2.5.8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企业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方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及工会。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管理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经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纪律。

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班组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开展调查。

轻伤、伤事故,由企业和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现场勘察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勘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

对事故的现场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通过充分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执行阅读材料,按GB5441-86标准附录A,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三类:

a.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b.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造成事故;

c.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5、根掘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做出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

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证后报批。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能结案。

2)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都要分清予以应得的处分。

3)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宝贵财富,而这些财富要靠档案记载保存下来,这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

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片、照片、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起来。

2.5.9强化技术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合同段所在地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在本合同段工程施工前确定安全防范重点。

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机械作业、高空作业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编制作业指导书。

3、把安全生产列为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之一。

对保证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列出专门章节,并详细地说明技术措施内容和实施细则;对特殊工种制定详细的、专项的安全操作规程。

4、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班组,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5、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业主审批同意后实施;实施前要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6、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要有:

施工场所、环境、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7、多工种交叉作业要分别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9、加强施工监控测量,建立由具备施工经验、监测经验、受力计算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监测小组。

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监测资料,对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对比,预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工序施工的调整意见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保证整个工程安全、可靠。

10、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按"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11、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超劳、机械超疲、车辆超速或超高超宽装载而发生的事故。

2.5.10做好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

杜绝坠落、火灾、触电、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

2、施工道路、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消防要求。

3、用电线路、给水管道整齐划一,并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

4、制定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使用规程。

防止机械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3.1、装卸渣与运输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弃碴场地必须避免因过大土压引起对临近建筑物的危害。

碴土运输采用专用散装物料车夜间进行。

若靠近交通道路,应防止弃碴危害车辆与人身安全。

弃碴方案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3、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

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必要时加设保险绳和显示限界的红灯,还应专车运输和专人指挥。

4、大型装载机工作场地,应设车辆机械调度与指挥人员。

5、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严禁非司机搭乘非运人的车辆。

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发车。

6、禁止使用装载机当“吊机”爬坡和当运输车用,以免违章发生事故。

7、垂直运输必须设专人指挥。

连接装置必须安全可靠,防止脱勾、溜车事故。

3.2安全生产各项技术措施

3.2.1基坑开挖与支护

1、总体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之前,要在基坑顶面坡以外的四周设置排水沟,并保持畅通,防止积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开挖前应作好防护措施。

设置挡护墙等,防止土石落入坑内。

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均应在安全距离(1.5米)之外,引起地面震动的机械,安全距离更要控制,一般在(1.5~2米)之外。

开挖基坑时,要按照规定的坡度,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坑承载力要求的设计标高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再由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人力出土时,要按照有关脚手架的规定,搭好出土通道。

基坑较深时,还要搭好上下跳板和梯子,其宽度、高度及强度要符合有关规定。

使用机械开挖基坑,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信号,专人指挥操作,挖斗下面严禁站人。

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后,方可继续施工。

基坑底部用汇水井或井点排水时,耍保持基坑不被浸泡。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要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时,要预留10~30厘米,待下一道工序准备就绪,在砌筑垫层之前开挖,挖除后立即砌筑。

在开挖阶段,如果出现地面疏松,要视情况夯实。

对于粘性上地基,要在基坑地面夯填一层厚10~15厘米的碎石,以提高地基承载力,抵御地下水浸泡。

2、土方开挖:

为合理布置运输路线和弃土堆放地点,要考虑以下几点:

不妨碍其他项目的施工、不妨碍排水、不影响后续施工和不影响挖方本身的安全。

开挖基坑、坑槽时,要视土壤的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非经设计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等附近施工时,必须根据土质情况、填筑深度等,指定具体防护措施。

在开挖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要设法排水后再进行开挖;严禁顺土方坡面流水。

必要时坡顶设天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塌方。

如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要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处理。

严禁使用掏土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的危险时,要通知下面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

弃土要存放在远离边线5米以外的指定地点。

挖掘出土的过程中,若发现深洞、墓穴、古井等,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经详细检查后方可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人工挖土时,两人之间以互相不碰撞为宜,人工运土坡道的坡度,要以人力能运出为宜。

在基坑内向上运土时,要在边坡上挖台阶,其宽度一般不小于0.7米。

严禁利用挡土支撑存放土石工具或站在支撑上传运。

)使用挖掘机挖土时,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并经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构造、性能、使用和机修保养。

)人工挖装、配合机械吊运土方时,要专人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挖掘机挖土时,耍对机械的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等,要制定施工措施。

挖土基坑边缘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

挖掘机停机,将工作部分停置在安全位置。

第四章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措施

1、施工砚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台风、防雷、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要求。

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指示牌。

2、“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到位,主要包括有防护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沟槽边防护栏杆、防护网等。

明挖基坑(顶管沉井)四周布设牢固的钢管围栏,围栏上漆警戒色,挂警示牌。

3、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

4、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置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

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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